第 1989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7 英文 字 26天前

须“轮流膺差世世服役不准出户”4。这是乾隆十七年的事。徽州等地的世仆早于雍正初年即已“开豁为良”但迟至道光时还有似世仆非世仆似良民非良民的所谓“细民”“不下数千余户”5。直隶沧州“绅士田产率皆佃户分种佃户见田主略如主仆礼仪”6。山东新城“官旗居半皆称谓大户”其余甲等平民百姓则称“细民细户”“其甲之视大户不啻奴仆之于家主需索不便鞭挞随之”7。湖南长沙地处交通要道又属鱼米之乡商品经济活跃但“以强欺弱”的地主竟“擅将佃户为仆”佃户已故至“卖嫁其妻若子并收其家资”8。这样的佃户实际上完全成了地主的奴隶不仅佃户本人无独立人格与私有经济连同佃户的妻室子女全成了地主的私属。《儒林外史》第四十七回里反映扬州大盐商方家在各地大买田地方家主人下乡的时候庄户必须像迎神一样“备香案迎接欠了租又要打板子”。吴敬梓这部所反映的历史是以南京为中心的经济最达地区的社会缩影。乾隆年间四川有位田主吴耀祖并非很有势力者因事与佃户生了争执吴为了夺田另佃宣布要把未熟的黄豆毁掉佃户跪在地下求“宽缓”吴骂道:佃户就同他家的“奴才一样”1。广东风气甚开但乡里的风俗仍是视佃户为“贱人”可以用扇子头殴打进行侮辱2。至于贵州云南一些边远地区不少世仆制度还原封未动。云南永善县有个“佃田世仆”者普他同妻子明珠和五个儿子都被鲁家买为世仆。乾隆四十八年他带同妻子逃到四川雷波厅但被鲁家现追捕了回来经一再辗转出卖“骨肉离散”万分痛苦者普恳求鲁家回赎使家人团聚鲁家反而置之不理3。像这样的佃仆生活几乎与牛马无异了。

谈到主尊佃卑还有个社会习俗问题。这个问题文献上有时还谈得不很多或不很明确但在社会上直至近代还有一些地方存在。清代律例谈到佃户或雇工与田主之间有无主仆名分的时候往往要看佃雇与主人能否“同坐共食彼此尔我相称”有时也提“同坐共食平等相称”。“同坐共食”、“尔我相称”或“平等相称”都好理解。什么叫不平等相称呢?就是佃户、雇工称主家的人必须尊称“老爷”、“太太”、“少爷”、“小姐”之类而主家人称佃户、雇工则可以不论辈分直呼其名。凡是缙绅地4参看何龄修等合著:《封建贵族大地主的典型》3o4页。孔府档ooo五o六九之二十五。5光绪《大清律例汇辑便览》卷27《刑律·斗殴》上。

6光绪《畿辅通志》卷71《舆地略·风俗》。

7民国《重修新城县志》卷11《职官二》。

8同治《长沙县志》卷2o《知县朱前诒条陈利弊》。

1《清代地租剥削形态》下293页。

2《清代地租剥削形态》下293页。

3同上书293—296页。

主即一般的所谓“官老爷”要他们从法令上或文券上废除主仆名分当然难但是要他们从生活习俗上做到与佃户、雇工“同坐共食平等相称”则尤难。在缙绅地主与佃户间继续维持上述习俗上的等级名分几乎是百分之百。

其二视佃户如仆役任情使役。雍乾之际大量“出旗为民”和消灭农奴制以后租佃自由进一步展一般庶民地主与佃户政治上无主仆名分经济上仅存在佃地交租的关系在这种背景下少数贵族地主和众多的缙绅地主继续奴视佃户在剥削高额地租的同时再驱使佃户无偿供役这是农奴制残迹的一种表现。这种残迹在清代贵族和缙绅地主经济中存在异常广泛在非身分的地主经济中亦有某些实例。程昌于明后期成书的《窦山公家议》中说:“置立庄佃不惟耕种田地且以备预役使”。这是明末徽州的一位官豪兼佃仆主人的自白。清代的贵族和缙绅都默识心通地以此为法宝役使佃户成风。陕西、甘肃乾隆前鼓励垦荒百姓因畏惧差徭乃“借绅衿报垦自居佃户”结果乃招致无穷灾祸遭受绅衿们没完没了的役使1。山东菏泽有寡妇谷王氏依仗自己是田主谷正道的同族经常指使谷正道的佃户王三干这干那稍有不服使唤便不干不净的混骂并威胁要把王三撵走2。前述长沙豪民以强欺弱抑勒佃户为仆“恣行役使过索租利”甚至呼唤佃户妻女“至家服役”亦“不敢不从”3。乾隆中武进人钱维城说:当时南方“富者田连阡陌而贫者或无立锥农夫受其田而耕之役使如奴隶”4。贵州苗寨富民重利盘剥钱一千谷一石一二年加息“数倍”穷民不能偿即“折以山地衣服各项转求佃耕或易他山地为之佃耕听其役使”1。贵州大定还通行一种风俗:“凡是佃种田主田地写有佃约就听凭田主差唤”2。这就不仅仅是缙绅甚至连一些非身分田主也可以对佃户循例差唤了。由此再次证明在贵族绅衿领域佃户的身分始终是十分低下的。从曲阜孔府和全国各地所保存的材料看这些差役包括十分广泛的内容:一是业主外出例由佃户担任脚夫、水夫或抬轿等夫役。二是给业主看家或待客人干待客杂役。三是承担主家内外许多修缮事宜的杂工。四是随同业主家人从事采购。五是令佃户妻女或儿童帮主家内宅仆役干活。六是帮主家看管山场、庄所和巡夜等。七是协同主家家仆催租、讨债以至打冤家。八是主家遇有婚丧嫁娶等事则佃户必须随时“听候1嘉庆《大清会典事例》卷141。

2《清代地租剥削形态》下《额外剥削》。

3同治《长沙县志》卷2o。

4《皇朝经世文编》卷11《养民论》。

1严如煜:《苗疆风俗考》卷1下。

2《清代地租剥削形态》下《六、其他》。

差使”出工效力3。

其三对佃户肆行凌辱、打骂、拘禁以至惨害人命等。刑科档案记载乾隆三十一年直隶宝坻县捐职地主王铨柱因佃户苏舜臣欠了点租子被板责十五板同时叫官差把舜臣的弟弟苏汉臣拘留了起来。随派其捐贡儿子王谊一道逼勒典史大闹县堂硬要县署差拘佃户。江苏奉贤地主金胜章因佃户欠租活动松江府票差擅自锁押佃户至五六名之多其中一名佃户王武京竟被锁在船舱内活活冻死4。康熙后期的浙江天台“连年荒歉十室九空”但“台人多为富不仁惟利是视。访问每于岁暮封印之后差遣悍仆豪奴分头四出如虎如狼逼取租债举其室中所有搜攫一空。甚而掀瓦掇门拴妻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