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87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2 英文 字 26天前

二十亩副都统、侍郎、骑都尉六十亩一等侍卫、护卫、参领四十二亩二等侍卫、护卫三十亩三等侍卫、护卫、云骑尉二十四亩(《大清会典事例》卷159)。这些都是额数实际数是有出入的。在清初八旗官员的土地也多采取庄田形式经营使用奴仆生产一部分兵丁家庭也使用奴仆生产只有少数兵丁的土田由家人亲自耕耘。

旗地的变化旗地包括皇庄、王庄、八旗官员庄田乃至兵丁土田基本上均使用奴仆生产入关前后的战争中有诸多汉人被俘在圈地过程中又有一些汉人被迫为奴伴随着圈地授田他们被分派到各种庄地上生产劳动。这些人掀起了连绵不断的反抗斗争。斗争的形式多种多样其中最有效的是逃跑大规模的逃亡。顺治三年就“只此数月之间逃人已经数万”乃至多尔衮惊呼“入主以来逃亡已十之七”1。顺治十二年福临说:“然法不严则窝者无忌逃者愈多驱使何人?养生何赖?”2壮丁的逃亡直接关系着满洲贵族的根本利益。此外壮丁们还以怠工、盗典旗地、盗卖庄内粮食、牛马、器物等形式破坏生产反对庄主。

旗地的变化始自一般旗地即八旗官员兵丁地。变化的过程大致为:第一退出土地由户部支钱粮月米。顺治十一年正月都察院土赖等言:满洲兵丁虽分土地每年并未收成。穷兵出征必需随带之人致失耕种之业往往地土空闲。一迂旱涝又需部给口粮且以地瘠难耕复多陈告。而民地又不便再圈请查壮丁四名以下地土尽数退出量加钱粮月米其马匹则于冬春二季配与喂养价银。其退出之地择其腴者许令原得瘠地之人更换余则尽还民间。在满洲有钱粮可望乐于披甲而又无瘠地之苦。至民间素知地利复不至于荒芜。1这段话充分说明满洲官兵得到了圈地而其结果是土地由良变瘠使农业生产遭到破坏阻碍了生产力的展。后来清王朝将这部分退圈地和旗人户绝田、入官田立为八旗公产召汉人佃耕取租解部按旗分给以资养赡。第二将圈地典卖典卖旗圈地也是在入关不久就出现的因为旗人根本不懂农业生产所得圈地多荒芜当经济拮据或急需时很自然就渐次将地亩典卖与民间为业。但是旗地历来是禁止买卖的如有违犯“将所卖之人地土房屋及所买之人价值尽行入官买者卖者治罪。”(顺治十八年内阁户部史书)关于旗地开始是绝对禁止买卖的禁令屡屡颁到康熙九年1史惇:《惇力余杂记·图地》。

2《清世祖实录》卷9o。

1《八旗通志》卷18。

则修改为:“官员甲兵地亩不许越旗交易兵丁本身耕地不许全卖。”2后来又修改为:不准典卖与民。不管是禁止越旗交易还是禁止旗民交易这些禁令全是一纸空文实际上旗人典卖土地早已司空见惯。雍正七年(1729)谕:“八旗地亩原系旗人产业不准典卖与民向有定例。今见有典卖与民者但相沿日久著从宽免其私相授受之罪各旗务将典卖与民之地一一清出奏请动支内库银照原价赎出。”说明旗地典卖为时已久而且已具相当规模。乾隆四年(1739)户部估计“民典旗地不下数百万亩典地民人不下数十万户”1。据御史舒赫德在乾隆二年估计“则昔时所谓近京五百里者已半属民人”。到乾隆二十二年“大抵二百年来此十五万顷旗地除王公庄田外尚未典卖与民者盖亦鲜矣”2。这是说一般旗地已基本典卖完毕为八旗生计自雍正七年后清皇朝多次动用内帑回赎赎回之地一部分安设庄头另一部分“先令原业主照原价交官还给原产如原业主不愿承领即准各旗官兵及闲散人或扣俸饷或交现银承买”3。实际上“贫乏兵丁食饷有限无从措价”就是“官员间有一二人尚扣俸认买”其结果“势必尽归富户究于贫乏旗人未必有益”4。回赎的措施加了旗人的分化促使了旗人大地主的展这些旗人大地主绝不会重新采用农奴制役使壮丁生产必定招佃取租。实际上当旗人典卖旗地与汉民时典买者确有自耕小农他们典到小块土地以家人的辛勤耕作维持全家温饱。但是绝大部分旗地是被各种型号的地主典买了。他们典买土地之后理所当然的按汉民的生产形式招佃承种限期交租。当乾隆四年动用内帑回赎典卖旗地时户部对此等情况已有估计和安排。“民典旗地动公项取赎在百姓不苦于得价还地实惧其夺田别佃应令地方官于赎地之时询明现在佃种人姓名及现出之种数嗣后无论何人承买仍令原佃承种。”5应该说这是旗地由农奴制转化为租佃制的另一途径。第三应该承认还有一条途径即旗人直接招汉民佃种清初战争频仍出征时又需携带壮丁所分得土地无人耕耘很自然的会招汉民承佃还有的旗人之家不谙农事就地招汉人佃种取租而食也有的土地较多不得不招汉人佃种。当时旗民杂处旗地民田犬牙相错旗人之家仿效汉人地主的办法招佃取租也是顺理成章的。雍正十二年(1735)的资料可为佐证:八旗地亩坐落直属州县为数浩繁片段错落非逐细勘丈无由知其确数。而该佐领下催领人等贪图私取租银勾连地户将余出地亩及户绝田亩隐匿不报亦有佃户因无业主取2《八旗通志》卷18。

1《大清会典事例》卷159。

2《畿辅通志》旗地条。

3《大清会典事例》卷159。

4《清高宗实录》卷1o4。

5《大清会典事例》卷159。

租乘机隐漏隐为己业者。1总之旗地经营由农奴制转向租佃制始于清初。像孙嘉淦所说:“查我朝定鼎之初虽将民地圈给旗人但仍系民人输租自种民人自耕其地旗人坐取其租。”大约到乾隆十年前后已完成了这个过渡。在一般旗地上仍然采用农奴制经营的虽不能说完全绝迹但为数不多了。

与一般旗地变化的同时皇庄、王庄也在变化。由于皇庄和王庄的经营基本相同且以皇庄为例。皇庄建立之初庄上的劳动者是国家机器凭借强权佥拨的他们没有人身自由也没有自己的私有经济房屋、耕牛、种子、器物、口粮全由内府供给。在当时庄头是从壮丁中佥拨的与壮丁的地位相同都是奴仆庄头的任务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