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卫共三十六处无主田地尽数拨给旗下犹若不足。其未察地方如满城、庆都等二十四州县尚有无主荒地若拨给旗下则去京渐远兵民杂处多有未便议将易州等处有主田地酌量给旗而以满城等处无主田地就近给民。实际上“兵民杂处”、“满汉分居”等均非换拨之真意以瘠换良无限量的霸占土地才是拨换的实质。
清初的圈地、拨换从顺治元年十二月开始历四十余年直到康熙二十四年(1685)才令“嗣后永不许圈”。据雍正八年(173o)统计:“直隶九府内除广平、大名二府远处京南均无旗庄坐落其余七府所辖有旗庄坐落者共计七十七州县卫广袤二千余里。”圈地的停止是广大汉族人民包括官员、缙绅反对和斗争的结果。
所谓圈地指的是与步弓丈量不同的量地方法。“凡丈量州县地用步弓各旗庄屯地用绳。用步弓曰丈用绳曰圈。”姚文燮在《圈占记》中记述:凡圈民地户部遣满官同有司率笔帖式拨什库甲丁等员役所至村庄相度田亩两骑前后牵部颁绳索以记周四围而总积之每圈共得几百十晌每壮丁分给五晌1《八旗通志》卷18。
晌六亩晌者折一绳之方法其法捷于弓丈圈一定则庐舍场圃悉皆屯有而粮籍以除。1两骑携绳奔驰那管有主、无主皇亲、百姓绳索之内尽归为旗有了。伴随着圈地出现了投充投充者一般可分为两类其中被勒逼者占绝对多数为了保全性命和点滴财产所谓“庄头及奴仆人等将各州县庄村之人逼勒投充不愿者即以言语恐吓威势迫胁”“惑于土贼奸细分民屠民之言辄尔轻信妄行投充”。有少数“投充者非大奸巨恶即无赖棍徒始冒人地为投充即倚投充而肆虐凌侮官员欺害小民任意横行者。”兑换、拨补始于顺治二年(1645)零星者外大规模兑换约两次:一次是顺治四年(1647)波及九十余州县卫以五十二个州县卫的瘠地拨换了三十八个州县卫的良田九十九万三千七百零七晌即近六万顷(《东华录》卷3o)。另一次是康熙三年到五年底(1664—1666)镶黄、正白等六旗大规模兑换此次波及面更大。
畿辅膏腴圈占殆尽只能停圈将旗地的扩大转向口外。康熙九年(167o)户部遵谕议:“今以古北口外地拨与镶黄正黄旗。罗文峤外地拨与正白旗。冷口外地拨与镶白正蓝旗。张家口外地拨与镶红镶蓝旗诏从所请。”2康熙中期以后盛京三部又在兴京、辽阳、牛庄、岫岩、开原、抚顺、本溪等地圈占土地建立庄屯。还在吉林、宁古塔、三姓、齐齐哈尔、黑龙江、墨尔根、呼兰等圈占大量良田建立庄屯。总之圈地并未真正停止只是从关内转向关外。
旗地的类别、数量和性质旗地按其坐落可分为:畿辅旗地、盛京旗地和直省驻防旗地三类。畿辅旗地是坐落在顺天、保定、河间、永平等府的旗地总数为十六万余顷。盛京旗地为坐落盛京、热河、锦州、归化等处的旗地大致为六万顷。直省驻防旗地是旗兵驻扎各直省所圈占的土地如顺治二年曾令在直隶顺德府、山东济南府、德州、临清州、江北、徐州、山西潞安府、平阳府、蒲州八处圈占无主房地及故明勋地给满洲兵丁1。其后宁夏、西安、荆州、江宁等也圈过地。总数很难统计数量不大无法与前两者相比。据不完全统计:太原驻防旗地六千五百四十一晌、德州四千三百八十五晌。
从顺治元年到康熙二十四年的四十余年间共圈地十五万四千一百五十九顷十六亩2。而据地方志统计却远远过此数。清统治者从所圈土田中1《皇朝经世文编》卷31。
2《八旗通志》卷18。
1《清世祖实录》卷2o。
2《八旗通志》。
先选择膏腴上地设立皇庄其次按爵秩分给王公大臣设立王庄再次是分给八旗官员兵丁称为一般旗地。这样旗地又可分为皇庄、王庄和一般旗地三类。
皇庄也称内务府官庄简称官庄。据和硕礼亲王代善之后生活在乾嘉之际的昭梿记载;皇庄共占地一万三千二百七十二顷八十亩有奇包括畿辅官庄和盛京户、礼、工三部及三陵官庄两部分。计盛京庄八十四、山海关外庄二百十有一、喜峰口古北口外百三十八、畿辅庄三百二十有二。但实际还要多些。
皇庄起源于入关之前天命十年(1625年明天启五年)令在辽沈地区造汗及贝勒之庄每庄十三男牛七1。第二年皇太极即汗位汗庄继续扩大。定都燕京后伴随着疯狂的圈地皇室也不断挑选膏腴设置皇庄同时也不断接受投献于是便有一批皇庄分布京畿各州县卫。在汉民的强烈反抗下康熙八年后皇室将圈地设庄转向关外在奉天、归化等地大设庄田。皇庄的土地来源主要是圈占此外还有拨官田、入官田拨余田和开垦荒田。如康熙九年在南苑置四庄二十四年又在直隶新建部分粮庄都是拨官田建立的。乾隆二十五年(176o)议准附近州县入官地一千五百九十九顷三十八亩增设大庄二十三所半庄七十三所。
皇庄种类繁多有银庄、粮庄有菜园、果园、瓜园有蜜户、苇户、棉户、靛户有煤军、灰军等等。
银庄所谓顺治初年近畿百姓带地来投设为纳银庄头计立庄百三十有二不立庄者仍其户计二百八十五。计“上地二十八顷之庄头一名纳银七百两。上地二十一顷之庄头一名纳银四百两。下地二十七顷之庄头一名纳银三百两。畦地二顷三十八亩之庄头一名纳银二百五十两。地十八顷之庄头二十九名各纳银二百两。地九顷之庄头二名各纳银一百两。又地七、八顷之庄头九十七名共地一千零二顷二十亩九分各按亩纳银一钱一分有奇。”1除带地投充人外还有不带地的投充人由清皇室“各给绳地”每绳四十二亩叫绳地人对他们是按亩征银每亩三分草一束按清代习惯草一束折银二分共五分。纳银庄头所交银两较轻最高者每亩二钱五分最低者只五分因为是投充均给予一定优惠以鼓励群起效尤。
粮庄情况较银庄更为复杂。清初定每庄耕地一百三十晌另给四晌作为场园马馆给牛八头还给房屋、口粮、器皿、田种等。康熙九年增庄养丁每庄地十八顷壮丁十五名佥一名为庄头叫做整庄。半庄地九顷壮丁七名佥一名为庄头。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