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44 章(1 / 1)

我的母亲是妖怪贤者 绅士的哲学 2000 汉字|10 英文 字 1个月前

这个颜色老汤姆却有些不喜欢。

与巧克力一样的颜色,里面还不停的冒着气泡。

“这是什么?真的不需要钱?”

老汤姆虚弱的问道。

那女孩子笑了笑,回答道。

“不需要钱,完全免费。这真的只是一种饮料,味道像是没有酒精的甜酒。”

老汤姆犹豫了下,最终还是接过了女孩子手上的塑料瓶。

要想回到家还有一段距离,以老汤姆现在的体力,他十分确定自己会倒在半路,还是喝口水休息一下比较好。

毕竟也是免费的,纵使味道差强人意,但只要能解渴就好。

这塑料瓶的包装倒是有些令老汤姆感到意外,塑料瓶上只有一圈红色的塑料纸包裹着,而红色的纸上,则画着一蝙蝠的画像,上面还写着两个字,那便是这个饮料的名字。

只是这个饮料,倒是令老汤姆感到有些反感‘血水’。

“吸血鬼风格的饮料吗?”

老汤姆嘴角翘了翘,随即连忙打开了瓶盖,朝自己嘴里猛灌了几口血水。

他已经受不了了,喉咙传来的干咳与身上留下来的汗水,早就快令他窒息了。

而后,在喝了几口血水之后,老汤姆又连忙将血水从自己口中拿了出来。

“这是什么?!”

老汤姆惊呼道。

“饮料啊。”

一旁的女孩子提醒道。

“不,这绝对不是普通的饮料。一入口的刺激感,刺激之中又带着些许的甜味,真是令人难以对这饮料做出差评。而后喝下肚子后的清凉,与畅快刺激的感觉……这简直是神的恩赐!”

老汤姆激动道,随后连忙看向那女孩子,问道。

“你们这是哪家饮料工厂出来做广告?你们这个饮料出厂了吗?我要去购买,这绝对是我喝过的最棒的饮料。”

“那个……实际上我并不是饮料工厂的员工,我只是一餐厅的管理员而已。”

“餐厅?你没有骗我?”

“没有,我们这个餐厅名字叫做‘血食’,已经开业了,就在这里的不远处。”

“血食吗?我一定回去捧场的!”

老汤姆兴奋着,随即连忙向着自己的家走去。

一瓶血水下去,早就驱散了他身体上的热意,现在的他,就算是十分虚弱也能走到家了!

回到家后,老汤姆决定,一定要去给这个叫做‘血食’的餐厅捧场。

当然,身为一名教徒的老汤姆自然也是知道‘血食’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

血食,指的就是吸血鬼的事物。

可现如今早就是文明社会了,早就在和别的国家在打文化战争了,对于吸血鬼,人们自然是不会像中世纪发现魔女就烧一样的对待了。

这上帝之都,可是也有着许多的有关吸血鬼的周边商品呢!

…………

不过……这也仅限于,他们把吸血鬼当笑料这一点。

若真的有吸血鬼出现,人们终究还是会像中世纪对待魔女一样对待吸血鬼的。

之前那个给老汤姆免费赠送饮料的女孩,便是吸血鬼。

她的皮肤在老汤姆看来白的不像是人类的皮肤,但殊不知,这种皮肤才是吸血鬼因有的肤色。

一般人想要有这种皮肤还没得来呢,除非,变成新一代的吸血鬼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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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我水。是有原因的,最近家里又忙活不过来了。我尽量我努力,我争取明天不再水。

接下来我要做的,便是迅速的写完这一本书,而后赶紧去写我的征文作品。)

吸血鬼。英语:Vampire。

是传说中的超自然生物。通过饮用人类或其它生物的血液,能够令自身长久生存下去。

早期吸血鬼的传说流传于巴尔干半岛与东欧斯拉夫一带。

在这些传说中,吸血鬼指从坟墓中爬起来吸食人血的亡者尸体。

但近一百多年来随着、电影、流行文化的不断改编,吸血鬼的共通形象也已经逐渐演变为一类必须以吸血来保持生命力、在夜间活动、具有超自然力量的奇幻生物。

而,现今住在上帝之都这个地上神宫附近的吸血鬼,则是一群努力挣钱,为了挣钱不辞辛劳的吸血鬼。

嗯,好吧,实际上他们就是蕾米莉亚麾下的吸血鬼氏族小辈而已。

在蕾米莉亚即将去往这中东的时候,蕾米莉亚曾向八云寺提出了个要求。

要求八云寺把幻想乡里她麾下的所有氏族小辈给送到这个世界,八云寺同意了,只不过八云寺并没有给那些个小辈弄虚假的身份证明。

因为她们没有身份证明这一缺陷,将会是八云寺计划发生改变的重要一个步骤。

之前,那个给老汤姆免费赠送血水的女孩,也是个吸血鬼。

她本是个小吸血鬼,本不可能站在阳光之下,不仅是她,蕾米莉亚氏族里的许许多多吸血鬼也无法站在阳光下。

但,八云寺的一个举动却改变了她们,改变了整个蕾米莉亚氏族。

原因,就是八云寺给蕾米莉亚和芙兰朵露喝的那瓶金乌之血。

金乌,指的是太阳的别名,也称为“赤乌”,也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鸟之一。

说白了,金乌就是太阳的化身,当年为了这几瓶金乌之血,八云寺还和羲和打了一场呢!

而喝下了金乌之血后,蕾米莉亚两姐妹身体里的力量便发生了变化。

两姐妹不在畏惧阳光,甚至,还开始变得有些喜欢。

且除此之外,他们的身体里还多了一种力量。

太阳的力量。也就是传说中的光之力,虽然不是圣光……

当蕾米莉亚获得光之力之后再将光之力赋予麾下的氏族,其麾下的氏族们,便一个个也都拥有了光之力,且,不再畏惧阳光了!

也因此,才会有吸血鬼在大街上派送血水。

但,实际上那血水,只不过就是可乐。

在现世的可乐是由美国的一位名叫约翰·彭伯顿的药剂师发明的。他期望创造出一种能提神、解乏、治头痛的药用混合饮料。彭伯顿调制的“可卡可拉”,起初是不含气体的,饮用时兑上凉水,只是由于一次偶然的意外,才变成了碳酸饮料。

1886年5月8日下午,一个酒鬼跌跌撞撞地来到了彭伯顿的药店。“来一杯治疗头痛脑热的药水可卡可拉。”

营业员本来应该到水龙头那儿去兑水,但水龙头离他有二米多远,他懒得走动,便就近抄起苏打水往可卡可拉里掺。

结果酒鬼居然挺喜欢喝,他喝了一杯又一杯,嘴里不停地说:“好喝!好喝!”酒鬼还到处宣传这种不含酒精的饮料所产生的奇效。

在约翰·彭伯顿去世前,他们把专利权出售。四十年后便成为了,世界上无人不知可口可乐。

不过最初可口可乐传到中国时,其名字是‘蝌蚪啃蜡’。后因为蝌蚪实在是啃不了蜡,甚至还想说一句MMP才改成了可口可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