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杀战中幸存下来,经过了实战,再加上训练及军纪约束,他们将是精兵之源。高旭不由应道:“今日的乌合之众,就是明日的精锐之师。”
小芸娘道:“你以为他们能活得过今晚么?”
高旭看了她一眼,道:“有的人死了,但他活着。有的人活着,但他死了。。”
当近万乡兵混乱地冲到清军阵前,清军弓箭队的几个轮射让乡兵死伤无数,随后刘良佐命五千精卒迎头痛击,乡兵虽然一鼓作气,但再而衰,三而竭,到了最后竟是溃不成军,败退回港口的竟已不足半数。而清军挟着大胜之势,向灯塔下何常那严阵以待的三千高字营冲杀过来。矛头直指灯塔上的高旭。
老狗才鲁无巧见刘良佐下手毫不容情,这哪里要教训高旭,分明是要把高旭置于死地。看来高旭的大批银票真是打了水漂了。刘良佐见鲁无巧郁闷的神色,指着灯塔道:“我讨厌别人站得比我高。”
鲁无巧只是无语。这个理由是理由么?虽然那个高高坐在皇座上的弘光帝给你刘大帅缚了献给清廷了。但放眼天下,站得比你刘大帅高的人比比皆是。只要见到满清主子,你还不是只有装孙子奴才的份。再说,你也算是一方人物,跟高旭这个后辈计较什么?
刘良佐用马鞭拍拍鲁无巧的肩膀,又道:“我不会难为你的老朋友,只要他舍得割爱。”
鲁无巧讨好地笑笑,犹如一只摇着尾巴的狗一般,道:“放心吧,那高旭识得时务。”鲁无巧嘴上虽然如此说,但心里却是暗道,这个高旭已不是当初的那个高旭了。要是他真的识时务,怎么会脑子生锈了,选在这个清兵势如破竹的时候反清复明。而且,就算以前的高旭,从来只有夺人妻妾的嗜好,最擅长的事就是割人所爱。他老狗才算是深受其害。
溃退而回的乡兵能战的分流到何常三千人马的两翼,重伤的被同伴送进码头,让其家人照顾。只是不待乡兵立稳脚步,清军转瞬之间便随后杀到,守卫港口码头的重任就寄托在高旭以及灯塔之下的以何常领头的三千高字营身上。
高旭大病初愈,为了避免因脱力而能让身体失控,沦为假死状态,在这个躯体完全康复以前,他不能上阵冲杀。灯塔将是港口最后的屏障,如果让清兵突破了何常布置下的防线,那码头之内的乡民犹如待宰的糕羊。
刚刚乡兵的伤亡溃败又为港口内添加了数千孤儿寡妇,倾耳听去尽是一片哭泣之声。那些悲痛万分的妇人们看着港口外清兵杀气腾腾地扑过来,再加上丈夫新亡,孤苦伶仃的早已失去生志,她们挤到码头的长江边岸上,先是一个个携儿跳江尽节,然后便是成群结队地赴江而亡。江阴妇人们的烈性竟是丝毫不输男儿。
看着一个个妇女儿童溺死在滔滔江水之中,高旭也忍不住眼圈发红,他转头对着一旁已然热泪盈眶的小芸娘道:“去,下去劝阻那些妇人,别让她们跳江。”
小芸娘一抹眼泪,道:“此时除了跳江,她们还能做什么?”
高旭怒道:“还能做什么?给我好好活着。q i s u w a n g . c o m [奇 书 网]去,快去。”
小芸娘见了高旭压抑不住的燥怒,情知自己去劝慰无济于事,但只有尽人事,听天命了。小芸娘转身下塔,走了几步,转头看了高旭一眼,道:“活着,如果得到你的死讯,我会加入她们。我们女人活着就是图个盼头,没了盼头,苟活于世,也不过便宜了那些鞑子而已。”
高旭看着小芸娘倩丽的背影消失在台阶下,随后又听到一个急促的脚步登上塔顶,只见一个头大如斗,长着一对暴眼的汉子来到面前,急道:“少爷,快走吧。这黄田港守不住了,老爷早先留下十条船以防万一。只要我们上了船,清兵就只有望江兴叹了。”
高旭先是一愣,随后大声道:“船?哪里的十条船?刚才我怎么没见到!”
这暴眼汉子指着缓缓驶入港口的一个船队道:“这十条船一直停在离黄田港三里处的一个水湾里,如果停在黄田港,那还不让这些江阴人挤得头破血流。这是老爷给你危急时撤走备用的。”
高旭气得脸色青白,狠不得踢他一脚,怒道:“既然有船为什么不早告诉我?起码有半日的时间,这十条船能救多少人,你知不知道?!”
如果手上有十条船,虽然一趟最多载走二三千人到崇明,但如果只是暂时摆脱刘良佐的大军压迫,把乡民撤到长江对岸的靖江境内,只须十数趟来回,几万人就能脱离虎口。而且让高旭生气的是,这十条船竟不是一般运输的货船,而是配备着火炮的战船。大约这个船队是高老头海上行商时的护卫队,也是他压箱底的家当,不到最后关头,连高旭这个儿子也是瞒着。
那暴眼汉子有点异样地看了一眼高旭的盛怒,道:“少爷,属下只是依命行事。”
这个暴眼汉子姓包,因为长着一个大头,以及一对暴突的鱼目,外号包头鱼。他本是个江淮小盐商,因得罪了官府被迫入海为盗。他也是高老头挟恩图报的产物。当年他带着重病有老娘亲走投如无路,高老头见他相貌奇特,便花了一笔银子治愈了他的老娘亲,招他入伙干海盗这份极有前途的事业。高老头明以正当的海商自诩,暗地里也不惜血本打造了这么一个只有十条船的但火力不俗的袖珍船队,为自己的商船保驾护航。对于这支压箱底的船队,但高老头生性保守,以前被自己的宝贝儿子祸害怕了,就算儿子已非吴下阿蒙了,但也在高老头的考察期之间。自然不能把这支力量完全交付给高旭。临走是只是交待包头鱼,非得紧要关头不得露面。
包头鱼知道这个高旭是个名副其实的败家子,酒色之徒,被高老头扔在常州城里任他胡天胡地,但高旭的变化还是很让他觉得异样,尤其是这种带着某种钢性特质的怒色。当年的高少爷向来只有一副嘻嘻哈哈的混世魔王的样子,那会管这些江阴人的生死,也绝不会到了这个时候还矗立在灯塔之上,给江阴人一个高氏船队还会再次到来营援的希望。
但不管高旭如何让人刮目相看,包头鱼只是忠于拯救他老娘亲于危难之中的高老头,而不是这个初次见面的高少爷。他只要把这个高少爷完完整整地带回崇明就够了。至于江阴人,虽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