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修)
下朝后,商洛主动叫住了杨佑。
杨佑不过是平日办事情和同僚熟络了些,却还没有到达深交的地步,突然接到商洛的邀请,他还有些吃惊。
“王爷,”商洛拢着袖子说道,“听说王爷蛐蛐儿养得不错?”
养蛐蛐儿是杨佑的老本行了,他还不知道自己声名远播,连宫外的人都知道了。
“不敢不敢,只是些小把戏,上不了台面。”杨佑谦虚道,像商洛这样的老臣应该并不是很喜欢他这种类型的纨绔子弟。
谁知商洛却道:“老朽我养秋虫也有些时日了,咱们院里的人都有些门道,晚上要在我府上聚一聚,不知王爷可否赏脸大驾光临?”
太常寺众人对杨佑态度温和,还会主动教他些官场之事,杨佑一直很感激,不过他们似乎不想与杨佑深交,只是浅谈辄止,杨佑隐隐能察觉到,太常寺诸人是一个小团体,以商洛为首,自己被排除在外。
如今商洛亲自邀请他,这便是想要接纳他的意思?
杨佑怎么可能不答应,他正愁找不到打入朝臣内部的借口。
“既然如此,那就叨扰大人了。”杨佑回礼道。
商洛摆手,“那今晚咱们就以虫会友,王爷意下如何?”
“自然自然。”
说起斗蛐蛐,杨佑可是行家里手。
每年七月中旬,正是蛐蛐儿成熟的时候,有白麻头、黄麻头、蟹胲青、琵琶翅、梅花翅、竹节须之别,都是能征善战的品种。上等的蟋蟀贵可达数金。
名虫不仅要用重金求购,还要用青白色泥罐饲养,好的罐子也要数十金一对。
杨佑在宫外没有熟识的人,想找蛐蛐儿倒是比别人费劲,他索性就从御花园里捉蛐蛐,放到清芳殿里养着,每年都能收获许多好虫。
杨佑晚上特意挑了一件稳重的黑衣,穿得十分严肃,再配合着他一张漂亮脸蛋,瑞芳忍不住赞叹道:“咱们殿下走出去,那也是京城里一等一的好人物!”
杨佑笑了笑,接受了她的赞誉。
他带着自己的蟋蟀到了商洛府上,太常寺的官员都到了,还有几位其他官署的人也在,商洛为他一一介绍。
酒过三巡,便开始以虫会友。
商洛坐庄,让他们开局赌输赢。文人雅兴,本就不是冲着钱财而来,故而有人赌诗,有人赌月饼,有人赌文集。
能在朝中做官的,当年不是一甲头三名,就是二甲的进士,论起诗文风雅来,杨佑根本不能相比。好在各位大臣对他的蛐蛐儿很感兴趣,杨佑手上刚好还有几只上好的,便赌了一只蛐蛐。
杨佑是冲着交友的心思来的,也没下狠手,赢了几局之后便下场认输。商洛的蟋蟀大展雄风,被冠以将军的称号。斗完虫子,诸位又吃喝了一阵,宾主尽欢,好不快活。
此后,杨佑能感觉到,太常寺似乎承认了他,他和同僚之间话多了起来,时不时地还会约着出门喝酒。
当然,最隆重的当属商洛每旬举办的斗虫大会。
日子照旧过着,许多东西逐渐变得和以前不一样。
丽妃不再限制他的行为,也不再命令他的生活。
而当日交好的兄弟杨休,因为掌管内卫,不得与皇子朝臣私通,两人说的话越来越少。
内卫干的许多事情是见不得人的活儿,杨休更是投入了十足的热情去经营,神龙见首不见尾,杨佑有时会猛然想到,他们上一次说话,已经是很久之前了。
隔着群臣,两人目光 在空中偶然相会。
杨休的眼睛依旧清澈,少了几分闲适,多了很多他看不明白的东西。
杨佑能知道的是,最近有不少官员都被请去内卫喝了茶,有些还等不到回家就被扣在了内卫中,直接革职。
正常的朝官职位变动绝不是这样,绝不是以一己之私便判断去留。
可是杨佑也知道,杨休敢这么做,背后一定有着皇帝的授意。
他无法对自己的兄弟和父亲做出任何评价。
这是在用阴损的手段祸害朝纲,他们两人未必心知肚明,却是心甘情愿,互相利用。
他知道杨休的想法。
只要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力,就可以消灭自己不想要的东西,得到想要的一切。
人的生命、力量都是有限的。
唯有最高的权力,是人世唯一能达到的无限。
似乎谁都不能抗拒它。
比起杨休,更让杨佑看不清的是七皇子杨伦。
杨伦性格温和,说得不好听一点,就是懦弱。若是让杨佑用一句话评价他,杨佑以为,杨伦是一个畏畏缩缩的好人。
俊阳君有时会站在皇帝身后上朝,杨伦站在阶下看着他们,不知究竟会有什么感想。
在这皇宫里,似乎总有些扭曲的感情生发。
而无论是什么样的情,最后都会腐蚀溃烂,从根子里异变,直到变成不能见人的模样。
无论杨佑如何费解,齐国自有齐国运行的独特方式,不得不说,齐国在杨庭手里还苟延残喘了那么多年,可见祖宗基业之厚。
朝堂在各派的争斗中保持着诡异的平衡。
除了摩拳擦掌在朝政上蠢蠢欲动的各派,还有一大堆沉默的官员,他们或是装聋作哑,或是尸位素餐,或是搅和稀泥,就是不敢干正事。
杨佑看得多了,也才知道,原来朝堂里最不干正事的,就是他们太常寺。
当然,太常寺本来要干的正事也不多。
摊上这么个君主,大臣们议政的积极性也不高,还要被各党打压。
在太常寺混日子的人又以太常寺卿商洛就是其中翘楚。
商洛的个人经历十分传奇,他是齐国开国以来,屈指可数的几位连中三元的才子。在杨庭刚刚即位时进入内阁,后来被贤妃的父亲,也就是二皇子杨倜的外祖父林阁老硬生生挤走了。 商洛实是本朝为数不多的能干事的官员,就这样被发配到了太常寺,杨庭又不封禅泰山,连日常的春秋祭祀,农耕桑礼都敷衍了事,商洛能做什么?
他早年间曾经写过不少国策,而今只会写些莺莺燕燕的软糯词,带领着太常寺朝着混日子的方向越走越远。
杨佑也不知道他们是真的喜欢混日子还是装着喜欢混日子,总之为了极快地打入官场,投其所好地和他们一起混日子。
他成天遛鸟听曲儿,可谓和太常寺诸卿“臭味相投”。他的小娘子是太常寺长得最好看的鸟儿,商洛直接让他把小娘子挂在太常寺公署的屋檐下,供人欣赏。
他养的蟋蟀也是最凶狠的蟋蟀,常胜之名在官员中已经流传经久不息。
太常寺卿商洛,少卿杨佑,丞徐开霁,博士蒋凌,主簿卓信鸿,奉礼郎庞巢很快就在骊都声名鹊起,号称蛐蛐六君子。
商洛如今五十又四,正是知天命的年龄,估计余生都得耗在了太常寺,早就过了渴望浮名的年纪,他倒没什么。剩下几人全是三十岁之下的青年,竟然无一例外地对蛐蛐六君子的外号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实乃近年来除了皇上的男宠之外的骊都又一大奇闻。
杨佑就这样在京城出了名。
杨佑虽为皇子,但完全没有架子,很得商洛欢心。商洛常常告诫他在朝上要谨言慎行,手把手地教他认完了各派的势力。
如今的太常寺,在蛐蛐六君子的努力工作下,更是成为了朝中官员混事的典范。
以前他们不敢明目张胆地混日子,好歹头上有大官和皇帝。
现在杨佑来了,诸位大臣巴不得他天天混日子,皇帝也不怪罪他。由杨佑牵头,一个网罗了齐国年轻官员的“混混”大网逐渐形成。
一开始杨佑根本没想到这茬,他天天和敖宸合计着三皇子要何时动手收拾四皇子,敖宸想等到冬衣发到士兵手上再把事情闹大,杨佑却想在一开始就遏制三皇子的行为,卖个人情给四皇子。
敖宸毫不掩饰自己的讽刺:“想得挺美。“
杨佑确实想得美,他从没有接受过继承人的教育,耳闻目睹都是后宫的弯弯绕绕,自己看书学的道理都是提纲挈领,真要落手他还是一头雾水,不知所措。
真正的政事和真正的人,远远比书上复杂得多。
还没察觉到三皇子杨仁的动向,商洛就找上了他。
商洛之前办的以虫会友小有名气,便撺掇着杨佑成立一个官员间的斗蛐蛐组织,他是王爷,这种事情还是要有个地位高的领头人才对。
商洛一本正经地给杨佑勾画着未来的草图,他要规范蛐蛐之间的等级,不能让大蛐蛐打小蛐蛐,还要规定只能要诚信的官员来参加,不能赖账。
也不能像武惠妃的内侄都尉武聪一样,因为商洛的蛐蛐打败了他的蛐蛐,就把商洛的爱虫踩死了。
总之这是一件听起来很有趣,实际上很扯的事情,哪有官员带头享乐的?但是在太常寺全体人员的支持与热情下,商洛用他连中三元的斐然文采,写下了洋洋洒洒的三千字《秋虫赋》,让杨佑掏钱包下了京城第一酒肆丹阳楼,连着三天邀请诸位官员畅饮达旦,举办了首届骊都斗蛐盛事。
杨佑钱是花出去了,也不知众官是瞧不起他们还是提前通了气,蒋凌亲自写的请帖,保证每个官员都送到了,却只有三个七八品的小吏前来丹阳楼。
好在都是爱蛐人士,大家都不甚在意浮名,纷纷就饲养蛐蛐的各种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庞巢本着王爷请客不要白不要的原则,把京师第一名妓白玉笙请来唱了一首歌。
九个人在丹阳楼玩了个肆意畅快。
只是苦了杨佑的钱包,连给敖宸买糕点的钱都差点没了。太常寺也不是什么肥差,他更是不想伸手向别人要钱,只好勒紧腰带苦兮兮地过了半个月。敖宸看着他瘦了几斤,都忍不住心疼道:“要不你就去和丽妃讲讲,要点钱撑过月底,到了月底你就有俸禄和赋税了。“
杨佑咬着牙没敢去和丽妃要钱,丽妃对他的要求是狡兔三窟,他一个窟窿没凿,还差点把自己搞得一穷二白。日子苦得连商洛都看不下去,在太常寺募捐了三十两纹银借给他,并且要他还九十两。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杨佑迫于生计,不得不接受了这丧权辱国的借款。
谁知那三十两刚拿来没几天,瑞芳就拿着去买了一堆名酒。
杨佑好不容易凑来的伙食费就被瑞芳败了出去,他忍不住训斥瑞芳不懂得管理家里的财务。
瑞芳梗着脖子回嘴道:“明明是您留了字条在书房里,要奴婢出去买的。“
杨佑心说现在的丫鬟真是一个比一个会撒谎,他分明记得自己没有留纸条的习惯。
没想到瑞芳还真找出了一张信纸,字迹与他有九成九相像。
敖宸突然出现,在瑞芳身后肆意地笑。
杨佑一看敖宸笑得开心,便知道发生了什么,捂着头无奈地说:“行吧行吧,你下去吧,我知道了。“
瑞芳瘪瘪嘴退下,心里还觉得委屈。
敖宸一手提一个酒坛,把酒塞进杨佑怀里,“世人皆知胶东乃天下富庶之地,谁知胶东王却穷到连买酒都要锱铢必较。“
“你可消停点吧祖宗!“杨佑抱着酒坛靠着柱子坐在地上,自己到手还没捂热乎的三十两白花花的纹银就这样没了,他差点落下泪来。
他发誓,以后再也不听商洛老头儿忽悠了!
敖宸走过来靠着他坐下,两人的手臂相触,敖宸揽着他的脖子,启开酒,头撞了他一下,“怎么?请本神君喝酒,你难过啊?“
他不说还好,一说杨佑就来气,忍不住质问他:“你什么时候学我写字了?“
“你觉得我需要学?你小时候不是跟着我写字吗?”敖宸勾起嘴角咽下一口酒,畅快淋漓地说,“喝酒喝酒。”
杨佑蒙学时候跟着江南的老师写字,到了宫里便是跟着敖宸写字,他们俩的字本就有七八成像。
敖宸见杨佑不动手,索性拿着酒坛往杨佑嘴里灌,杨佑被他拉着挣扎不开,酒液洒满了胸前的衣服。他被热辣的酒呛得泪流,敖宸笑着放声沉吟道:“主人为何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唤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杨佑一生很少醉酒,唯独这一次的酣饮被他牢牢地记住,一直埋藏在记忆的深海中,时不时拿出来回忆。
这是一次再平常不过的经历,不带一点激动的情绪,却比任何一次意气满怀或失意踌躇的记忆都要深刻。
就在敖宸笑着沉吟,笑着欢饮的时候,他看见那双沉淀着沧桑和冰凉的眸子褪去了寒意,燃烧着名为青春的火焰。
好像见到了当年和高祖共谋天下,意气风发的龙神。
他看着敖宸的人身,就能感受到巨龙的风姿,尽管他根本没见过真龙。
龙嘘气乎成云,乘驭乎为风,茫洋乎穷兮玄冥间,薄日月,伏光景,感震电,神变化。
他看着敖宸神采奕奕的模样,不知怎么,突然想起了小时候先生教他们唱的诗词。他喝了口酒,低声唱了起来。
楚地口音,唱着离骚——
为余驾飞龙兮,杂瑶象以为车,
何离心之可用兮,吾将远适以自疏。
屯余车其千乘兮,齐玉绂而奔驰。
驾八龙之婉婉兮,载云旗之委蛇。
唱着唱着,他忽然留下泪来,不知是为了书里的美人,是为了敖宸,是为了天下,还是为了他自己。
敖宸含着一口酒,微笑着听他唱,然后温柔地拂去他的眼泪。
杨佑已不记得那天到底喝了多少酒,唯有那晚敖宸如月色一般冰凉轻柔的目光,在他的心里恒久地烙下了一道伤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