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88 章(1 / 1)

少帅你老婆又跑了 明药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轻叹了口气。

霍伯母则道“要不,你带着她出去玩玩,或者你们回伦敦去逛逛?快要春假了嘛。”

过了元旦,学校就要期末考试,然后会有六周的春假。

“行,等她这边春假了,我就陪她去玩两周。”司宁安道,“还可以去新加坡,我介绍年轻英俊的男孩子给她认识。”

霍钺不说话了。

良久,他才问司宁安,“那个人……叫卫东恒的,是他自己说分手的吗?”

司宁安一愣。

继而,他劝说霍伯伯“您不能不讲理啊,他也是害怕,不是想要抛弃灵儿的。”

霍伯伯脸色一直不太好。

司宁安则觉得,霍伯伯其实很护短,卫东恒怕是真的惹恼了他。

霍伯母道“算了,事情都结束了。灵儿还小呢。”

司宁安从霍家出来时,心情一直有点沉重。

不是为了霍家众人,而是为了卫东恒。

“穷真是原罪。”司宁安想。

卫东恒不管怎么做,都是不得体的。他离开或者死缠烂打,都毫无尊严。只怪他眼拙,当时勾搭谁不好,把灵儿给勾搭上了。

他从卫东恒,想到了丽贝尔。

这样想,有点牵强,但他的确是转到了丽贝尔身上。

司宁安觉得,他应该离丽贝尔远一点。

要是哪天他突然发神经,也想要结婚,到时候丽贝尔会比今天的卫东恒更尴尬。

她也穷,在司家或者霍家这样的门第里,她也带着原罪。

第2342章司宁安(23)

司宁安再次去找宋小姐,不是因为想念她了,而是觉得应该冷落丽贝尔一段时间。

反正他的心思可以转得很快。

接下来的几天,他天天都要约宋小姐。

宋怡很矜持的,约了她三次,她能有一次出来就算不错的。

司宁安觉得,这样慢吞吞的,也蛮有意思,比那种一招惹就上手的女人更有挑战性。

丽贝尔那晚给他的旖旎,果然就散了大半。

这天,司宁安邀请宋怡吃下午茶。

宋怡这次出来了,不过还带着她一位小姊妹。

年轻的小姐们,习惯了这样的做派,出门约会时不太好意思,就会叫上女伴。

她叫上的这位章小姐,有点嘴碎,叽叽咋咋。

好在司宁安习惯了忍受各种各样的女人,而章小姐生得不丑,他没怎么发脾气。

喝下午茶的时候,宋怡也不和司宁安说话,只是总微微红着脸,只顾和章小姐讨论最新的电影。

“三少,你是不是认识王逸人?”章小姐还问司宁安。

司宁安点头“认识。”

宋怡脸色不太自然了。

“我听说……”章小姐带着试探。

她一开口,宋怡脸色略微泛白。

司宁安哪里不明白她们的心思?听说他和王逸人搅合在一起了,宋怡这是试探他来了。

他立马否认“我的确是认识王小姐,她从前还帮过我的忙。普通朋友关系。听说她最近谈了男朋友,好像要结婚了。”

王逸人的确是傍上了一个富贵草包公子。

这个时候,司宁安是从不吃醋的,反而希望她更有前途。

宋怡很明显舒了口气。

说起了电影明星,两个女人又谈论起了报纸。

正好有一份杂志在手边,宋怡就拿起来翻。

“这条项链。”她指给章小姐瞧,“天哪,谁买得起?”

章小姐凑过来,也是倒吸了一口凉气“钻石项链,配鸽子蛋大小的蓝宝石,这得上好几十万英镑吧?”

宋怡也咂舌。

她们都是名门淑媛,然而这样昂贵的首饰,也是买不起的。

司宁安则好奇。

他接了过来。

这是一条拍卖会的广告,是一个月之后伦敦的一场拍卖会。

这条蓝宝石项链,是最大的噱头。

司宁安笑道“这是英国皇室之物,拿出来拍卖,价格的确不会低。”

他想着,正好找这个借口,约灵儿去伦敦散散心。

她要是喜欢,自己买给她也行。

不过,灵儿喜欢的可能性不大。从小见惯了各种好东西,灵儿对珠宝首饰从来不上心。

反而是哪里有什么新鲜的点心、饭菜,更加能勾起她的兴趣。

司宁安还是把这件事记住了。

他果然约了灵儿。

“……还可以去滑雪呢。”他道,“你要是去的话,我来订好机票。”

灵儿那边犹豫了下。

最终,她还是答应了“好,我跟你去。”

然而,真到了那一天,灵儿又不想去了,因为她染了风寒,被父母接回家休养去了。

司宁安觉得乏味。

这天是周一,丽贝尔也没什么事,司宁安就问她“想去伦敦逛逛吗?”

“去做什么?”

“买个项链,讨好下宋小姐。”司宁安道。

丽贝尔笑道“什么项链这样名贵,要专门去伦敦买?我想去见识见识,什么时候去?”

第2343章 司宁安(24)

计划没赶上变化。

司宁安打算约灵儿去伦敦玩,结果变成了他和丽贝尔去。

“……这个好贵!”丽贝尔也看到了司宁安要买的项链,连连咂舌。

这样大的蓝宝石,她还没见过呢。

“这样的蓝宝石,是不是得好几万英镑?”她问司宁安。

司宁安:“如果是平常,十万英镑左右,这是非常正常的市场价。但这次是慈善拍卖,价格会哄抬上去,没个七八十万是不行的。

除了蓝宝石,还有钻石呢。钻石虽然都不大,却也不会很廉价。杂七杂八加起来,估计得一百万。”

丽贝尔:“……”

她倒吸了好几口凉气。

司宁安含笑看着她:“很吃惊吗?”

“我一辈子也赚不到一百万英镑,也没见过这么多钱。”丽贝尔道。

然后,她低声问司宁安,“你买得起吗?”

“买得起。”司宁安笑了笑,“难道你以为,我泡女人靠的是我年轻英俊吗?傻丫头。”

丽贝尔:“……”

要说起来,司家三少的确非常英俊。

丽贝尔在俱乐部也做了一段时间,见过无数的纨绔富家子,没人比司宁安更帅气的。

司宁安个子高,他足有一米八出头。

南国的男子,多半没这么高的,这就一下子显出了他的气质不同寻常。

高个子的好处,就是不管穿什么,都特别玉树临风。

而他的五官,又偏于白净。

是那种细冷的白,像釉质,完全是雕像那样的。

所以说,哪怕他一无所有,他勾搭女人也是很容易的。

“你想要吗?”司宁安还问她。

丽贝尔:“宋小姐戴这个,人家会说她尊贵、漂亮,有身价;我戴这个,旁人会问这蓝宝石是哪里来的假货。”

司宁安大笑起来。

他轻轻一揽丽贝尔的肩头,笑道:“倒也不必妄自菲薄。旁人议论起来,大概只会猜测最近是哪个大佬做了你的入幕之宾。”

丽贝尔也笑。

她对自己是风尘歌星这件事,倒也丝毫不抵触。

她明明有着很好的学问。

司宁安有次问她,如何做到这样坦然的,丽贝尔却说:我凭本事吃饭,为什么不坦然呢?我觉得已经很尊贵了。

她对自己是歌星这件事,好像挺满足的。

司宁安不是打听不到她的出身,而是没兴趣知晓。

丽贝尔是马来人,想要知晓她的细枝末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