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晴空万里
两对青绿色羽翼依附于小童的肩胛骨向外伸展,呼吸间变为数十米长的巨型翅。
玩家们配合地转动脖子目送鸢鸢盘旋着飞向高空,同时欣赏他振翅时平地掀起的狂风。
那重重叠叠笼罩远山的乌云便一点点被吹散,连带天边的闷雷紫电也消停许多。
只是状况维持不过半分钟,黑云灰雾又重新聚集成一座座雨山。
“你要回家?”费明秋收回目光,有一下没一下地揉着腕关节。
离月末维护已经过了五天,他的状态仍有些蔫,后颈贴两片消毒棉,大热天扣子系至喉结。
玩家好几天没看见他,见状以为游戏维护的时候他与商远私下发生口角被暴揍了一顿——
参照两人的武力值,或许不止一顿。
甚至有关心主角人设的玩家和直播间观众为这个“剧情”网上对线,表示无法接受主角挨揍。
#不是吧不是吧还有废物er不知道你游主角是费明秋吗?(微笑)(拳头)
#主角控心态崩了(裂开)
#来来来,上图!朋友躺草地里看风景的时候冒死截的。看看费美人的膝盖和脚踝!
#这惨不忍睹的淤青!你跟我说是两人那啥了?哈?拜托,我们磕cp也有底线的(流泪)
#呃不知道大家在吵什么(挠头)主线剧情不都是主策F拍板同意才放进游戏的吗?
#所以??@费总,您就看着以你为原型的大美人挨揍嗷(怒)(拳头)
费明秋看着官网以秒为单位刷新首页的讨论帖,再看看蹲在厨房淘洗粟米的男人,心情复杂。
他今天起床后好了很多,偶尔哑声。
凤凰双手并拢作喇叭状朝鸢鸢大喝要他加倍练习神通,再笑道:“怎么?舍不得师父走?”
费明秋:“我没认你是我师父。有些事我好像想起来了,有些我并不记得。”
凤凰拖长语调冷笑两声,“这不奇怪。诸神真要记住数十万年间发生的所有事,非把脑子掰成九十九瓣使不可,何况……在女娲捏泥巴造人之前大家都无聊得很,几万年如一日啊。”
费明秋:“你是想让我接话问什么吗?问帝俊为什么想回到无聊无趣的时候?”
“不不,他是编故事的能手,他怎会怕无聊呢。”凤凰大笑,旋即正色道:“傻小子,不逗你了。你什么都不必记得,办甚么全息游戏也好,掺和有夏氏的生死存亡也罢,随你心意。你只须记住一件事——我这里有样东西,是我徒儿昆仑交由我保管的旧物,你好生拿着。”
说罢,凤凰挠了挠胳膊肘,从袖子里摸出一块拇指大小、薄如蝉翼的软玉。
他再解下手腕上的金丝红绳,绕着几乎透明的玉缠了两圈系个蝴蝶结,随手抛给费明秋。
费明秋刚要伸手接,就看见这块玉在碰到自己的刹那凭空消失了。
凤凰大喇喇抓过费明秋的手,咬破舌尖朝他掌心喷了两口血,“没什么好送你的。我听小青鸟说伏羲、羲和曾送你一成神力,又观你体内有鬼丫头的阴气,唉,她们小姑娘都是好心肠,我个老头子也不能太小气。去了新家,神力于我只是空气,我分你两成,助你早日康复。”
费明秋一愣。
他顾不上吐槽凤凰赠予神力的方式很不卫生,蹙眉思索老酒鬼话里话外的意思。
凤凰心道臭小子心计不算太差,余光瞄见一头长满虎脑袋的凶兽“和善”地蹲在费明秋背后摇尾巴,甩袖松开费明秋,鼓腮瞪眼吹哨子呼唤征用的坐骑饕餮现身,冷笑道:
“我们不讲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破玩意,老夫先走一步,你和商远随意,哪天真被帝俊打杀了,我也不会为你与他反目,更不会替你报仇。这些‘忠告’,你爱记得记得,否则便算了。”
费明秋顺口反驳:“可你昨天和玩家说,论战力,你已经不是帝俊的对手。”
官网论坛版块有详细的贴子,他一清二楚。
原先准备潇洒退场的老凤凰脚下一滑,狼狈地抱着饕餮的獠牙为自己挽尊,脸红道:“咳咳,此事休提。我当年醉酒扇他三巴掌,他一声不敢吭的事——得,你不记得!嗳,不提啦!”
凤凰怕费明秋再说些什么扎他的玻璃心,支支吾吾,哼哼唧唧,左顾右盼。
为避免高贵神设崩塌,他飞快地交代了费明秋两句,急匆匆揪起饕餮的獠牙赶着跑路。
那厢鸢鸢汗流浃背地练习新神通,猝不及防挨了凤凰腾空时掀起的尾风,啪叽坠地。
更可怕的是,被玩家们喂得油光水滑的饕餮从天而降,稳稳地压在他尾巴骨上。
鸢鸢小脸惨白,捂着摔折了的翅膀尖哭道:“爷爷欸!您不讲武德啊这!疼死我了!”
毫发无损的饕餮暗搓搓附和:“是啊是啊!”
凤凰哪里还肯睬他们,须臾乘风飞至万丈之上,随一声清长的唳鸣化为金灿耀眼的五彩神鸟。
古人有言,见凤皇,大吉。
何况凤凰性情恣睢乖戾,没有选择捏凡身,而是光明正大地用真身来人间看热闹呢。
他嘴上说不是寻常师徒不必动真情相亲相爱,实则心软,别扭地送了费明秋一份大礼。
一时九州晴空万里。
即便是受黄河洪水侵扰最厉害的沿岸部落,也获得了十日的喘息时间。
于是,洪水过后盐池仅剩的几亩稻田提前成熟了。
玩家在现实世界里面对的是气温高达40度的三伏天,在《废物》里还是顶着大太阳割稻子。
夏朝的野生水稻颗粒干瘪,搓一把只能剥离出浅浅一碗底稻谷。
费明秋尽量筛选了一袋子“及格”种——甚至算不上良种,其余的筛糠下锅煮米饭吃。
他七个多月没有吃过米饭了,哪怕口感不太好——很不好,也能一气吃半碗大白饭。
更不用说从未见过稻子的奴隶。
他们每人分到一碗饭,或熟练或生疏地握着两根笔直的木签子往嘴里扒拉了一小口。
哦,这木签子叫筷子,确实方便。
哦,这黏糊糊的、像放过夜的小米粥一样的食物叫米饭。
一口、一大口、再一口。
放下吃干净的陶碗,人人感叹这东西能吃,而且比黍、粟、比从地里挖出来的野芋头好吃。
用两张四不像的皮和奴隶换了半碗饭的连山守抹了抹嘴,“是这个味。”
奴隶们经过数月的扫盲课,并不怕他一个外族商人,大胆开玩笑:“你像是从前吃过饭哩。”
连山守:“当然吃过。我们兄弟走南闯北,最远的时候跑到南边,那里到处是上好的朱砂!”
奴隶纷纷插嘴说:“当真?朱砂是多么金贵的宝贝!大祭司和首领下葬,才可以撒一点点啊!”
连山守摇头,“你们看,我说什么来着,奴隶就是奴隶。恐怕连丹朱是谁都不晓得吧!”
商人们哈哈大笑。
从有夏氏来到盐池养病的老奴隶怯怯地举手,“我……我也许知道。”
“哦?你说说看呢!”
“丹朱是我们先王尧的儿子。”
连山守扯了扯嘴角,瞬间丧失指点的欲望,摊手敷衍道:“对,是他,红头发红眼珠的鬼。”
老奴隶懂得察言观色,明白很扫了某人的兴,等连山守起身走开,才悄声和其他人嘀咕:
“这位小王子不为先王所喜,举族被赶到了南方边境,代他承王位的是如今的王。
“那里据说满山朱砂,所有人都吃得饱——不,不是吃朱砂,是他们靠朱砂换吃的用的咧。”
作者有话说:
这卷快结束了,还有一卷(其实是半卷的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