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毛利大叔才注意到旁边停的车都是一些豪车,宾士,法拉利,保时捷最令毛利大叔感兴趣的还是一辆爱快罗密欧。
情绪有些激动的毛利大叔如同见到绝世美少女一般抚摸着这辆爱快罗密欧。
“喂,请你不要乱碰我的女人行不行。”
从爱快罗密欧上下来一位带着圆顶帽,叼着烟的男人,男人的声音充满了傲气:“为了她我花了五年时间才弄到的,要是其他男人的脏手碰到了她,万一她闹气脾气的话我可吃不消,你应该明白的吧,小胡子。”
千间降代似乎认识这位帽子男,向前举了下伞,让毛利大叔不至于一直淋雨,接着对帽子男说道:“好久不见了啊,茂木老弟。”
茂木也同样认识千间降代,一只手拿着烟应道:“哦,是你啊,千间大姐,看来你们也是被请来的咯。”
柯南也认出了茂木的真实身份,同样,他也是一个侦探,全名叫做茂木遥史,他的特点就是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美人沟。
千间降代与茂木遥史的谈话让柯南有些惊愕,他才知道上个星期茂木遥史上个星期在芝加哥遭遇hēi shǒu dǎng狙击,而茂木遥史对这些竟然一点不在意,由此可见他的心理承受能力确实十分强悍。
毕竟,做侦探没有一颗好心脏怎么能称得上是好侦探呢?
第168章 六人到齐
门环敲打在门上发出“咚咚”的沉闷声,算是起到了门铃的作用。
很快,一位身穿女仆装,脸上有些许麻子的年轻女性打开门给几人来了个微躬礼:“几位是茂木先生,毛利先生还有千间女士,我已经恭候各位多时了。”
随即朝旁边让了下示意让几人进房子,黄昏之馆的大厅是对称式的结构,两边各有一条木梯。
“有没有人啊。”一道较为粗犷的男声喊道。
女佣应了声之后就朝着男声的主人走去,之间男声的主人身穿纯白西装,脸上和下巴还有一撇胡子,身材较胖。
几人看到这人之后也认出了这胖男人的身份,他的名字叫做大上祝善,是一位美食侦探。
也不知他和女佣说了什么,只听到他在那里大喊:“什么?你说厨师突然得了急病不能来做菜了?”
他看起来很生气:“我们说好的可不是这样啊,要不是为了这顿晚餐我才不会大老远特意跑到这里来!”
在一番谈论后,大上祝善有些生气的决定这顿晚饭让他来做,此时小兰也从卫生间出来与大家会合。
在经过讨论后,众人得知除了在场的四位名侦探还有另外两位,一位是女人,一位是少年,少年这两个词深深引起了小兰的注意。
她也希望这个所说的少年名侦探是新一,而柯南深知这不可能,所以在他认为应该是服部。
女佣摇摇头说道:“虽然主人当初给我的那张宾客名单上的确有这两位的名字没错,但是工藤先生始终联络不上,而服部先生因为最近要期中考试,所以服部先生的母亲亲自打电话来婉拒了邀请。”
“那你那位主人现在在哪里啊?”茂木遥史问道。
“其实我到现在都没见到过他。”
女佣的回答让众人出乎意料,在毛利大叔的询问下,这位名叫石原亚纪的女佣应聘这份工作的过程很诡异。
据她所说,这份工作待遇不错,想要面试的人也非常多,当她走入面试的房间时发现房间内只有一台电脑还有一份晚宴的说明,除此之外就只有一份接待宾客的名单。
当她按照电脑上的提示把这些文件都看过一遍之后,电脑上就显示出“你被录用了”的字样。
也就是说,从面试到应聘以至于到现在接待宾客,石原亚记这位应聘上的女佣连雇主都没看到过一面,之后的联系也是靠着电话与电子邮件来联系。
这种神秘感让在场的几位侦探有些好奇,仿佛他们此时就是在一场游戏之中。
茂木遥史嘴角露出笑容:“果然,我从一开门进来就觉得这栋房子有些乐趣了,这个把手也有些意思啊。”
小兰凑近看了看把手,把手上此时有着一些斑驳的痕迹,也就在这时,茂木遥史说道:“小心点,小姐,这些可是有些历史的血迹了。”
离血迹如此之近,小兰连忙后退了几步,原本以为只是吓唬她的,不过身后的一道女声直接将她的自我安慰击打成粉碎。
一位女人拿着喷壶对着楼梯的扶手喷了几下,手上的白手套也显示出了她的身份,很明显,她就是另外一位侦探中的那位女侦探了。
她将手斜盖着刚才喷过的位置,之间刚才喷过的位置已经有了一些痕迹开始发亮,她说道:“我认为这是以45度的入射角沾附在门上的飞沫血迹,除了门上有血迹之外,墙上,地板上,虽然有人曾经擦拭过,不过这栋别墅的每一处几乎都有曾经沾染血液的痕迹。”
“看来这些血迹的主人绝对不只是一两个人这么简单。”女声很平静,平静的有些让人觉得与她外貌有些大相径庭。
一位看似温雅的女性嘴中说着一些令人听起来有些毛骨悚然的话,而且还那么淡定。
“分析的很精彩哦。”年轻的嗓音在楼梯之上响起。
刚才温雅女性喷壶里装的是鲁米诺,又名发光氨,是一种喷射在血迹之上可以通过化学反应让血迹发生出一种青紫色荧光。
法医学上,鲁米诺反应可以鉴别经过擦洗,时间很久以前的血痕,因此也在刑事侦查等多方面广泛应用。
青年缓缓走下楼梯,被她夸奖的女人名叫qiāng田郁美,而这位青年的名字叫做白马探。
白马探这名字毛利大叔有印象,因为这名字的姓是白马警政总监的姓,不出所料,这位叫做白马探的青年确实就是白马警政总监他儿子。
走下楼梯的他把手放到嘴边,吹了个口哨,随着他的口哨声,一只老鹰从楼上飞到了他的手上并且停了下来。
老鹰名叫华生,据说是因为经常跟白马探办案的原因,对血的味道似乎特别敏感。
见到这鹰之后,光佑眼中也终于第一次流露出欣喜与好奇,嘴中同样吹出一声口哨,华生锐利的鹰眼先是看了看吹口哨的光佑。
脚下有了些许的动静,但它依旧停在白马探的手上,白马探见此笑道:“华生不会听陌生人的话的,你还是放”
话还没说话,光佑笑了声,又是一声口哨,相比于之前的那声更加尖利一些,这次华生动了,扇动翅膀飞到了光佑身边。
鹰爪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