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日记本
九月十七日,星期五,晴。
这是来到他身边的第十七天。
也是幸运的一天。
我成功地跟他说上了话,还一起吃了午餐。
虽然我搭讪的过程实在不怎么高明,午餐也不太理想,但我还是觉得特别地幸运。
是我十九年生命里为数不多值得高兴的日子。
我无比地庆幸自己在半个多月前做下的决定,甚至贪得无厌地想,如果能够再早一点认识他就好了。
在他还尚不能分辨美好丑恶的“蒙昧时期”;在我还未深陷腐烂泥潭的“纯真时代”。
那时我们相遇,虽稚嫩却也光明。
我不必隐藏原本的我,也不必担忧他会恐惧。
我会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大胆地告诉他,我喜欢他。
我喜欢他,所以在晦暗中窥见一点天光,卑劣里余一点坦荡。
……
“唉——”
下午三点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