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温柔乡(1 / 1)

骗心 奉壹 3086 汉字|34 英文 字 1个月前

第24章 温柔乡

他们正式开始交往了。

宋清远要上班,程重安也必须继续伪装广告公司的小职员,所以两人还是只有周末能见面,有时候在外面吃饭,有时候在宋清远家里,每次程重安都要赖着留宿。

他很会撒娇,每次都说“再和王子玩一会,一忽忽,我保证”,和耍赖皮的小孩子一个样,磨磨蹭蹭到了十点十一点,让他一个人回家也不安全,宋清远被磨得简直没了脾气。

只要留宿,程重安必然不能老实,有时候两个人坐在沙发上,宋清远在旁边翻文献,程重安看电视,看着看着嘴唇就贴到了宋清远脖子上,黏黏糊糊亲个没完。

宋清远往往只说出一个“别”字就被他咬住突出的喉结,不得不仰起下巴纵容年轻的恋人继续作乱,一只手还轻轻揽着他的腰。

很快,程重安就发现他的皮肤特别容易留印子,过了一夜,白皙的脖颈后面还是淡淡泛红,因此宋清远每周一都得穿一件高领的衣服去上班。

于是到了下一周晚上他就亲得更狠,牙也上阵,宋清远察觉出他是故意的,等程重安不安分的爪子顺着衣服下摆伸进来,他忍了又忍,终于把看的书往旁边一丢,直接伸手把人从抱到自己腿上,耳根还发着红:“好了吧。”

程重安跨坐在他腰间盯着看了几秒,“宋医生,我们做吧。”

说完又不甘心地扑上来亲他下巴,手却被牢牢攥住了,找不到机会再偷袭。

宋清远轻轻松松拿一只手抓着他两个手腕,相当挫败地用另一只手把人推开一些,呼吸也变得有点急促:“不是已经谈过这个问题了吗。”

他知道现在很多情侣交往一两周就上床很正常,甚至都不需要认识,只要不去标记,擦枪走火来个一夜情也不算什么,但他实在做不到。

人不是动物,发展感情总得先慢慢接触了解,再去谈生理的欲望。

听到这话程重安才老实几分,任由他抓着自己,脸埋在他颈窝间,闷闷地噢了一声。

其实程重安至今都搞不懂为什么宋清远会喜欢他,他知道自己属于长得挺漂亮的Omega,除此之外再没什么优点,但在一起之后宋清远又不想睡他。

知道宋清远拥有轻易用欲望撕碎他的力量,他反而更忍不住去勾引他,因为程重安比谁都清楚,宋清远要的是一段干净而稳定的恋情,像他的人一样,一步一步走得稳妥,但自己等不起,也没时间和他耗。

每周末和他在一起时,程重安会提前把手机关机,忘掉一切,就像投入一个限时两天的全新人生。

他害怕罗敬和打电话来说药已经做好了,又盼着早点结束这段又甜蜜却布满阴影的感情,两种情绪整日撕扯,闹得他一旦静下来就心绪不宁。

所以宋清远的家是个避风港,也是温柔乡。在这儿他不用做溜须拍马的人,不用阿谀奉承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不用时刻担心触了谁的霉头,更不必警惕随时受到伤害。

这天周五晚上,程重安搭地铁到宋清远家,用指纹开了门。王子听到动静,喵一声从立柜上跳下来,直着尾巴颠颠儿跑来欢迎他。

程重安顺手把猫捞起来亲了亲脑壳,换完拖鞋才发现宋清远在家。

他连衣服都没换,倦极地侧身躺在沙发上睡着。

程重安知道他昨晚值班,今天还做了两台手术,这会儿蹲下来仔细一看,宋清远眼下都泛着浅浅的青色。

程重安把猫放开了,安静地趴下来看他,目光一路从清俊的眉宇流连到高挺的鼻梁,最后是薄薄的双唇,怎么也看不够似的。

要是能这样一辈子就好了。这个想法从他心底冒出来,像个流光的泡泡,飞得高一点,自己就破了。

已经初秋,外面的天色一点点暗下来,快七点的时候,宋清远终于睁开眼睛,蓦然看到他,不由怔了一怔:“下班了。”

“嗯。”程重安心里跳了跳,若无其事地伸手摸摸他的头,“宋医生,手术很累吧。”

宋清远还没有完全清醒,抓住他的手盖在自己眼睛上,沙哑地嗯了一声。

这职业一旦碰上连轴转的时候,真会累得脑子都发木。

“我放烟花给你看啊。”程重安像哄小孩似的开口。

他把手攥成拳,只竖大拇指,嘴里“咻”地一声,伸到高处才展开五根手指,“啪!”

宋清远淡淡笑起来,侧了侧脸,程重安心领神会地低头,和他接了一个很轻很安静的吻,直到王子又开始哧啦哧啦地挠皮沙发才分开。

分开之后宋清远感觉嘴唇上有点痒,伸手一摸,是根黄色的猫毛。

家里没什么东西吃了,他们一起去附近的菜市场买食材,这个点摊子不多,宋清远穿着一身简单的衬衣长裤,蹲下来跟一个阿姨买萝卜洋葱。

程重安看他仔细地挑拣蔬菜,难免有点出神,总觉得太自然了——在他心里,宋清远就不像会在这种地方出现的人。

宋清远一点不缺钱,但是什么臭架子都没有,不烟不酒,除了房子车子这种长期投入,其余买的用的都是中等偏上的东西,会来便宜大众的菜市场,买东西也会和人讲讲价。

他因此有点恍惚,总觉得宋清远有时候离他特别近,有时候又非常远。

买了菜回家,程重安想把菜先洗了,宋清远忽然在客厅叫他:“程重安!”

他走过去一看,王子正高高翘着屁股让宋清远拍,眼睛眯成斜飞的一条,满脸舒爽。

“可能有点发情了。”宋清远收了手,王子欲/求不满喵喵叫了一声,逮着他蹭啊蹭。

程重安惊讶:“秋天也发情吗?”

宋清远点头,站起身去洗手,“春秋两季都会。”

程重安小尾巴似的缀在他后面,巴巴地倚在门框上撒娇说:“宋医生,我也发情了。”

宋清远面不改色:“那我帮你打抑制剂。”

“打抑制剂也好不了,就要宋医生的大……”

宋清远耳根一热,立刻打断:“程重安——”

“到!”程重安自觉地换了个话题,“你怎么总叫我全名,像个老师。”

宋清远挤着洗手液笑:“那你肯定是我的患者。”

“原来你一直这么想我的?”程重安不满地撇撇嘴,眼珠滴溜一转,“那我以后叫你老婆好了。”

宋清远完全无所谓的样子:“好。”

程重安诱导:“你该叫我什么?”

宋清远唇角一勾:“重安?”

“不是!”

“那,”他继续逗他,“安安?”

话音刚落,腰上忽然一紧。程重安蹦过来使劲儿搂着他,还拿脸在他背上蹭了蹭:“放过你了,就安安吧。”

安安,发音软和而亲昵,字在舌尖轻弹,比老公还好听。

宋清远发现程重安特别喜欢肢体接触,像只小树懒一样,动不动就要黏在人身上。按心理学来说,这是某种儿童自我状态的表现,极度渴望被关爱。

他本以为这个话题已经揭过,没想到过了一会程重安在厨房洗菜时突然说:“我不喜欢程重安这个名字。”

他讨厌与他那个垃圾Alpha爹有关的一切,包括他的姓。

“为什么?我觉得很好听。”宋清远利落地用刀把切得很均匀的小葱扫到案板右侧,“一重关卡一重安,你父母肯定希望你一生顺顺遂遂的,过关斩将,所向披靡。”

程重安听得一愣。

涓涓的清透水流从他指尖流下去,有那么几秒,程重安发现自己竟然对他那个Alpha爹有一点点心软。

程重安几乎在全方位入侵宋清远的生活,屋子里逐渐有越来越多他的东西,小到牙刷内裤,大到衣服背包,都是潜移默化的,宋清远手机里第一位的联系人很快就变成了他,聊天记录每天增加好几页。

他们从来没吵过架,宋清远天生的脾气好,从初识到现在整整两个月,哪怕程重安再怎么胡闹,也统共只对他冷过一次脸。

那是一个周日早上,程重安难得比他早起一次,饿得前胸贴后背,从冰箱里把前一天外卖吃剩的海鲜焗饭拿出来,准备放微波炉里热一热当早饭。

海鲜焗饭外面裹着一层锡箔纸,他一打开开关,整个微波炉突然火星直冒,狂闪电光。程重安吓了一跳,愣了好几秒之后下意识去按开关,结果被狠狠烫了一下。

等他胡乱把插座拔掉,手指上已经出了小小的泡。

与此同时,宋清远正好从主卧走过来,微微蹙着眉在问:“什么东西糊了?”

然后他就看见程重安像小狗一样举着手,脸上要哭不哭的表情:“我不是故意的……”

宋清远看了一眼灶台就明白了,直接走过去把水龙头拧到最凉,抓着他的手猛冲,声音听起来特别恨铁不成钢:“傻的是不是?这东西你也往微波炉里放?”

程重安疼得龇牙咧嘴,还不忘赶紧给他保证:“我会赔你的。”

宋清远站在他身后,突然顿了顿,声音蓦地低沉下来:“你以为我是心疼微波炉?”

他说话时胸口微微震动,贴得近,程重安能感觉出来。

还没说话,宋清远突然松开他的手, 奇*书*网*w*w*w*.*q*i*s*u*w*a*n*g*.*c*o*m 转身就出了厨房。

那天早上宋清远晾着程重安,没像往常一样给他冲他最喜欢喝的甜豆浆。那个牌子程重安特别喜欢,但泡起来挺麻烦,要先用温水再用热水,不然就结块。

一壶水烧开了要折腾十几分钟,其实程重安挺喜欢吃里面结块的小甜饼子,但他不说,他喜欢看宋清远有条不紊地凉了水拿搅拌棒给他冲。

宋清远不给他冲,他就自己泡了,腆着脸去书房找宋清远。

当时宋清远正在用电脑,程重安走过去,一连串叫:“老婆,宋医生,清远哥,远哥……”

他蹲下来,把温热的杯子放在他膝盖上,“我请你喝豆浆,你别生气了。”

起初宋清远没理他,过了一会垂眼看看,Omega臊眉耷眼地趴在那儿等他搭理,捏着杯把的指尖红通通的,还没上药。

其实微波炉压根没坏,宋清远看着他这样子,心里不是滋味,立刻检讨自己做得太过,拿来医药箱仔仔细细给人涂了烫伤膏。

晚上自己躺在床上的时候宋清远想,那豆浆还是他买的,借花献佛也没这么方便。

算了,宋清远阖上眼笑了笑。

他总是赢不过程重安的。

作者有话说:

安安:老婆!贴贴!

宋医生:嗯,贴。

安安(猴急地撕扯衣服):嗷呜!做啊!

宋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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