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1)

我真的已经不喜欢你了 Dusty G 657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第11章

  初高中那会儿,奚星海是个名副其实的叛逆少年。

  他叛逆的原因比大部分少年都充分。

  他爸爸妈妈不在了,奶奶不待见他,他被这个世界抛弃了,没有人喜欢他,没有人在意他,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也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

  他欠了许多钱,可能一辈子都还不清。他无心学习,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优等生的名号掉下来,他才发现自己好像并没有那么讨人欢喜,——班主任不会拿他当榜样,数学老师不会摸着他的头说奚星海这孩子真聪明,一点就透。

  可见的未来一眼看过去,灰蒙蒙的,没有半点色彩。

  这种情况下,沉沦似乎成了唯一且必须的选项。

  物以类聚是个非常强大的定律。当你优秀的时候,身边总会不自觉聚集一群优秀的人。而当你选择自甘堕落,身边也总会出现一群人,他们哄着你拉着你往下坠,手把手贴心服务,教你如何变得更坏。

  抽烟、喝酒、烫头是第一步,接下来就是打架、逞凶和斗殴……

  头破血流是常事,伤疤是勋章,将别人踩在脚底下的感觉能让他暂时忘却自己的处境,忘了他已经是个爹不管妈不要的小孩的事实。

  可事情到了这一步,它并不是结束,深渊之所以被称作深渊,是因为,只要你愿意,你可以一直往下掉。

  被铐上手铐,带进公安局的时候,奚星海有片刻的清醒,但那些嫌恶的眼神和无处不在的推搡谩骂逼得他再次躲进自我保护的壳子里。

  他闭上眼睛假装看不见,捂着耳朵假装听不到,好像这样,他就能够回到几年前,回到他还是爸爸妈妈最疼爱的小孩的时候。

  直到他看见了闫飞航。

  关于那天的记忆早就模糊,来接他的人由奶奶变成闫飞航的原因,他也记不太清了。他只记得闫飞航焦急的眼神和额角的汗,记得闫飞航抚摸他受伤皮肤时颤抖的手指,记得闫飞航颤着嗓音问他疼不疼啊,怎么那么不懂事。

  距离妈妈离开已经过了八个月,来到这个城市已经过了八个月,时隔八个月,奚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