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3 章(1 / 1)

我在哥谭过暑假 一只馍 2000 汉字|1 英文 字 2个月前

塞西莉亚的叶子吧!”

迪克大惊,“等——!”

我的卧室里开始上演追逐战,打架的、逃跑的、劝架的和看戏的同处一室,其乐融融。

只有我在一片嘈杂中岿然不动,安心地写着我的论文。

美美凑过来一看,“你写的都是什么东西啊?”

我看着我的电脑屏幕。

“剑术追求在不受伤害的情况下实现伤害最大化,迪克的脑回路实在不同常人,我为达米安的未来感到忧虑。”

“就功效来讲,刺剑比单手剑更轻便,杀伤力更高,太太最新的更新我也没看,我的更新才只写了三十字,但我满脑子只想着和达米安一起打游戏。”

“单双手武器没有明显强弱之分,单手武器更易于变招,同时可携带副手武器。我想知道杰森还能装到什么时候,我已经在替他尴尬了。赌一毛钱,提姆今晚必被摁在地上揍。”

我:......

美美搓着下巴,“这东西你敢交给你师傅看吗?”

我哽咽着删掉了三分之一的字数。

852.

我们在房间里乱蹦乱跳的同时,我妈和我爹正坐在酒店套间里喝茶。

准确点说是我妈一个人在喝茶,而我爹在逼逼叨叨。

我爹为我的剑骨操碎了心,询问我妈的想法后做出了多重备案,试图和我妈讨论这些方案的可行性。

而我妈正兴致勃勃地在一碟子小饼干中挑出最可爱的那个,依照可爱程度排名挨个送进嘴里。

酒店的红茶深得我妈心意,她满足地眯起眼睛。

我爹不知何时停止了说话。

我爹:“你在听吗?”

美女豹豹妈迷茫,“嗯?你在和我说话吗?”

我爹:“......这里除了你还有第二个人吗?”

豹豹妈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其实血脉返祖后严格来说,我已经不是人了,叫我长生种比较好。”

那一刻,我爹终于想起他当初和我妈分手的理由。

拳头,在不知不觉间又硬了。

853.

其实他们分手没有很大波折。

两个人安安静静地和平分手,因为深知长久相处下去或许会闹出矛盾。

原本龟缩在城市里的蝙蝠就不应该和原野上肆意奔跑的豹子有交际。

我爹的性格不用多说,我妈是典型“风一样的女人”。你不能指望她会为任何一个人停留。她也不会为谁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

她在分手后才发现怀了我,没有多余的想法,开开心心生下来。

就和她当初在荒郊野外捡到四处拜师学艺的我爹时一样开心。

854.

我妈一拍手,“啊,我想起来了,我好像见过你们家的鸭子男孩!”

她的话题跳跃速度太快,我爹虚弱道,“提姆不是鸭子男孩......”

我妈思考,“对的,我在他小时候见过他,那时候小李才几岁,我把她带过来远远地认认爹。”

我爹眉头一皱,“你带小词过来见过我?”

“那不是重点啦。”我妈挥着手,“当时他和小李穿着差不多的衣服,剪着差不多的头发,在同一个公园玩,我把小孩认错了,把他带走了。”

我爹:?

他一时竟不知道是该先吐槽自己的女儿都能认错,还是吐槽都把人带来哥谭了,也没想起来跟他知会一声。

我妈开始回忆往昔,“我还和他吃过一餐饭呢,小孩很有礼貌,就是老想着找一个叫‘戈登’的人,戈登是谁?”

我爹:“你还是不要知道比较好。”

提姆的记忆可能没有你这么美妙。

这一刻,我爹想知道,我妈捡走了和我穿着一样衣服的提姆,那么我在哪里。

这个问题他没办法问我,因为我也不知道。

我压根不记得自己来过哥谭。

855.

杰森应该感谢迪克,经过迪克的一趟搅混水,大家都遗忘了奎雷尔·热内太太的身份问题。

杰森拒绝了阿强给他点的外卖,但是答应了过几天出去和他面基。

我想知道他是决定戴着自己心爱的红头罩去,还是戴着热内太太专用的墨镜小胡子去。

这两者欲盖弥彰的差距好像不是很大。

提姆没有被杰森摁在地板上揍,他用帮我恢复电脑里的论文存档为条件,换我在杰森沙包大的拳头下保他一命。

我怀疑这是这坏心眼鸭鸭早就计划好的,不然他早就可以提出,不至于让我在这里绞劲脑汁重新默写大半天。

再说一次,提摩西·德雷克拿良心换了智商。

今晚和我一起睡的人是美美,我的亲亲室友和我躺在一张床上。

“你明天就要修补剑骨了,你紧不紧张?”

我睁大眼睛看着天花板,“紧张也没用,大不了就当一个凡人,反正韦恩企业肯定不是缺我这口饭,我完全可以实现啃兄弟们养老。”

“可恶,”美美捶床,“我也想要有钱又好看的兄弟们!”

她翻过来,和我一起平躺在床上,看酒店花纹繁复的天花板,“你已经彻底接受他们成为你的家人了吗?”

“不然还能怎么办?”我做了一个鬼脸,“缺少我的话,一群脱口秀艺人里就没有吐槽役了,这可是大失职。”

美美笑了笑,“我很高兴,你身上终于有点人气了。”

她侧过来,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至少今年寒假你不用留在蜀山看菜地了,过年可以安安心心待在宅子里吃火锅。”

“这么一想我还蛮期待寒假的。”我想了想,“还有圣诞节,我可以过两次年,好耶。”

“真好。”美美露出笑容,然后她眨眨眼睛,“为了以表庆祝。”

“嗯?”

“能不能接受我这个嫂子,弟媳也行。”

“滚呐!”

第74章 番外 小小李历险记

1.

李词章还没上蜀山前, 被李舒雯领着去了一次哥谭。

那时候李词章还是一个不到人腰部高的小女孩。

因为父亲的缘故,李舒雯从小就在教她英语,她很小时就能进行基础的英语对话,可惜她长大了也只能进行基础的英语对话。

李舒雯给她扣了一顶贝雷帽在脑袋上。小女孩脑袋后面扎了两个小揪揪, 穿着背带短裤和小T恤, 跟在妈妈尾巴后面进了哥谭。

李舒雯的本意是带孩子远远看一眼自己的爹。再过一年半载李词章就要上蜀山修行了,这一去说不定十几年都未必有机会再见自己爹一面。所以她这才风风火火把孩子领过来。

在哥谭, 想要见到布鲁斯·韦恩是一件简单又困难的事。这件事简单就简单在, 作为哥谭宝贝, 他的日常出镜率似乎很高, 难就难在,以他随心所欲的状态, 你根本不知道他会在哪里露面。

李舒雯略作思考, 她坐在公园的秋千上, 脚边是蹲在沙坑里玩堆高高的李词章。

她揉着女儿的脑袋, “小李, 妈妈有事离开一趟, 你自己在这里好好玩哦。”

李词章是长生种和普通人的女儿, 天生剑骨,李舒雯在她小时候就开始带着她学剑,所以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