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魂会变得凶戾十足。而它们想要伤人,必然会从最接近阴气的地方,也就是脚底攻入。平常人们穿着鞋子就是一种对脚的保护,以防邪气入侵。拖鞋与鞋子相比,由于裸露的地方过多,保护性自然差了许多,鬼魂便会找到漏洞从而入侵。而红色在午夜是充满阴煞之气的颜色,所以红色的鞋非但不会保护自己,反而会因此引来鬼魂的攻击。你穿着这双红拖鞋来我这里,就是给我拖来了邪!”
周未明惊愕半天,才哆哆嗦嗦地说:“邹鑫联穿的也是红拖鞋,所以他被鬼魂上身,才会变成那样,一定是这样。一切根源竟是我在网上买的这两双红拖鞋,我……”
“好了,不知者无罪,况且你的朋友或许还没有出意外。”郑晴闲走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
周未明难以置信地说:“你说什么,他可能还没出意外?可是我亲眼看到他的头已经……”
郑晴闲摆摆手打断了他的话:“刚才袭击我的那个鬼就是附在你朋友身上那个鬼的分身。它之所以来攻击我,应该是不想让我多管闲事。至于你看到的那些恐怖画面,很可能都是障眼法。好了,别再浪费时间了,快带我去出事的地方吧,迟则生变!”
时间不长,两个人来到了学校。
“就是那里。”周未明指着前方的篮球场说。
郑晴闲急忙跑过去,走到近前才发现,漆黑的篮球场上竟有好几个男生在打篮球。他四下打量了一会儿,刚想上前询问,胳膊就被周未明抓住了。
郑晴闲疑感地回过头,见周未明浑身颤抖。
周未明用因恐惧而变得有些沙哑的声音说:“头,邹鑫联的头!”
听周未明这么说,郑晴闲急忙朝场中看去,可是并没有看到什么人头。
郑晴闲眉头一皱,闭上眼睛,飞快地从怀中取出两片柳叶从眼前划过:“阴木困阳火,阴眼望清明!”
话音刚落,郑晴闲睁开眼睛,眼中精光一闪而过。这时,他看到那些男生手中的篮球赫然已经变成了一颗鲜血淋淋的人头。
“喂,你们快把球放下,离开这里!”郑晴闲顾不得其它,嘶吼着冲了上去。
几个学生刚想反驳,结果一看他是附近小有名气的驱魔大师,便放下篮球,纷纷转身便走。
男生们走后,人头似乎也不愿再伪装,早已血肉模糊的头颅狠狠地撞向地面。借着弹力,人头竟朝郑晴闲飞了过来。
郑晴闲平静地看着眼前这一幕,眼睛里没有丝毫慌乱。他不慌不忙地从怀中取出一个白玉小瓶,将里面的液体用柳枝蘸着洒向那颗头颅。
那颗头颅在空中实在难以改变方向,一不留神便被瓶中的液体洒了个正着。“哧啦”一声,头颅犹如遇到了硫酸一般,散发出阵阵白气。
随着发出一阵令人头皮发麻的惨叫声,那颗头颅竞一下子爆开,化作一团血雾。
见此,郑晴闲脸上没有丝毫喜悦的神色。他神色凝重地盯着血雾,满脸谨慎。
果然,郑晴闲的担心是有道理的。那团血雾并没有如预料中一样消散于空气之中,而是渐渐地凝聚到一起,犹如嘲弄般化为一个个扭曲的形状。
郑晴闲冷哼一声,取出早已准备好的月光镜,找好角度对准血雾照了过去。
月光透过月光镜的折射好似拥有了巨大能量,刚一照到血雾,那血雾便如冰雪消融般退散了。
可就在此时异变突起,郑晴闲只觉得小腿上突然传来一阵束缚感。他忙低头一看,只见密密麻麻黝黑的头发不知何时已死死地缠住了他的双腿。
郑晴闲冷哼一声,从怀中掏出铜钱狠狠地点在了头发上面:“通冥定金元,燃!”
话音刚落,铜钱附近的发丝竟凭空冒起一阵白烟,随后无力地瘫软下来。可奈何发丝实在太过密集,这里的发丝刚一落下,后面顿时涌上更多的发丝。
这时,一声轻蔑的冷笑声从郑晴闲的背后响起。郑晴闲猛地一回头,见那颗鲜血淋淋的头颅芷缓缓飘浮在他的身后。眼见郑晴闲看了过来,那颗头颅血肉模糊的嘴角勾起了一抹扭曲的诡笑,随后张开血盆大口猛地朝郑晴闲的脖子咬了过来。
危急关头,郑晴闲将头微微一侧,躲过了尖锐的犬牙。随后“噗”地一声,他将口中早已准备好的精血喷了出去。
头颅避无可避,一口精血正喷在了脸颊之上。一声令人头皮发麻的惨叫响起,头颅瞬间变得干枯无比,随后化作灰烬随风飘散了。
一切结束后,周末明关切地问:“怎么样了,鑫联还活着吗?”
郑晴闲叹了口气:“现在我还不知道。”
“鬼魂不是都被你消灭了吗,你怎么还会不知道?”周未明一下子就急了。
郑晴闲摇了摇头:“这颗头颅不过是那个鬼的一个分身罢了,它的本体还在你朋友的身上。不过,”说到这儿,郑晴闲话锋一转,“通过刚才这件事,我想到了一个可以找到你朋友的方法。”
“那你就快施法吧。”周未明一喜。
郑晴闲看了他一眼:“这件事只有你能办得到,因为我发现了你们两个之间一个重要的联系!”
“我能办到?”周未明愣愣地一指自己。
郑晴闲点了下头,问了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你们这两双拖鞋有什么区别吗?”
“什么?”
“我的意思是,如果让你分辨,你能分出哪双是你自己的吗r”
周未明皱着眉想了想:“似乎没什么区别,我们俩的身高和体重都差不多,所以鞋的尺码也是相同的。如果非要说区别的话,对了,鑫联的鞋底有一道很深的划痕,那是有一次在寝室里不小心弄坏的。”
郑晴闲点了点头:“你把在我店里换下来的那双红拖鞋拿出来看看。”
周未明已经猜到了郑晴闲的意思,急忙从身后的背包里取出红拖鞋,发现果然鞋底上有一道很深的划痕。
“这双鞋是鑫联的,一定是当时我们跑得着急穿错了。可是这又怎么样呢?”
郑晴闲神秘地一笑:“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很喜欢打篮球吧?”
周未明还是不懂他在说什么。
郑晴闲接着说:“鬼魂害人时最喜欢从那个人所喜欢的事物上来折磨他,而你之所以能看见那个人头篮球,则是因为打篮球是你的爱好。从刚才的情况看,那个鬼显然已经发现篮球并不是邹鑫联所喜欢的东西,所以才会只留一个分身在这里。所以,邹鑫联现在一定在他所喜爱的地方,你只要猜出大致的地方,剩下的就交给我吧。”说完,他从怀中取出一个罗盘。在他一阵复杂的手印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