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故事不长(1 / 1)

金主是我的死忠粉 君时 1618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第四十三章 故事不长

  洛闻把车停在别墅不远的海滩上,给宋清文打了个电话,虽然他很有可能不会过来找自己了,但是好歹也是一起出来的,自己总不能一声不吭的离开。

  宋清文气喘吁吁地倚着墙坐在草地上,头发有些凌乱,领口的扣子被扯开,淡红的印子在白嫩的肌肤上很是刺眼。

  虽然和梁昇没有做到最后一步,但是也就差那一步了,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的,真是丢死人了,他脸颊腾起一抹红润。

  手机响起,宋清文被骤然响起的铃声惊到,定了定神,用发酸的手把口袋里的手机拿了出来:“喂,洛导。”

  “清文,我在外面等你,跟我一起走吗?”

  宋清文看了眼梁昇,刚想答应,手机就被梁昇抽走,梁昇把手机贴近耳边,脸色不太好地说:“你先走吧,我在呢,他跟我回去。”

  “洛导等我,我跟你走。”宋清文从梁昇手里拿回手机,提高音量回复了一句。

  “好。”洛闻应了一声,挂掉了电话。

  宋清文重重的白了一眼梁昇,整理一下衣服转身就要离开。

  “你不跟我回去?”梁昇有些委屈,别扭的抿唇,眼睛盯着宋清文的背影满是哀怨。

  宋清文扭头,他这幅样子……自己有些招架不住,无奈地摆手:“不了,洛导今天可能心情不好,我去陪陪他。”

  他没等梁昇回话,快步离开。

  出了别墅门,宋清文就看见不远处醒目的车子,他走上前,洛闻从里面打开车门,把嘴里的烟掐灭,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烟味没散,不要介意。”

  “嗯。”宋清文坐了进来,顺手关上门,司机开着车子离开,一路上,车厢一片寂静,洛闻没开口,宋清文也没主动说什么。

  到了宋清文公寓楼下,洛闻拉住准备下车的他:“家里有酒吗?”

  “嗯,有。”刚搬来的时候武明修送过来好几瓶珍藏的酒,自己平时不太爱喝,就一直放在橱柜里。

  进了屋子里,宋清文从厨房拿来两个酒杯回到客厅,开了瓶酒放在洛闻面前:“这可是武明修送来的。”

  洛闻浅笑一声,点了点头:“他送的一定是好东西,可要好好尝尝。”

  他伸手握住酒杯,狠狠的灌了自己一大口,热辣的液体穿过喉咙,那种痛快的感觉涌遍全身。

  看他这样子,宋清文眸子微闪,伸手制止住他倒酒的手:“这么喝对身体不好。”

  原本还强装镇定的洛闻被这句话深深的触动,微愣一下,随后苦笑一声,目光灼灼地瞧向宋清文,抬手摸了摸他的脸颊,似乎透过他看见了另一个人:“他也这么说过。”

  洛闻没有明说,但宋清文还是瞬间明白洛闻口中的他是谁,不禁有些怜悯地拍了拍洛闻的肩膀,安慰的话到口中却还是哽住。

  洛闻继续喝了一杯,原本就微醺的他此时更是彻底红了脸,低着头肩膀抽动,全然没了往日的稳重成熟:“我有点难受。”

  他声音哽咽,一副被遗弃的样子更是触动了宋清文,可是这种事终究由不得外人多说什么。

  “清文,我特佩服你,你很勇敢,你爱的人一定很幸福。”洛闻垂眸,满是悲凉,这么多年过去了,所有的东西都成了往事,可是自己却还是深陷其中不愿出来。

  “清文,韩至之前对我特别好,一份盒饭都会把肉全给我,你说,这么好的他我怎么才能忘掉?”

  果然,在当时那个时候,这种感情一定背负了更大的压力,世俗的不解终究造就了时代的悲哀。

  “不需要忘,这些事实存在过的事情为什么要忘记?”

  洛闻听到宋清文的话,错愕地抬眸,眼角还满是没来得及干掉的泪花:“可是,很痛苦,我这么多年都走不出来,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对我这么好的人突然就不要我了,难道别人的看法真的很重要吗?”

  洛闻真的很佩服宋清文,在他勇于承认取向的那一刻,自己真的有被震撼到,宋清文这种正在上升期的艺人能站出来承认取向这个被大多数人不理解的事情,他很负责任,能被他爱的人,真的是会很有安全感吧。

  “重不重要全看人的选择,我所秉承的观念很偏执,我要把我爱的人带到阳光下,但多数人怕直面大众也是无可厚非的,所以错还是对,没人说得清楚。”

  宋清文抿了口酒,辛辣的口感在口中晕开,他随即蹙眉将杯子放下:“有些事憋久了很难受,今天你可以跟我说说,或许一觉醒来,就发现豁然开朗。”

  洛闻不语,又喝了杯酒,放下杯子拿起桌子上不知道放了几天的葡萄塞进嘴里:“故事不长,竹马竹马,背井离乡,互通心意,世事无常,一别两宽,最后他子孙满堂,我家破人亡,半世孤凉。”

  他轻描淡写地几句话,听的宋清文却是深受震撼,不可思议地向洛闻投去目光:“家破人亡?”

  “对,我父亲去世早,家里只有母亲,她身体不好,在得知我们关系之后深受打击,脑溢血昏倒,后来还是没熬多久,家里亲戚知道我喜欢男的,个个避之不及,所以我就没什么亲人了,只有他。”

  声音越来越低,他想到了什么,挽起衣袖,丑陋的伤疤攀附在他的胳膊上触目惊心:“你知道这是怎么来的吗?”

  “不知道。”宋清文摇头,早就知道洛闻手上有疤,可是这么近距离的注视,还是会被惊到,这是烧伤吧,火焰灼烧皮肤,一定痛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