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想你了(1 / 1)

金主是我的死忠粉 君时 2062 汉字|1 英文 字 2个月前

第十二章 我想你了

  宋清文拍摄完广告已经是在这里待着的第三天,难得的能出去走走。

  如今马上临近六月,天气早已经热的不像话。

  听说这里不远有条街道,专门卖一些平价的手工小饰品,虽然便宜但绝不廉价,因为都是纯手工是需要用心的。所以外地人来一定会买一些带回去做纪念。

  宋清文想着自己也没什么知名度,出去倒也没必要全副武装,所以套上宽大的T恤大裤衩子,踩着拖鞋出了门。

  前一天和小云一起商量去,她已经在门口等着了,看见推门而出的人,安小云惊的瞳孔放大:“清文,你是个艺人,就这样出门?”

  宋清文上下打量一下自己,这样还好吧!昨天的鞋磨脚,所以只能踩着拖鞋,走路舒服。

  “走吧,两条街就到,我们走着过去就行。”

  宋清文先走一步,安小云急忙跟上,男女差别此时体现出来,宋清文不紧不慢的走,安小云却要小跑才跟上。

  意识到这点,宋清文放缓脚步,接过她手里的包包:“小云,你腿好短。”

  说罢,宋清文便忍俊不禁,一旁的安小云白了他一眼,扭头不想搭理他。

  庆幸昨夜下了场雨,淅淅沥沥凌晨五点多才停,所以今天与往常相比,湿润凉快了不少。

  手机短信铃声响了一声,宋清文边走边从长度到膝盖的大裤衩子裤兜里掏出手机,看见梁昇发来的短信:

  【今日垣城天气:最低气温20℃,最高气温35℃,降水率65%,出门记得带伞。还有,我想你了。】

  宋清文不自觉的停住脚步,轻轻笑一声,梁昇在搞什么鬼?虽然迷惑行为,但不得不承认,有被感动到。

  他回复了一个好字,收起手机,抬眼见前面有家便利店,不顾小云疑惑的眼神,快步走了进去。

  他冲着柜台的女孩笑了笑:“买一把伞,谢谢。”

  柜台的女孩看着他冲自己笑,脸颊不自觉升起两团红晕,轻轻应了一声:“好。”

  接过伞,宋清文出了门,安小云看见他手里的折叠伞有些不理解:“昨晚刚下过雨,太阳都出来了,你买什么伞?”

  “有备无患。”他把伞攥紧,继续往前走,雨后的空气格外清新,旭日初升,一抹阳光染在不远处的青石街上,几处水洼泛着光亮,耳畔偶尔几声鸟叫,在这个鲜有行人的街道上,添了几分热闹。这个清晨,一切都美好极了。

  走到卖东西的街道,一整条路两旁整齐的排满了小摊位,宋清文走进来有种不小心闯入另一个时代的感觉。

  纯嗓子的叫卖声,货架上挂着卖的制品,这幅场景只有在古装电视剧里才见过。

  与前面人迹罕至的几条街道截然不同的是,这里挤满了人,甚至还有些西方面孔,想必都是慕名而来。

  小云扯了扯他的衣角,指着一旁的香包:“你看这个,绣的真漂亮。”

  卖东西的女孩笑着介绍:“这是陇绣,香味也是古法纯天然的,要买吗?”

  宋清文看了眼琳琅满目的香包,或许男人和女人喜欢的不太一样,所以他不太感兴趣,但看着人家真诚的介绍,也不好意思一走了之:“买两个吧。”

  安小云挑了两个,一个绣着竹叶,一个绣着梅花,付了钱,继续往前走。

  沿着这条街,又买了几样小东西,宋清文找了个卖小吃的摊位,露天小桌椅,坐在这里,四下都是人。

  安小云有些吃惊,虽然跟了他这么久,但自己真的没想到他可以旁若无人的坐在街边小摊上,倒不是有别的意思,只是想象不到艺人会这么做。

  等待饭的过程很枯燥,宋清文无聊的摆弄着刚才采购的东西,心里唏嘘不已,其实有很多古典手艺已经鲜少有人愿意传承,所以,流传下来的手艺在慢慢的失传,有些可惜。

  好比如自己以前很喜欢看奶奶编竹筐,可现在很少会有人耗费时间精力做这种事情了。

  “清文,想什么呢?面来了。”

  安小云掰开筷子递给他,宋清文道了声谢,夹着面吃了起来。

  回去的路上,走了一半,突然变天下起雨,宋清文得意的冲安小云挑眉,打开来时买的伞。

  下午回去,到片场已经七点左右了,宋清文第一时间去跟洛闻打声招呼,还想把在垣城挑的茶具送给洛闻。

  洛闻此刻正在临时搭的棚里吃饭,看见宋清文,用筷子指了指一旁的椅子,示意他坐下来。

  宋清文也没客气,坐了下来,把包装茶具的盒子放下:“这是在那里买的,很便宜,不算贿赂。”

  他笑嘻嘻的开口,洛闻看了他一眼,觉得他这幅样子贱贱的很好笑:“累吗?如今你回来了,我想把刺杀皇帝的那场戏提前一下。”

  “好。”

  “因为预计七月份中旬首播,所以我一直在赶进度,为了后期时间宽裕,我们否决了拍一集播一集的策划,安排的是先拍一半,后续根据观众反馈适当的改动。所以定档后延两个月,还加快拍摄进度,辛苦你了。”

  洛闻看着宋清文,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这幅样子倒不像一个五十多岁的人,使宋清文不由想起以前看到的一个网友自发的话题“年轻时风华绝代的导演”。

  那个时候自己好奇的点进去,看见首位就是洛闻,照片很久了,有些年代感,但是没了滤镜加持,格外真实。当时自己也有些吃惊,洛闻那时候很帅气,如果混娱乐圈,那副模样也是绰绰有余。

  照片里的他看起来很稚嫩,五官立体,浓眉大眼,还有些混血的感觉,带着帽子,看起来文质彬彬。

  洛闻察觉宋清文的失神,轻轻推了他一下:“发什么呆?”

  “没什么,就是想起您以前的照片,很帅。”

  宋清文有些惋惜的看着洛闻,他现在外貌早已没了以往的样子,五十多岁的人头发已经白了一大片,瘦骨嶙峋,蓄着胡子,大热天裹着长袖,有时候死板的带着一副老花镜,看起来那副眼镜很重要,他每次都会小心翼翼的擦好才收起来。

  洛闻轻笑一声,摆了摆手:“唉,当年经历了一场火灾,身上烧伤严重,在医院躺了好几年,差点没命。”

  他撸起袖子,胳膊上布满了狰狞的烧痕,宋清文道吸一口冷气,这事还真不知情,洛闻该有多坚强,才会笑着把伤露给自己看。

  洛闻瞧着他震惊的样子,垂下眸子,有些失意:“其实,我当时觉得,在那场火灾里死了,挺好。就算是现在,我也这么想。”

  他语气平和,说着话却是不容置疑的真诚。

  “不,虽然我不知道您怎么会有这种念头,但是无论什么事,都没资格成为您放弃生存的理由。”

  宋清文斩钉截铁的反驳他,眼底一抹哀伤,他想起了妈妈,她一直也很痛苦,却还是努力的活着,印象里,她真的很坚强。

  洛闻笑了笑,没再说什么,人想的不同,所以没有对错之分,只要自己认可的,那就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