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节 永恒魔王(1 / 1)

逐梦师 斯岛霹特 2173 汉字|2 英文 字 1个月前

第四十六节 永恒魔王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3-11-6 14:50:16 本章字数:2704

“这金字塔是个远古时期流传下来的力量之物。”文森特压低了声音说道,仿佛在透露一个天大的秘密,“据说无眼巫师这一族,正是借助了其中的奥秘才变成现在这个模样,并随之得到了永恒的生命……”

  他这副故弄玄虚的腔调让人有种想上去扇他两巴掌的冲动,而所说的内容又稀松平常,根本算不上什么新闻,我们早就知道了,还用得着他叽叽歪歪。珍妮看这小子老是犯贱,一怒之下,一把大力钳又架上了他的脖子,叫他别装腔作势,有屁快放。

  他被这么一恐吓,头上又渗出了汗珠,连忙加快了语速说道,“我有一个好朋友,在无意中得到过这个神奇的玩意儿,然后就得到了永生的奥秘。他在获得永生之后,还想把这金字塔转赠给我,但我早就是不死之身了,哪还需要这个东西,我需要的是能量!很多的能量!越多越好!后来么,听说被我拒绝后,他将这宝贝转送给了另一个朋友,我也不知怎么搞的,如今又出现在你们手上了。”

  我和珍妮面面相觑,看他的样子不像是在说假话,便异口同声地问道,“你朋友是谁?”

  文森特生怕说慢了被珍妮剪断喉咙,把一串话噼里啪啦像绕口令一样说了出来,“他原本是一位心理学教授,灵异协会编号6号,我入会还是靠他介绍的。他得到奥义后找了个异次元空间,在里面当了个‘永恒魔王’。你们要是想找他问个明白,我可以透露入口在哪里。”

  他的语调因为急促而变得非常滑稽,但我和珍妮都笑不出来。“永恒魔王”的概念,在书上有记载过。传说这所谓的永恒魔王,可以在一念之间创造出一个不死之国,哪怕在其中活了亿万年之久,现实生活中只是过去了一秒钟而已。

  这听起来似乎十分玄乎,其中的理论倒是通俗易懂。大致来说,时间不过是丈量事物发展进度的一个标尺而已,只要把刻度变细,就可以填入更多的内容。打个比方,一辆车以时速50公里行驶,一个小时内只能行进50公里而已。如果将时速提升到100公里,同样的时间内,里程数就能翻一翻。由此可推,速度越快,单位时间行驶的里程就越多。

  人的意识也是如此。只是车的速度有上限,现在世上最快的跑车,时速也不过500公里/小时而已,但人的意识却没有极限。永恒魔王正是利用这个理论,将一瞬间的思维捕捉下来,封存在一个异次元空间中,然后在时间长度不变的情况下,将意识的速度加速到无限快,就可以在这一瞬间,获取几乎等同于永恒的生命容量。

  (PS:这个概念也可被称为“百科全书记事棒”,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翻阅村上春树的《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

  由于这个意识的世界,是由永恒魔王本人在一念之间创造。因此,他就是这虚幻世界的创世主,他就是这永恒之国的上帝。我们若是进去找他,到了他的地盘,要杀要剐,要放要留,都只能随他的高兴,我们的生命安全和人生自由完全无法得到保障。

  文森特看出了我们的犹豫,但对他而言,给了消息就等于完成了任务,去不去完全是我们自己的问题,和他不相干,便假作关心地催促道,“我愿意告诉你们进入那个异次元世界的入口。但那地方我去过一次,像被原子弹炸过似的,确实凶险,我不能担保你们能有去有回。我的话就放这里了,去不去就由你们自己决定。”

  珍妮思忖了片刻,眼下只有这华山一条道,不容我们不走,抬头问道,“那入口在哪里?”

  “你们先到城西的鲑鱼溪,溯源而上大概走2公里的路,就能看到一个小山洞,届时用‘古镜穿越法’就能进去。”

  这‘古镜穿越法’我在书上看到过,就是在任意活水的水面架一面特制的镜子,小溪或是湖泊都可以,但镜面和水面保持齐平。古代巫师对着镜子屏息凝视一段时间,就可在自己意识中打开其他世界的通道,从中穿越而过。

  文森特已兑现承诺,珍妮撩起大力钳“咔嚓”两声,把捆在他身上的绳子剪断。文森特如蒙大赦,舒展了一下身体,一口气松了下来。

  我原本也以为此事就这么结了,可没等文森特起身,只听“砰”的一声响,转头一看,珍妮已经将身边的一个古董花瓶砸了个粉碎。

  文森特惊讶得睁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一时说不出话来。而珍妮却不善罢甘休,边抄起大力钳边对我使了个眼色。我心领神会,两人便卷起袖子,一起动手,噼里啪啦一顿闹腾,把他一屋子的古董敲了个精光,算是对他之前暗算我们报了一箭之仇。

  “也罢,也罢。二位爷尽情地砸吧,我就当是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文森特无奈地摇了摇头说,“回头我得找31号那个老王八蛋报销一部分损失,一定是他把你们引上门的。”

  珍妮砸完最后一只青花瓷碗,将大力钳放进包里,随后双手抱拳对他来了句,“后会有期!”

  文森特苦笑着摇手回答,“二位祖宗,我们还是后会无期吧。”

  我们刚想离开,我忽然看到墙上有幅古画成了漏网之鱼,刚想伸手去砸,人却触电般地怔住了。

  画上正中间站着一位国王,我在历史书上见过,所以知道是法国波旁王朝著名的国王路易十四。而他身边手挽着手还站着一位男子,行为举止非常亲密。该男子和国王一样锦衣华服,神态气宇轩昂,和路易十四相比也不遑多让。我仔细一端详,这人竟和文森特有几分相似,只是春风得意的神色之下,腰杆子似乎挺拔了许多,不像现在这般猥琐。难道这家伙在路易十四时期就活在世上了?这少说也在300年之前了啊!

  “当时我已经活了500岁,路易十四向我讨教长生不老之术,因此关系和我走得颇近,于是就留下了这幅画。那可是我这辈子最风光的时候,地位堪比那些权倾朝野的大臣。”文森特见我愣在那里,神色木讷地解释道。

  “活得越长,就越恐惧死亡。”随后,他的眼中竟流露出几分哀伤,“我已不知道,当初选择这条长生之路值不值得,只是现在已经没有回头路可走了。”

  我没有应他的话,心中为他的感慨而动容,于是也就没再伸手砸画,默默地走了出去。文森特见这幅最心爱之物得以保留,不禁松了口气。但好景不长,只听“哗”地一声画布开裂的声音,一只破花瓶被甩了上去,深嵌入画中,不偏不倚正好盖住了路易十四的身体。乍一看之下,这幅新的杰作像是一朵路易十四的人头花插在了花瓶之中,模样甚是滑稽。

  珍妮耸了耸肩说道,“我可不吃你这套。”说罢潇洒地转身离去,留下一脸错愕的文森特坐在原地直发愣。

  我们离开了西北大街,报了这一箭之仇,心里甚是爽快,随后便找了间餐厅混了个饱,就开始着手准备前往鲑鱼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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