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0 章(1 / 1)

觉醒日1、2、3(出书版) 唐缺 2000 汉字|2 英文 字 2个月前

次“朋友”。范量宇咧咧嘴:“好吧,谢谢你的分享。”

  文潇岚忽然叹了口气:“其实,刚才把你拽出教室的时候,我是想找个地方给你过生日。”

  “生日?”范量宇不解,“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的生日是哪一天。”

  “所以我想把今天作为你的生日嘛。”文潇岚说,“漫画里不都是那样吗?两个朋友中的一个不记得自己的生日,另一个就说:那就以我们认识的那一天作为生日吧。而对我来说呢,今天你居然跑来陪我上课,然后我人生中第一次逃课,真是意义非凡。所以我觉得,拿今天作为你的生日,也不坏。”

  “那你又为什么改变主意了呢?”范量宇问。

  “因为我转念一想,生日这种东西,一年只有一天,”文潇岚说,“普通人应该享受每一天的生活才对,不需要什么理由也可以像过生日一样高兴。或者说,只要快活,每一天都是生日。”

  “非常好的理由。”范量宇点点头,“可惜我不是普通人。”

  文潇岚的头低了下去:“我知道的。我只是在想,哪怕让你享受一小会儿普通人的生活也好,哪怕是一小会儿……”

  “我很享受。”范量宇打断她。

  文潇岚一怔,范量宇缓缓站了起来:“刚才,我在这个冻成了冰坨子的池塘边,和你一起坐了十二分半钟,看着光秃秃的树枝,听着麻雀乱叫。那是我一生中最平静、内心最没有波澜的十二分半钟,一直到死的时候我都不会忘记。谢谢你。”

  文潇岚抿着嘴唇,也跟着站起来。她看上去很想哭,却又努力维持着嘴角边的笑容:“今天听你说了好几次谢谢了,还真是不习惯呢。好啦,去吧,回到你砍人的世界里去吧。不过最好是能把冯斯活着带回来。啊,我差点忘了,别忘了把你抢来的书包扔到学校里别人能捡到的地方!暴力狂!”

  范量宇摆了摆手,把帽兜往下扯了扯,快步离开。

  文潇岚站在原地,发了一会儿愣,这才迈着歪歪斜斜的步子走出社区公园。她真的困了,骑车的时候觉得自己可以在自行车上直接睡着,一回到宿舍就直接趴到床上,再也不动了。

  原来逃课的感觉这么美好,她在迷迷糊糊中想着,那么肆无忌惮,那么惬意,还有一种对抗世俗的快感,难怪不得冯斯那个浑小子总逃课。

  她原想就这么一觉睡到下午,但刚刚到中午时分,手机就响起来了,一看号码,赫然是冯斯打来的。她立马睡意全无,赶紧接起电话:“你还没死啊!”

  电话那头传来冯斯的声音:“你在哪儿?我去教室找过你,你居然没上课。今天划重点呢。我担心你有什么事。”

  这番话说得文潇岚皱起眉头。她感觉到了什么不对。以冯斯一贯的调性,听她说出那句“你还没死啊”之后,怎么也应该嬉皮笑脸地和她臭贫几句。而且虽然冯斯总是在担心她,却从来不喜欢把这种担心挂在嘴边。可是刚才,冯斯完全没有半分开玩笑的腔调,而且语气里隐隐有一些沉重的味道。

  “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文潇岚急忙问,“你放心我什么事都没有,在宿舍睡觉呢。”

  “我很好,什么事都没有,你放心,”冯斯还是那种隐隐带着些肃穆的腔调,“这几天帮我好好照顾小樱宁哥他们,我出门一趟。”

  文潇岚花了两秒钟才意识过来冯斯所说的“出门一趟”是指出远门:“你又要去外地?去哪儿?”

  “其实都算不上外地,很近,”冯斯说了一个地名,“就在京郊。”

  “确实很近。”文潇岚稍稍松了一口气。冯斯所说的那个地名,就在北京郊区的某处所谓的“风景名胜”,其实无非是些很普通的山山水水,只不过能靠漂亮的名字唬一唬人。那个地方有短途列车可以抵达,现在还通了旅游专线,坐大巴两个小时就能到——假如不堵车的话。

  “但是你去那儿干什么?”她还是忍不住问。

  “查一些事情。”冯斯回答了一句无懈可击的废话。

  “我知道了,你多小心。”文潇岚说。

  挂掉电话后,文潇岚坐在床上心潮起伏。她和冯斯是那么熟,以至于对方有一点点变化她都能立即捕捉到。冯斯打电话的感觉和过去有了不少微妙的区别,除了那股隐隐有些肃穆哀伤的感觉外,似乎还增加了一些决断和果敢。

  在从平安夜到今天中午的这段时间里,冯斯到底经历了些什么呢?

  二、

  冯斯知道,刚才那两段基于真实记忆的幻觉,都是巨鼠刻意安排的。不过现在他进入的幻境,就是自己的大脑自主创造的了。

  换句话说,他可能离死不远了。

  这才是真正的幻觉,纷繁杂乱,毫无逻辑。冯斯感到自己的身体忽而变大忽而变小,上一个时刻,他正提着行李走进大学校门,顺着指路牌走向新生报到处;下一个时刻,他却戴着红领巾,在街边两块钱一小时的ps游戏室里流连忘返。他站在高中时的教室门口,带着残忍的微笑看着父亲冯琦州被班主任训斥、面如土色;他被捆绑着扔在那辆恨不能是二十八手的破烂奥拓车里,驶向栖云观……

  在这些杂乱无章的幻象中,出现得最多的是两个人:姜米和池莲。这或许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了。清醒的时候,每当想到这两个女人,他都会心里一痛,到了此刻神志不清的时候,思绪就更加凌乱了,真实的记忆和虚假的憧憬交织在一起,难以分辨,恍如长梦。

  他甚至看见自己带着池莲移民到了美国,和姜米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他们住在一套有着大草坪和游泳池的房子里,养了两条大狗。他正拿着宠物拾便器在草坪上捡狗粪,边捡边嘟哝着:“麻烦死了,干嘛要养狗?我从来都不喜欢狗。”

  池莲一边帮他忙,一边微笑着:“有什么不好的?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啊。”

  姜米照例揪着他的鼻子拍着他的脸:“要你管要你管!我就喜欢狗,我要养你敢有反对意见?我们家不实行民主……”

  在幸福的晕眩感中,一家三口沐浴在金色的阳光里。阳光温暖,晒得人浑身都暖洋洋的,仿佛血液里都充斥着快乐的因子,整个身体像是要融化了一样。

  幸福……无法阻挡的幸福……浩瀚如海洋的幸福……

  突然之间,一个微弱的意识从幸福的水面下忽然冒出头来。冯斯无意间捕捉到了这个念头,立马浑身一激灵。

  这种幸福的感觉,和上次哈德利教授死亡时的感受一模一样!

  这个想法一瞬间转化为一股电流,一把冰冷的钢锥,扎进了他的心里,让他猛的醒来。他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