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85 章(1 / 1)

天择 卷土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营当中实行的限量供水的制度更是令一干大头兵苦不堪言,怨声载道。

  结果入夜之后,李明华忽然感觉到了风势劲急,紧接着就是几点雨水洒落了下来,他心中一喜,真是天助我也,知道我军缺水就下雨了,正要吩咐下去用器皿接水,猛然见到天地之间一道雷光闪过,副将惶急无比的跑了进来,哭丧着脸道:

  “将军,将军,下雨了,下雨了!”

  李明华顿时沉下了脸来:

  “大呼小叫,成何体统?”

  副将惶恐急道:

  “可是这天气狂风大作,又是闪电什么的,很可能下雹子啊!不仅仅是这样,大人,咱们有一半的军士还没有帐篷避雨了,这草原上也根本没有躲雨的地方,怎么办啊!”

  李明华脑袋顿时嗡的一声,才想起来了这个岔!之前因为天气还热,没帐篷的话在地上铺一床芦席就睡了,军士还觉得透气呢,而李明华人老了精力不济,操心水的事情上去了,就没顾得上这一茬,哪里知道这水的问题解决了,出问题的却是在帐篷方面啊!

  李明华只觉得自己脑袋里面都是一片眩晕,却是强自支撑着道:

  “让有营帐的士兵放同僚进去避雨,挤一挤就好了。”

  副将仿佛领到了圣旨似的,大声传令了下去,可是,很快的,李明华就听到了自己的大帐上面都传来了,啪嚓啪嚓的声音,竟是冰雹狂袭,在大帐上面堆积了起来,支撑军帐的木杆顿时嘎吱嘎吱作响,似有不堪重负的感觉。

  紧接着,暴雨便至,而吹拂着的风更是变得剧烈无比,在不远处的礁石山崖当中穿插,发出了十分凄厉的声音,远处的海浪更是滚滚而来,疯狂拍打礁石,这样的气候在草原上也并不多见,只是很少有草原靠海的,因此吴作城这里的气候根本就不能用草原的常规天气来判断啊。

  有一句话叫:为将者应知天文地理,当日出征之前,李明华已经是很仔细的询问过人,说是草原上的暴风雨充其量也就是尔尔,所以他在选择营帐的时候才选择了这种较轻的夏季营帐,可以腾出来更多的空间运输粮食和攻城器具。

  但是,李明华也是忽略了一件事,那便是三里部所处的草原,却是靠近海边的,一旦出现暴风雨,那规模却是要比内陆草原的何止大上数倍?早知道是这样的话,他就带上冬季帐篷,连雪也压不垮,区区的积水和冰雹何足挂齿?

  问题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卖。

  随着军帐上面的冰雹和雨水越积越多,暴风越来越大,支持大帐的木杆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越发激烈,整个大帐都显得东倒西歪!远处忽然传来了一阵惊呼,原来是旁边的一处军帐终于支持不住,哗啦一声被吹倒在地,黄红色的军帐在狂风的吹拂下,转眼就飘飞出十余丈远,令人想要挽救也难,几个呼吸间就成了天边的一个小点了。

  不消说,在里面挤成一团的东夏军立即就被淋成了个落汤鸡。

  仿佛若多米诺骨牌一般,眨眼间又是好几顶军帐被吹走,紧接着,仿佛是在预兆着什么似的,就连李明华的大帐也是轰然坍塌,被大风吹去!将军的大帐肯定是特制的,居然也抵挡不住这狂风暴雨,那些小兵的军帐又能坚持得了多久?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吴作城当中的守军则是安安静静的在房屋里面喝着红糖姜汤,经过能工巧匠的设计,吴作城的排水系统发挥出来了惊人的作用,如此磅礴的大雨,雨水却不曾漫过脚面,任由冰雹暴雨肆掠,城中的房檐遮蔽之下却依然干爽整洁,令人由衷的生出一种温暖而安全的感觉。

  林封谨此时却是和方名两人登上了城楼,在这样大的狂风暴雨里面,什么雨披都是毫无用处,两人虽然是被淋得和落汤鸡似的,但神情却还是相当的振奋:

  “此场风雨,应当是本次战争的转折点了吧。”

  “依照我的身体素质来说,在这凄风苦雨里面当中也是觉得寒冷直入骨髓,令人瑟瑟发抖,东夏的这些军士再怎么精锐,也是一定感同身受,这一战后那老匹夫未必会撤军,但是,没个五六天是不要想再攻城的了。”

  “公子说得没错,他们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等到雨季一来,他们的日子就更难耐了,到时候便只能灰溜溜的撤军。”

  “撤军?来得容易,想走的话,恐怕就没那么容易如愿了……不把东夏人打痛,打狠,把他们伸过来的爪子打断,以后每年都跑来骚扰一番怎么办?这个夏天因为这帮混蛋要来,吴作城进入军事戒严状态,我们少说也是亏了百万白银啊。”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从今夜起,我们就应该让这些东夏人睡不着觉了,让他们在困倦和疲惫当中辗转反侧,煌煌不可终日,只是这样做的话,一定伤亡是在所难免的,李明华这老东西干起这种防守的事情也是相当拿手的。”

  “让我想想……啊,啊啊阿嚏!!”

  ※※※

  吾希是一名牧奴。

  他本来是草原上布莱族的人,父亲很早就战死了,隔壁的邻居东达大叔娶了他的母亲,也是顺带担负起来了要养育他们的责任。

  在他十三岁的时候,东达大叔早上出门之前吃了一条烤羊腿,还给他咬了一口——那油汪汪的滋味真叫人难忘——接着东达大叔便再也没有回来。在入夜的时候,室韦族那些凶神恶煞的家伙冲入了布莱族的营盘里面。

  吾希在惊恐的抱着头蹲下之前,便在这个时候,看到了两件很眼熟的东西,那便是东达大叔的刀和战马。

  刀被系在了室韦部落的一个人的腰间,战马则是被室韦部落的一个人骑着,马儿的屁股上满是纵横交错的鞭痕。

  从此吾希成为了一个牧奴,渡过了他生命当中最黑暗的五年。

  然后室韦部族惹到了不该惹的人,那便是新近崛起的三里部,吾希在室韦部族的勇士们全面崩溃,惊慌奔逃的时候,暴起杀人,用一把割羊肉的小攮子捅死了那个拿走室韦大叔佩刀的那个人,然后狂笑着闭目等死。

  不过三里部的人对牧奴们大部分都很和气,并且因为吾希主动杀人,交了“投名状”,还让他成为了自由民。

  只可惜吾希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去什么地方,所以他茫然的留了下来,每天和牧奴一起干活,吃饭,浑浑噩噩的混日子。

  直到吾希看上了乃花,他这才发觉自己的人生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