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13 章(1 / 1)

雪中悍刀行 烽火戏诸侯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徐凤年疑惑道:“什么叫轻十斤?”

  白煜伸出两根手指敲了敲自己脖子,“脑袋没了嘛。”

  徐凤年先是恍然大悟,随即一拍桌子,“白煜,放你个屁!含糊其辞,不是给寇江淮找退路是什么?到时候姓寇的吃了败仗,随随便便摘掉头盔臂甲,一样是轻十斤!我上哪说理去?!”

  白煜一脸委屈道:“王爷,这可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啊。”

  徐凤年板着脸挥手道:“滚滚滚,老子自己来写这封信!”

  白煜大摇大摆离开书房,啧啧道:“省了几百字写信功夫,可以多看好些页的杂书喽,快哉快哉。”

  只听年轻藩王学那贾嘉佳呵呵一笑,“原本私藏了两支小紫锥,送给某人,现在想想还是作罢,快哉快哉。”

  只见那位曾经被离阳先帝赵惇称赞为“寡人初见疑为神仙人”的白莲先生,迅猛转身,满脸灿烂笑意,一路小跑到书案前,使劲眯起眼,四处张望,“哪里哪里,快拿出来!我就说嘛,最宜篆楷小字的紫锥,送给善写大字的陆窠擘真是把如花似玉的倾城佳人,送给了女子,暴殄天物,暴殄天物至极!”

  然后年轻藩王一脸欠揍表情,嘿嘿笑道:“你还真信啊,那盒小紫锥,一支不剩都给我老丈人带走喽。”

  白煜如遭雷击,僵硬转身,他跨过门槛的时候,高高举起手臂,伸出一根中指!

  正当气急败坏的白莲先生跨出门槛,背后传来诡计得逞的可恶笑声,“这里,两支小紫锥,拿去。”

  白煜停下脚步却没有立即转身,天人交战。

  最后白莲先生咬牙继续前行,觉得年轻藩王多半还是虚张声势,自己万万不可继续上当受骗了。

  果不其然,等到白煜离开廊道走下台阶,徐凤年也没有挽留。

  白煜一路走向户房衙屋门口,却依稀看到那位在藩邸最为来去自由的呵呵姑娘,向他迎面走来,然后塞给他两只纤细的长条锦盒,淡然道:“他送你的。”

  白煜那一刻,说不感动肯定是假的。

  长吁短叹的白莲先生坐回书房座位,百感交集,回神之后,轻轻打开小锦盒,小心翼翼提起毛笔凑近凝视,刹那间呆若木鸡。

  他娘的哪里是什么小紫锥,分明就是普普通通的羊毫笔!

  长久呆滞之后,白煜莫名其妙地捧腹大笑起来。

  一屋子目瞪口呆。

  唯有白煜觉得真是快哉快哉。

  放下手中羊毫笔后,视线孱弱的白煜睁大眼睛望向屋外,只是模模糊糊一片。

  这位白莲先生缓缓道:“终有一日,我中原羊毫笔之羊毫,尽出草原!”

第403章 没有木剑的温华

  雄城有雄城的繁华,偏远小镇也有小镇的热闹。这座位于离阳东南的小镇,历来就远离战火硝烟,若是正值太平盛世,还不觉得如何,可州郡城池那边传出些兵荒马乱人心浮动的迹象,那这里就显得尤为安详。小镇附近有些个以姓氏命名的村落,祭祖挂画的时候,可都了不得,宋家村更是悬出了一位宋姓皇帝的祖先像,比起一些悬挂大奉开国功臣或是春秋小国尚书的村庄,自然是觉得要高人一等。只不过这个宋家村的祖上显贵,村子里姓温的几户外姓人家沾不了光。其实村子里长辈,哪怕是读过几天书的,哪怕仔细翻过族谱,也对自己与那位宋氏皇帝有何渊源,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据说村子里曾经有好事者专程为此携带那小木箱子族谱,向小镇上某位身负功名的年迈秀才公考究过,一样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谁没想到最后竟然是村里公认最不上进的年轻后生,一个姓温的家伙,去了趟外地逛荡了三年然后返回家乡后,言之凿凿,说咱们村子的人死后,之所以在墓碑的碑头上篆刻荫川二字,里头大有讲究,当初大奉朝号称读书种子半出荫川郡,而荫川宋氏更是一等一的豪阀,出了许多文臣名士,那位在大奉末年先是以藩镇割据自立,然后当上宋氏第一位皇帝的祖先,便出自荫川宋氏高门的偏支,这宋家村的由来,想必是那一方割据势力覆灭后,在那场名垂青史的甘露南渡之中,不断辗转迁徙,最终在此落地生根。经过姓温的年轻人这么梳理一番脉络,村子里的长辈或多或少都听明白了,就算没整明白的,也假装听懂了,你听听,既是荫川宋氏又是甘露南渡的,这得是多大的气派,可见咱们这个宋家村虽说一百年来连个童生都没出过,可祖上到底是大富大贵过的,而且想必是几百年前祖辈气运太盛,后世子孙们才不得不安安分分,实在是命里与富贵无缘了。姓温的年轻后生,原本在村子里很不受待见,不料这回瘸了腿落魄还乡后,就跟浑然变了个人似的,非但没了那副吊儿郎当挎木剑的模样,在小镇上的酒楼打杂,不说靠哥哥嫂嫂养活,甚至还能往家里寄钱,更出人意料的是,年轻人还娶了位贤惠动人的媳妇,之前在村子祠堂外的空地上摆过酒席,那位小娘,让好些姓宋的年轻人,不管成亲没成亲的,都瞧直了眼。

  姓温的成亲娶妻后,便不再借住在酒楼里的杂房,攒下了些银子,便在小镇上租了座小院子,三间屋子,除去那间窗户上贴满大红喜庆剪纸的婚房,一间小屋子用来摆放杂物,剩下一间,也没空着,被褥崭新,给持家有道的女子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因为她男人说过,以后也许会有他的兄弟来家里做客,怎么都得有个落脚的地儿,否则太不像话,再说了,让朋友掏银子去客栈酒楼住,既见外又浪费,不讲究。她顺着他,心里也觉得是这个理儿。虽说家里如今也不宽裕,可小门小户出身的她,家境只能算殷实,但其实是个心思大气的女子,当初执意为了嫁给他,家里无人愿意答应点头,愣是连嫁妆也没出,她也咬着牙没跟爹娘求什么,好在日久见人心,如今她想带着他回娘家,爹娘虽说还会给些脸色,不过几位兄长都或多或少解开心结了,晓得他们爹是落不下那个脸,也不便与那个妹夫在家里酒桌上大碗喝酒,不过各自私底下都去过她家院子,都不忘带酒带肉的,已经像是一家人了。她知道,什么时候自己有了孩子,爹娘抱上了外孙外孙女,到时候也就找到了台阶下,会彻底对他没了芥蒂。只不过小镇再小,开销不小,靠着男人在酒楼当店伙计的营生,两人过日子还算宽裕,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