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巾帼英豪施剑翘(5)(1 / 1)

喋血刀锋 边芸 1548 汉字|0 英文 字 26天前

第二章 巾帼英豪施剑翘(5)

施剑翘一听这话,顿时提起精神,与和尚细细交谈,得知孙传芳是居士林的居士,经常在星期三、六去居士林听经。次日,施剑翘到达居士林,熟悉那里的环境,她遇到一位姓张的居士,张居士很热心地介绍居士林的情况,推荐施剑翘入林。施剑翘便以董慧的名字加入这一团体,并得到一个林友证章,可以非常方便地出入居士林。

原来,叱咤风云的五省联帅已经决定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他和靳云鹏摇身一变,分别成了天津居士林的林长和副林长。他还吟诗自解说:“英雄到老终归佛,名将还山不言兵。”

施剑翘就化名“董慧”加入了居士林后,她通过各种途径去了解孙传芳的身材相貌、口音及活动规律等,知道他每周三、六必到居士林听经,随即做了刺杀他的具体安排:购置一台油印机,将准备好的《告国人书》和遗嘱印制出来,打算在杀死孙传芳后散发;把11月13日定为替父报仇的日子,因为这天是星期三,按照惯例,孙传芳这一天必到居士林听经。

孙传芳殒命居士林

1935年11月13日终于到了,可是偏偏天公不作美,一大早就下起了小雨。施剑翘估计孙传芳未必会来,便把准备好的左轮手枪和传单等物暂时放在家里,自己空手来到居士林观察动静。中午过后,仍不见孙传芳的踪影,施剑翘正有放弃行动之意,忽见一位身披袈裟,年约50岁,留着光头的人走进了佛堂,施剑翘断定此人就是孙传芳。她立即租了一辆小汽车,匆忙赶回家中,取出手枪、传单等物,又返回居士林。

此时,佛堂里已经坐满了听经的居士,孙传芳端坐在中央。施剑翘找了一个靠近炉火的后排座位坐了下来,马上她发现这个位置离孙传芳距离太远,万一失手将前功尽弃。她故意提高声音说:“后面的炉子烤得我太热了。”一位居士接过话头说:“你不会到前排去吗?”她正求之不得,立刻答应一声:“好!”向前数步,她就到了孙传芳的右后方。施剑翘两眼盯着孙传芳发亮的秃脑袋,眼睛里放射出仇恨的光芒。待众道友跟着富明闭目琅琅奉诵,施剑翘神不知鬼不觉地从皮包里拔出勃朗宁手枪,小心翼翼地打开保险,间不容缓地扣动扳机,对准孙传芳的后脑勺射出了第一颗子弹,紧接着又朝他的太阳穴和腰部各射一枪。随着“砰砰砰”三声爆响,孙传芳的脑髓和血浆立刻迸流出来。众道友如梦乍醒,魂飞魄散,一个个瘫坐在原地,竟然没人想到往寺外奔逃。施剑翘倏地站起身,大声疾呼:“各位道友不要怕,我为父亲报仇,决不会伤及无辜!”

佛堂里顿时混乱起来,施剑翘边散发传单边大声说道:“我叫施剑翘,为报杀父之仇,打死了孙传芳。详细情况都在这传单上写明。我不走,你们可以去报告警察。”有胆大的人拾起传单观看,只见上面写着:

父仇不敢片时忘,更痛萱堂两鬓霜。

纵怕重伤慈母意,时机不许再延长。

不堪回首十年前,物自依然景自迁。

常到林中非拜佛,剑翘求死不求仙。

还写道:“施剑翘(原名谷兰)打死孙传芳,是为先父施从滨报仇;详细情形,请看我的告国人书;大仇已报,我即向法院自首;血溅佛堂,惊骇各位,谨以至诚向居士林及各位先生表示歉意。”随后,施剑翘从容地拨通了警察局的电话。第二天,天津、北平、上海各报都以头号字标题刊载了这一消息,全国为之轰动。

施剑翘遇赦免徒刑

施剑翘刺杀孙传芳的案件在天津的地方法院审理。按照当时的法律,施剑翘的行为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死刑。在法庭上,施剑翘毫不畏惧,详细陈述了自己艰难的复仇历程,最后说道:“父亲如果战死在两军阵前,我不能拿孙传芳做仇人。他残杀俘虏,死后悬头,我才与他不共戴天。”施剑翘的陈述以及律师的辩护感动了在座的每一个旁听者,也感动了法官。但是,人们也提出了一些迷惑:施剑翘哪里来的枪?跟谁学的射击技术?有没有共犯和更深的犯罪背景?对于这些问题,法庭进行了详细的追问,施剑翘面对询问,从容不迫地一一答对。她说:“我为父报仇,蓄谋已久,并没有、也不可能有什么别的背景。父亲如果战死在两军阵前,我不能拿孙传芳做仇人。他残杀俘虏,死后悬头,我才与他不共戴天。我的本家兄弟和我丈夫都是有钱有势的人,却忘恩负义,不肯为我父亲报仇,我不可能再去找别人。再说,要刺杀像孙传芳这样的人,关系极为重大,如果不小心谨慎,连我的命也会搭上。所以买油印机,刻写印刷品,都只能由我一人担任,连母亲也不知道。手枪就由太原我丈夫那里带来的。至于射击技术,我在幼小时就常拿父亲枕头下的手枪玩,很知道如何装子弹,怎样放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