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面前甩开。
他的钱夹里果然有一张照片,是他跟欢欢乐乐,还有……她。
这是他们上次在游乐园拍的合照。
她呆呆的愣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微微一笑:“现在知道了吧?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至于刚才那一张……”
他从她的牛仔裤口袋里掏出来,撕去了粘纸,他将它贴在了钱夹的另一角,“就让它来提醒我,自己是有老婆的人,以后在女人面前就要收敛一下自己的魅力!”
他这是什么话?顾宝宝又感动又好笑,“懒得理你!”
说完,她抡拳在他肩头上捶了一下,又快速跑开了。
“宝宝,你站住!”
他追上去,终于在街角抱住了她,“宝宝,”他亲着她的面颊,一边问:“你到底考虑好了没有?我要你的答案。”
她故意吐舌头,“这么短的时间啊?人家说买东西还要货比三家,你总得让我好好考虑一下嘛。”
“那你还要多久?”
他紧搂住她,“我可以给你时间,但你不准货比三家。我是最好的,听到没有?”
闻言,顾宝宝忍不住噗嗤一笑,“思远哥哥,还真没见过谁像你这么厚脸皮的。”
“说我厚脸皮?”
他抓着她的肩头一把将她转过来,薄唇准确的找到了她的唇,毫不犹豫、毫不留情的开始肆虐。
一直吻,吻到了她的内心深处。
“宝宝,”他的声音渐渐嘶哑,唇瓣开始往她的颈游移,“跟我回别墅。”
她睁开迷蒙的双眼,忽然笑着推开他,“思远哥哥,我不去别墅。”
怀抱陡空,像是心被撕落了一块,他不禁皱眉,“快过来。”
她不过来,依旧后退,一边说:“思远哥哥,你真的想要娶我吗?”
“废话!”
“那你必须去跟我阿爸阿妈说,他们同意了,我才能答应你。”
这是正经话,牧思远没有再上前,站在原地问:“他们同意了,你就一定答应吗?”
她不答,只道:“那你先去问我阿爸阿妈吧。”
阿爸阿妈最操心的就是她的终身大事,她真的不能擅自做主答应了他。
而且,按照风俗,他也应该去见她的阿爸阿妈不是吗?
如果他不愿意,她嫁给他又有什么意义?
牧思远一笑,“那好,我现在送你回去。明天我跟老头子一起到你家里来。”
她一愣。他刚才说什么?他是真的答应了吗?
她呆呆的看着他,也许到了这一刻,她才相信,他是真的想要娶她!
“宝宝,你干嘛老是发呆?”他走上前,抚着她的脸,“难道我今天晚上说了很多让你震惊的话吗?”
震惊?“不是的,思远哥哥,”她的笑带了莫名的苦涩,“你知道的呀,一直喝粥的人,如果突然告诉他,以后每天都可以吃满汉全席,他的反应也一定跟我一样。”
看着她眼底的苦涩,他的心真的痛了。
“宝宝,”他抱紧她,“以后我每天都让你吃满汉全席。”
真的吗?那样她会不会肥成一个大胖子?
她笑着,眼角偷偷滑出了泪水。
思远哥哥,我不需要什么满汉全席。
其实,我每一天,只要能看到你,拥有你的笑容,我就会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137.公孙烨(这一节是公孙烨的番外)
我叫公孙烨。
公孙这个姓很少见,所以很多时候,当我报出姓名时,很多人都会猜到我是谁,而对我恭敬有加。
唯独她。
自从那次在医院偶遇,她闹出一个大笑话之后,我对这个穿着时髦,妆容精致的女人并没有留下多少印象。
因为这样的女人在我的生活中实在太多了。
我没有时间去记住她们。
第二次跟她见面,她则是以牧思远的秘书身份出现。
那是在一个舞会上,容颜俏丽,打扮精致的她,自然获得了很多公子哥的关注。
但是我发现,她并不跟任何男人跳舞,除了她的老板——牧思远。
我真的很好奇,她就这样站在一旁,看着牧思远跟很多女宾跳完一支又一支的舞曲。
每当一支舞曲结束,她的脸上都会出现期待又兴奋的神情,但是,牧思远却从来没有来到她身边邀请她跳舞。
所以,每当舞曲再次响起,她都是失望之极。
我忽然觉得这个女人有点意思,至少勾起了我的——征服欲。
于是,我走到她面前,非常诚恳的邀请她:“小姐,很荣幸请你跳支舞?”
旁边的女宾们都冲她投来羡慕的目光,因为我很少在这些舞会上主动邀请女人跳舞。
或许明天,她甚至会登上小报上的头条。
哪个女人不想飞上枝头?
特别像她这种,没有名媛身份,还在努力工作养活自己的女人?
然而,出乎意料之外,却又在意料之中,她拒绝了我。
还像躲瘟疫一般的立即走开了。
我没有追上去,什么样的女人我没见过?说不定这是她欲擒故纵的办法?!
对这些,我并没有太在意,当然我更没有想过,我的人生会跟她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交集。
第三次见面是我意想不到的。
那天我从邻市回来,车子开过沿海公路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女人赤脚在公路一旁走着。
二月的天气还那么冷,她却只穿了单薄的工作衬衣,短裙和丝袜,不知道她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她从哪里去。
第一眼我没有认出她,直到车开过了,我无意识的看了一下后视镜,才发现这个女人我认识。
看她一脸的伤心与落寞,走在风中瑟瑟发抖的模样,我还是将车倒了回去,叫住了她。
“上车吗?”我问她。
她用很陌生的眼光看我,显然时间相隔太久,她根本不记得我了。
“滚开!”那时候的她骂起人来真的很厉害,“我不是妓.女,你找错人了。”
她不是妓.女,难道我看上去像一个嫖.客吗?
既然她不需要帮忙,我便不再说什么,发动车子走了。
然而,还没开出一百米,后视镜里的她,忽然晕了过去。
在这样的地方,就算她是假装,我也不能就这样丢下一个女人而去,于是我把她抱上了车。
到了医院后,我才知道她根本不是假装。
医生说她已经二天没有任何进食,而且徒步走了两天,磨出了满脚的血泡。
一个女人,像她这样的女人,漂亮能干,能够独立生活,有工作养活自己的女人,为什么会让自己受到这样的折磨?
我除了好奇,还是好奇。
昏睡了一天一夜后,她醒了。
看到病床边的我,她的情绪不再激动,而是对我说了声谢谢。
她猜到了是我把她从沿海公路上救了回来。
我不好问别的什么,只道:“要不要通知你的上司?”
孰料她听了,立即猛烈的摇头,连声说:“不用了,不用了!”
大概是看出了我眼底的讶异,她又给自己解释:“我的上司很忙的,他没有时间理会我们这些小事的。”
小事?很忙?
我一个借口也不相信,因为出了医院之后,我立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