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花。不过我个人认为,她好看是好看,但长得太妖了,太勾人了。不仅老大被她勾得七荤八素的,对她的话简直是言听计从,我们一多半的兄弟都和她眉来眼去的,太骚了。不是好事,事实证明我是正确:那女人的话是不能听的!
从让我吓唬林晚这件事就能完全证明,我的论点是正确的,而且正是由于这件事,直接导致了我们组织的覆灭,我再次沦为被抢的。我好不容易收回来的零花钱啊,我对不起你们!
好了,有点扯远了。我还是说说这次任务吧。
为了保质保量、万无一失、圆满完成这次任务,我提前做好了充分的功课,不仅指认了对象,说实话她真是个十分招人喜爱的小女生。我观察了她一个多星期,如果我没有加入组织,我一定会追她的,可现在没有机会了,听说她学习超棒,而且她还有个BF,好像还不只一个。噢,这不是她的错,是男生上赶着的,我要是他们学校的学生,我也上赶着追她。在观察她的那些日子里,我深刻地认识到,宋大小姐的话是多么的不可信!那么好的女孩,让她说得那么不堪,我个人认为,那是她羡慕嫉妒恨啊!
我发现要想吓唬她其实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她的周围总有人陪伴,当然那不是她刻意为之,不像宋大小姐喜欢众星捧月的有意而为,而她,完全是那么人不由自主地,她天生有种磁场,我也很想,但我没有资格。当我悲摧产生这一认知后,我有点恨她,但更恨自己,这让我有了完成任务的决心。
不知是我心诚所至,我认为不可能之时,惊喜地发现:机会来了!她的朋友们好像同时都有事情,不能陪她了。我又观察了几天,查看了她必经之路的地形,选定了我们相遇、相识的时间、地点后,我忐忑不安地等在了她下学的路上。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凌晨四点就起床,把她自行车的车胎扎了。
我心烦思乱地等了很久,无数次幻想、排练,我们相遇的台词。我为她设计了多么与众不同的见面语。当她终于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鸡冻地鼻涕都出来了,真的,真是冻的!
后面,大家都知道了。我被她迷惑了,我激动地抓住她的手不放。真的,那是我摸过的最美丽的手,那柔软的手感至死不忘!太夸张了。路人甲小声地说:那是作者大人写好的台词,我不敢改!
我摸着小手光顾美了。小手突然主动摸我的手,我激动地颤栗,难道她为我倾倒?事实证明,我在痴心妄想!下一步她纤细的手指就掐住了我的无名指,痛啊,锥心的痛啊,现在想起来,我的心仍忍不住地一收,真的,长这么大从没有这么痛过!事后,我看到她在我无名指留下的痕迹,不住地想:那个被她在无名指上带戒指的男人,只不定痛苦成什么样呐!吼吼,又扯远了。
如果以为被她掐一下就完了,那是大错特错。事实证明,宋大小姐对她绝对是羡慕嫉妒恨!宋大小姐的彪悍是装出来的,而林晚才是真正地大姐头,那彪悍绝对不是装出来,是天生的、强生的,是骨子透出来的。是的,在我还没疼完,还没明白怎么回事,我的脑袋就挨了她一板砖,然后我壮烈地昏过去了。虽然被拍倒了,被拍晕了,可我一点也不丢人。能挨心怡的女孩子一板砖,不是谁都能享受到地。事实又一次佐证了,她完全有将人倾倒的实力。
待我醒来的时候,我无比悲摧地发现,我们之间堪比太平洋还要宽广的距离,又矗立起一座珠穆朗玛。如果说宋大小姐是我现今见过的、最狐媚的女子、林晚是最纯真的,当然这都是表面。而这一位是最妖媚的人儿,最最重要的是:他居然是个男子!是个比女子还要妖娆的男子!
我更加悲摧地发现,他就是传说中阴狠无比、干起架来令人胆寒的“橙妖”!噢,也只有他称得起“妖”!令我更加意外地是:林晚居然不怕他,而且看得出来,他对林晚无比地紧张。难道?难道林晚就是橙妖保护的女孩。
虽是上道不久,但我听过前辈对橙妖的近乎崇拜的恐惧,也听说过这位已经淡出江湖的传说,一直都在暗中保护着一个女孩儿。难道是林晚?如果是的话,我险些得逞,是他百密一疏,那我死定了。噢!注定了,我们组织的破灭!
说真的,我认为,橙妖对林晚的保护,简直是多此一举!林晚怎么可能需要保护,她完全可以保护自己,只要别人不去招惹她,她是安全的;别人招惹了她,她也是安全的,别人是不安全的。@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她绝对是让任何人都不福消受的女孩儿!当我意识这一点时,一切都太晚了,我已经没有退路了,行动上被林晚制服了,感情上被林晚伤害了。表面上这么可爱的女孩儿,居然如此地暴力,如此地彪悍,我的第一次心动就这么被玩弄了。多年以后,背背山了,还是受,我才想起今天的一切,原来都是因为第一次动心就受到了如此大的惊吓,让我从此对女人,尤其是表面无害的女人产生了不可磨灭的恐惧,可我又偏偏对林晚这一类女人才有感觉,只能断背了!林晚我恨你!
咳!咳!作者大人又在一边提醒我,跑题了!
言过其实,我亲亲的女儿,林晚哪有那么可怕?再说了,路人甲,你断背了吗?作者大人不满意地说,手里平锅随时准备落下。
后妈大人,不是你让我夸大一些吗?再说了我以后万一断背呐,在这里,我先广个告,广大对我有意的花样美男,快来压我吧,让我压也OK,总之我宜攻宜受啊!
啊!啊!路人甲的头被作者后妈用平锅打得满头是包!
路人甲头缠着绷带再次出场!@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多谢,大家捧场!我又回来了!
接上回书说。
别啰嗦!快说!后妈拿着平锅威胁。
我说到哪了?噢!橙妖!后来呀,我就滚蛋了。对了,还给我老大带了句话。我老大听了这话,还挺不份儿的,就找橙妖去了,当然主要是姓宋的女人激将的。结果不用多说了,铩羽而归不说,没过几天,橙妖的老哥们、老部下,就把我们端了,老大被修理得很惨,据说差点被废了,还是橙妖松了口,才保住。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地老大被橙妖收服了,还跟他混,跟他开饭馆,总之混得不错。多年以后,再见我已认不出西装革履一副金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