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 大结局
钟离秋的眼神渐亮,得意了起来:“爸,妈,林氏排在前十,又是陈朝夕,财女与才女兼得,这回你们愿意了吧?”
雪熙靠在门边,轻轻泠泠的声音响起:“若是一个林氏你们看不在眼里,我跟楚流枫可以把楚氏也让出来。这个你们不用担心,我跟楚流枫完全有这个能力。”
叶亚抬起头,嘴角抽了抽,没出声。
钟离漠轩眼神变幻,终是憋出一句:“你们聊吧。”说着,扯着叶亚离开了。
雪熙掉头望了一眼林沛沛,冰凉的手指抚上门边:“看来是成功了。那我就也退下了。”说着,走出去,顺手关上门。
钟离秋望向林沛沛,松了一口气:“多亏你来救我。虽然是演戏,但是……”如果这是真的,就更好了。
‘咕咚,咕咚’林沛沛竖起耳朵,仔细听,有个奇怪的声音,听了半响,也没听出声音的来源,奇怪道:“这是什么声儿啊??”
钟离秋的脸红了红:“呃,我心跳有些快……”
“啊?该不会是楚流枫下手太狠了吧?”林沛沛吓了一跳,转身想叫人来搬他进医院,被钟离秋拦住:“不是,不是。那个……刚才你演的戏太像了,我以为,我以为是真的,所以……”
“是真的。”听着越跳越快的心跳声,林沛沛的心里揪起来。
楚流枫的检查结果出来了,他只是有些发烧,并未染上那种可怕的病毒。
“该死的”楚流枫怒吼着将报告书揉成一团,摔在地上,‘咕咚’一声把自已摔在病床上,两眼无神的盯着天花板,该死的,为什么偏偏这时候出这种事情?上天是在故意耍弄他吗?为什么他离幸福总是那么远?如果一直都有距离,他或许也不会失望,可是偏偏他曾经离幸福那么近,近么他以为只要再作些努力就可以得到,可是却…却出了这该死的病毒事件。
一丝丝的希望也破灭,心彻底冷了,知道把她让给钟离秋的结果,不想再在这里呆下去,或许,找寻一座孤岛,在上面清心生活才是适合自已的。本就是个下溅的命,还能奢求什么?
手颤抖着抚上胸前那碗大的黑疤,咧开嘴,自嘲的,无声的笑,终究还是……
报纸上,又登了头版头条,林氏总裁要与轩亚集团的继承人结婚,婚礼定在一月之后,这个消息如同长了翅膀,一下子飞遍了整个省,人们没想到,这么大的两个财团,竟然也玩闪婚
举行婚礼的场地,钟离秋选在了那个繁华的喷泉广场。一个月的时间,这里迅速的建起了布达拉宫式的小宫殿和相同风格的雕柱。
林沛沛坐在布达拉宫门口的石凳上,手捧鲜花,静待着。钟离秋说,他要给她一个最完美的婚礼,她心里明白,再完美,也是有缺憾的——楚流枫离开了,他没有留下只言片语,一下子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他的行踪,更不知道他身上带了什么随身物品, 会不会遇到解决不了的困难。
突然,身边一下子燃起白雾,白雾从脚底升起,迅速的弥漫了整个视野,林沛沛惊慌了一下,便镇定了,这不是红珊的雾,是人工放雾,钟离秋想要搞什么?
茫茫白雾里, 传来一声马的嘶鸣,渐渐的,出现人骑在马上的轮廓,近了,才看清,是钟离秋,他身穿一身白衣,骑着一匹雪白的没有一根杂毛的白马,缓步的朝自已走来。身边传来两个伴娘的惊呼,这种婚礼,实在浪漫,叫人羡慕。
林沛沛起身朝钟离秋笑笑,这样的浪漫,连她也心动了。
钟离秋长腿一抬利落的下了马,站在白马旁边,笑着牵起林沛沛的手:“我现在骑着白马来接你,我们以后就如同公主与白马王子一般,开心快乐的生活。”
“嗯。”林沛沛点点头,终于得到了幸福,却有些不敢相信了。重生以来的种种回忆起来,她有些想哭,要多感谢红珊,是他,自已才有这机会,脱离那冷冰冰的世界,重新来过,获得幸福的权利。
钟离秋很用心,将婚礼办得盛大而体面,婚后, 两人去了海南度假。
婚礼虽然浪漫而圆满,林沛沛幸福之余,却有些担心楚流枫。他离开了一段时间了,却一直都没有消息。她知道,钟离秋看上去无所谓的样子,其实他也在担心。唉, 如果楚流枫就此消失,两人怕是永远也不可能真正的高兴起来吧。
行至一处码头,林沛沛突发奇想:“我们坐船去兜风吧?”
钟离秋叫来船家,付了租费,与林沛沛上了船,船家特意叮嘱,只可游船,不可随上岸。
这里是一片群岛,小船在岛与岛之间穿梭,行至一处小岛旁时,岛上花团锦簇,一片灿烂,景色很美,两人忘记船家的叮嘱,将船泊在岸边,上了岛。
小岛很小,因离码头很远,所以这里远离城市的宣闹,很安静。
“你说,他会去了哪里?”林沛沛在一处草丛间坐下,望着波动的海面。
钟离秋眨了眨眼:“如果我没猜错,他该是独自躲进一个无人的角落,自哀自怜去了。这家伙,一般没有伤心事,一旦有了伤心事,就自已躲进小角落里。”又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别想他了,你闻,花真香。”
林沛沛也学着钟离秋的样子,闭上眼,深吸一口气:“我感觉……感觉他就在附近似的,在盯着我们看。”
钟离秋睁开眼,左右瞧了瞧,却连个人影都没瞧见,摇摇头:“你多想了。”
“或许吧。我们走吧。”林沛沛起身拍拍身上的泥土,一转身,看见身后一摊血迹,吓了一跳:“啊,这是什么”
“怎么了?”钟离秋将她一把拉在自已身后,上前一查看,果然是一滩血迹,一条蛇断成两截躺在血泊里,尾巴还在一抽一抽的动,血液是新鲜的,正从蛇体里流出来,渗进泥土里。
钟离秋皱眉,用树枝拨了一下蛇身:“是条毒蛇,要是在这个偏远地方叫它咬了,还真是个危险的事情。”
林沛沛望着地上那滩血红,抚抚胸口。这蛇断成两截,截面齐整明显是利器所伤,而且它还没死透,应该就是刚刚两人在说话时,游过来的,被不知谁杀掉了。要是…要是叫它靠近自已两人……
可是,这岛上竟然有人么?他即然救了自已两人,怎么不出来打个招呼,却躲了起来?正想着,钟离秋轻咦一声,从地上拾起一片金属薄片,这薄片边缘很锋利,上面沾着血,应该就是它将蛇断成两截的吧:“看来咱们是被好心人救了,只是这人怎么不出来打个招呼呢。”
见到那金属薄片,林沛沛的眼睛跳了跳,那金属薄片…..当时在医院照顾楚流枫时,自已怎么能看不出他那是在故意yin*自已?只是他身上带着伤,自已不想让他想得太多,无奈之下拿了个金属薄片来威胁他,要是一天的厕所超过两次,就切他的命根,他才老实了。没想到……他竟然把这东西留了下来……这么说来,刚刚他真的就在附近?那蛇也是他杀掉的?
林沛沛抬头左右望了一下,却没有影子,钟离秋问起,她只是摇了摇头,还是不叫他知道的好罢,他们之间现在的关系,也敏感起来了。
林沛沛拉着钟离秋,绕着小岛转圈去了,小岛很美丽富绕,有许多花草是陆地上没见过的,待两人说说笑笑的再回到泊船处时,林沛沛有意无意的望了那滩蛇血一眼。果然,那枚金属薄片没有了,楚流枫,他果然就呆在两人的附近。
“你看这花,多香。”林沛沛大声的跟钟离秋说笑:“所谓,天涯何处无芳草,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就再另找一朵,几朵也行,反正,不能浪费了你这泡肥料十足的大粪。”
林沛沛的说词引来钟离秋的一阵不满,两人说笑着上了船,离开了小岛。海风迎面吹来,林沛沛回身望了小岛最后一眼,楚流枫,走出你那个黑色的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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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天真是在捉弄我,我逃开了,远离了,在这座花开繁盛的小岛上刚呆了两天,竟遇到了他们。
我以为我的心冷了,不会有痛楚,可是当看见她的时候,切切的思念铺天盖地的袭来,我盯着她的脸,竟挪不开眼神。看着她们说笑,我躲在树后的黑影里,仿佛有只手在扯动我的心脏,那手冰冷冰冷的,冰的我的心都凉了,却减缓不了痛疼。
天崖何处无芳草,我知道这句话她是对着我说的。我知道,她看见那枚金属薄片,就会知道我在附近,她果然看出来了,留下了这句话。
透过树间的缝隙望着他们离开,我迎着海面抬起头,天涯何处无芳草?对啊,天涯何处无芳草,只是,我做不到。
我只能做到弱水三千 只取一瓢,仅此而已。
番外之妖红艳艳,千年古珊,跨越时空之恋(一)
千年之前,阴界冥府张灯结彩,一片喜气洋洋。
阎王爷的独子,也就是冥太子锦华,要过七岁小生辰了。
阎王一向行事低调,这独子生辰虽是每百年一次,但他也只是相约了几个平日里特别相好的老友来一聚,其中就有东海水君。
东海水君与阎王一向交好,特别是冥太子出生时,正逢妖界与冥界大战,是东海水君的帮助,才保住了冥太子母亲正在生产的那间小屋,也从此才有了冥太子。所以冥太子每逢生辰,阎王都必请来东海水君,共同庆贺。
东海水君膝下有三女,其中最痛爱小女吊香,吊香六岁,比锦华小一岁,最喜欢粘在锦华身边,所以每逢东海水君被邀,她必跟着一同前往。
这次,东海水君送了小锦华一颗球大的夜明珠做礼物,此夜明珠是东海水君在自已海域内发现的,当时,他行至一处古旧水洞,洞里散发着幽幽白光,进里一看才发现那古洞里竟有如此大的一颗夜明珠,照得里面亮如白昼,那光却温和不刺眼。
冥府虽然什么不缺,却独独没有光照,整日里就沉浸在沏骨寒冷的黑暗之中,只必要时点点火把照明。小锦华得了夜明珠,自是喜得笑开了花,三拐两拐之下甩掉粘在尾巴上的小吊香,进了自已的小别院,将夜明珠放在桌上细细观赏。
这时,又逢亲母的小侍来请,亲母每逢锦华生辰必腹痛一日,每逢此时,只要锦华在身边便再无事,过了当夜,第二日便又如平常,不再痛疼。锦华心疼亲母,小侍一请,立马放下了夜明珠,跟随前去了亲母的小别院。
锦华呆在亲母别院,任前厅庆生,父皇派人来叫了几回都没去,直到第二日早晨,亲母没事,又听小侍来报,东海水君已带了他那甚是烦人的女儿回府,才放心地回了自已的小别院。
黑幽幽的小别院,却没了夜明珠的白光,黑漆漆一片。锦华心中大惊,忙进屋查看,真的不见了夜明珠,却见一与自已年龄相差不大的**伏于案上,正在熟睡。
锦华大怒,上前一掌拍在案上,将**震醒,怒喝道:“你这该死的奴婢,你将我的夜明珠看丢了,竟还在这呼呼大睡?”说着,又运转修为,一掌拍在了**身上。
锦华的修为虽低,但毕竟是冥太子,修为再低也不是**所能抵挡的,她当时就吐了血,跌倒在椅下。
锦华指着**又喝:“快说,是不是你偷走了夜明珠?”
**睡中被震醒,又挨一掌,吐了血,跌在地,却出奇的镇定,她爬起身来,伸手擦了擦嘴边血,眨动灵动的大眼,细细的声音如石上清泉般清透:“我没偷。”
“没偷?”锦华上前一步:“那你说夜明珠去了哪里?你又为什么在我屋中熟睡?如此没规没距,光私自跑来我屋中睡觉,勾引本太子,就是个死罪”说着,伸手又补了一掌。
**被打得连连退后,又吐出几口血来,那清透的眸子却依然是镇定:“我真的没偷,也不是私自来你屋中勾引。其实是你将我带来这里的,太子殿下,我就是那颗夜明珠。”说着,收拢四肢,抱团伏于地上,渐渐的,幻化为一颗球大的夜明珠,小屋里顿时明亮了起来。
锦华心里暗惊,仍装作镇压定的上前细细的查看,原本晶莹剔透的夜明珠身上,此时却透着几丝血红,连带着散发出的白光也弱了不少。原来这**竟真的是那颗东海水君送来的夜明珠。
“我明白了,你是石精,你快幻回来。”锦华扶起小**,替她擦了擦嘴边血,心里开始敲起了鼓,按说,送妖进府,东海水君这是犯了大忌,不过看这情况他应该不知道,再说,如果这事捅出来了,自已是肯定留不住这颗夜明珠的,自已实在是太喜爱这个会散白光的夜明珠了,不能叫父皇将它打碎。
将小**扶于床上,锦华运动修为替她疗伤,见这**也实是没什么威害,决定瞒过父皇,将她偷偷的留下来。
**无名,只是一块会发光的石头, 修练了几百年,成了妖,亦是无名,一直自称‘石头’。
锦华道:“你无名,叫你石头也似乎不妥,不如叫你石来,取了石来运转的前两字,如何?”
**欢喜,恭敬伏身:“谢太子殿下赐名。”
自此,作为独子深感孤独的锦华,有了新玩伴,那就是小石妖,石来。锦华无论去哪里,都会随身带着那颗夜明珠,看在阎王眼里, 自是觉得生在冥府确是委屈了小锦华,整日见不到点光,苦得他得了枚夜明珠就喜欢成这样。
东海水君得知消失,自以为这枚夜明珠送得好,送得妙,亦甚是欢喜,唯一郁烦之人便是那东海水君的三女,吊香。自锦华得了那颗夜明珠,更加不与她亲近了,以前粘在他尾巴上,他就算是不喜,也会找个合适的由头甩了自已,现在有了那夜明珠,自已每逢去冥府,他都直接不在,连粘尾巴也没得粘。
已接连几年见不到锦华,小吊香苦闷,决定悄悄的前去一趟冥府,趁他还没出门,偷偷的见上他一面。
来得冥府,正巧遇见锦华怀中抱着颗夜明珠出门,几年不见,小锦华越发长得英俊,吊香一眼两眼看不够,遂尾随上去。
锦华抱着小石来,行至血河旁边,甩掉了跟来的一众侍从,才叫小石来幻化作小**,两人在河边拿出自制的风筝,快乐的放起来。
谁知,那血河旁边一株老槐树,因长年吸收血河里的精气,幻化成妖,又借助血河的怨气唳气极好的掩藏了自身的妖气,于是此妖竟在堂堂冥府修练了千年都未被发现,此时修为更已不是一般修为所能发现。
此妖修练此时正遇瓶颈,见到锦华顿时眼前一亮,此小娃虽年纪尚小,但修为不错,若吃掉他,定能突破此次瓶颈。
树妖轻轻一挥手,空中的风筝掉落,他朝河边的锦华一笑,招招手:“小娃娃,你的风筝坏了,快过来,我这有更好的。”
锦华虽修为不如此妖,灵识却高出一层,一下看破他是妖身,立即将石来拉在身后,指着树妖厉喝:“你个树妖竟然敢出现在冥府附近”
树妖见身份被拆穿,脸色一变,沉下脸,二话不说就朝锦华出手。他相信不出两招就可以搞定这个小娃娃。
锦华最后的记忆止于树妖笑得诡异的脸,他被打晕了过去,醒来时,已在冥府里面,自已的小别院,侍候自已的,是东海水群的三女,吊香。
吊香见锦华起身,上前按住:“锦华,你被树妖打晕,我正巧经过那里,将你救下,只是,你那枚夜明珠一不小心给滚进了一旁的血河之中,血河的怨气你是知道的,那夜明珠一进其中,便被化成水,再也找不回来了。”
吊香这番话,锦华自是不信,那树妖连自已都敌不过,她一个小小的吊香,如何能将自已救下?再说,那夜明珠根本就是石来,她有手有脚,怎么会任自已滚落进血河?但见吊香的脸色,知道石来定是遭了她的黑手,于是没有当场拆穿,而是装作相信的喝下了她端来的药,待到她与前来探视的东海水君说话时,才悄悄跟上去探听。
只听东海水君忍着怒气,低沉着声音:“那可是千年的老树妖,你怎敢就上前去救锦华?别说现在你们还小,也没定什么,就算是你们定下了娃娃亲,那你也不能这么冒失”
吊香的声音里透着愉悦:“爹爹,吊香又不傻,怎敢前去冒犯那修为甚高的老树妖?爹爹你有所不知,前段时间锦华生辰你送他的那夜明珠根本就已经修练成妖,她是只妖,迷惑了锦华,所以锦华最近一直都躲着我,不理不采。那日,锦华晕倒之后,那只石妖就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答应把自已留下来,在树妖洞府里永生永世作长明灯,那树妖才放过了锦华。”
“这是甚理?树妖是千年的修行,哪能这点小利就被说服?”东海水君不信这说词,外面的锦华也同样不信。
“嘻,爹爹。”吊香捂嘴轻笑:“爹爹,你有所不知。那树妖那根本就是听说了锦华就是冥太子,才吓得不敢动他了。留下小石妖只不过是不留白不留,她即然都愿意作长明灯了,那树妖自是不傻,当然就留了她。”
“你怎的知道?”
“我当时就在附近,若我现身,必能救下那小石妖,可是,我若不救,即能揽下这功德,又能除掉那迷惑锦华的小树妖,又何必再找那麻烦。”吊香窃窃的笑:“爹爹,吊香此举,对还是不对?”
“甚好,甚好。”东海水君摸着吊香的头夸道:“小吊香现在就如此聪慧,他日作了冥太子夫人,定能成大事,能成大事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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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妖红艳艳,千年古珊,跨越时空之恋(二)
锦华偷听至此,已怒不可遏,当时运足了力道,踹门而入,指着吊香怒骂:“你”却又不知该用何词形容她的行为,只下狠道:“你妄想做太子夫人?只等我死了再说罢”说完,拂袖而去,留下怔滞的东海水君父女。
锦华与石来在一起,乐趣相投,又玩得甚是投缘,早就离不得石来相伴, 现在又得知是石来牺牲了她才救下了自已一命,自觉更不能离了她。于是,开始想救石来的事。
锦华自知,以他之力必救不出石来,但若这事叫父皇得知,树妖虽在劫难逃,石来也必不能存活,自上次妖界与冥界大战之后,冥界对于妖很是憎恨,见之除之,每每都要将对方打得魂飞魄散了才作罢。
可是如果不救父皇,想救石来就更加无望。无奈之下,锦华去求了亲母。
亲母听闻儿子竟要为了救一只石精来求自已,又从吊香处得闻了儿子最近一直都受惑于那只石精,心中担心不已,于是与阎王透露并商量了此事。
锦华把事情求了亲母, 得了亲母‘等消息’的话,回了自已小别院,焦急等待,直到小侍来报,阎王召见。
锦华没想到父皇答应了此事,要帮他前去除妖,又千叮万嘱万万不能伤了石来才肯带他同去了那血河边的槐树旁,并点火逼出了树妖。
阎王上前,要与树妖一战,并夺回夜明珠。
树妖叫出了小石来,却并不打算将她归还,因为他现在的修为已经到了一定的境界,即使是遇上了阎王,顶多也是弄个两败俱伤,他不相信阎王会为了一只小夜明珠而与自已相斗。
“儿子,父皇为你夺回夜明珠。”阎王淡淡交代一句,上前与树妖斗在一起。锦华的亲母怕伤到儿子,也亲自来观战,并把儿子拉到一旁,离斗在一起的两人远远的。
石来见阎王与树妖为了争自已而打了起来,想要劝他们,他们已打得难舍难分。抬头又见锦华朝自已招手,石来摇摇头,自已即然已答应了树妖,就得永生永世陪他,为他照明,除非他死,否则,自已就离不开这洞府。
树妖虽修为上与阎王相差不多,但敌不住阎王手里的法宝,被打得甚是狼狈,心急之下,一回身攻向了躲在一旁的锦华。
锦华见树妖攻来,拉着亲母就想躲开,却被亲母牢牢拽住,他正不明所以,那小石精已扑了过来, 挡在两人身前,实实在在的中了树妖一招,当场吐血。
见到石来吐血,锦华‘啊~’的一声,黑色的瞳一下子变得妖红,一头的红发都竖了起来,冲上前不顾死活的与树妖战在一起,又得阎王帮衬,终将树妖灭掉,待到再回身时,石来已奄奄一息。
“石来,石来”锦华抱住小石来,像是抱住易碎的泡沫,轻轻的唤。
小石来的嘴角不停的冒血,她这小小的身躯受了有千年修行的树妖一击,自是不可能活得成,甚至有可能魂飞魄散,直接消失于世界。锦华自是明白这些,见石来醒了,心中一喜,道,终是还有救
小石来却朝锦华免强一笑:“太子殿下,你刚刚红发乱舞的样子,真像一丛火红的珊瑚,美极。”这句话说到最后,细若蝇蚊,石来不舍的望着小锦华俊秀的小脸,缓缓闭上了眼睛,身体渐渐轻飘起来,化作无数的零星,消失在空气里。
自此,冥太子锦华有了另一个名子,红珊。
阎王说,小石妖已经魂飞魄散了,再不可能转世,更不可能还存于这世上。她是死于树妖之手,锦华虽不怨父皇,但当时亲母拉住自已这一举,终是在他心里留下了病根,以后除了在生辰那日去一趟亲母那里,别日再无去的意思。
无了石来,锦华又回到了独自一人的孤独生活中去,天天守在老槐树下,虽甚是清苦无聊,却坚决拒绝了吊香的陪伴,整日里,除了在老槐树下苦守,就是忘我的疯狂收集夜明珠,大大小小的夜明珠,已能将整个小别院照得亮堂堂,他却还在一颗一颗的往回收集。
待到千年之后,锦华十六,该纳太子妃之时,他一身红妆,当着同是一身红妆精心打扮准备作太子妃的吊香的面,拿出石来的灵牌,隆重的,不容置疑的,与灵牌成了亲,自此,冥府有了第一个妖精新娘,而且还是个娘娘,石来娘娘。
吊香终于疯了,她终还是输给了那只小小的石妖,她终还是没有得到锦华,她终还是没有坐上太子妃的位子,她终还是不如一枚灵牌。她将怨气撒在东海水君的身上,怪他当年不该将那夜明珠送给锦华,就不会有现在的事情发生。东海水君疼吊香就是因为她与锦华年纪相仿,又聪明,指望着她嫁进冥府做太子妃,现在太子妃没做成还天天的在家里发疯,一怒之下,将她关了起来。
锦华整日与灵牌为伴,虽清苦无聊,却感安静温馨,心也平静了下来,虽阎王已再三下令让他开始熟悉冥府的事情,将来也好接手,他却一直无动于衷,呆在小别院,独守灵牌。
直到有一天,锦华无意之中从父皇的生辰宴上得知,世上竟还有还魂术,需要小灯花,大丸草,还有阎王的印章之力,就可以将破散了的魂魄收集回来,并还原,只是施展还魂术之人一身修为必定散失,而且十有八九会有魂飞魄散之危险,所以这种秘术,从无人用过。
锦华却像是看见了希望,立刻派人去寻找那两种珍惜植物,并去向交阎王要印章之力。
阎王就这么一个独子,将来冥府的事情还要全靠他,哪能答应他去使用什么还魂术,而且,就算石来还在,也决不可能真的叫她进冥府,她,毕竟是只妖,妖界与冥界,是水与火,互不相融的。
锦华哪听得进那么多,趁着阎王不在,进殿去偷印章,却被印章之力伤到,吐血三日才免强止住了,保得一条小命。
阎王无法,只好答应锦华, 若他能以自已之力,改变五人的命运使之生活改变并比原来幸福,再找到大丸草和小灯花, 就借他印章之力。
冥府的权力虽大,但也只能改变人的运数,却不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而且,改了一个人的运数,会牵连到周围所有人的运数,想要让五人改变命运比原来幸福,那基本是不可能的事。但是有石来能回来的希望支持,锦华不惜逆转修为,从十年后的时空挪了五人至十年前的时空,希望能完成阎王所说的条件。
也因此,锦华大伤,每每都需要借助灵泉才能与那几个挪来的人相见,而且再也帮不到他们什么,只能靠他们自已的造化。
不过叫人喜的是,挪来的五人之中有一人既将完成任务,而且大丸草与小灯花也找到了,锦华大喜之下,先尝试了一下小灯花的药性。却没想到小灯花如此烈性,竟比印章之力还要猛烈,将他伤得若不是阎王出手,怕是保不住这条小命。
小灯花的药性如此猛烈,那大丸草也差不到哪里去,若再加上印章之力,哪是一个锦华所能承受的?若他强行施展还魂术,必死无疑。
阎王见事情闹至此,只到找来了锦华,向他说了实情。
千年之前,石来并未魂飞魄散,只是中了树妖那招的同时,阎王施展了挪魂术,将她的魂魄移走了,造成了魂飞魄散的假像。石来的魂魄还在,但却没了记忆,如同一个普通的魂魄,经历一世世的轮回。
锦华再想问石来现在在哪一世,正投胎于谁时,阎王却拒绝回答了,只说,有缘再见。
得知石来还在,锦华高兴了许久,狂喜的浪潮退去时,他却感到了不对。如果石来真的在,父皇为什么不说她在哪?莫不是他在糊弄自已,怕自已真去施展还魂术?
面对锦华的质疑,阎王终于长叹一声:“有缘再见,没想到,你终还是见到了她。孩儿,她就在你挪动的那五人之内,至于是谁,你自寻找罢。只是,你不可以强行将她带回, 她要好生的过完这一世,轮回时,你才可以问她,愿否作你的太子妃。”
锦华狂喜:“父皇,你同意……”
阎王长叹:“当时树妖的一掌已打散了她一身的修为,又轮回了这么多世,她身上的妖气已经被磨灭,她现在可以说是一个普通的魂魄。只是她回来了,不能再叫石来,不能叫人知道了她的身份,毕竟,妖界与冥界打了这么多年,这种事情是会引起大浪来的。”
锦华狂喜,立即去见了石来。怪不得与她一相见,就有种熟悉之感,原来她就是千年之前的石来,锦华紧拥住她,对于心中的不舍,自已都感到好笑。千年都等了,还在乎这七八十年的空档儿么?
千年的等待,终成正果,老槐树下,又有谁在痴心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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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钟,离离孤秋
我昨晚又做梦了,梦见一家人要去参加宴会,妈妈用口红小心的在我额心点了红点,我很漂亮,很幸福,跟爸爸妈妈一起在舞池里跳舞。
可是梦醒了,舞池不在,爸妈也不在,空荡荡的若大别墅,只属于我一人,也只有我一人,冷冷清清的,这种难以名状的孤寂,陪伴了我十六年。额上也没有妈妈留下的红点,有的,是昨天那个将我绑了的女生留下的歪扭小花儿。
那女生纯粹是想找死,敢绑我,还敢在我的脸上画东西,我本想叫人在放学路上拦下她,痛揍一顿。不过……不过那凉凉的笔尖游走在我眉稍时,让我想起了妈妈,有种幸福的味道,所以,暂时饶过她一回吧。
迅速的穿上衣服,我离开了别墅。实际上,如果有地方睡觉,我根本就不想回到别墅,这里空空的,吃饭走路都有回音,只要我不说话,就没有人说话,安静如斯这是个多么可怕的地方,可是我却在这个地方生活了十几年。
出了别墅,司机早就等在门口,我上了车,给陈越打了个电话,研究今天要打的人是哪个。是的,我每天醒来,唯一的乐趣和事情,就是找人,打一架,然后看见老爸或老妈被叫来学校。也只有这时,我才能远远的,看见他们一眼。
我跟陈越商量了一下,将目标锁定,那个人叫方远卓,是个欠抽的家伙,嘴特别欠。今天是周末,不上课,我跟陈越说好,在方家门口拦住他,其它人只要围住他,只有我自已动手。
将那姓方的痛打了一顿,我心情好了不少。回到了别墅,独自对着空荡荡的大厅,我望着镜中的自已,眉稍一朵歪扭的小花。 我后悔了,不想饶过那个女生了,虽然我说过不会找他麻烦,但我没说过不送她东西,我想了想,叫陈越弄来了一只青蛙。
我想,如果她收下青蛙,这绿油油的东西肯定得吓得她不轻。如果她不收,那就不能怪我不客气了,我对于自已双雕的主意感到庆幸。可是,真可谓人算不如天算,当我站在她班门口,却听见了她请假的消息。
我怒火中烧,楚流枫却在一旁说风凉话,我把青蛙留了下来,我打算第二天再来找她。可是……可是,到了第二天,她竟然又请假了。
那小青蛙终于受不住折腾,死掉了。
我感到,我遇到了对手。
我叫陈越做了个五彩礼盒,在星期三送去了,谁知陈越这个办事不利的,竟然没成功,那幸苦做出来的东西,便宜了她们班主任。
我感到,我真的遇到了对手。
于是,我又叫人做了个精致礼盒,在下一次遇见她的时候,连送带逼的给了她,本以为这回成功了,谁知,叫我亲眼看见了那礼盒被扔进了垃圾筒我忍无可忍了,手下也都聚在一起,想好好的收拾这女生一顿。
这时,柳学姐出现了,她是我的救命恩人,她的话,我不得不听的。其实,我是高兴柳学姐的出现的,因为我也不想就这么揍她一顿,因为跟她对着干,似乎有种幸福的味道。
她走了,我回了教室,才发现她握过的地方有血迹,于是,我叫人悄悄的送了点药水过去,心里竟然莫名奇妙的有股窃窃的欢喜,甚好,我大悦,于是,那天没有打人。
老爸老妈那边越来越懒了,现在我打人,他们也基本不来了,放了学,我胸闷,不想回别墅,随步逛到体育馆,想到那天被绑的情形,不禁想笑,胸闷好了些,我想,这时如果能遇见她,就好了。
结果,没有遇见她,却遇见了嘴欠的方远卓。
他确实嘴欠,三言两语就挑动了我的怒火,他被我按在地上一顿狠揍 。这确实是个欠抽的家伙,即使被按在地上狠凑,嘴里也以蹦出叫人上火的话来,我一边揍他,一边想,这家伙会不会根本就是自已身上痒痒了,叫自已来帮他舒舒筋骨的?
正在我揍都不想揍这家伙的时候,那个女生出现了。于是,我见识了什么叫做唐僧的碎碎念。
女人果然就是女人,女人这个物种再变化,她的本质也是一样的,眼前这个女人也不例外,她直念得我头都痛了,我想,为什么我会认为在这里遇见她心情就会好点呢?我从那家伙身上抽回手,实在忍不了了,抬腿离开了那里。
走了之后,我又想,为什么我想在这里遇见她,就果真遇见了呢?然后我发现,我的心情其实不差,比刚刚好了许多。我想, 或许我太长时间没有见到爸妈了,太寂莫了,以至于被人念叨一顿都能感到欢乐,唉,贱骨头。
晚上回到家,我睡不着了。这一个人的大房子,越来越可怕,我想有爸,我想有妈,就算是那个女生能在耳朵念叨几句也行,可是没有,大房子里只有我一个,我是个被预言不幸的人,注定一生都要孤独。
孤独,是一种可怕的滋味儿。没有尝过的人永远也不知道它的厉害。
当我一个人坐在广场,看着别人一家三口幸福开心的笑,我却形单影只时,心里的苦涩我自已知道。我想我该悄悄的离开,不该继续呆在这里破坏这副美好的画面, 可是当我刚一站起身,那该死的喷泉竟然启动了,喷涌而出的水把我浇了个透,要命的是裤子也湿了,更要命的是,我冲出人群里, 竟遇见她。
虽然看见她跟另一男生在一起心里相当不爽,但裤子湿得很是不合适宜,我直奔马路,想要伸手拦车,这时才想起来, 我身上没带钱。我更感无助。
若大的世界,茫茫人海里,我有,且就只有一个朋友,如果那能算是个朋友的话,他是——楚流枫。
他跟我一样,我们一同自暴自弃,用破坏自已来引起父母的注意。可是,我终究还是背叛了我们的‘一同’,我决定不再自暴自弃,我要证明自已,我要证明,我不是个不幸的人,我要证明那个人的预言根本是错的,她,只是想要拆散了我这个家。
我不知我为什么改变了想法,或许,是那女生的话叫我改了想法,或许是我自已想通,也或许,是父母不再理采我,终究刺激了我最后的那点自尊心。
于是,我加入了她们的学习小组。
小组的成员加上我有四个,郁帛是小眼镜,我不喜欢,但他讲的题目我都懂。方远卓依然是个嘴欠的,不过他嘴欠的时候,总是引来她的一阵碎碎念,其实也不错。虽然这小组里没有一个人物是喜人的,但呆在这里面,热热闹闹的,我很喜欢,学习上也努力了,我想,我该证明我自已,行的。
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我喜欢跟学习小组的四人呆在一起,优其是她。
我以为,我喜欢跟她呆在一起,只是贪恋她身上那种安心的味道,有种妈妈在的幸福,舒服,安逸,充实。我以为这里面没有别的情愫,我以为经历了那种家庭变故之后,我不可能这么简单就产生了感情。
直到那天,楚流枫问我,如果我不行动,他就要行动,若他行动,我就不能再抢,当我回答了‘是’时,我后悔了。
柳学姐的心思我早就知道,如果这是别的女人,早就被我暴揍一顿了,可是,她是柳学姐,是救过我命的人,我一直很尊重她。可是,要命的事情发生了,她发现了她的密秘,她竟是从未来而来的人,她不属于这个世界,怪不得。
柳学姐想要以这事来威胁她,从而得到我。我知道,柳学姐终究是为了钱,她不是个贪钱的人,只是她家里实在需要钱,于是,我卖了车子,连着这些年所有的零花一起,全部给了她。柳学姐终于满足了,她却始终不肯离开我身边,她说,离秋,如果你喜欢,就要争取。
于是,我鼓足了勇气,飞去了上海。
我想这趟上海之行,终究是错的,我不该去,我像个闯入别人世界的野孩子,打拢了她跟楚流枫。我想走,却遇上了群殴。
群殴是要命的,双方势力差距太大,我最终拼死护住了她,我想,我终究还是有些用的。当我醒来,看见她守在身边时,我想我独自孤寂了二十多年,是值得的。
她说她去上个厕所,我有预感,她走了就不会再回来。可我还是叫她走了,她却真的一去不回,只是给了我一个电话,她……去了楚流枫那里。
我的心很凉,悲凉,茫茫大世界里,竟没有我的容身之处,那是一种绝世的悲凉,于是,我走了。
柳学姐说,她会帮我争取我的幸福,我摇头,我是个被抛弃的人,不会有幸福。
我想,也许那个人的预言是对的,我是个不幸的人,注定凄苦,孤独,一生都不会幸福。
我想,如果有来生,或许我不再会这么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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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楚楚流动,枫起惹人怜
小流枫四岁,最喜欢躲在家里看电视,不喜欢上街,那些大妈大婶们总爱在背后悄悄的低咕些什么,虽然不懂,但总不是什么好话。也不喜欢去幼儿园,那些小朋友看他的眼神都不一样,他知道他们是在说他是没爹的孩子,可是,没爹又怎样?他还有妈呢。
小区里搬来了一户新人家,小流枫带上几块甜点,去送给她家两岁的小娃娃。那小娃可爱的紧,也不会背着他说什么,小流枫很喜欢这小娃娃。
小娃娃的妈妈将他推出了门,将甜点扔在地上,骂:“不干净的东西,野种”
小流枫伤心了,回了家,再也不愿意出门。过了两日,那小娃娃却自已找上门了,小流枫还没来得及欣喜,那小娃娃伸手扔了一只臭西红柿在他脸上,轻轻细细的语调:“我妈说你跟你妈都不干净,一块老鼠屎弄臭了整个小区,早知道,我妈就不带我来这里了。”
小流枫哭了五个小时,到了半夜,妈妈才回来,带着一身的香气和酒气,听见小流枫的哭诉,浑身僵了僵,给他洗了洗,睡下了:“儿子,明天我们搬家。”
新家在一处脏乱的小巷,那在处小巷,小流枫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大妈大婶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看自已,为什么她们说自已和妈妈不干净,为什么她们不愿意跟自已住一起。
那天,一个彪悍的女人从巷子里拖出个瘦弱的男人,将他臭骂一顿,骂他不要脸,骂他风流不顾家,那女人身后跟着个小女孩,一直哭,一直哭。
那女人还打了那个将她男人勾走的狐狸精,骂她同样不要脸,骚货,勾引别人老公,狠狠的踹了她两脚,才拉着男人离开。
离开时,女人看见了他,俯下身来,缓和了脸色,轻声道:“孩子,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小流枫睁着大眼睛,水汪汪的眨了眨,伸手打了女人一把掌——她打的那个狐狸精,是自已的妈妈。
女人将小流枫与妈妈又狠狠的打了一顿,才转身离去, 还不忘啐一口:“贱材”
这次,小流枫没哭,他抱住妈妈,肯切的乞求:“妈妈,我们不住这里了,行不行?你别再出去工作了,行不行?”
妈妈摇头:“孩子,我得养你。”
从此,小流枫明白了自已的来历,明白了自已是个低人一等的‘贱材’,明白了自已想跟别的小朋友一起玩耍,那根本就是妄想。
小小的暖热热的心冷了,他不再出门,天天躲在家里,偶尔为赤果的妈妈盖一下被子。小小年纪,就开始沉默,想到了以后,想到了未来,想到了死。只是当妈妈拖着疲惫的身体给她带来一两块甜点时,他又舍不得死,妈妈,这都是为了自已。
他不恨妈妈让他陷进这种境地,他恨的,是那个罪恶的男人,有了他,却不管不顾,从未出现过,从未给过一丁点的帮助。如果,如果有他在,妈妈就不用做这份工作,他们的生活也会很好,他,也可以跟别的小朋友一起开心的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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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之前,我得先抹把泪。
因为,到了最后,被抛弃的还是我,我终究是个配角。
我的童年是段不甚回首的记忆,母亲在时,我搬进楚家完全是为了取悦母亲,母亲走后,我还是在楚家留了下来,因为我要折磨那个男人。
他是个不负责的人,与母亲有了我,却不自知,直任我们在外飘摇了五年,那五年,对于我来说是黑色的,可怕的,抹不掉洗不去的,我不能原谅他。何况,即使是我跟母亲回来了,他也依然不改风流秉性,每日在杂花野草丛中鬼混。
我想或许最能打击他的办法就是我也堕落,同被染黑。
虽然我很不耻那些赤果的身体,更厌恶那种行径,但为了报复他,我还是咬牙做了。只要能报复到他,我做什么都可以,什么都可以牺牲,都可以抛弃。
可是他除了偶尔叹一声之外,并无大的反应,没有收到我预期中被报复的效果,我想可能是时间太短,他没当真。于是,我越落越深,直到有一天,遇见她。
那时,我见过的女人已无数,各种各样,千奇百怪,却独独没见过她这种,这种小小年纪就热忠于做媒婆的……我当时是怀着好奇心接近她的,后来想想,或许,是因为媒婆是个暖人的工作,所以才接近她的吧。
她是个暖人的人。
她像是颗散发着温和柔光的夜明珠,明亮,温暖,却不刺目,吸引着我这个冰冷的人,我想,也许常跟她在一起,我的心不再会那么冷。
有女人慕名来找我,我惊觉,我,我的身体,我的灵魂,已经脏了,已经染黑了,怎么能配得上她,怎么能玷污夜明珠那纯白的暖光,像往常一样,我自卑的退缩了。
我想我还是躲在属于我的黑暗角落,偶尔伸手帮一帮她,让她的光芒温和的照在别人身上,也不错。可是我错了,我还是没忍住对于温暖的渴望,我决定要主动了,我想要她留在身边, 或者,我能留在她身边,也可以。
一开始我就知道,我最大的敌人,正是我唯一能算得上朋友的人,钟离秋。于是,我先跟他摊了牌,如果他不要,我则要了,若我要了,他则不能抢。以我阅人无数的经验来看,他的感情还处在朦胧之中,根本不可能开口跟我抢东西,果然,我赌对了。
我是个冷心的人,我对于自已的亲爹,不惜牺牲自已的身体以获得他的痛苦,我对于自已唯一的朋友,不惜耍用小计两以保证他不会抢走我的东西。毕业后,我跟她去了上海,我以为,滴水终能穿石,我最终可以留在她身边。
其实我也不笨,将近六年都一直跟她在一起,我怎么会没发现她的小秘密?她手里至少有两家不小的产业,她很有可能就是当时名燥一时的陈朝夕,她,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如果我没猜错,她要么来自未来,要么,来自于异界。
可是我不在乎,我只在乎来自于她身上那种自然而然的温暖,我只在乎,我能不能呆在她身边,哪怕她重回异界,我也要跟去,我得一直呆在她身边,我已经习惯了这适中的温度,再回到那种冷冰冰的黑暗中去,我会硬生生的冷死。
她似乎终于被我打动了,虽然历时六年有些长,但我还是很高兴,我的努力也是会见成效的。那天我想邀她共进晚餐,做最后的努力,却见到了钟离秋。我就知道他早晚会来的,他只是反应迟了些而已,他对于她的那种渴望,并不比我弱。
只是我没想到他来得这么快,更来的,是个时候。无法,我只好邀他一起吃饭,连带着,邀了一起的沈宁希。
如果我知道事情最后会发展到那个程度,我决不会演那场戏给她看,当时的群殴很激烈,一个不小心,就会伤到她,那是我最不愿见到的,所以我拼尽了全力,拦住了那些想要追出去的人。只是在我这‘贱材’的身体上添几道疤而已,宁愿这样,也决不能伤了她。
待我冲出歌厅,见她安然无恙,才放了心。只不过钟离秋似乎伤得很重,被抱上了出租,我想喊住他们,因为我也伤得不轻,也需要进医院,最重要的是,即使是这个时候了,我也愿让钟离秋与她在离了我的情况下独处。
可是,他们走了,我的心像是掉进了冰窖,支撑不住,终于倒地了。
如果我有事了,她会过问吗?她会担心吗? 我想,会的。所以我拼尽了全力,在进抢救室之前,醒来了,我叮嘱身边的不知是谁:“千万别接电话,不能叫她知道了,担心。”因为我知道,我进了抢救室,短时间之内,是不会出来的,或许,再也不会出来了。
可是我还是醒了,我活过来了。我拒绝一切的包扎,我怕我身上密麻的包扎会吓到她。我让沈宁希将她叫来,我不想让她呆在钟离秋身边,只要我还有一口气。
上苍终于眷顾了我一回,她来了,而且留了下来。我记得她的话,女人一旦付出了身体,精神就会一同被征服,在我治疗期间,我用尽各种手段,尽我所能的,用我妖媚的身体来yin*她,我想,或者,她留在我身边,或者,她留在我身边,我终会走向幸福。
但是我失败了,我想,她终不是一般的女人,她是颗夜明珠,不是一般的石头,更珍贵。
我们的关系终于在我六年的努力后,有了点滴的发展,我喜出望外。只是唯一的缺憾是,她需要调回市里,而我考试未过,暂不能回。三个月而已,我已等了六年,难道而在乎三个月?她走时回头,说了两个字,等我。我想,我真是个幸福的人。
我想,我终会抱着这宜人的温暖完美的过完下辈子,我想,我是世上最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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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楚流枫,局外局
“什么?补考??”楚流枫皱起眉头,想了想,给自已老爹打了电话,这有什么补不补的,反正这四年是混下来了,毕业证之类的东西他才不希罕,要是老头子想要,就花钱去捣估吧,他是不会叫林沛沛一人回去的,那钟离秋也在家呢,叫她一人回去了,岂不是给他们机会?那跟自杀有什么区别?
把事情跟楚老爹说了,楚流枫连东西都没收拾,只带了几件比较重要的,跟林沛沛一起上了飞机,回了家。
楚流枫之所以这么紧张,是因为这些天总有些不好的预感,因为现在他跟林沛沛之间的关系还没有明确,而钟离秋那里,虽然他有一段时间没出现了,但他心里清楚,那家伙,根本就没有放弃。现在回来了,正是个危险的时候。
下了飞机,一直将林沛沛送进家里,楚流枫才依然不放心的离开。
接下来的几天,林沛沛照常进了G公司开始工作,楚流枫拒绝自已老爸让他去公司实习的建议,现在这种关键时候,哪能跑去做那些?等成功的把自已这白花花的身体送出去了,再说吧。
楚流枫每天坚持接送林沛沛上下班,当然,是在不叫她父母看见的情况下,对于这个,林沛沛也感无奈,一方面,楚流枫坚持来接送,她也不好拒绝,另一方面,她与楚流枫的关系现在确实不一样了,只差捅破那层纸。
这天,楚流枫照常提前等在了G公司门口,等着她们下班好接她回去。不经意间,却看见一个面熟的人影一闪而过,进了旁边一家咖啡厅。
柳意茹?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楚流枫直觉的感觉到了危险,正在思量间,林沛沛敲响了车门:“有人约我,你先回吧,我一会儿自已回家就行。”
“谁约你?”楚流枫开门一把握住林沛沛的手,他预感,要是让她去了,事情将会发生质的变化,不再受他的控制。
“放心了,是个女的”林沛沛抽回手,这丫最近怎么了,不是凑着往上送自已的身体,就是特意的来占便宜,没个正形的时候。
“是柳学姐吗?”楚流枫果断的一扬手将车锁上:“我也好久没见她了,正好我们聚聚。”
“可她就约我了。”林沛沛耸耸肩。
“要么你跟我走,要么我跟你走。”楚流枫眼神灼灼的时候,也叫人产生一种无法抗拒之感。
“好吧。”林沛沛只好带楚流枫一起进了咖啡厅。
柳意茹早就等在咖啡厅里面了,见林沛沛进来,眼色一亮,又见她身后像粘着跟屁虫一样粘着楚流枫,神色又一变,微不可查的拧起了秀眉,紧了紧手中的挎包。
“嗨,柳学姐~~”楚流枫一脸*光灿烂的跟柳意茹打招呼,柳意茹也微笑着回应,那笑只停在表面,并未到达眼底,阅人无数的楚流枫一眼就看出来了,大感自已这趟是来对了。
“学姐,找我有什么事?”林沛沛坐下,对柳意茹道。其实实在不愿意来,更不愿意跟她处于同一空间里,有事快说,有屁快放,也好赶紧撤离这里。
“呵,是这样。听说你进了G公司?我有个表弟现在在上大四,还有一年毕业,他们学校现在开始实习了。你看,你能不能帮帮忙,叫他进你们公司?”柳意茹一脸的笑意,一点不见计划被破坏的猝窘,几分钟之内已编好了应对的话语。
“这事儿我就办了。”楚流枫在一旁干脆的出声:“学姐你表弟想进哪家公司都成,都包在我身上,叫他挑好了公司,跟我说一声就行。那么,学姐,还有其它的事么?”
柳意茹顿了顿,想要把时间继续拖下去:“呵,就这么一个小事,麻烦你了,流枫。不过,咱也好长时间没聚了,没事就不能在一块儿说说话么?”说着,回身又叫了两杯果汁,跟林沛沛一人一杯喝起来。
柳意茹今天特别健谈,从高中开始讲起,一起讲到大学,又从大学扯到乱七八糟,直说了快两个小时,果汁也换了两回,林沛沛的肚子都喝饱了,起身道:“那个,我去下洗手间。”
柳意茹见林沛沛起身,也忙起身:“我也一起去吧。”说着,拎着挎包跟林沛沛一起往洗手间方向走去。
“沛沛,其实今天,我来找你是为了钟离秋的。”一进洗手间,柳意茹就对林沛沛道:“ 离秋他太苦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不来争取,我替他争取。沛沛,别的先不说了,你先看看这个。”说着,递出一个厚厚的信封。
林沛沛知道柳意茹今天没说她真正的目的,现在才明白,原来是替钟离秋说话来了。有些疑惑的伸手接过信封,这里面是什么东西,不能当着楚流枫的面给自已?
“这是什么?”信封还未完全进入林沛沛手里,已经楚流枫一把抢过,朝柳意茹扬了扬:“ 学姐,你这就不地道了,我跟钟离秋都是你的学弟,你怎么能帮着钟离秋来抢沛沛呢?敢情你喝了一晚上的果汁,就是为了进厕所说悄悄话呀?”
柳意茹脸色变了变,干脆也不掩饰:“对,就是这样,我觉得沛沛更应该跟离秋在一起。”说着,转向林沛沛:“你知道么,你的来历,我早就猜出来了,我只要控制了你,那么财富是无穷无尽的,只是,钟离秋拦下了我,他卖车卖衣服,给了我一大笔钱封口。我本来是要离开的,只是,我觉得不公,为什么钟离秋默默为你做的你看不见,为什么你非要与这个楚流枫在一起?还有,离秋可以接受你的身份,可是你想没想过,如果他知道了,能不能接受得了?”最后一句话,是指着楚流枫说的。
“他竟然……”林沛沛捂住嘴,钟离秋竟然知道?他竟然……
“不要以为你们的话我听不明白。”楚流枫也沉了脸,有力的揽过林沛沛:“ 她来自未来的事,我也知道,我又不傻,你猜得出来,我自然也猜得出来。我不介意,不介意,不介意不介意不介意,怎么样, 这样可以么?”
柳意茹脸色难看,对林沛沛道:“你真的不给钟离秋机会?”
楚流枫竟然也知道这事?林沛沛混乱了,此时正处在震撼之中,根本没听见柳意茹的问话。
“那么,你就看看这个”柳意茹突然疯了似的上来抢楚流枫手中的信封,楚流枫忙扬手躲开,两人拉扯之间,把信封扯破了,花花绿绿的照片,洒了一地,上面的场景赫然印进三人的眼睛里。
楚流枫一下子僵在原地,脸色一瞬间变得煞白。
柳意茹得意的跷起嘴角,对林沛沛道:“这就是真相,这就是他的过往,你觉得你可以不在乎,可以计往不究,现在看到这些,你真的能做到么?他是个不干净的人,再怎么样,也不会再干净了。”
林沛沛望着一地的春色,没说话,也没表情,只是站着,看着,听着。
楚流枫的呼吸变得艰难,连嘴唇都煞白了起来,喉咙抖动,什么也说不出来。
林沛沛抬眼望了柳意茹一眼,缓缓蹲下去,伸手一张,一张的开始捡拾地上的照片,像是在捡拾什么珍宝,捡起来,抚净了,再捡下一张。
时间仿佛过了几个世纪,照片终于都捡完了,林沛沛站起身,将照片都装回信封,塞进自已的大包里,缓缓的,轻轻的道:“学姐,如果下次再有这些照片,我不介意去告你涉嫌敲诈。还有,”拍了拍手中包包:“ 这些,谢谢你,让我又了解了楚流枫一分,他曾经那样,却为了我,做出那么大的改变,将这些过往全部抛弃,我感到荣幸。”
“你……”柳意茹犹有不甘的:“你,你真能接受得了?”
“接受得了,很能接受得了,而且我现在也不打算叫我们的关系这么朦胧下去了,因为我现在才知道,他忍得有多苦。”林沛沛不耐烦的扬扬手,拎着包包,拉着楚流枫往外走去:“你说你,女厕所你也敢进,吓得人家女客人都不敢进来如厕了。”
楚流枫任由林沛沛拉他出了咖啡厅,依然苍白着脸:“那,那些都是过去了。我现在……”
“我知道。”林沛沛认真的望着楚流枫:“我知道你现在是怎么样,所以我说我不在乎。那些都是你的以前,你的过往,那时你还不认识我。而且,你已远离那个世界许多年了,我不介意,所以,你也别介意。”
“沛……”楚流枫一下子将林沛沛揽进怀中,紧紧的拥着,声音里炸开了一蓬欣喜:“我……何其幸福……”
林沛沛微笑:“楚楚,我们回家吧?”
“回哪个家?你家还是我家?”
“哪个都成。”
“ 这么晚了,你想做什么?”
“你说呢?…”
“…………现在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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