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6 章(1 / 1)

我从未走远 小人参 2000 汉字|16 英文 字 2个月前

我还是眉开眼笑的,问好问得那叫一个标准。小巴这人说话太精,通篇都没有直接说我是他老婆还是怎么怎么的,就只说在中国有了喜欢的人,以后就不会怎么回去了。

  那个法国男人也没有细问,反而听了还挺高兴,只说“你幸福就好”。

  我看着那男人,突然觉得或许他心里还是很爱小巴的,只是他已经不知道该如何让小巴知道。

  也许小巴也是这样儿。

  最后他在电脑里头对着我笑:“瑾,请你好好照顾他。”

  我点头,笑得比他还开:“我会的,您放心。”

  等断了视频,小巴才彻底地松了口气儿。

  我看着他,说:“亲爱的,也许你可以告诉他事实。我觉得,他也许没有那么不理解你。”

  小巴看了我一眼,然后想了一下,说:“我会考虑的。谢谢你,瑾。”

  我踢了他一脚。

  我特别不喜欢亲近的人跟我说这个。

  但是不管怎么说,长期以来悬在小巴心里的一件事儿至少暂时是落下来了,他不用再担心老是要面临回去的问题。

  对于这个,我相信阿宁会更加高兴。

  只是这件事儿的解决,刺激了方至言。当然,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而已。

  所以方至言突然叫我去天 安门的时候,我吓了一大跳。

  “天 安门?哥哥你开玩笑呢吧。那么挤,我不去。”

  那儿去过不止一次了,上回去是我硬拉着他去的,虽然目的地是故宫,可是好歹也在天 安门兜了一圈不是。那个永远都挤得要死的地儿,我是真不想再去了。就是毛爷爷再生了,我也没兴趣了。

  可是方至言很强硬:“不行,我要去。你要跟着我去。上回你要去故宫,我陪着你去了,现在我要去天 安门,你也得陪着我去。”

  我:“……”

  这男人怎么这样儿啊。

  可恨的是方至言这人,一旦真的要干什么事儿了,我个人是无法扭转过来的。所以就像他上回拖着我去长城一样,这回我也被他拖出了家门,一路向天 安门。

  我就说过,天 安门永远这么拥挤。

  等过了安检,我都出汗了。

  方至言拉着我:“你跟着我别乱跑。广场这么大,一会儿弄丢了我上哪儿找你去。”

  我扬扬下巴:“不是有那么多兵哥哥在这儿吗,有困难,找警察,叫他们吼一嗓子,指不定你就听见了。”

  方至言看着我,想了好一会儿才知道该说什么:“……杨瑾,你满脑子就想着兵哥哥。”

  我:“……”

  其实我想说他不会抓重点。

  我们晃到广场中央,因为人民英雄纪念碑不让靠近,所以只能站在那儿看着。我仰头看,方至言就在旁边儿说:“你看,你没这么近看过纪念碑吧?你说,你故宫都去了,怎么能不来天 安门呢。”

  我白了他一眼:“我不是来回经过了那么多次吗。有必要隔这么近看?”

  他看了我一眼,没说话。

  我知道,他估计又是不知道该怎么反驳我“奇特的思维”了。

  方至言在那儿停下来就不走了。我回头看着他,发现他又是直勾勾地盯着我看,看得我心里发慌:“你干什么呢?”

  他靠近我一步,把他刚买的拿在手里的矿泉水在我跟前晃了晃:“杨瑾,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所以我今儿很正式地跟你说,你嫁给我吧。”

  我被他说愣了。

  但是等他把手里的戒指拿出来摆在我跟前的时候,我才是真的愣了。

  我还在想,这小巴是不是间谍啊。

  方至言见我愣愣地,一直没有反应,就紧了脸色,把矿泉水瓶拧开:“你要是不答应我,我就把这里头的水淋在头上,就站在这儿大喊‘XXX万岁’。你看见没有,你左边儿一列,我后头一列,咱们俩旁边儿还有一列,守着人民英雄纪念碑的也有一列,这么多兵哥哥,到时候咱们俩的形象就算毁了。指不定还得吃牢饭,你看怎么样?”

  我得说,我傻了。

  我记得,很久以前,我在一本旧杂志上看到一段话,当时就把我给看得笑抽了,马上就读给了方至言听。

  那段原话是:如果你拿着一瓶矿泉水,到天 安门广场上,直接淋在你的头上,然后大喊“XXX万岁”,你会看到世界上最快的出警速度。

  那会儿方至言还很无语地看着我:“杨瑾,你脑子里,到底都在想些什么。”

  好吧,我没想到他还记着,记得这么清楚不说,还应用到了实际。

  我愣了好一会儿,才憋出一句话:“方至言,你太可耻了!”

  他居然还点点头:“嗯,戒指不可耻。”

  我:“……”

  他把戒指又举到我跟前:“杨瑾,我是很认真的,正式地向你求婚。我以前说的,都不正规,对你不公平,我知道错了。所以现在,我们再来一次。你嫁给我吧。”

  我不得不承认,我心里已经甜得不行了。

  可是我嘴上还在摆架子:“我喜欢有文化的人。”

  他马上说:“我有文化。你先别打岔——曹植够有文化不是?人还说他才高八斗呢,但是他只会作七步诗,我会作三步诗。”

  我瞪圆了眼睛看着他:“是吗?”

  他笑,后退几步,然后一步一步朝着我走过来,走了三步,说了三个字。

  “我。

  爱。

  你。”

  一直走到我面前,我还没来得及感动呢,他就右膝一弯要跪下去,我马上伸手扶住他拉他起来:“行了行了,别跪了。”

  他看着我:“流程还没走完呢。”

  我脸都要烧起来了:“还走什么流程呀——旁边儿那么多兵哥哥都看着呢。刚才就瞄了我们好几眼了。”

  他还是死盯着我:“所以你的意见是?”

  我极力用意念控制我脸红的程度:“哎呀,都说了那么都回了——好,我嫁给你。”

  我开始郁闷,干什么我就非得这么坚持这个流程呢……

  方至言很满意,看着我,手却在行动,把那个大钻戒戴在我手上。

  我缩了一下:“这个不是要到结婚的时候再戴吗?”

  他低头认真地戴戒指:“到时候再给你戴另一个——现在离咱俩结婚还要一段时间不是,这会儿我得给你盖章,省得人以为你可以骚扰。”

  我就不反抗了,美滋滋地看着他戴好,然后美滋滋地放到眼前欣赏。

  那光芒璀璨的啊。Blingbling啊。

  我特高兴地说:“方至言,其实你只要直接把这戒指给我,我马上就答应了。”

  他眯了眯眼:“就是说人家拿这戒指向你求婚,你也会答应了?”

  我瞄了他一眼,果然看到不对劲儿,马上安抚:“哪儿的话——只有你有这待遇。你就是给我套个银圈儿我也跟你结婚。人家就是给我一斤钻石我也不干。”

  他笑,笑得阴阴的:“嗯,你是不敢,不是不干——可是你怎么不早说,那我就用不着大老远儿的跑这儿来了不是。”

  我抬头看着他:“什么意思?”

  他往四周看了看:“我想,在这儿,就是给你光明正大地戴戒指,也没有人敢来抢啊。”

  我:“……”

  我得出的结论是,方至言绝对绝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