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9 章(1 / 1)

我从未走远 小人参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久了,才不那么计较了。

  我也是到后来才知道,其实他原来也是有这种洁癖的。

  我想我很多方面都不如他。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方至言没耐住寂寞,开口搭讪:“天气很热。”

  我说:“嗯。”

  方至言:“……”

  不是我说,他搭讪的技巧还真不好。这种话题,根本没有接下去的必要。

  枉费他从前还有过经验。

  我看着前边儿尘土飞扬的,被太阳晒得冒烟儿的路,心里就发慌。

  南方果然还是湿热的。

  “我知道那天晚上你们怎么了。”

  方至言突然又开口了,听得我一愣,然后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

  我扭头看着他:“你把他怎么了?”

  他看着我:“没怎么。”

  我不说话,他顿了一下,说:“我去找了他,把他打了一顿。”

  我松了口气儿。

  还好,只是把他打了一顿,没有闹出人命来。

  我承认我自私,我第一反应不是害怕宋乐扬怎么了,而是害怕方至言搞出什么严重的事儿了会把他自个儿给搭进去了。

  方至言接着说:“我也知道我妈去找了你。所以我知道你跑这儿来的原因。也是我跟着你过来的原因。”

  靠,小巴这个叛徒。

  “不是小巴告诉我的。”方至言又递给我一张纸巾,“是我妈,她自个儿跟我说起你,然后我才知道你怎么了。对不起,那时候没在你旁边。”

  我擦擦汗:“没事儿。他没把我怎么着。我没你们看上去那么弱。”

  方至言没说话。

  我看了看天儿,然后站起来,接着往前走。

  我没对方至言说什么。因为我知道他肯定会跟着我走。

  所以就是,方至言就在我身后两步的距离,偶尔上前来拉我一把闪开经过的车,或者给我喝口水,递张纸巾擦个汗,然后继续跟着我走。

  我顿时想起小时候外婆家那只死活上哪儿都要跟着我的狗。

  等我终于“领着”方至言到外婆家门口的时候,我已经几近瘫痪了。

  我往门口一坐:“外婆。”

  有气无力精神焕散。

  但是我外婆很有力气劲儿,马上就出来了,见着我就嚷嚷:“哎呀,满崽,你怎么来了呀?”

  我最喜欢外婆叫我“满崽”的时候。南方的吴侬软语,永远叫人整个心里都变软了。

  我还没来得及恢复力气说话,外婆就看到方至言了:“哎呀,这个是哪个呀?”

  我挥挥手:“哦,我大学同学,北方的,没到南方来过,死活要跟着我来玩儿。”

  方至言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儿,我智商再低也知道他在说:“说谎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反应还这么快。”

  我没理他。

  但是外婆是老人家,终于见着我来了心里很激动,一时间脑子反应度就下降了很多,只知道眉开眼笑:“哦,哦,那好呀,同学来了好。就没看见过你带同学回来玩过。你外公去山上了,就回来的。多玩几天呀,外公最近买了很多荔枝类。”

  外婆说话带着浓重的南方口音,说起话来眼睛也是眯眯的——她总是觉得我还是很多年前的女娃娃,一个玩具,好吃的,只要是我喜欢的,都能让我开心起来。

  我就笑:“嗯,那好呀。”

  然后看着外婆进里屋去做饭,方至言跟着我就在门口的阴凉处坐下来。

  我没看他:“不准笑。”

  虽然我每天看他,但是我还是知道他在笑。貌似一天不笑个十几次他不舒服。

  他看着我:“笑不笑是我的自由——你可以理解为现在还有人相信我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所以我很高兴。”

  我撇嘴:“得了吧,我外公还没回来,他是个比较清醒的人,不会相信你有这么年轻的。”

  他不为所动:“是吗?”

  我瞟了他一眼:“指不定他还会问你要毕业证看。”

  他耸耸肩:“我什么证都没带出来。”

  接着他想了一下:“不对,我有证。”

  然后他低头在包里翻了翻,从里面的夹层里抽出一张什么东西,红彤彤的——递到我面前。

  那上头的“最佳男友证”,看得我眼睛有点儿疼。

  那是我什么时候买的,我都不记得了。那时候方至言就看着我买,还有点儿嫌弃地说:“你买这个干什么?我都不知道你这么幼稚。”

  我撇嘴:“每个女人都有幼稚的一面,你没听说过这么经典的话?”

  然后买了之后我死活要塞给他,他不要,我就跑他书房里夹在他书里面,还死活不说是夹在哪本书里。

  “你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知道。”

  他看着我笑。

  “你有那么多本杂志放在我书房里,你就夹在其中一本里。”

  我听着他说,不回应。

  他还在说:“你不知道,这是我得到过的,最让我骄傲的证书。”

  我扭头看着他。

  其实我很想说,现在他的笑,才是最漂亮的。我从来都不喜欢他皮笑肉不笑的样儿。但是现在,我真的很喜欢。

  我想说点什么,还没开口,就听到有人在呐喊。

  是的,真的在呐喊。

  “杨瑾老婆啊老婆——”

  我颤抖着看向那个飞奔过来的身影,都不知道此刻我脸上应该是什么表情比较适合。

  我几乎能感觉到身边儿方至言浑身都僵硬了。

  那个飞奔过来的,是我的小竹马小牛。

  这个人,我的天啊。

  小牛已经飞奔到我们面前,异常激动地看着我:“杨瑾老婆你什么时候来的?都不告诉我一声我好去接你啊!哎哟这个是谁?”

  方至言没等我开口就主动伸出手来,脸上还带着笑——好吧现在是皮笑肉不笑——“你好。我是方至言。杨瑾的……”

  我立马插话:“我同学。”

  小牛笑起来,去握方至言的手:“哦,你好你好。”

  我忽视方至言瞟向我的目光,只看着小牛:“这是跟我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小牛。”

  方至言还是笑:“是吗,小牛,你好。”

  小牛是个很憨的人,笑得开开地看着方至言:“哎哟杨瑾老婆肯定在你们面前很老实哦,其实她小时候很皮的,我每次打架都打不过她啊。”

  我很想擦汗。

  小牛还是这样,只要碰见个我认识他不认识或者他认识我不认识的人,就要狠骄傲地把我小时候什么样儿给人描述一遍,极力破坏我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并以此为人生目标。

  “杨瑾老婆小时候就跟我说要做我老婆哦,每次都吵着要我叫她老婆,但是她就不肯只叫我一个人老公。”

  小牛很兴奋地还在说,方至言逮着个空隙,马上插话:“是吗。她现在都要我叫她老婆,不过也不肯叫别人老公啊。”

  我一口血差点喷出来。

  小牛的脸僵硬了。估计他还没碰到过此等不要脸的人。

  我很慈祥地拍拍小牛的肩:“小牛,你回去吃饭吧。”

  小牛呆愣愣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转身飘回家了。

  我回头对方至言说:“他一直都这样,想着我永远是最后一个陪着他疯的人,所以一时之间接受不了,你别见怪。”

  他笑:“你跟我解释?”

  我愣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