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洽郁闷得想杀人。
陆昕微微一笑,却让刘洽立即感觉到阴风阵阵。
“晴晴,我们回家?”
方晴高高兴兴地挽着他的手臂,亲昵的靠在他身上,笑容灿烂到刺眼:“好啊!”
刘洽顿时更加哀怨了:“喜宝,你看他们都一起回家了!”
二喜理所当然地点头:“他们当然一起回家了,人家是夫妻啊!”
刘洽从善如流地改口:“老婆,老婆我们也差不多的。”
二喜鄙夷地看了他一眼:“差多了!”
方晴心情很愉悦,上车了还不忘冲他们挥挥手:“瓜子,知道得罪女人的下场了吧,记住我们女人可不是好糊弄的!”
刘洽气得跳脚,果然二喜立马更加坚定了态度:“洽洽,你这么算计我是不对的!”
刘洽委委屈屈地看着她:“谁让你不愿意嫁给我的……”
二喜叹口气:“我哪有不嫁给你,不是说好了一毕业就结婚的吗?”
刘洽就差没有声泪俱下地控诉了:“方晴和陆昕不也结婚了?人家孩子都快能打酱油了!”
二喜默默地扭脸,默默地思索,刘洽这么幼稚……到底是怎么当上华源的老总的?
“洽洽,陆昕可没有算计方晴怀孕,还有,你想要我奉子成婚,是不可能的!”
刘洽愣了愣,脱口而出:“那就不奉子,先成婚!”
二喜无奈:“反正我又跑不掉,你这么急着结婚干吗?”
刘洽哪里敢说是担心何佳喜出尔反尔又向他暗下黑手,只得支支吾吾解释:“我想和你早点组成我们自己的家啊,你看现在方晴多开心,不用工作,天天在家里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多好!”
二喜沉默不语地坐进车里。
刘洽继续劝说:“你嫁给我以后,也可以天天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二喜不理会,扭头看向窗外。
“你可以随意上网看电影。”
二喜放在膝上的手握成了拳。
“你可以不再受你姐姐的约束想怎么宅就怎么宅。”
二喜低下头,满脸挣扎。
“你还可以和方晴一起举行婚礼……你想啊,和好朋友同一天嫁人,是多么幸福美好的事情!”
二喜转过脸来认真地说:“那你不可以在我不愿意的情况下让我怀孕!”
刘洽连忙点头举起手来赌咒发誓。
二喜撇了撇嘴:“送我去姐姐那里。”
刘洽皱眉不满地问:“你怎么还是要去何佳喜那儿?”
“身份证、户口本都在姐姐那儿,难道登记不需要这些证件?”
刘洽立即眉开眼笑起来:“老婆……我们先回家,明天我跟你一起去取,然后再去登记也来得及。”
二喜无奈地抬头望着车顶:“洽洽你这是到底有多大的执念啊非要拉我回家!”
刘洽一手控着方向盘,一手伸过去拉着她的小手,声音闷闷不乐无限幽怨:“你都好久没和我回家了……我快一个月没碰过你了……”
二喜小脸一红,没好气地挣开他的手。
“色狼!”
“叫老公!”
“不叫,我还没嫁给你呢!色狼!”
“老婆——老婆老婆……”
“滚开!”
“老婆……我好想你……”
二喜羞恼地捶了他一拳:“我不嫁给你了!”
“你敢!”
二喜哼了声:“你看我敢不敢!”
刘洽眯了眯眼,咕哝了一句:“等小粽子包出来,看你还不嫁给我……”
二喜疑惑地看着他:“什么粽子?”
刘洽连忙笑眯眯地说:“我是说我想吃粽子了,啊,好饿!”
二喜点点头:“从超市经过我们去买一点吧,我煮给你吃!”
刘洽不怀好意地笑了笑:“我更想和老婆一起包粽子!”
正文 番外——曾有一颗星,启明了整个夜
初次见面,是阴雨连绵的傍晚。
别扭冷淡的少年一个人立在院子角落,面无表情地完成着美术作业。他不喜欢国画,颜料很容易弄脏衣衫,却被逼无奈不得不学。
可是,那样一个平淡无奇的阴天,因为一个女孩子的闯入,竟然奇异般地明媚起来。
留着齐眉刘海的女孩子有着超出年龄的感伤,气质文雅,乌黑的眼珠如同黑曜石般夺目。她就那样安安静静地站在画板面前,并不看他,只对着画作轻轻念:“风雨凄凄,鸡鸣喈喈。既见君子,云胡不夷?风雨潇潇,鸡鸣胶胶。既见君子,云胡不瘳?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声音清脆婉转,果然像大珠小珠落玉盘。
那个时候,夏启明才十二岁,方晴八岁。
十二岁的少年从此爱上了水墨山水,尤其爱画风雨潇潇图。
夏启明和每一个成长中的孩子一样,盼望着假期的到来。只是没有人知道,他盼望的,不过是假期才能见到的那个女孩子。
方晴每年都会被爷爷接回N市,易家女孩子少,这个外孙女便被捧在了掌心,明珠一般娇养着。
夏启明觉得方晴很不一样,不像他身边的那些女孩整天叽叽喳喳讨论着明星服装。她在身边的时候,夏启明的心是宁静的,那样一个处于叛逆期的男孩,却硬生生收敛了自己的脾气,心甘情愿地捧着一本书,整天整天陪着她。
那个时候哪里懂得什么是爱?
夏启明只知道他喜欢看见方晴高兴的样子,笑起来眉眼弯弯,秀气的鼻子微微皱着,露出一排整齐的小米牙。
于是,他为她收集来各种各样精美的本子,有着雅致的细细花纹,他小心翼翼地用那种繁复飘逸的字体,抄写大段大段华美的诗词。
他的书房一天天扩充,终于堆满了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再次邀她前来的时候,甚至可以“红泥小火炉,绿蚁新醅酒”。
这样便是爱了吧。
不懂,却更加简单纯粹。
只是有一天,方晴也会为了某个少年抄写细腻的句子,将所有心事暗付于一笔一划中。
她开始很认真地学习日语,皱着眉头反复练习着平假名。
夏启明看不过她的辛苦与彷徨,他置于心尖上的人怎么可以因他人神伤?
方晴却总是用微微感叹一般的言语描述着她喜欢的男孩,他的优秀,他的出尘……他像故事里的俊秀公子,才华横溢,白衣飘飘,手执一卷书临河而立。
然后夏启明整个漫长的少年时光里,最喜爱的就是白色的衬衫,一尘不染,将修长的少年衬托得更加俊逸挺拔。只是,彼时,夏启明并不是方晴眼中骑着白马而来的王子。
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夏启明孤身一人躺在异国他乡的时候就明白了,他曾经做过那么多的傻事,讨那个女孩子的欢心,讨厌听她说起别的男生,无非就是因为他爱上了而已。
在国外求学的那些年,他一个人走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风景,每一次都会用笔细细描绘,期待着有一天可以和方晴一起分享那些美丽。
然而他再次见到她,当初那个喜欢读诗经的女孩,已经长成了气质出众的女子,只有那双乌黑灵动的眼睛,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