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却很惊人,射速更是飞快,显然采用的是新时代的科技。雷蒙心里一喜,在这种火力压制下,那两只丧尸根本坚持不了多久。
然而,让雷蒙意想不到的是,那只双头的刀锋丧尸竟躲到了牛仔丧尸身后。在前面的额牛仔丧尸很快就被打死,但双头丧尸提着它的尸体当做盾牌,在雷蒙打光弹夹的瞬间,它抛下牛仔丧尸被打烂的身体,提着刀锋冲了上来。
「来不及换弹夹了!」,雷蒙丢下冲锋枪,双手猛一按屋顶,身体腾空而起,像炮弹一样凌空砸向双头丧尸。
双头丧尸得意而残忍的眼神中闪过一丝迟疑,它显然也没有想到眼前这个人类有如此勇气。这一丝的迟疑让它丢掉了性命,它手臂的骨质刀锋虽然如它所料插入了雷蒙的身体,却没有刺正心脏。而雷蒙左手的军刀已扎透它脑部的薄膜,将它的大脑搅得粉碎。
雷蒙和丧尸同时倒地,丧尸已经死得不能再死,雷蒙喘着粗气,艰难地将身体从丧尸粗大的刀锋上拔出来。他的肺部被穿透,鲜血不停地往外流。
「好累,好想就这样一睡不起!」过度的失血让雷蒙眼前发黑,他感觉浑身无力眼皮沉重,好像要坠入万丈深渊。
「不行,我不能死在这里!我的家乡,我的亲人,我还要找到他们!」强烈的求生欲望在他心中升腾起来,迷糊之中他几乎完全失去意识,只是在本能地爬行,朝着玛丽的尸体爬行,他的本能告诉他——那是美味的食物!
玛丽的尸体早就开始尸变,她的细胞几乎被D病毒完全改造,用不了多久她就会重新站起来,变成一只强大的丧尸。
但是现在,她只是另一个人的食物!
如果有另一个人在场,他就能看到这样一幅诡异的场景——濒死的人紧紧抓着死去同类的尸体,他的指尖生出裂缝,裂缝张开如同野兽的大嘴,血肉之中露出细密尖锐的牙齿,饥渴地吞噬着它所抓到的一切……
在这个时代,生命已经抛弃了尊严,只剩下最后的求生意志!
……
夜幕中,在城市外的草原上,一辆老旧的卡车开着车头大灯在长满草的道路上奔驰。道路已被废弃了几十年,崎岖不平,卡车在上面颠簸,车身震颤不停,发出「哐哐哐……」的声音。
车里坐着两个人,一个穿着破烂牛仔服的年轻小伙子和一个大胡子老头。老头的胡子和他的头发一样,已经有了许多斑白,他一只手握着方向盘驾驶着卡车,另一只手拿着一瓶酒,时不时往口里灌两口。坐在他旁边的年轻人有着一头浓密的黑色卷发,脸颊略微瘦削,上面爬满了青春痘,他正担忧地趴在车窗上,朝着远处的城市望去。
「库克大叔,那边的枪声不断,我们真的不过去瞧瞧吗?」年轻人问道。
老头灌了口酒,打了个嗝,说:「那边可是曾经的纽约,旧时代国际闻名的大都市,里面以前生活着数千万人,丧尸数量多得能吓尿你,大晚上的我可不敢过去。」
「嘿,老头,听枪声那个人至少已经坚持了三个多钟头,他需要我们的支援,我们不能让勇士孤军奋战,这片草原上的幸存者已经不多了,难道你真的可以装作什么都没听见吗?」年轻人挥舞着手臂激动地说。
老头转过头来看着年轻人,他的眼神睿智而严肃,没有丝毫醉意,「听着吉姆,想要在末世生存下去,就必须变得冷酷,不能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撞,你得学会动脑子,我告诉过你很多次了。我们只是凡人,很多事情都无能无力,那个人敢在夜晚孤身一人闯入城市之中,要么是丧尸猎人,要么就是哪个集团的能力者,你赶过去能帮上什么忙?他不杀了你就不错了,就算他死在了那里,也是他自己本事不济,怪不了别人!」
吉姆垂下头,说:「那我们就这样离开吗?」
老头叹了口气,说:「明天早上,我们可以一早赶过去瞧瞧,也许他还活着。我们已经昼夜赶路好几天,只要在那座鬼城里不出什么岔子,就不会耽误和队长会和的时间。」
正文 5 末日荒原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9-29 17:25:39 本章字数:3374
太阳从地平线升起,阳光驱散了黑夜。
一辆破旧的卡车驶入了废弃的纽约城,在一栋巴洛克风格的别墅院子外停了下来。一老一少两个人从车上跳下,捂着鼻子走进了院子里。
「喂,兄弟你还活着吗?」年轻人双手拢着嘴朝院子里大喊。
回声从不同的方向传来,但是没有人回答。一群乌鸦被喊声惊起,扑扇着翅膀飞上天空,但并不愿远去,只是在头顶盘旋。
「我的天啊,库克大叔,这情景真是令人毛骨悚然,昨晚至少有一百丧尸死在这里!」年轻人喊道。
老头望着满院子的残骸,他脑海中能想象出昨晚激烈的战况。丧尸层层叠叠躺在院子里,将齐腰高的杂草都压倒了,断掉的大腿和手臂抛得到处都是,肠子和其他分辨不清的器官洒在各个角落,浑浊的组织液发出恶心的气味,一大群绿毛苍蝇「嗡嗡嗡……」趴在上面贪婪地吸食着。
丧尸惧怕阳光,这些死掉的也不例外,在阳光下它们的尸体迅速分解挥发。令人作呕的气味弥漫着整条街。
老头抬头看到屋顶上躺着的几只丧尸,说:「主战场在那上面,我们上去看看。」
两人爬上了房顶,上面躺着四只丧尸和一个女人的尸体,**和弹壳在屋顶上丢得到处都是。
「这几只可是大家伙,比下面那些强壮得多,看来都进化了不少次。特别是这个家伙,长出了两个脑袋,看样子其中一个被枪打爆了,另一个被刀给刺穿。」老头蹲下来检查着几个丧尸,他敲了敲那只红色丧尸手臂上的骨质刀锋,「吉姆你看看,它的两只手臂都进化成了刀锋,比牙齿都要坚硬。」
吉姆走到女人的尸体旁,说道:「这个女人是那家伙的伙伴吗?死得真是可怜,被丧尸啃得血肉模糊。」
老头走过来仔细瞧了瞧,摇头说:「我看她不是被丧尸咬死的,倒像是中毒死的。」
吉姆捡起地上的弹壳和枪,一把老式步枪、一把大口径霰弹枪,他吃惊地喊道:「这把是M1891/30莫辛-纳甘步枪,用的50口径子弹,这个是温彻斯特1887,哦天哪,那家伙就是用这些老古董打趴了这么多丧尸吗?简直太强了!」
「还有这个,这东西可是高科技,看样子比温博利公司的货更先进,拿回去能卖个好价钱。」老头抛给吉姆一把新式冲锋枪。
吉姆接过枪仔细打量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