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章(1 / 1)

一生秀色 苍盲 2000 汉字|2 英文 字 1个月前

牧的脸色很不好,一路脚步飞快地往外走,戚薇在后面跟的很辛苦,几乎要小跑着才能跟上。走到楼下,于牧突然不动了,戚薇赶忙护住肚子,险些撞上他的背。

  往前一看,戚薇无声冷笑,她当是怎么了呢,果然和那个死丫头脱不了关系!绿化带旁的长椅上坐着的不正是明秀么!

  

  她的身前站了两个小孩子,其中一个正和她玩锤头剪刀布的游戏,另一个就在旁边拍手起哄。

  戚薇觉得简直幼稚极了,这种小儿科的东西,她居然也能参合进去。真是无聊透顶!

  

  在于牧看来却又是不同,女孩的脸上笑颜如花,身上穿着粉红的连衣裙,在鲜翠明亮的的植被中就像一朵静静绽放的荷花,真正是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静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很多人都被这欢声笑语所吸引,大多都会回头来看上一眼。

  于牧理所当然地心中不悦:这样的美景理应自己一个人藏在家中欣赏,怎么会来到这大庭广众之下,供所有人参观!

  转而一想:是了,她的心是冷的,我那样一丝不苟的爱护她长大,到后来却得不到任何一句感谢,反而是多少次的驱赶,最后干脆人走楼空。

  ——我奉上一切去讨她欢心,结果却是惨烈的伤害和不告而别!这样怎让人不恨!

  他的脸冷的像千年玄冰,与他眼中的强烈恨意形成两个极端,整个人同时融合了赤道与北极的冰和炙,看上去可怕之极。正好一个孩子回头看到他,吓的惊叫一声就跑了。

  

  明秀看孩子们受惊一哄而散,有种终于解脱了的感觉。她朝不远处看去,男人挺拔的背影正渐渐决然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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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梦想与现实 ...

  半个月的离校,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期末考试的失败。

  拿着高挂了一个红灯笼的成绩单,明秀不是不沮丧的。

  把书包迅速收拾好,拒绝了同学们暑假出游的邀约。因为她现在有一件更重要的事要去做。

  

  下学期是新的一学期,需要交学费。

  她现在和于牧分开,没人给她交了。光靠那一点打字的钱,恐怕连生活费都不够。

  赚钱成了迫在眉睫的事,她什么人也不认识,只好厚着脸皮去找简悦。

  

  简悦好奇的问她为什么,明秀支支吾吾地回答要进行社会实践。

  简悦仔细思考了一会儿:女孩面皮薄,衣服精。一看就知道娇养长大的,不是家长会随意放出来打工的那种。

  心中疑惑,仍给她推荐了一份打字印刷社的学徒工作。既轻松又能学到很多东西,每天还管两餐,明秀一口就答应了,高高兴兴地背着书包与她挥手告别。

  

  老板叫魏延,是一个中等个头的创业青年,有一双聚光的小眼睛。一见明秀就露出不满的神情,上上下下的打量,好像在商场里估计物品的价格。

  不过是碍于朋友面子,等他终于皱着眉点头答应,明秀背上的汗都出了一层。

  

  明秀没有什么社会经验,人并不是很机灵,好在踏实勤奋,不像看上去那样娇柔,魏延遂对她满意了一些,每天除工作之外,还会教她一些办公软件和PS。

  她知道这些都是对未来独自生活的技能积累,学的十分用心,碰到不懂的都会认真去请教,就这一点,魏延倒是没有想到,毕竟现在爱学习又漂亮的女孩是越来越少了……

  

  魏延是标准的科班出身,专业学的是广告设计,因为怀才不遇才开了这家小店,平时也接一些广告制作的活儿。

  在外面打字印刷的工作基本上都是明秀一个人在忙,有时候还好,还能坐着做一些自己的事情,有时候忙的时候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

  

  于昶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在忙前忙后,一会儿坐下打字,一会儿又站起来复印,连讲两句话的机会都没有。

  于昶一直耐心地站在一边看着她,温柔的目光里带了明显的心疼。

  终于能坐下来歇两口气,午饭的点都过了。

  

  魏延平日里不觉着什么,他是个恃才傲物的人,用当下的流行词,就是个愤青。见到比自己好的人,尤其是富二代一类靠关系上位的人,多半是不屑一顾。今天看见温润儒雅,谈吐不凡的于昶,头一次感到了不自在,难得客气的和明秀说了不好意思,还承诺一定给她涨工资。

  明秀下意识想拒绝,手势顿了一下又收了回来,钱是她以后很需要的,哪有嫌多的份。

  

  于昶见她一脸黯然,牵住她的手,对魏延道:“我们一起去吃个饭吧。”

  魏延有点心高气傲,换了别人,一般是不去的,不知怎么的在于昶面前,就觉得自惭形秽了起来,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又不好意思开口。

  

  午饭过程中,于昶对明秀的细心照顾,任傻子都能看出其中的情谊,给人一种明秀理所当然该受这种宠爱的感觉。想起自己平时对她的刻薄,魏延不自在了,肚子没吃饱,就放下碗筷,居然破天荒地主动给了明秀半天假。

  明秀想:这大概就是吃人嘴短,拿人手短了。这还是半个月以来的第一次休息,明秀当然高兴。

  她的表情全在脸上,让人看了也不由自主感到心情愉悦。

  

  明秀很喜欢音乐,爸爸妈妈小时候还在她身边的时候就让她学钢琴,他们走了明秀气的也荒废了。

  于昶饭后带她去了商厦,直接领着她来到五楼卖乐器的一层,店堂里正放着贝多芬的著名曲目《致爱丽丝》。

  掌心里的小手轻轻抖了一下,不仔细一点根本察觉不到。

  

  满目都是光华十射的各种乐器,明亮的各种色泽几乎能晃花人的眼。于昶领她直接来到钢琴区前,自己坐到钢琴架前,双手轻扬,附和着店堂里放的曲目,优美的旋律便流泻出来。

  这样的用意……

  明秀低头咬唇静立不语,一曲还没完,就转身跑了出去。

  

  于昶赶紧追上她,看女孩一脸难受,心立马就软了。想了一会儿,带她去了楼上的星巴克,那里环境优雅,是个能让人静下心思考的地方。他叫了两杯咖啡,细心地给明秀加了很多奶和糖。

  

  这个时段人很少,有些人就是闲着在等人,坐了一会儿,朋友来了就走了。于昶却没有一点要走的意思。

  他用白勺慢慢在杯里搅合,看着黑与白渐渐融合成咖啡色才推给明秀,双手交握放在桌面,标准的谈判姿势。

  他说:“秀秀,我看到你在一点点长大,变的坚强,理应是好的,可我私心里一点都不高兴。”

  

  明秀浅尝一小勺咖啡,苦中带甜,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