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会算命吗?”
“当然--没有。也许有过暗恋。”
我顿了下,惊诧道:“何以见得?”
“我只是猜。你长着一副浪子的样子,浪子的爱情就像天上的浮云,从不固定。你爱的不是自己,就是某种感觉。暗恋是其中一种。”
我觉得不能小觑她,哪怕我们在开玩笑。“很准。”
“其实我也只是暗恋。”她说。
“暗恋往往有两种,一种比较可悲,就是,你爱她她知道但她不爱你。另一种比较甜蜜,你爱着他时他也恰巧在偷偷爱着你。我是第一种,请问你是哪种?”
“我比你走运一点,第二种。”她说。
我笑,“哦,不要得意,不要得意……其实无论哪一种,下场都不太妙。其实,暗恋只有停留在暗恋的阶段才是最幸福的。”
“……”她神色黯然,是真的想起了不快乐的事。
我打哈哈道:“我这乌鸦嘴不幸言中了吧。嗯,这么看来,我也可以摆摊算命了。
她酒量不行,很快就被烧红了两颊。我微醺。一切刚刚好。
我找了代驾朝我住处开去,她居然并未反对。虽然她醉意盎然,但还没到理智全无。我难免想起我的朋友雷恩的话,现在的女孩子既拜物又势利,不值得尊重。他最近正迷一项游戏,招募同居女友,计算女人上钩的时间。他说很刺激,也劝我试试。我总觉得不如看中了直接带人回家方便。
晓苏直打瞌睡。总是脑袋往下一坠突然惊醒,迷糊地看看我,又继续睡。然后又偏向一边,又一个激灵。我看得累,把她的脑袋按在我肩膀上。
她挣扎了下。
我说:“是硌吗?垫件衣服可好?”
我拿了件毛衣放在肩头,她老实接受了。
到目的地,我叫醒她。她跟我进屋。
她东张西望,说:“你一个人住吗?”
“没错。”我去拿酒。
“这么大真是浪费啊。”她感叹着,“你可以租一间出去。”
“租给你吗?”我给她端过酒。
她眼睛一亮,又熄灭,“我也租不起啊。”
“钱的事很次要。”我跟她碰杯,“能用钱解决的事情是最容易的。我也从不珍惜。”
她听出弦外之音,踌躇着说:“你把我看成那种--”
“你也可以把我看成那种--我们一样货色。”
她微微笑。坐到沙发上,接过我递来的酒。
酒过半巡,她抱住一个靠枕,指着墙角的钢琴,“我想听那首歌--《断臂山》的片尾曲,不想说再见。”
我过去弹给她听。她又搜刮着贫瘠的记忆,说:“贝多芬的《月光曲》,你会不会?李斯特的《爱之梦》……”
几曲后,我挥手叫她过来,让她与我共坐琴凳。
她说:“我小时候有一架红色的玩具电子琴,有几个音阶,可以单手弹简单的曲子。”她挥手弹哆来咪发唆拉西。然后看向我,面色很羞赧,“我只会弹这个--”
“其实我可以让你做音乐家。”我说。
“真的?”
“没错。”我扬起手,示意她随便摁琴键。她“乒”地敲下去,我迅速连上,游过一串音符,浑然天成。她瞅瞅我,明显动了玩兴,在左边的低音区“轰”地炸了一下,我又跟上。她左右开弓,我左右追随,仍是一组漂亮的乐符,无懈可击。她恶向胆边生,装得很专业,手指在琴键上飕飕飞掠,我跟踪着她,终于力不从心,曲子散了,杂了,像飞出了一地鸡毛。
恶作剧得逞,她憋不住一脸坏笑。
她的笑很天真,又有点邪恶,就像十几岁的孩子。我好像受了触动,悄悄靠近她。那挨着她的手臂在辐射热浪,在一片酒精中,我嗅到她身上传来的细微的暖香。
她好像也拘谨了,但很快,无话找话地说:“你从小就练吗?很累吧。”
“嗯。说实在的,对于音乐,我谈不上喜欢或不喜欢。当初弹琴只是被迫。现在弹琴,只是因为会弹而已。一门手艺。我只有在游戏的时候,才会稍微开心些。”
“游戏?”
“比如,刚才。只有那样,我才觉得我是在追求纯粹的快乐。”
“你似乎不快乐?”
“也不算是。至少现在满快乐。”我凑近她,想必她感受到了我的鼻息,脸红了。
沉默了片刻,她站起来说:“卫生间在哪里?有干净的牙刷吗?”
【依然还是端木】
她进浴室没多久,我推门进去了。她正在刷牙,满嘴泡沫。但是黑亮的眼眸还是流露出诧异,或许也有期待?
她不装。我很喜欢她这一点。
我抱住她的腰,看向镜子里的我们。
“嗯--”她满脸酡红,分不清是酒精还是害羞所致。
我伸手抽掉她的牙刷,抹净她嘴上的泡沫,又用指肚轻抚她的脸部轮廓。她不说话。但执著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有一种放任的决绝。
“别怕。”我说。打横抱她进浴缸。
我腾出手,打开花洒。宛若细雨空濛,我们的衣物很快淋湿。
我闭着眼亲吻她,就像在雨中。
一如影视中的俗滥桥段:男、女主角怄气,女主角转身冲进雨中,男主角跟着跑出去。追到后,男主角怒发冲冠,粗暴地把柔弱的女主推在墙壁上,用虎口扼紧女人的咽喉。女主角气势汹汹地挣扎: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最后软绵绵地来了一下:我爱你。俄顷,两人爱意汹涌,一发不可收拾。
她似乎也与我一样沉溺于臆想的肥皂剧中,下垂的手终于搭到了我腰间。
在经历了最初的生涩后,我们娴熟并凶猛地吻着,感觉越来越投入。我们边吻边脱一路缠绵到床上。在我急欲行动前,她忽然抓住了我的手,有点羞涩但是很坚定地说:“你有套吗?我不想吃药。”
我翻箱倒柜没有找着。“宝贝,我们可不可以用别的方式?”
“不。”她坐了起来,郑重地说,“如果没有爱,至少我要安全的性。”
我想我需要尊重她。“等我一下,马上回来。”我套上衣服。
社区有个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灯箱在清寒的夜色里散着温厚的光。进门前,我下意识看了下手表:一点三十五分。
店里灯火通明。日光灯白惨惨的光照得人眼睛发涩。收银员趴在柜台上睡着了,能够听到飘散出来的均匀的呼吸。
我在室内逡巡一周,拿了安全套和几盒冰激凌。在刚才的交谈中,我得知她酷爱甜食。
我站到柜台前,收银员还在呼呼睡着。我真不忍心打扰她,但是我也不能留下几张钞票悄悄溜走。我只好响亮地咳嗽了下。
她还没醒。睡这么死,把超市都搬走她也不会知道吧。我真为这孩子发愁。
只好说话,“醒醒,麻烦结下账。”然后碰她的肘部。
她终于动了,抬起睡眼惺忪的脸,“哦,对不起……”她甩了甩发麻的手臂,熟练地抓过安全套扫码。
我呆住了。
我想说见鬼,这不可能,但眼前人与记忆中的那个惊人的相似。虽然时间已经过了十多年。
沉默片刻,我说:“麻烦转下脸--把左边的头发撩到耳朵后。”我记得那个人耳朵下有一颗痣。我曾经想,凭着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