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自己的慌乱。
我戴上面具,故作客套地说:“马马虎虎!”
“没想到你和宝宝做了同事!”他仍然掩饰不住自己的惊异。
“我可不是故意的!但凡有一点可能,我唯恐避之不及。”我不温不火表明立场。
“你说话,还是这样不留情面!”他叹口气。
不留情面?真不留情面,听见他唤她宝宝的时候,我便应该一耳光刮到他脸上了。
原来他叫她宝宝!
这样肉麻的称呼,真想不出来,是温旭生这样腼腆的男人能够喊出来的。
以前,他稍微对我说几句亲昵的话,声音便低得像蚊子叫,现在大庭广众也说得脸不红,心不跳,不知多自然顺溜。
也许,他从来没有待我如珠如宝过。
我还一直以为他敦厚木讷呢!
却原来同床共枕多年,也还是看不清对方的本相!
唐美妍果然有两下,经她之手,他长进不少,连衣着都风骚了许多。
我看到旭生翻出外套的粉红色衬衫领子。
“怎么你们认识?”唐美妍讶异地看着我们。
“老朋友了!”我故意牵牵嘴角说。
“那更好了,既然绍宜姐是旭生的朋友,以后更要多多照顾我了!”唐美妍不知是装傻,还是真蠢。
5 过往依稀(8)
她居然没看出我与旭生之间的生硬与尴尬。
倒是温旭生沉不住气了,“宝宝,绍宜是我的前妻!”
“什么?”这次轮到唐美妍的晴空出现霹雳。
我见唐美妍惊得脸色都变了,立即将烫手山芋扔给温旭生。
“对不起,我还有事,先走一步,恕不奉陪!”我赶紧走掉。
我可不想听温旭生费舌费力解释我同他的关系,这种话,最好还是少听为妙,哪怕他在背后胡乱抹黑我,我也只图耳根清净。
“等等——”他竟然唤我!
我故意充耳不闻,快步走开。
在我们结束婚姻之前的那段时间,我忍辱求全,对他所做的一切,所说的一切,他不是也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吗?
我不过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我拦下一辆出租车,飞快跳上去,我脱口说了“浮生”的地址,催司机快开。
挣扎了一下,我还是转过头看温旭生最后一眼,自汽车尾窗看出去,唐美妍已经夺路而去,他紧随其后,搓着手解释什么……
我回过头,专心看着前面的路,我以为我会震怒,可是心内却一片平静,好似在看别人的故事……
怔怔坐了好久,直到有眼泪滴到手背上,我才发现自己哭了。
到底,不是别人的故事!
我像木偶一样僵坐在车内,眼泪无声无息流了满脸,身子却纹丝不动。
悲伤这种情感再私人不过,最好不要惊动任何人,这样比较有尊严。
下车前,我伸手抹干净脸,掏出镜子补齐残缺的粉。
有些真相,永远只有当事人知道就好。
我捂着血糊糊的伤口,推开“浮生”的大门。
看到我坐下来,孙晋州立即上前替我接过满怀的书,“大丰收?”
我挤出一点笑容,“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
他温和地将我引到二楼靠窗的位子,阳光斜斜射进来,有细微灰尘悬舞其中,不断幻变,似一束聚光灯,等待牵引主角的出场。
我坐下来,整个人略微放松。
“喝什么?”孙晋州熟稔地问。
“Absolut Vodka!”我说。
“小姐,太阳还没有下山,你便喝这么烈的酒?太颓废了吧?”孙晋州表示抗议。
“有什么关系,醉乡路稳宜频到,此外不堪行。”我随意地说,“最好有一支酒,叫Absolut Sadness!”
“怎么?心情不好?”孙晋州关切地看向我。
“不是,发发牢骚而已!”我故意笑嘻嘻地说,可是嘴角每牵动一下,心中的伤口便裂开一些。
“替你倒杯咖啡!”他以不容拒绝的口吻说,“我请客!”
“至少要加大份的朗姆酒!”
“行!”他做个手势,表示妥协。
看着他迁就的笑容,我忽然心中一暖。
在这种时刻,一点点旁人的关心,也显得那样可贵。
简直是雪中送炭,我已经熄灭的心火,又开始回暖,特别在喝下加了大份朗姆酒的热咖啡之后。
可是,情绪明显受到之前事情的影响。
孙晋州与我说话,我难免心不在焉,脑中反复出现的全是温旭生与唐美妍牵手的画面,要不就是温旭生追着她,急急辩解讨好的样子。
“你有心事!”孙晋州笃定地说。
我叹口气没做声,真人面前不打诳语,掩饰也是没有用的。
“我有一双好耳朵!”他婉转地说。
我低下头,目光停在孙晋州握住杯子的手上,他的手指细长干净,指节平缓,指甲修得整整齐齐,这是一双稳而静的手——
我的思绪忽然回到十年前,那年我才十六岁,对面住了一名十分清秀的男孩,至今我也不知道他的名字。
5 过往依稀(9)
我偷偷爱慕他好多年。
他如常在窗边看书、学习,偶尔站起来活动一下,全然不知对面有一双眼睛,静静留意着他的每个动作。
他也有一双孙晋州这样斯文干净的手,我最爱看他拧开墨水瓶盖的手势,一度为这个动作痴迷。
我忽然觉得,有这样的手的男人,应该是值得信赖的吧。
为着这双与我青涩恋情中重叠的手,我忽然想向孙晋州敞开心扉。
“我离婚了!”我故意很平淡地说。
“早知道了!”孙晋州用比我更平淡的语气说。
我猛地抬起头看向他,转念一想,“也对,有家有口的女人,怎么会天天留恋这里?”
孙晋州气定神闲地微微一颔首,“最开始,你总爱同你先生一起来。后来,是你一个人,一来就要整瓶酒,边喝边偷偷落泪,情绪无比低落。有一段时间你没来,可是天天三餐叫外卖,可见已经足不出户。再出现,人憔悴了、胖了、钝了,手上的结婚戒指也不见了!”
不知为何,他的话平淡简洁,可是听在我耳朵里,却分外荡气回肠。
看,我就是这样失去我的婚姻,听起来那样平淡,可是个中滋味却五味杂陈,说不出的酸楚。
我低下头,左手无名指上光秃秃的,几年的婚姻,只为我留下一道深深的戒痕,时刻提醒自己的失败。
真不明白为何那样多女子要求男方婚前一定要买钻戒给自己?
要知道煮熟的鸭子也会飞,感情、婚姻都没了,徒留一个突兀的身外物,亮闪闪直刺你要害,届时你只恨不能将戴戒指的手也砍下来扔了,眼不见为净。
现在不比古代,既无战乱,又有一份薪水傍身,哪里用得着靠套现一枚戒指来解燃眉之急。
想想也觉得欷歔,现代女子对男人全部的所图,不过是一颗心。
这样简单的要求,男人都只能交白卷。
“幸亏我熬过来了!”我小声说,简直不敢回忆那段痛苦的经历。
“每个人都会挺过来的,只要你不死!”孙晋州淡淡地回应,“我是过来人,明白其中的感受!”
我扫了一眼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