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2 章(1 / 1)

我到哪里找,像你那么好 雪影霜魂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喝点东西。”

他一脸严肃状地摇摇头:“不要行贿啊,本领导不吃这一套。”

“那领导你吃哪一套哇?”

他还端着严肃样,但眼神已经满是笑意:“领导比较喜欢美人计。”

“明白,明白。”我凑上前响亮地亲了他一口,“领导,这样你满意了吗?”

“不行,还不够,继续。”

于是我就在他脸上左一下右一下地亲开了,像只小鸟在啄食。忙活了大半天他还没够,我不干了:“累了,就这样了。”

“我不累,换我亲吧。”

他精神抖擞地扑过来亲我,下巴上没刮干净的胡渣蹭得我痒呼呼的。我一边笑一边躲,两个人不知不觉就抱成一团滚到床上去了。柔软的床垫承接着两个人的重量,任凭我们在上面左一翻右一滚。

翻着滚着,我感觉他的呼吸有些急促起来,带着小小的喘息在我耳边问:“我说……今晚我不回去了行吗?”

我当然明白他不回去的意思是什么,断然否决:“不行,你想留下来干什么?”

“我想干什么你还不知道吗?我……”他顿了顿,再响起的声音全是笑意,“我想和你玩小时候玩过的那个游戏,这次我们应该可以玩得更好。”

想起两个笨笨的傻傻的小孩曾经模仿大人“玩游戏”,我也想笑但拼命忍住:“不行,你快回去。”

“为什么不行啊?我们都领证了。亲爱的老婆大人,我已经是你持证上岗的正式老公,可不是恋爱时期的临时工哦。”

这回换我做领导状了:“是,你已经有上岗证了,不过关于你的具体上岗时间和就岗工作问题组织上还没安排好。周一鸣同志,你要有耐心知道吗?”

他苦着一张脸:“我抗议,我强烈抗议。都有上岗证了还不尽快安排就岗工作,你这不是折腾人嘛!你知不知道对着一碗上好的红烧肉却只能看不能吃,那是那么难受的滋味吗?”

“那你就别看了,快回家去。乖,听话。咱们要为新婚之夜的名符其实而努力。”

我把周一鸣半送半撵地推出了门,他意有不甘却无可奈何:“好了,别推了,哥走还不行嘛。对了,那套床上用品你实在喜欢就买吧,千金难买心头爱嘛。”

8.

得到了我家周董的批准后,我马上在网上下了订单。粉红九件套如期被快递到了我手里,专卖店的正品品质,价格却便宜三成,网络购物就是好哇就是好。

这套梦洁的婚庆九件套,石姨和周妈妈两个用内行人的眼光看过后都说东西很不错。两千多的价格在她们看来当然是很贵的,但是她们也都说结婚这样的大事还是可以奢侈一下的。

因为这套床上用品的网络购物认准品牌专营店下单,买回来的东西经济又实惠,所以接下来凡是能够在网上买的东西我都直接网络购物了。但总有些东西是网上没法买的,比如我的新娘装。我的身材原本就不是标准型,偏胖,衣服更要看试身效果,不试是万万不敢买的。

买衣服就更要田静这个参谋长了,她最近有点空闲时间都被我占了。她直说我简直把她当三陪,天天陪着我逛啊逛啊逛。我说我还想让她陪嫁呢:“说真的,我结婚那天你来当送亲人员啊!伴娘我就找你了。”

我结婚,田静当然得是伴娘,除了她我不会考虑其他人选。至于伴郎的人选就让周一鸣去解决,他倒是很快地落实了这位人选,说是老同学谢东方主动请缨。

“原本我是想找城管队的一位同事,但是他打电话来说一定要我把这个机会留给他。”

我一听就明白了,这个伴郎的目的不纯粹,分明是冲着伴娘来的。

和田静谈起谢东方主动请缨要当伴郎的事时,她也一听就懂,脸颊微红,“他最近经常打电话找我聊天,每星期从省城回来也约我出来见面。上回我顺口告诉他你和周一鸣要结婚我会做伴娘,没想到他就找周一鸣要求做伴郎了。”

“田静啊,人家谢东方对你的意思已经很清楚了。你呢?到底怎么想的,和他有没有发展的可能啊?”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不反感他,他想追求我的话就看他的表现了。”

听这口气谢东方还是很有戏的,只要他咬定青山不放松的追,总有一天会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看好他把田静追到手。

这天我和田静在街上逛了一下午,总算是买到了一件满意的小礼服裙。玫瑰粉的颜色,甜蜜优雅,简洁的裹胸款,下摆是伞状蓬蓬裙,穿起来一如公主般的感觉。我很喜欢。

每个女孩心底都埋着一个公主梦,虽然绝大多数都生在普通百姓人家,没办法像公主一样长大。但在人生的某个特殊时刻,无论平凡如我,还是平凡如你或她,也还是可以像一个公主般的美丽与醒目,走在众多宾客欣赏与祝福的目光和掌声中。

付了款,让店员包起漂亮的裙子时,周一鸣正好打来电话:“绿豆公主,今晚有空吗?同学闹着我请客,我想带上你一起去。”

自从我把田静那句“王八看绿豆越看越对眼”告诉周一鸣之后,就他笑着封了我一个“绿豆公主”的头衔。

“我不是王子,娇嫩的豌豆公主福消受,就泡泡你这个绿豆没公主好了。”

绿豆公主,听起来也不错。我喜欢。豌豆公主可以是公主,绿豆公主也同样可以是公主。

我的王子来约我了,我就有异性没人性的把田静甩了。打发她自己回去。她哭笑不得:“你以后别再找我了。有你们家周董万事足。”

周一鸣和他那群老同学约在某家常菜饭馆聚餐。

他们这帮家伙在一起厮混多年,熟不拘礼,吃饭时一个个都既不斯文更不客气,吃东西全是用抢的。越抢的欢越吃得高兴,所以荤菜总是刚一上桌就被几双筷子风卷残云般一扫而光。我也是无肉不欢的俗人,吃不到肉吃这顿饭就跟白吃了没两样。可我抢不过他们,只能看着干瞪眼。

好在我虽抢不过,周一鸣还是“久经沙场”锻炼过,很会抢肉吃。只要有荤菜一端上桌,他就奋不顾身的操起筷子直扑过去。偶尔慢了一步没抢到,他就毫不客气的去抢别人夹在碗里的肉。每次夹到肉他都先给我吃:快吃快吃,吃慢了可不行。跟这帮狼混在一起,不穷凶极恶一点就得挨饿。”

老实说,这样抢着吃东西还是挺好玩的,又吃了又玩了。而且有他时时刻刻抢来大鱼大肉先紧着我吃,那种感觉更使好得无以复加。我也舍不得都自己吃了,咬一口后再喂他吃。

一桌人看了都起哄:“太酸了,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