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章(1 / 1)

贼床 江北城南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起各自的恋爱史。

  莫非同学不乏感慨和怀念地说:“大三的时候,我们宿舍的姑娘都很宅,大家喜欢订餐,有时候是盖饭有时候是烤肉拌饭有时候是卤肉饭,大家石头剪刀布决定谁下去拿,一般都是我输……送餐的是一个大叔,一来二去的,他对我就有了某些想法。”

  苏先生:“!!!”

  莫非同学:“……他掌握了我的联系方式,只要我有一天不订餐,他就打电话和我聊天,后来干脆每天倚着自行车摆造型,在我们宿舍楼下等我……”

  苏先生语气危险地问,“然后呢?”

  莫非同学:“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你知道的,那时候我有男朋友……”

  (三)

  某日,莫非同学真情流露:“老公,我我每天最高兴的事就是你开车接我下班带我去吃小吃!”

  苏先生头也不抬,淡淡地翻过一页书:“说实话。”

  莫非同学:“我最高兴的事就是你接我下班带我去吃小吃……”

  苏先生:“实话。”

  莫非同学:“我最高兴的事就是你带我去吃小吃……”

  苏先生:“实话。”

  莫非同学:“吃小吃……”

  (四)

  某日莫非同学和苏先生大战,战争起因是,苏先生说他近日喜欢上了一位女歌手的歌曲,这位歌手名叫曾轶可。

  莫非同学问为什么喜欢,苏先生说:“我觉得她的声音有王菲的感觉,而且每次听她的歌,我都能想起大片的草原,草原上一朵朵的绵羊。”

  莫非同学无力吐槽苏先生对量词的使用,她关心的是苏先生的言论中涉及她从小到大的偶像,王菲。

  莫非同学说:“女歌手中,有两个人的歌声最能打动我,一个是王菲,一个是曾轶可,前面一个能把我深深打动,后面一个能把我打得一动不动。所以你不要把你的偶像和我的偶像放在一起,这样对我们对家庭对社会对祖国都好。”

  苏先生坚持,莫非同学坚持,苏先生坚持,莫非同学坚持……最后莫非同学因苏先生的无耻气急败坏,大呼,“苏乐旬你这个人渣渣!”

  苏先生淡然微笑,“错,我是人渣里碎块比较大,形状比较完整的。”

  莫非同学深深看着他,“你去死吧!”

  ☆、13 孩儿他爸

  〖27〗

  一觉醒来,卧室里是混混沌沌的暗,一痕稀薄清冷的晨光漏进窗帘的间隙。挨着房间一侧墙壁,书架上沉默的书影参差不齐高高低低,像高中数学课本旧旧的书页上印刷的柱状图。一大早看到这种凶残的画面,真是让我这个数学常年不及格的人压力很大……

  黑暗中我睁着眼睛盯了会儿天花板,伸长手臂捞起床头的手机看一眼,发现此时是北京时间四点四十七。

  一直以来我觉得全天下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人睡醒了,太阳还没出来。

  我感到莫名的愤懑,恨恨地把被子扯过头顶,闭上眼,努力寻找做梦的感觉。

  神识飘忽,恍然间外面传来几声鸟鸣,风起枝叶相拂沙沙作响,经过的汽车要死不死地按两下喇叭……我顽强地蒙住头,继续培养睡意,又过了片刻,我以为自己要成功入眠的时候,隔壁传来房东大叔依依呀呀吊嗓子的声音,声音掐得细细的,尖尖的,绵延不绝……

  “梦回莺啭,乱煞年光遍,人立小庭深院,炷尽沉烟,抛残绣线,恁今春关情似去年。晓来望断梅关,宿妆残。你侧着宜春髻子恰凭栏。剪不断,理还乱,闷无端。已吩咐催花莺燕借春看……咳咳咳咔,呸……”清嗓子吐痰的声音……

  啊啊啊啊啊!

  我杀气腾腾地掀开被子,坐起来,两眼无神地盯了会床对面的书桌,艰难地思考我是去了结了他还是了结了他还是了结了他呢?

  思考到最后我发现此事难度系数有些大,因为房东大叔体重高达170斤,站着是个烧饼躺着就是个蒸饼,我打不过他。而且就算我克服困难不畏强权去了结了他,我也很可能落得个无家可归的下场。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短,像我这样拿人家的吃人家的还住着人家的,全身都短……

  我决定不跟他一般见识,默默地下床,趿拉上拖鞋去洗漱。

  等我做好所有门面功夫,把自己收拾得像个人了,这时候也才六点十分。

  我无所事事,满屋子转悠,但实际情况是我的房子太小,即便是满屋子转也很快就完成,并没有消磨掉太多时间。这时候手机响了,我扑回卧室找手机,一时间没有得手,铃声唱完停了。等我终于从被窝里翻出手机,它再次响起来,这回是信息。

  翻出来一看,来自苏乐旬,“出差两天,瑞典,给你带什么?”

  我一愣,第一反应是他苏乐旬出差和我有什么关系?

  第二反应是,哦,好像是和我有关系,至少这两天我不必配合他在我这条歧路上执迷不悟了。

  我很欢快地回他:“听说瑞典帅哥很多,麻烦打包两只单身的,当然没有包装就更好了。”

  苏乐旬回复,“……莫非,我还会回来的。”

  我,“你盗用火箭队和灰太狼的经典台词!去瑞典避避风头吧,好走。”

  苏乐旬终于不搭理我了。

  我翻到通话记录,刚才那个未接来电也是苏乐旬打的。

  窗外的天色有些晦暗,云雾厚重,天空有苍白的阴影。

  因为自从毕了业,我就没在这个时间醒着过,因此实在不知道此时该进行哪些活动。我思索片刻,来了灵感,换上长衣长裤运动鞋,准备出去跑一圈。

  才出门上锁,一转身就撞上了房东大叔。

  大叔气喘吁吁地上楼,手中拎着一塑料袋,透过乳白色的袋子,可看见一根根金黄色油条曼妙的身影。

  “丫头,早啊!”大叔呲牙一笑。

  我恨得牙痒痒,“叔,谁也没你早,一大早就吊嗓子,闹钟都比不上您敬业。”

  “嘿嘿,过奖过奖,我觉得我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

  我下楼,塞上耳机,活动几下拳脚,慢跑起来。

  道路上有些清冷,风拂过梧桐的枝叶,晨光微弱稀薄。身边不时有老头老太太跑过去,精神抖擞脚步稳健,精气神不比我这样的年轻人差。

  反观我和我的同学同事,年纪轻轻,却没有几个人的身体是没有毛病的。

  我沿着路边慢慢地跑,空气有些闷,身上渐渐热起来,额头上还出了薄汗。转过路口的时候,马路上是红灯,连成一串的车辆像死水一样,乌压压的,等待放行。这种时候,我等无车草民难得能体会到一点点赊来的欣慰。我边跑步边小人得志,冲有车一族们竖起两根手指,做了个“耶”的手势,然后……我拦腰撞在垃圾桶上了。

  “砰哐”一声,撞得结结实实的,我觉得我一定受了内伤。果然是人在做天在看么……

  我面无表情地站直身子,像领导嫌弃笨手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