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0 章(1 / 1)

春风化雨 云上薇 2000 汉字|24 英文 字 1个月前

小说下载尽在http://kxs51.com.com--【ahuax】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春风化雨

  作者:云上薇

 

  

  一、(1) 宝茹躺在床上,外面在下雨。

  总是雨下不停的吴城,她翻了个身,听着外面淅淅沥沥的雨声,不由叹了口气。

  “我结婚了,宝茹……”明清昨天在电话里跟她说,她的语气很平静,完全不像是在宣布一件人生大事,以致于目瞪口呆的宝茹在挂了电话之后,还以为明清是在跟她开玩笑。

  但她知道明清是从来不开玩笑的,高中时跟她做了三年同桌的明清,看起来有点冷漠不爱理人的明清,总是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明清,一直都是宝茹的偶像,可是完全没有想到,她居然就这么结婚了。

  明明之前一点征兆都没有。

  宝茹又叹了口气,也许每个人都不一定是他看起来的那个样子吧,也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小宇宙,然后说不定哪一天,这个小宇宙就爆发了,宝茹想,虽然她还不是太能接受这个事实。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身边的朋友渐渐变得忙碌起来,好像每个人都开始有了明确的人生规划,并且在努力地按着计划生活。上个礼拜在路上偶然遇见从前的初中同学,也说刚刚辞掉银行的工作,正在准备出国。

  好像只有她,还是这么浑浑噩噩地存在着,既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更多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在被要求扮演的那个角色推着走,而不是自己在推着那个角色走。原来从头到尾,总是一成不变留在原地踏步的人只有自己一个吧。

  宝茹感到一阵不知名的难过,难道是因为这个鬼天气吗,她知道自己应该为明清高兴,却又深深地觉得自己被遗弃了。

  又在床上磨蹭了一会,她知道自己不得不起来了。爸妈和姨妈一家一起去乡下扫墓,这个周末只剩下她和家讴两个人。家讴晚上值班,她得买了饭带去医院跟他一起吃。

  下雨天总是叫人昏昏欲睡,原本下午她只是想坐在床上备课,结果一不小心就睡着了,而且一睡就睡到了黄昏,醒过来的时候,屋里没有开灯,一片昏暗。

  宝茹捡起那本被她掉在地上的备课笔记,耙了耙乱糟糟的卷发,去卫生间洗了把脸,用黑色的发卡把额前不听话的刘海都别到耳后。然后她穿上外套,抓起茶几上的钱包和钥匙,在玄关匆匆套上靴子,很不情愿地在这样湿漉漉的雨夜里出了门。

  从家里到军医院走路大概要15分钟,撑着伞在细雨中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宝茹低头看了看脚上那双新买的靴子,还是抬手招了辆出租车。

  在车上,她打电话给家讴。

  “什么事?”过了一会,他冷淡的声音从话筒里传来,程家讴是一个可以说半个字的时候绝对不会说一个字的人,就像他接电话的时候永远不会说“喂”或者“你好”。宝茹几乎可以想象出他此刻的表情,那就是,面无表情。

  “晚饭吃什么?”宝茹想起她打这通电话的目的,“不可以说随便,因为你昨天已经说过了。”她讨厌别人对她说随便,因为她自己也很喜欢说随便。随便,一定是世界上最讨厌的两个字了。

  “……”电话那头没了声音,宝茹想,他大概是在朝她翻白眼。

  一阵沉默后,那头问:“有哪些选项?”

  “A、炒饭;B、蛋炒饭;C、两份蛋的蛋炒饭。”

  “C。”他不假思索地说完,挂了电话。

  宝茹把手机塞回口袋里,其实还有一个选项她没有说完,选项D是日式鸡蛋猪扒饭,哈,所以活该他没有肉吃,宝茹在心里暗爽了一下,用余光瞥到出租车司机正在用力抿嘴。

  难道现在的出租车司机也这么寂寞吗,宝茹疑惑地想。

  宝茹其实很小的时候就认识家讴,他从初中开始就寄住在她的姨妈家里,是她姨父的侄子。那个时候宝茹才上小学三年级,但是她已经懂得分辨美和丑了。所以当她看到家讴的第一眼,就忍不住想去亲近他。那一天,她换了鞋子跑进姨妈家的客厅,看到家讴坐在沙发上,穿着浅灰色的衬衫和V字领的蓝色羊毛衫,皮肤白皙,鼻梁高挺,眼神冰冷却迷人,英俊得甚至,不太像一个真人。她于是整整缠了他一晚上,他用左手吃饭,她笨拙地把勺子换到了左手;他冷淡地瞥了她一眼,把勺子换到右手后,她也笑嘻嘻地再把勺子换到右手。他把横在胸前的手臂从桌面上挪开,她也跟着把手臂放了下来。只是,无论她怎么顽劣地学他,他始终面无表情。

  晚饭后他去书房看书,她也跟着跑到书房坐在他旁边看书。他看她一眼,然后把书放在膝盖上,她也看他一眼,咯咯得傻笑,然后也把书放在膝盖上。当他无可奈何得重新举起书挡住脸时,她也举起了书挡住了脸,当然那一晚上他再也没有把书放下来过。

  直到晚饭后爸爸妈妈要告别她还是舍不得走,而程家讴却从头到尾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当她站在门口拉着爸爸的手回头期待他跟她说一声再见的时候,他只是冷冷地看着她,然后转身往楼上走去。

  三年级的宝茹什么都不懂,她甚至不懂她的行为其实是一种恶作剧,而她的本意却只是为了吸引家讴的注意力讨他喜欢,结果自然是弄巧成拙。她对程家讴的好感持续了两个多礼拜,每天都吵着要去姨妈家,直到她学他走路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来,在眉毛上方留了一道疤;直到班上来了新的转学生,并且变成她的同桌。

  后来宝茹再大一点,每当想起这件事,都觉得丢脸的很。她常会想,要是她是程家讴,恐怕也会讨厌死陈宝茹了吧。所以在懂事之后,除非必要,她几乎没有再跟他讲过话。而程家讴显然根本没有把她放在眼里,尽管他越长越好看,他却愈发沉闷冷漠,他总是独来独往,寡言少语,当他不说话的时候,宝茹甚至有一点怕他。幸好她小学毕业的时候,他已经去读大学了。

  偶像幻灭的感觉自然是很痛苦,但这件事从此给了宝茹一个深刻的教训,凡事要量力而行,同样的,做人也应该懂得知足。

  三个月前,当她和家讴再次在姨妈家的饭桌上遇见的时候,宝茹惊讶得差点连下巴都掉下来。他们已经有十几年没见面了,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他考上大学后在姨妈家一起吃饭的时候。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