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章(1 / 1)

负婚人 草莓 2000 汉字|8 英文 字 5个月前

多少懂得他制作的心意,是为了谁。爱用的兰花样式是怎生的纪念。

  那些曾经轻蔑在他跌倒时候落井下石给他白眼的人,现在又有多少开始盘算怎么对待他。

  而他要的,又有多少人懂得他心里满腹的酸涩。

  “应该。我记得,四年前,当你们劝我离开的时候,也用了这两个字。”慵懒极致的嗓音缓缓的响起,他瞥了一眼怔住的惠双双,眼眸平静。

  浅色的病人服让他显得不那么锐利冰冷,但却有一种沉淀下来的深深凉漠,只有在眼眸流转间不识泄露的失神温柔像幻影一样叫人看不穿。

  “我应该离开她,我应该不顾自己替方家夺回现在的顾氏,我应该走得更彻底残忍一点,我应该爱上对我有利的女人,我应该骗自己我已经不爱她了,我应该要不顾一切的往前走,我应该彻底忘了自己的妻子是谁,我应该不要对一个曾经自己一念之差抛弃过的女人那么紧追不舍……这些,这些你以为我没有对自己说过吗?”

  一字一句慢条斯理的道出,苍凉的反问,平静出奇的语调,一连串的“应该”,他嘴角漾开一抹叫人窥探不了又让人鼻间发酸的笑意,隐晦,伤感,深情又隐隐带着一丝男人不多显露的憔悴。

  “我说过,我对自己说过。再多的应该到最后都没有能说服我自己。”

  早知“应该”如何,可他还是没有完全做到。

  如果早知应该,我还是坚定不移,不顾一切的抱着你,听你看书流眼泪的声音,骗你其实长得很美的谎话,没有任何动摇,现在,今时今日的我们,会不会幸福平淡的在一起一辈子……

  我不离,你也终不弃。

  多好。

  可从四年前开始,这一幅画面却只能出现在我的梦里,一直一直鞭挞着早已憔悴不堪麻痹百孔的伤口上,一遍一遍的撒盐焦灼,犹如碎骨剜心。

  ……

  彼时,他以为他可以等候她一辈子不走,可没想到,命运的作弄,他们终究是一场殇情。终究不是他们彼此爱不够深,而是他人心易变。

  四十 缅怀婚姻最是伤人

  四十 缅怀婚姻最是伤人

  后悔一旦重了,就成了命。

  我一个人的时候,总会害怕,一年又一年,越来越害怕。

  一个男人到底会不会为了一个女人守身如玉,我告诉你,会的,即使我离开我也会努力做到。可惜,我最终还是没有做到,所以当我醒来记起你的时候,才会恨不得杀了自己。

  当司徒萧如骗我的时候,所有人都瞒着我,也许我应该一辈子都不记得你,可能,这一辈子我会好受些。你说,是与不是?

  ——顾方西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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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边的黑色,寂寥破灭,风刮得猛烈。

  秋天原来是最冷的纪念日。

  “你真的以为你的妻子会为你守身如玉?West,你别傻了,这个世界上没有谁非得等谁一辈子。”

  凄厉沙哑的嗓音断断续续的在他耳边回荡,胸口窒息,他只看见那个女人笑得一脸的娇艳,仿若嬉笑轻蔑。

  当那个女人从天台跳下去的时候,那个悲恸欲绝的男人对他说:“West,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

  原谅什么?

  他伫立在原地冷笑,连眼神都可以刺穿过最深处的森凉。

  原来,他要的总得不到,不要的,偏偏有人放在他的身上。

  ……

  刺骨的冷汗,沉吟了几声,睁眼是漆黑的天花板和消毒水的味道。

  汗液再次渗进肌肤,是一种凉透了的气息。

  是梦魇,又像是某种躲不开的预感。

  “嘶”的一声,绷带里传来阵阵的酸疼,刚刚醒来的动作太快,撞到了伤口,隐隐作疼。

  梦里是什么,他左手抚着作疼的额头,怎么想都想不起来,只有胸口一阵阵的酸疼窒息在告诉他,可能是个噩梦。

  花瓶里装着的是今天晚上苏暖暖送来的鲜花,新鲜美丽的颜色,她坐在床边的时间很长,絮絮叨叨说着迟欢在杂志社工作的趣事,他听着,嘴角不自觉的扬起,他很愿意听,那是他最近少之又少的乐趣。

  苏暖暖于顾方西,他对她有印象,但并不熟识。但是她离迟欢最近,所以,他对她倒不至于会很冷淡。

  这几天,迟欢没有来看他,即使来,也是早上上班时路过来见见他。

  他觉得很满足,即使是这样也够了。

  可他料不到的是,迟宁正在为她的婚事发愁,没有一个母亲会愿意将自己女儿重新叫道曾经的负心汉手中,迟宁终究是个大女子主义的母亲,时不时的将迟欢的行程透露给施哲,迟欢焦头烂额,避躲不及,如此,她乐于做一个心理师女婿的丈母娘。

  凌晨的空气分外清冷,薄薄漫漫的围绕在她的周围。

  深深吸一口气,他望向白色墙壁上的时钟,正好是五点半。天空还泛着灰蒙蒙的颜色,有些许暗暗红色的亮光,诡异而美丽。

  他的鼻子笔挺,五官分明,眉眼是深深的狭长魅惑,此刻淡淡的笑意也有些抹不掉的冶艳气息。

  左手按了几个号,手机屏亮起,他听见那头传来一声干净明浅的问好。

  “迟欢。”

  “醒了?”

  “恩。”温柔的低喃了声,他记得她今天早上有个例会她会起得特别早,就不自觉的想听听她的声音。“早上吃什么?”

  “豆浆,油条,你呢?”她答得简单,电话里传来熙熙攘攘人群的脚步声,早餐摊的叫喊声,还有车辆鸣笛的声响,恐怕是在赶路。

  “不想吃,想吃你。”说完,自己低低的笑起来,他在仅有的时间里,总对她耍无赖,就像很多年前,她口水擦在他的脸上,啃着他的脸颊、嘴唇、脖子,直到隐约有了几抹红痕,然后明亮的浅笑,威胁性的撒娇在他的怀里说,顾方西,你亲亲我好不好?

  迟欢好似已经习惯了,赶着时间大步走在人行道上,人来人往的车辆,路边的银杏树美得像一片片的扇子,曼妙的吹凉了这一季结束了的夏天。

  “顾先生喜欢吃人肉?”淡淡的转了个弯,

  她脸不红心不跳。飘下几片叶子,刚好拂过她的面颊,她才惊觉她正没好气的噙着淡笑。

  其实,这般也挺好的。

  做朋友比做情人或是夫妻要简单。

  一身的浅黄色套装,黑色明亮的高跟鞋,走得快了,不小心就蹩了下脚,她蹙眉轻呼了声,他正病房里心猛地提到了喉咙口,还没来得及问,只听见电话那头传来一记紧张急切的男性嗓音在那儿唤道:

  “欢!还好吧?!”

  刹那,胸口一窒,他下颚一紧,眼眸深沉,嘴角抿成最紧的弧度。

  又说了两句,她短暂的说了声再见,他也低柔的道,然后放下电话,脸色骤然变冷,左手有些僵直,指甲已经很久不记得没剪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