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2 章(1 / 1)

负婚人 草莓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9天前

是杂草,拔了又拔,光秃秃的了,顾方西看到,眼眸闪过一丝慵懒的笑意,摸摸小子布的头,说:“女儿,真是我的好女儿。”于是拔得更欢喜,更起劲,迟欢一旁叹息奈何的笑笑,这大爷越活越回去了。

  八岁生日的时候,是一套最新巴黎时装秀上经典品牌服装的迷你版,整整好几个大箱子空运过来,精致美丽,缤纷漂亮。

  黑衣的男子前脚刚走,顾方西便勾着唇,递给小子布一把剪刀,意味深长的道:“学服装要从小开始,所以,正好,这里有布料,乖,女儿随便剪。”

  迟欢气极反笑,喝了两个字:“浪费。”但某妇女记仇,所以任着她去。

  十岁的时候,那黑色男子带来的是财产转让书,说是等小子布十八岁,这一份协议将生效。庞然的数字,迟欢这下有些傻眼了,喃喃的问顾方西:“他这些年是不是疯了?”

  顾方西眼神一凛,略略嗤笑,嗓音低声沉稳的开口:“他想得美。”

  迟欢默然,指尖微微发凉,随后叹了口气。

  ……

  这一日,他们领着十岁的小子布上街购物,路过天桥的时候,正逢有人算命,是个慈祥和蔼的老太,满头的银发,他们从后面走来,老太没注意正对着一位年轻的小姑娘说着,语气沉沉的,声音像被碾过一般的沙哑却字字清晰,语调温和:“小姐,放心,我算出你爱的那个人正在一个有很多水的地方,生活得平安幸福。”

  “他好,我就好。”那年轻的女子点头,笑着付了钱。

  这女子走后,又紧接着一位年老的伯伯跟着问:“我老伴升天很久了,我想问问,她在天上活得可好?”

  那老太为他测了一个字,然后回答:“您放心,她已投胎,那一世会平平安安,幸福快乐。”

  老伯点头,笑着付钱,脚步蹒跚的离开。

  迟欢走近,然后也提笔测了个字,那人看也不看,只是对着迟欢和顾方西还有探着头走看右看好奇的小子布说:“夫人,先生,这一生你们必会一辈子在一起,平安,喜乐。”

  “哟,你们听,孟太又在这天桥骗人了,听听,话都差不多,也不知道忽悠谁。”旁边的小贩起哄,满是尖酸刻薄。

  垂下眼帘,迟欢嘴角浅勾,摸摸老太有些冰凉的手背上,然后很温柔的道了谢:“谢谢您祝福我们,这已经够好了。”

  那老太一听,恍然抬头,怔怔的看着一脸疏淡的迟欢,随即沧桑年迈的脸上倏地绽放出了笑意,接过顾方西递来的钱,眉眼祥和慈蔼的低头称谢。

  看着这一家三口走远,暮光微现,天际橙红一片,行人匆匆,车辆鸣笛,十字架路口的红绿灯不停变换,那老太看着他们的背影,笑着不住的点头,无视旁边尖酸的几个小摊贩,打开破旧的收音机,慢慢,缓缓的收起摊。

  路人匆匆,岁月年华流逝,行人神色各异。

  天桥人来人往,收音机里的音乐流转在路人间。

  收音机里,伴着沙沙沉沉的杂声,有轻轻淡淡悠扬婉转的曲子倾泻而出,一个略带沙哑颓废的男性嗓音在低吟浅唱着韵味深沉的歌词歌曲,随着这徐徐的晚风消散在市井街道之中:“阳光在身上流转,等所有业障被原谅,爱情不停站,想开往地老天荒需要多勇敢……你不要失望,荡气回肠是为了,最美的平凡。”

  亲爱的,你不要失望。

  今日的悲恸难受,今日的锥心刺骨,总是有他的价值。

  也许,这一切不过是为了明日,安心给自己的爱人拔白发时的平凡,喜乐。

  ……

  子布二十岁,他们定居维也纳。

  莱茵河畔,波光粼粼。

  皆是白发满头,眉眼弯起眼角褶皱纹路明显,他用左手画画,凝视着前方,语调温和沙哑的问旁边的她:“请问,今天我身旁的女士穿了什么颜色的衣服?”

  她笑,勾唇不语。

  随即,缓缓伸出光泽不在却还纤细的手,板过他的头回答:“老头,自己看。”

  番外

  我给你的爱已腐朽(艾伦篇)

  曾说过要带你找童话里的城堡

  却不小心迷失在转过弯的街角——《天荒地老》

  ……

  很多年过去,他的记忆却一直停在那天那晚。

  将近凌晨,暧昧不停的空气还没停歇,窗外是一片霓虹灯明明灭灭,勾勒着巴黎这座灯城极致的奢华与喧闹,他迷失了信仰,迷失了自己,直到那天,看见她笑着转过身,停下正在为他叠被子的动作,对他喊了那一句啊:“艾伦,你回来了啊。”

  然后眼神呆滞,嘴角笑意不变。盯着他和他肢体相缠的女伴,僵直着身子,眼神飘渺空洞。

  那晚,她侧过身,彼此擦肩而过,他的手指都在莫名颤抖的时候,她轻声的耳语像遥远的叹息一般在这样一个奢靡的晚上,清冷如梦呓的话在他耳边,余音缭绕。

  那一刹那,她缓慢缓慢的走过,掠过他,说:“我不怪你,你只是忍受不了寂寞。”

  寂寞。

  这词一放,瞬间击垮了他最后的一道防线,就像走得太久,迷失太久的旅人,渐渐爱上旅途的风景,习惯忘了心中那点滴于心的牵挂,任着寂寞寂寥将他打垮,以为那是狂欢,是快乐,却不料,当她说,我不怪你,你只是不能忍受寂寞的时候,他竟觉得,天都塌了下来,如一把利刀刺进他早已尘封忘记的内心深处的脆弱。

  别走。

  他连这么简单的两个词都不能说出口,羞于启齿,心疼难当。

  指腹还搁在女伴的腰际,他如木偶般转身,放手,冲动心痛溢满了胸腔,然后刚要起一步,奋不顾身的追着她的背影离去时,那女伴像是要抓回他理智到冰冷的念头,冷声喊着:“艾伦——艾伦——回来!你忘了明天是什么日子吗——是巴黎时装周!”

  她赢了。他记起,他还有工作,那是他这些年来,打拼了许久,聊以解慰,不,不该这么说,甚至是能够实现他价值,成就他所有的工作和事业。

  整整开头的五天全部排满了工作,他怎么可能凡事都不理,就那样生生追出去,像个年轻不知世事的小伙子,就那样丢下所有不管?

  他做不到,诚然,他理智来得太快,也许是他还以为,这一切还没到头,还来得及,他迟一些,还可以的。

  可他不知道,那么些年,他都不知道。

  那晚,她没有跑远,没有走远。

  她冲出去那一刻,还有女人惯有的软弱,她想,只要在这一刻,她还能够心软的这一刻,他能不顾一切,丢下那个女人出来解释给自己听,即使是假的,只要他说,她听,她愿意骗自己。

  因为,比起他,她更记得,那个男人曾经许诺过要给她的幸福。

  曾经答应过她,等他功成名就,等他出人头地的时候,来娶她,来爱她,带她找梦想中的那一方殿堂。可她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