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章(1 / 1)

我的哥哥们 沥青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8天前

低头失望地看着摊在面前的日记本。

  难道是我的预感有误,母亲的日记根本就不是我想的那样,会是一把打开秘密的钥匙?

  不行,是我太急了,这里面一定有些什么我没发现的。

  我翻到日记第二页。

  静下心来,继续细细地读下去。

  自从回来以后,好些天都不曾见过榼了。

  吃饭的时候,榼也很反常地缺席。

  阿香那天突然咬着我的耳朵说,三少爷挪到一楼去了。

  我一愣,问她听谁说的。

  阿香说是她亲眼看见的。

  她说还看见太太抱着三少爷哭,求三少爷挪到一楼去。阿香说她端茶时,恰好撞见,就忙慌张张地退了出去。

  别看三少爷人话少,心却不坏,他最怕太太哭,我就撞见太太在三少爷面前哭过好几次。那次请家庭老师也是,太太哭了,第二天,家庭老师就来了,结果三少爷不还是病了?

  又想起阿香那天说过的话。

  自那天,我才知道,原来平时路平兰都是跟着榼睡的。

  榼的卧室其实是两个套间,里面的一小间才是路平兰平时的卧房。

  来金家四年多,我怎么没发现呢?

  原来,金翔天和路平兰是分居的……

  我扶着楼梯慢慢下楼,脑子里却在转着别的事。

  一不留神脚下一拌,一只胳膊从后边接住了我,将我扶稳。

  抬头,是一双微笑的咖啡色眼睛。

  “下楼了还走神,当心把门牙磕了,女孩子再漂亮,若没了门牙可就难看了”金樽笑着打趣我。

  “哥”我脸上飞红,不依地顿足。

  “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让人省心”金樽怜爱地看我一眼,留了个“小心着”就自己先下楼去偏厅了。

  进了饭厅,我一愣。

  看到金榔,才记起今天是星期天。

  星期天,算是金家的聚餐日,也是大家难得见面的机会,若是平时,各忙各的,很难聚在一起。

  连好几日不见的榼也在,脸色苍白地坐在金榔旁边,见我下来,眼睛向我这边看过来。

  我对他笑笑,坐在他对面。

  18 聚餐

  金榔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榼,唇边浮上一丝冷笑。

  见人齐了,坐在正位的金翔天笑吟吟地开口:“榼儿和楣儿去海边玩的可好?”

  我和榼都一愣,目光很快交换了一下。

  “很好,爸爸”榼很恭敬地答道。

  “都玩了什么呢?”金翔天将目光很有兴味地投向我。

  “……没什么……只是捡了些贝壳……”我支支唔唔地答道,不由地又看了金翔天一眼,真不知道干爹又提这件事做什么。

  “捡贝壳?还真是有兴致呢”金榔搭腔,“这个不会就是你们的战利品吧?”他伸手拿过金榼颈上悬着的一件东西把玩。

  抬眼望去,居然是那天我捡到的那颗“鬼脸”贝壳。

  不过现在它已经是一枚再别致不过的项坠,被串有许多水晶珠子的银线穿着,挂在金榼的颈子上。

  我惊讶地望了眼榼,榼苍白的脸浮上一些红晕,如花的唇瓣也扯开一丝笑意。

  “什么嘛,捡也要捡些好看的,这带鼻子带眼睛的看着就瘆人,还越看越像女鬼……”金榔低着脑袋嘟哝,说着,抬起头,亮晶晶的眼睛瞭了我一眼。

  我低下头不理他,就知道他没好话。

  “二哥,别乱碰……”榼轻轻说了一声,伸手抻过金榔手中的贝壳。

  金榔扭脸,“妈,我看榼身上带着的贝壳阴气太重,怕是对榼不大好,不如我替他先收着”他边对路平兰说着,边伸手就要去摘。

  贝壳被榼紧紧的攥住,“二哥,我不信这些,这个,我谁也不给”

  金榔扭脸看路平兰。

  路平兰则满脸慈爱,“榼儿,你二哥也是为你好,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若是真如榔说的那样儿,你身子真要是有个好歹,你让我这当妈的怎么样呢,听话,就先让你二哥收着吧”

  “妈……不行”榼的语气带着肯求,也有着坚定。

  看着榼为难伤心的样子,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可恶的金榔不知又在转什么花花肠子,偏偏还找这些堂而皇之的荒谬理由!

  不过,我又不好出面说什么,只得扭脸看身边的金樽。

  金樽扭头冲我淡淡一笑,终开金口,“妈,既然榼这么喜欢,就让他戴着吧,榼的身子弱,听说越怪的东西才越避邪,这叫以毒攻毒,说不定这个‘鬼脸’倒真能成了榼的“护身符”呢”

  我终于舒了口气,再看路平兰,她脸上讪讪地说道,“你说的倒也在理”就没下文了。

  “好了,小孩子的东西,喜欢就戴着,哪有那么多讲究”金翔天接过话头,“倒是我这个做爸爸的疏忽了,楣儿和榼儿这一溜出去玩,倒提醒了我,是我平日太忙了……应该抽出些时间陪孩子们到处走走……”

  “翔天,别光顾着自责,孩子们可都等着你动筷子呢,你不动,他们谁敢吃呀”路平兰插话。

  “哦,哦,快吃吧,咱们边吃边说”金翔天忙抬了抬手说道。

  路平兰这一打岔,方才的话题也就没再提起。

  餐桌上一片安静,只有银质刀钗偶尔发出清翠的碰撞声。

  我手持着餐具,和金家人一样优雅地用餐,动作娴熟,毫不逊色于任何一位名门淑女。

  过了好一会儿,金翔天才谈起想给我办生日舞会的事。

  啊,我也才想起来,原来过几天就是我十四岁的生日了,还亏干爹想得这样周到。

  往年我的生日只是金家人一起聚聚,切蛋糕,收礼物,倒也温馨。

  金翔天刚一提这事,第一个拍手赞同的却是路平兰。

  她笑着说:“翔天说的是,其实你不说我也早想提了,楣楣今年十四,若论虚岁说就是十五,要在古代,正是女孩子及笄的年龄,及笄后,女孩子就可以嫁人了。咱们楣儿也大了,咱也不能总是存着私心,总想把宝贝藏在家里,怕是就耽误了楣儿,趁这次舞会,也让楣儿多认识些年轻人,结交一些异性朋友,岂不是两全齐美”

  “嗯,说得对”金翔天点头,眼睛若有所思地看向我。

  好一会儿,他的目光都停在我身上,似乎经路平兰一点醒他才发现他的楣儿真的已经长大了。

  不管怎么样,路平兰的话却也合情合理,让人挑不出半点瑕疵。

  在上流社会,男女孩子在十三四岁就交朋友是很正常的事,而且,有时父母们还会特意举办一些家庭舞会,其实,实际上是想给子女制造结交外界的机会,这个,早已是上流社会不言而喻的规则。

  不过,听路平兰一说我还是觉得脸热。

  忙抬起头说:“干爹,干妈,其实还像以往一样过就好了,不必麻烦办什么生日会,楣儿觉得自己还小,也从没想过其他的事。”

  “那怎么行,一定要办,一定要办”金翔天笑着说。

  “是啊,看来女孩子大了,也知道害羞了,其实也没什么,瞧你二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