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 章(1 / 1)

桃花灿烂(军旅高干) 颜月溪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搜索记忆,记得那时自己跟她分手的时候才二十一岁,现在都快二十七了。岁月啊,真是不饶人,自己都有家有业了。

  想到这里,丁骁主动问,“你成家没有?”

  莫楚沅摇摇头,“没有……你呢?”

  “我结婚了,去年十月结的。”丁骁说起自己的婚事,表情虽不至于欢天喜地,却也有着喜悦之情。

  然而,他很快注意到莫楚沅眼睛里一闪而过的惊讶,这惊讶让他略感诧异,但随即就明白,对方似乎是不相信自己这么早就结婚了。

  有时候,丁骁自己也很奇怪,怎么也不多玩几年,就这么匆匆的步入婚姻生活,男人二十六岁就结婚,别说在他们这个圈子,就是在社会上,也算是早的。

  可转念又一想,他对自己目前的婚姻状况也还是挺满意的,家里那个女人对他死心塌地,偶尔虽有些狡诈,却也不怎么干涉他,他还是跟单身时一样自由,这让他没什么可挑剔的。

  “是跟那个安……”莫楚沅尽量克制住情绪,不把心底的失意表现出来,故意没有说出安思洁的名字,好让对方以为她早就不记得他青梅竹马女友的名字。

  “不是她,是别人,也是跟我认识二十多年的,我媳妇儿是个编剧,还得过文化部的桃花奖,她挺有名的……”丁骁在外人面前说起云槿,也是滔滔不绝。

  尽管他打死也不会当着云槿的面承认,他还是蛮佩服她的,心里也认为她是个才女。

  莫楚沅轻咳一声,并不愿听他说这些,她带他来,是想跟他叙旧,不是跟他开好媳妇表彰会。丁骁见她微侧着脸,当即意识到自己说的有点多,便止住话题。

  “你在这里还住得惯吗?我都住不惯,太干燥了。”丁骁没话找话的说。

  莫楚沅笑笑,“跟北京也差不多呀,北京每年春天也是这样,我们那时候去什刹海放风筝,风筝都能飞得老高。”

  “是啊,每次咱俩去放风筝,都会先去南锣鼓巷的文宇奶酪买份儿红豆双皮奶带着,玩累了再找家小店吃炒肝,日子过得也挺有意思的。”

  顺着她的话,丁骁也开始回忆了,回忆起他上大学的时光,再后来,他去了国外留学,就跟那些日子告别了,也没再见过她,如今提起来,恍然发现,自己也曾有过那样的青春岁月。

  “等回了北京,有时间的话,咱俩再一起去一次文宇奶酪吃红豆双皮奶吧。”莫楚沅先从回忆里跳回现实,可并不甘心就此结束这个话题,试探性的提出邀请。

  丁骁想也没想就道:“行,你给我留个电话,回去我找你。”

  男人在这种时候往往是粗心的,而且还是无心的,尽管他并没有真想着要去找她,却不会拒绝她。

  莫楚沅找了支笔,记下丁骁的电话号码之后,又细心的把自己的名字和电话写下来,纸条叠好递给他,看到他郑重的放进上衣口袋里,吐了口气。

  “咱们在这里还要待半个多月,你有时间可以过来玩儿,反正我一个人也挺闷的。我这里有电磁炉,可以给你做好吃的,中午你就别去食堂了,在我这里吃饭吧,想吃什么,我去超市买。”莫楚沅目光闪烁的看着丁骁笑。

  丁骁也笑,眼神发亮,“真的,你学会烧饭做菜了?我记得你那时除了煮面条什么都不会,不瞒你说,基地的伙食虽然不错,但我天天吃,都快吃腻了,正想换换口味。”

  丁骁是那种见了美食就特别容易没出息的主儿,一听人家留他吃饭,立刻兴奋起来。莫楚沅见他终于流露出和当年一样的孩子气,莞尔笑着。

  ☆、第21章

  出乎丁骁的意料,几年不见,莫楚沅的厨艺果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比他媳妇孟肉肉还差点,也算是色香味俱全了。

  吃饭的时候,莫楚沅拿出来的那瓶酒是一绝,她告诉丁骁,这是甘肃军方领导送给她导师张教授的,正宗甘肃河西葡萄酒,用被霜打透的冰葡萄酿造,酒味浓郁醇厚,是葡萄酒里的极品。

  “嗯,的确是好酒,以前我爷爷的战友送过两瓶,我小时候偷偷的喝,喝醉了,还被我爸踹了一顿。”丁骁品了品高脚杯里晶莹的酒,赞叹着。

  “张教授把这瓶酒送给我,我一直也没舍得喝,要不是你来,估计也就放哪儿了。”莫楚沅浅抿一口,舌尖品味着酒里淡淡却甘甜的苦涩。

  丁骁却没有多思索她的话,自顾自的感慨:“葡萄美酒夜光杯,西域葡萄酒要是配上夜光杯来喝才够味儿的,可惜这里没有。”

  莫楚沅一手执杯,一手支颐,饶有兴趣的看着他,“想不到你还挺有思古之幽情。”

  “你还真说对了,我准备回京之前去一趟莫高窟,我来甘肃两次,都没去过莫高窟,没看过月牙泉。”

  “那正好,我也没去过,有时间咱俩一起去,我来找车,基地对我们挺优待的,随时可以搭车外出。”莫楚沅顺水推舟的说。

  丁骁愣了愣,忽然意识到有些不妥,只可惜他本就是散漫的性子,对男女之事也不大介意,因此哪怕觉察出莫楚沅有点想跟他旧梦重温的意思,却也没有明着拒绝,他心里想着,反正这么待着也是待着,结伴一道儿出去游山玩水有何不可,自己又不会跟她上床。

  他对老婆的新鲜劲儿还没过去,心眼还比较实,并没有对别的女人产生蠢蠢欲动之心,更何况,他跟云槿之间也确实和谐。

  这么多年,在床上最和谐就是跟她了,对这一点,丁骁也是非常满意的,觉得自己挑老婆的眼光实在不错,光外表好看有什么用,老婆要实用,找个结实耐用型的,比一摔就碎的玻璃心瓷娃娃强太多了。

  喝着小酒,两人的话题渐渐多了,说着说着又开始追忆从前,要说那时候他俩的感情的确是不错,莫楚沅是那种情商和智商都高的女孩儿,是安思洁之外,丁骁第一个真正放在心里过的女孩儿,就算是几年不见,彼此之间的感情还不至于消失殆尽。

  人的感情往往都是这样,当初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在一起,时间长了,记起对方,总会放大记忆中的对方的好,而忘记曾经的伤,丁骁就是这样的人,莫楚沅在他记忆里始终是那个聪明而倔强的女孩儿,倔强到不肯低头,以至于好好的一段感情无疾而终。

  葡萄酒后劲足,丁骁平常酒量算不错的,可这顿午饭吃过以后也还是觉得头隐隐作痛。莫楚沅拿了毛巾给他擦脸,丁骁擦了脸之后起身告辞,想回自己的住处睡上一觉。

  “要不,你就在我这里睡吧,你去里屋,我在客厅里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