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 章(1 / 1)

别后再爱 唯其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向南瞳孔嗖地缩紧,脸色瞬间沉下去,下意识地捏住她肩膀用力往外一推,温暖被推得后退了几步才站稳,惊愕地看着他。

  因为反感,向南胸口略微起伏,眉头紧蹙,绷着脸生硬地道:“今天就到这里,我先走了。” 说完便头也不回地离开。

  他的身体在抗拒温暖,和之前抗拒那些女明星主持人一样,是下意识的一种行为,难道这意味着,在男女关系的问题上,温暖对他来说,其实和那些人没有分别?

  *

  林夕和陆川假装谈恋爱的时间已经够久,陆川便假意求了婚,林夕也假意答应。

  之后便和双方父母说了结婚打算。两家长辈自然是喜得合不拢嘴,纷纷为他们出谋划策。结婚前的准备极其繁琐,事无巨细都要来问过林夕的意见,林夕不能表现出对此事漠不关心,只好疲惫地在长辈,以及一干其他人员中周旋。

  一面操心婚礼,一面打理珠宝设计工作室,时间久了,人竟然累得瘦了一圈。

  定下吉日之后,林夕和陆川开始写请柬。请柬是寄到林夕的住处,陆川便开车过去,跟她一起分工。

  客厅有张矮几,上面堆了厚厚一摞帖子,两人在矮几旁的地板上盘腿而坐,林夕接过陆川递过来的宾客名单,快速地浏览了一遍,视线在一个名字上顿住。向南?

  她之前只问过陆川那边要邀请的宾客总数,并没具体过问有哪些人,没想到他竟然邀请了向南,她不知道,原来他们的关系已经到了结婚都会邀请的程度。

  陆川见她盯着名单发呆,不由问道:“有哪里不对吗?”

  林夕抬起头,轻轻笑了笑:“没有,只是在上面看到了认识的人。”

  陆川表示理解:“我们圈子相似,有认识的也不奇怪。”

  林夕没再说什么,将名单递还给陆川:“你分一下吧,我们一人写一半。”

  陆川接过来,拿笔从中间一划,名单就被分成了两段:“你写上半,我写下半。”

  林夕抬眼一瞧,向南的名字正好落在她要写的那部分,不由有些唏嘘。换做以前,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她会亲自写下邀请他来参加她婚礼的请柬。

  陆川视线落在林夕脸上,仔细打量,突然说:“你,是不是瘦了?”

  林夕下意识地摸摸脸颊,淡然一笑:“最近太累,吃饭也没什么胃口,等忙过这一阵子就会好的。”

  陆川有些愧疚地看了她一眼:“对不起,都让你来操心这些。”

  林夕轻轻摇头:“没事,你工作忙没有时间,我来弄是应该的。”

  陆川没再说什么,两人把所有请柬都写完之后,他就带着他要发的那部分离开了。

  林夕坐在矮几前发愣。她深思熟虑,才做了联姻的决定,既然婚姻不能带给她快乐,那么能带给其他人快乐也是好的,至少她的父母,陆川的父母,都很高兴。

  只是结婚的日子越来越迫近,她肩上莫名的压力就越大,她的未来,会是怎样的呢?跟陆川形式上的相敬如宾?跟他各自玩各自的,就这么井水不犯河水地过一辈子?

  不可能,两家父母已经在讨论传宗接代的问题,她为陆家延续香火,只是时间早晚的事。

  想到这些,她疲惫地捻了捻眉心,叹了口气。也罢,终归是自己选的路,就算咬碎了牙也要撑下去。

  下一秒,她搁在矮几上的手机就响起来,瞥一眼来电人,竟是投行代表——许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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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南叔也是偏执狂,所以态度的转换需要一个过程,不会昨天还恨得咬牙切齿,今天就爱得要死要活。

  有美女问,为什么要写一个这么恶心的男主?其实这个梗在几年前就想写了,是我之前的一个废坑,现在又重新挖出来填。

  具体原因我没仔细想过,大概是那段时间看多了完美男主,有点审美疲劳,所以就想写个有人性缺陷的,毕竟现实生活中,没有都教授的存在,只有残缺的人性。

  ☆、第27章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酒吧包间内,向南端着一杯澄黄的酒液一饮而尽,火辣辣地从喉咙口一直烧到胃里,又从胃部那一点蔓延至四肢百骸,把心头那些蠢蠢欲动的不安一把火全都烧光。

  白天应酬时听说,她和陆川已经在筹备婚礼了。

  发小罗城接完电话,从包间外进来,一看一瓶威士忌已经活生生去了一大半,眉头不由紧紧皱起。他叫他出来陪喝酒,却不肯说是为了什么,但从他那深沉的样子判断,应该是发生了大事。

  不过再大,估计也比不过他刚得知的消息。罗城往他身边一坐,夺过他手中的酒瓶:“少喝点,我有事跟你说。”

  向南冷着脸把酒瓶抢回来,又灌了满满一杯,为什么听说她要结婚,他心里这么恐慌?难道自己真喜欢她?

  转念一想,不可能,他们在一起十年,如果会喜欢她,早就喜欢上了,怎么会到十年后才有感觉?一定是不习惯,是占有欲,就像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就像一件心爱的玩具,要被别人拿走,他舍不得。

  罗城见他闷头喝酒不吭声,只好自言自语地道:“刚得到消息,许喆那小子,最近很频繁地联系嫂子……” 意识到自己又脱口而出说错话,他尴尬地咧了咧嘴,更正道:“联系林夕,好像是想收购她手上的股份,而林夕那边,似乎也有意向,两人都见面聊了。”

  “所以呢?” 向南轻轻晃着手中的酒杯,以他的酒量,如果不是拼了命地喝,很难喝醉,只会越喝越清醒:“那是她的股份,她有权利自由支配。”

  “话是这么说,可是……” 罗城为难地道:“如果被许喆收购成功,他手上的股份就会高过你,到时候仁恒恐怕就要易主了。” 一朝天子一朝臣,倘若仁恒易主,那些陪同向南和林夕打下江山的元老们,恐怕就要被挨个清洗了。

  向南默了默:“就算是这样,我也没有立场去干涉她的决定。” 更何况,当初做房地产的原因,只是为了挣钱,为了争口气,不是他真心想做的事业,如果她真的把股份卖掉,让许喆把他从董事会主席的位置上拉下来,倒也不失为一件坏事。

  至少,会报复他,那说明她还是恨着他的。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然而不管爱也好,恨也好,都比她现在的冷漠强。

  “南哥,你就不能去劝劝林夕吗?好歹你们有这么多年的情分,就算她要卖股,我们这样的熟人也该有优先认购权啊,反正都是换钱,卖给许喆和卖给我们,不都是一样的嘛。你去好好跟她说说,让她卖给我们……”

  “别说了。” 向南粗鲁地打断他:“我不会强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