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洋葱
1
我愣愣看着他,至少有十几秒,然后笑了,哈一声,仿佛听到一个很好笑的笑话。
“不可能,学校已经有了公告,我没被选上。”
袁宇答:“我已经知道了。”
我看着他,他从车后座拿了个信封过来:“我早就知道了,所以我请教授帮忙给你做了份个人推荐,我替你提交的申请,直接发到UCLA招生办公室的邮箱里,UCLA很满意你的材料,决定再增加一个名额,指定给你的。”
我张开嘴,又闭上:“你替我申请的?我怎么能接受你的……”
袁宇打断我:“常欢,你的成绩是没问题的。我们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常欢,你是符合条件的,我没有替你做什么,我只是如实把你的材料递交给学校。”
他又说:“奖学金很优厚,学校提供住宿,你有了学生签证,在国外一样可以打工,生活毫无问题。”
他的最后一句话是:“常欢,你可以飞得很远,不要把自己困在原地。”
他只用了很短的时间说完这些话,然后再公司门口将我放下就走了。临走前他落下车窗,说他还有一周就要走了,表格只需要我再填写一些个人资料就行,我不用现在就决定去或者不去,等我想好了再去找他。
袁宇说完这些就走了,十分干脆,怕被我打断那样。我拿着那个信封站在路口看着他的车子远去,没有一点儿真实感。
我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回答他,袁宇带来的消息是突如其来的,从不在我的想象范围之内的。
但袁宇说了,常欢,你是符合条件的。
他还说,奖学金十分优厚,在国外你也可以打工,生活毫无问题。
他说,常欢,你可以飞得很远,不要把自己困在原地。
我打开信封,袁宇说的没错,我被录取了,只要我接受。
我也知道他说的是对的,如果不离开,我会被困死在这个城市里,这里每一个熟悉的角落都像是一根透明的蛛丝,他们纵横交错、无所不在,它们令我举步维艰,每一次呼吸都不能顺畅。
我该离开吗?或许这是我唯一的机会。
但我怎么能接受这样的帮助?我将永远都还不清这份情,我将再不能坦然面对他。
“常欢。”
我转过头:“齐经理。”
挂着胸牌的齐经理是咨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我的面试官就是她,也是她当场拍板让我得到了这份工作。
她对我笑:“来了怎么不进公司?我正等着你呢。”
我将袁宇给我的信封与表格收起来,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我才到。”
齐经理看看表,笑道:“也没差几分钟,你一向准时。”
话说到这里,她就突然收了声。
我随着她的目光朝公司大门望过去,就看到一辆车在公司正门口停下。
真正的好车,远看都气势惊人。
齐经理往前快走了两步,然后又想起我,回头道:“我们大老板来了,难得看到他,我先过去打个招呼。”
我看着她步履匆匆地赶过去,公司里已经有几个人出来了,阵势很是热闹。
就连我都对那位老板充满了好奇,忍不住驻足望去。
驾驶座车门打开,走下来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脸上笑笑的。
我木了几秒,然后心里砰了一声,像是撞上了什么东西。
那是肖,留白的先生,严子非的朋友。
齐经理已经走到他身边了,不知对他说了句什么,又遥遥指了指我。
那双带笑的眼睛转向我,隔着十数米的距离,并无一点儿意外之色。
所有人的目光跟着肖一起投向我,几秒之后,肖对我略微欠身,并且点了点头。
我简直能够听到所有人心里的尖叫声。
我只想掉头就走,但天可怜见的,我还没拿到我的工资。
穷人没资格讲个性,很快就要开学了,袁宇的提议也好,美国也好,奖学金也好,在现实面前全都遥远到无边无际。
现实比什么都深刻都紧迫都沉重,现实是不可逃避的,我暂时还飞不起来,我得脚踏实地,每一步都走到实处。
齐经理对我十分客气,几乎是立刻就签了付款单,还打电话要财务准备好等我过去。
她一直都对我很好,好得都让我有些奇怪了。
直到今天我才明白原因。
我还以为是老天在补偿我,原来是我一直都在自欺欺人。
齐经理从电脑里调出新的项目文件给我,我把公司配给我的那台笔记本电脑放在她桌上,回答:“谢谢,但我不想再继续这份兼职了。”
齐经理一脸惊讶:“为什么?”
我简直能从她脸上读出她心里的潜台词。
为什么有人送钱给你你都不要?
我不是不想要,是不能要。
她不会明白,我也不想对她解释。
但我不会放弃我所完成工作的报酬,我已经付出劳动,那是我应得的。
我从财务室出来,把装着现金的信封放进包里,与袁宇给我的申请材料放在一起。
我把包抱在怀里向前走,感觉它无比沉重。
到公交站要走三条街,走到第二个十字路口的时候,一辆车停在我身边。
有些人和物是令人过目不忘的,比如肖和他的车。
我站住脚步,叫他。
“你好,肖先生。”
肖从驾驶座上推门下车,绕过车头走到人行道上。
真奇怪,他居然自己开车。
“常欢,好久不见。”
他对我微笑,我没法不回答他:“是啊,好久不见。”
他眨眨眼:“去哪里?我送你一程。”
我摇头:“谢谢,不用了,我坐公车。”
肖眯着眼睛看了一眼前方:“路口有警察啊。”
我奇怪地看着他。
他突然加快语速:“这里不能停车的,他要走过来了,快上车。”
我身不由己地上了车,车门砰一声合上,他坐进来,带来无比大的压迫感。
我真不该和这个男人都说一句话,他比谁都危险。
车子已经起步,我想立刻下车,但我不能像对待袁宇那样对待他,包还在我手里,那个装着钱的信封硌痛我的手。
我像所有靠打工为生的人一样,对“老板”这种生物充满了敬畏,更何况是肖这样的。
他开口,这一次十分直接:“小齐说你不愿意继续兼职了?”
我不敢看他,轻声回答:“是的。”
他问:“为什么?”
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肖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他有一双洞察人心的眼睛。
“就因为我是严子非的朋友?”
我吸了口气,这个名字仍旧刺痛我。
我别过头:“我需要工作,但我希望自己被录取是因为我的能力。”
肖微微笑,我以为他要说些什么来打消我这个念头,但他薄薄的嘴唇一动,说:“你以为这样的兼职到处都有吗?我录取你,当然是因为有个白痴摆脱我照顾你一下。”
逆向车道上所有的车子都仿佛迎面朝我冲了过来,我紧闭双眼,从没觉得自己会这样可悲。
肖连转头的动作都没有,只看着前方开车。
“怎么?生气了?”
我开口,声音艰涩:“不,请你让我下车吧。”
“何必这么急?要开学了,你现在还住在咖啡店吗?那个老穿黑衬衫的家伙对你好吗?”
这个男人知道一切。
我低下头,是了,他是严子非的朋友。
他们都是严子非的朋友。
不会有凭空而降的好运,我以为我已经离开了有他的世界,但事实是我一直被照顾着,无论我知或不知。
但这并不是我想要的!
我该愤怒吗?可我只想哭。
车子在路边停下,我拉了一下车门,但它纹丝不动。
肖仍旧坐在驾驶座上,我听到他在我背后开口:“常欢,我没有恶意。”
我放弃开门,回过头与他对视。
我敬佩留白,和这个男人在一起需要多么强大的神经。
我强迫自己平静地与他说话:“肖先生,我和严先生已经没有关系了。”
我顿了顿,又说:“我不该继续接受他的照顾,更何况还是通过你。”
他笑了笑:“你说得对,他来找我的时候,我也是这么说的。”
我突然噤声,极度的矛盾令我唇舌发麻。
我已经很久没有听到严子非的消息了,久到我仿佛过了几个世纪。
我想听他说下去,不停地说下去,说关于严子非的一切,就算是多一个字也是好的,但我又害怕。
我不该再看到他、再听到他,我不想知道他还在关心我、照顾我,
我也不该知道,这会令我前功尽弃,令我连最后一点儿假装的平静都彻底失去。
肖的声音在继续:“可他说你还是他的责任,他不能不管你,你听听,这是什么话?你们明明已经分开了。”
我低下头,捂住脸,不想让他看到我的泪水。
他薄薄的嘴唇无情地摧毁了我最后一道防线。
肖的声音终于有了一点儿变化:“你哭了?别,我老婆会误会的。”
他真是收放自如,我要不是那么绝望,一定会捧场地笑一下。
“如果你是因为感动,不用了,我只是替他确定一下你好不好,你也不用感谢我,不算什么大事,顺手而已。”
我没有回答,也无法回答,眼泪和鼻涕已经让我狼狈到不能抬头。
肖咳了一声,递过纸巾:“擦一擦,你这样让路过的人看到不好。”
纸巾是连着整个盒子一起递过来的,我接住,他又道:“你可以继续兼职,你做得很好,物超所值,我的公司不请白工。”
我只是摇头。
肖叹了口气,他居然也会叹气。
“常欢,他不是不管你,他也是不得已。”
手里的纸巾已经湿得稀烂,我不能再听下去,他的话会杀死我。
我知道,错的只有我。
可能是我扭曲的面孔太过难看,永远微笑的肖都皱起了眉头。
“我送你回去吧。本来想让你见见他的,你这个样子,看来是不行了。”
见他?见谁?严子非吗?!
我惊惶起来:“不!”
肖点头:“我也这么觉得。”
他这么说着,放开手刹,再次发动了车子。
车外不知何时开始下雨,雨水在车窗上蜿蜒出无数透明的曲线,天地间一切都变得朦胧扭曲,我的泪眼透过重重雨雾望过去,看到路的另一边的医院大门。
是医院,肖把我带到了医院门口。
我下意识地抓住了方向盘,声音里满是惊恐:“为什么是医院?他在医院里吗?”
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也不用回答。
因为下一秒,我就看到了严子非。
2
熟悉的车子在医院门口停下,他推门出来,在雨里站直身体。
隔着雨雾,我也能清楚地看到他。
只一眼,我就忘记了呼吸。
他整个人很明显地清减下来了,眉骨愈高,如同刀刻,但看上去精神很好,身姿笔挺。
我恍惚间觉得自己已经向他奔了过来。
但他随即弯下腰,从车里又牵出另一个人来。
我最先看到的是他的背影。
那一头白多于黑的头发还有略微佝偻的瘦削后背,让我以为她是个老人。
但她随即转过身,让我看到了她的脸。
那是一张让我无法形容的脸,她的五官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但它们组合在一起,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怪异。
或许是因为它们都太正常了。正常得像是被人安在她脸上的,并且各自为政,没有一点儿联系。
那张脸与我所见的那张照片上的她没有一点儿相像的地方,但我知道,她是程瑾,她就是程瑾。
小施从驾驶座下来替他们打伞,我看到严子非用手揽住她的肩膀,以免她淋到雨。
我也看到她仰起头来,对他露出笑容。
那笑容让她怪异的面孔变得柔和,我也看到严子非与她对视时温柔的目光。
纵然她受尽苦痛,但终于历劫归来,而他仍在原地,不离不弃,谁说这不是最好的结局?
他们站在一起的画面仍是美丽的,谁也不能破坏那份完整,就像那张凝固了他们最好的时光的照片,谁也走不进去。
我再也不能看下去,肖在这一刻变得无比善解人意,车子掉头离开,但是车子侧边的后视镜仍旧照出那双人影。
蜿蜒雨水的镜面上,他们是天地间我仅能看到的人和事。
我闭上眼睛,泪如雨下。
肖将我送到咖啡店,我下车,他也推门下来,对我说:“对不起,是我考虑不周。”
我没想到他会道歉,我摇头:“不,谢谢你让我看到他。”
“程瑾还没用完全康复,他每天都陪她去医院复健。”
我点头:“我看到了。”
“有一个人需要照顾,他就知道身体要紧了,我看他最近越吃越多。”
我觉得心里有一块地方突然松动了,衷心地说:“那太好了。”
“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请放心,我是个学生,自然是过一个学生该过的日子,请你转告严先生,让他不要再为我的事烦心了。”
他很干脆地回答我:“好,我会转达。”
我抬起头,肖避开我的目光。
根本不需要,像他这样的男人是绝对不会做出考虑不周的事情的。他让我看到那一幕,就是想要我死心。他从一开始就认为我是个不该存在的人,他虽然答应严子非给我一份工作,但他叫他白痴。他也不认同严子非至今还把我当成一份责任。当他觉得有必要替朋友解决我这样一个麻烦的时候,他就顺手做了他想做的。
不,他没有错,何必说对不起?他做地很对,很好,他是我最好也是最贴心的朋友,只是不是我的。
我开口,平静地说:“还有,请告诉他,我祝福他们。”
肖走了,我没有回咖啡店,而是走去了公共电话亭。
我拨了电话,那串烂熟于心的号码被我拨了不下十次才成功。
电话铃声响了很久,在我几乎要放弃的时候才被接通,那头背景声十分安静,所以传来的语言就变得无比清晰。
他说:“喂?”
我没有出声,只是把听筒紧紧按在耳边,紧得几乎要进入我的骨肉里。
他顿了顿,突然声音急切起来:“常欢,是你吗?常欢。”
那略微沙哑的声音从听筒中传出来,穿过我的耳膜,进入我的身体,随着每一次血液的流动,永不停歇地撞击着我的心脏。
我猛地按断了通话,然后再单调的嘟嘟声中轻声回答了他。
“是我,我爱你,再见了。”
我离开了电话亭,直接去了袁宇的家。
他在,一个人。
他给我开门,第一句话就是:“常欢,你决定了吗?”
他的声音里居然有一丝紧张。
我把手里的信封举起来,他瞪着我,急着要说话。
我开口打断他:“借我一台电脑号吗?有些信息得在线填写,我已经把笔记本还给公司了。”
袁宇笑起来的样子吧真如阳光洒落,我知道他对我好,但我不值得。
我想离开这里,不是因为他。
我申请UCLA交换生成功的消息很快就传出去了,教授给我发了一封邮件,邮件里说他一直很看好我,相信我一定会有更好的发展。琳达已经回国了,与我视屏通话时高兴得手舞足蹈,对我说到了美国一定要去找她。
小菜十分舍不得我,还说我是这家店里从打工到出国留学的第三个人了,和以前一样,最后只剩下她。
老板拿刚洗过的勺子敲她的头:“你要是能考出去,我也替你庆祝。”
小菜立刻大声回答:“我才不走,我要一辈子留在这儿。”
老板瞪起的眼睛,让我笑了足足五分钟。
我到系主任办公室敲章,一路收获各种各样的目光无数,国经老师签字的时候十分爽快,还特地把我送到门口,对我说:“你是我见过最努力也最幸运的学生,恭喜你,常欢。”
我知道自己幸运,也知道自己正被人羡慕,但我不快乐,人生就是你最想得到的,永远都得不到。
我还给爸爸打了电话,电话里传来一个女声,问我:“你是谁?”
我说:“我是常欢。”
她一下子局促了,说话都有些结巴:“哦,哦,是你啊,我这就给你爸听。”
我在脑海里描摹她的样子,但我连她的照片都没有见到过,我能想到的只有妈妈在厨房里忙碌的背影,还有她转过身对我露出的笑容。
我记得她常把头发用一根黑色的皮筋扎起来,厨房里热,碎发总被汗湿黏在额头旁边,说话的时候时不时用手去捋一下,有时候两手都端着汤碗的时候,还会要我帮一下忙。
我多想能够走到那幻景里去,再替她捋一下头发。
“常欢。”爸爸在叫我。
我握紧了话筒,他也没有错,我没有权利要他永远活在过去的记忆里。
我叫他:“爸!”心平气和地。
他嗫嚅着:“要开学了……我正想过去看看你。”
我对他说:“爸,我申请了一个交换生名额,去美国。”
他啊了一声,那声音充满了惊讶。
我等了一会儿,没有等到他的声音。
他又说:“已经通过了,学校在加州,那里给全额奖学金,不用自己负担学费和生活费,我会照顾好自己,你不用担心,学校有通知发给家长,过几天你就会收到。”
他还是不说话,我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又过了一会儿,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那头竟然传来了抽噎声。
是我爸,他哭了。
“爸……”
他在那里断断续续地说话,像是对着身边的人,又像是自言自语。
“我女儿要出国了……她要去留学了,好孩子,我女儿是好孩子。”
我的眼泪突然滚落下来,遮也遮不住。
电话那头是我一辈子潦倒失意的父亲,他用酗酒和暴力发泄自己对人生的不满,我曾经恨过他,也曾经发誓永不原谅他,但我错了,我想他爱我,只要他的一句话,我就能够满足。
三天后,爸爸来了上海。
我已经住回了宿舍,他找到我,什么也没说,就给了我一张存折。
我打开,然后立刻合上。
那里面简直是他一生的积蓄。
我说:“我不能要。”
但他执意把它塞进我手里,然后就走了。
我把他送到车站,上车的时候他说:“有时间就回家看看,你的房间我没动过,还在那儿呢。”
我点头,他就说:“没事儿了,回学校去吧。”
长途汽车司机按着喇叭催客,我一直跟着他,他一只脚踏上车,突然又转过身,摸了摸我的头。
他说:“好孩子。”
我低头,热泪奔涌。
送走爸爸以后我一个人回到宿舍,打开箱子,把两张存折放在一起,仔细包好。
这就够了,它们让我觉得自己永远不会是孤单一人。
3
签证面试是袁宇陪我去的,我问他:“你不用开学?”
袁宇笑嘻嘻地说:“我成绩好,导师允许我请假。”
我无话可说。
其实我知道,袁宇嘻嘻哈哈的外表下有一个最值得信任的灵魂,在我需要的时候,他一直在那里。
他对我太好了,我无以为报。
我对他说:“我请你吃饭吧。”
他眼睛一亮:“你做吗?”
我愣了一下,一时居然没反应过来:“你要吃吗?”
他像个小男孩一样雀跃:“要啊!走吧,我家有厨房。”
我在他的喜悦面前投降了,袁宇带我去超市,我看着冰柜上贴着的价格发呆:“太贵了,去菜市场吧。”
他已经大刀阔斧拿了不少:“没事,我付钱。”
我固执地把推车里的东西一样样放回去:“不行,说好了我请客。”
袁宇苦着脸:“我不知道哪里有菜市场。”
我忍不住笑了:“走吧,我知道。”
我推着空空的手推车转过一个货架,袁宇追上我,然后差点儿撞在突然停步的我身上。
在我面前不远的地方立着严子非与程瑾,他推着车,而她正从货架上拿下一盒牙膏。
我与他,分开一个月又十天,再一次面对面。
程瑾注意到我的目光,放下牙膏问身边的男人:“遇到熟人?”
袁宇站到我身边,抓住我的肩膀。
我从未这样感激有他在身边。
我听到袁宇开口:“这么巧,严先生。”
我也听到严子非的回答,在几秒以后。
他对我们微微点头,声音略微沙哑,说:“是,这么巧。”
袁宇看着程瑾:“这位是你的朋友?”
严子非点头:“程瑾。小瑾,这是袁宇。”
袁宇紧了紧揽住我的手:“幸会程小姐,这是常欢。”
程瑾对我们露出笑容,她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而严子非的目光落在我的脸上,短短一瞬。
那是一对深黑色的漩涡,足以令我降落至万劫不复。
袁宇接过我手里的推车,给他们让出一条道来。
他道谢,向前走,我们擦肩而过,我缩在袁宇的臂弯里,想象自己是渺小的一粒尘土。
背后传来程瑾混在嘈杂人声里的模糊声音。
她说:“他们看上去真般配。”
我没有听到严子非的回答,想必他会给她一个微笑。
我甚至可以看到那个笑容,看到他温柔牵动的嘴角。
我知道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分开以后,无论曾经怎样亲密过,终有一天会变成路人。
但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天会来得这么快。
我在菜市场里发挥了无与伦比的讨价还价热情,几乎没有停过嘴,拎着大包小包上车以后,我又一路不厌其烦地说着菜单,到走进他的家门口都没有停过嘴。
走进厨房的时候,我的嗓子已经哑了。
袁宇终于受不了了:“别说了,你不觉得口渴吗?”
我嘎然收声。
他问我:“喝水?”
我摇头:“不要,你出去吧,我很快就能弄好。”
袁宇转身走了,我开始洗切,两分钟后他又回到厨房,把一杯水放在我手边,然后问:“要帮忙吗?”
我连头都不抬:“你什么都不会,别来凑热闹。”
“你教我呗,你都说了一路了。”
“不用了,很快,你出去等我就行。”
“不就是洋葱土豆丝吗?我会切,你让开。”他捊起袖子。
我用一只手推他,怎么都不抬头。
袁宇不再说话,厨房里只剩下砧板上散落着浅紫色的洋葱衣被滴落的水珠击中时发出的细碎声音。
我扔下刀捂住脸,哽咽道:“洋葱。”
袁宇没有回答,我听到水声,他打开水龙头,把刀和洋葱都扔进了水里。
“好了。”他说。
我仍旧捂着脸,刺鼻的气味让我泪流不止——我真不该买洋葱。
“要毛巾吗?”他问我。
我摇头说:“不,让我一个人待着。”
但袁宇并没有走开的意思,我的手被他拉开,光亮让我红肿的眼睛无所遁形。
我看不清袁宇,他在我的泪眼里还是那么模糊的一团影像,而他执意地不肯放开我。
我听到他叫我:“常欢。”声音轻得像叹息。
然后他低下头,吻了我。
那是一个带着微咸味道的亲吻,十分温柔,甚至带了一点儿小心翼翼,这太不像袁宇了,我记得他曾经那样霸道地吻过我,不顾我的挣扎与反抗,我也记得另一个男人所给我的无数个温柔而持重的亲吻,在那许许多多个静夜里,那些耳边的低语,朦胧睡意中的拥抱与缠绵,最后都成了喧嚣尘世里简短的一个擦身而过。
袁宇的唇终于离开,我听到他说话,就在我耳边:“忘了吧常欢,一切都会好的。”
或许我应该再给他一个耳光,但我悲伤而软弱,再没有一点儿力气,而他收拢双手,年轻男人的胸膛坚硬而温暖,就连他的声音都是带着温度的。
他说:“我在这儿呢。”
两个星期以后,我与袁宇一同去了机场。
我的行李少得可怜,而袁宇只背了一只运动包。
我原本想把被子都带到加州去,但袁宇说相信我常欢,宿舍里什么都有,包括电饭煲,学校旁边就有亚洲超市,连粽叶都能买到。
我十分怀疑,但行李超重也是要算钱的,最后我还是妥协了。
机场人很多,一切顺利,我们到机场的时候已经有人替我们换好了登机牌。
、袁宇给我们介绍,说那是他姐夫,现在在海关工作,又嬉皮笑脸地抓着我的胳膊说:“常欢,我同学。”
袁宇的姐夫笑得很和善,说:“原来你就是常欢。”
袁宇的姐夫有东西要他带去美国,离开前我拉住他:“你的姐夫?”
“堂姐夫!常欢,我有个大家庭,以后你可得记清楚了。好了,在这里等我,别乱跑。”
我还来不及抗议,他就跟着他姐夫走了。
我一个人站在原地,人真多,我不敢走开,怕袁宇回来找不到我。
几个孩子跑过我的身边,后面跟着满头大汗的父母,我手忙脚乱地避让,最后还是没能避开最后一个小肉球。
三四岁的孩子炮弹一样撞到身上也是杀伤力十足的,我被撞得一屁股坐在地上,而那孩子与我摔作一团,场面无比狼狈。
孩子的高分贝尖叫简直扯碎我的耳膜,幸好有人伸出援手,一把将他从我身上抱起,交还给堪堪赶到事故现场的他的父母。
然后那人转身,弯腰,又把我从地上拉了起来。
我又看到了严子非,如同在梦中。
孩子的哭声、父母的道歉声、围观众人的议论声包围了我们,而我眼前模糊,根本不能作声。
几分钟后,我坐在铁质的长椅上,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你也在这里,这么巧。”
严子非微笑了一下,在这拥挤嘈杂的机场大厅里,他仍旧优雅而俊美,看上去如同一卷画。
他说:“不,我是来送你的。”
我哦了一声,其实我有很多话想对他说,我想说“能够再见你一面太好了,不用担心我,我会照顾好自己,还有,希望你幸福”。
就像小施说的,爱一个人,不就是希望他幸福吗?无论这幸福里有没有我。
可我说不出口,我的灵魂飘飘荡荡,已经不知去了何方。
我只听到他说话:“加州很适合你,看到你这样,我也很高兴。”
我们肩并肩坐着,隔着窄窄的一个扶手。
几分钟以后,他又开口:“这么久了,我都没能与你告别,对不起。”
我看着他,双眼一眨不眨。是的,他是来与我告别的。
他仍在微笑,就连那微笑都是遥远的。
然后他站起来,给了我一个拥抱。
这个短暂的拥抱非常用力,用力到让我无法呼吸,我们靠的那么紧,他每一次心跳都直接撞击在我的心脏上。
如果拥抱可以说话,我相信那一定是千言万语。
袁宇找到我的时候,我仍旧坐在那个椅子上,一个人。
袁宇急得气喘:“常欢,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我站起来,说:“对不起。”
他拉住我的手,拽着我跑:“被你吓死了,安检都要关了。“
我被袁宇一路拉着上了飞机,机上人很多,有小夫妻带着刚出生的孩子坐在我们前头,一路都在哭。
我坐在靠窗的位置,起飞的时候闭上眼睛。
袁宇给我盖了一条毛毯,我每次睁开眼,都看到他在我身旁看书。
不知过了几个小时,机舱里的灯都暗了下来,就连那不断啼哭的孩子都累了,只时不时发出一声无意义的抽噎。
我真想问他:哪有那么多忧伤?就连睡梦中都不忘哭泣。
5
加州阳光灿烂,我很快适应了这里的生活,袁宇在第二年从UCB转到了UCLA读研究生课程,身体力行地把师兄这个词进行到底。
也是这一年的期末,我接到袁宇父母的电话,要我提醒他别忘记夏日家庭聚会,还对我十分热情地表示了欢迎。
我没有拒绝。我需要的时候,袁宇在我身边,所以如果他需要我,我也不能走开。
袁宇的父母都在国外长大,作风洋派,更难得的是待人十分亲善,简直让人无法不喜欢上他们。
至于夏日家庭聚会,正如袁宇所说的,他有一个大家庭。
聚会地点就在洛杉矶,我还见到了袁宇的奶奶,她已经九十五岁了,满头白发,真正鹤发童颜,脸上每一条皱纹都是那么可爱。
袁宇摩拳擦掌,换了衣服就去了网球场,要与他那些堂表兄弟开始据说是一年一度的网球赛。
球赛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我看到了何琳。
人太多了,她不知是什么时候来的,与一个男人并肩站在花架边,两人不时轻笑低语,谁都看得出他们的亲密。
她也看到我,对我点头。
她的男伴很是体贴,礼貌地与我打过招呼之后就说要去拿些饮料,只留下我们两个人。
我先叫她:“何小姐。”
他笑了笑,问我:“常欢,你和小宇一起来的?”
我觉得她变了,以前的何琳一身锋芒,让人不敢靠近,现在的她却是一脸温柔,能够让一个女人有这么大改变的只能是她的爱人。
果然,她下一句就是:“我和我丈夫一起来的,我结婚了,三个月前。”
我诚心诚意地恭喜了她,她又说:“知道严子非的事情吗?”
我站在那里,外表平静如初,内里翻江倒海。
两年了,我以为时间已经抹平一切,但我错了,只是这三个字,就能让我身不由己。
她又开口,眼睛望向远处:“他结婚了。”
我觉得心脏抽动,无数个影像在我眼前晃动,我也听到自己的声音。
“是吗?”
“和程瑾。”何琳拨了拨头发,自嘲地笑了笑,“真是长情,我服了。”
我再次听到自己的回答,仍是同样的两个字:“是吗?”
那些我想要极力避开的,终于出现在我面前。
“不过他现在又是一个人了。”
我的大脑突然空白了一下,只能直愣愣地瞪着她。
“小宇没告诉你吗?”何琳看我,“已经是半年前的是情侣,结婚没多久她就去世了,器官衰竭。”
她顿了顿,又说:“严子非放下一切工作陪了她一年,葬礼我也去了,他很平静,应该是早就有了心理准备。”
何琳说到这里,微微黯然,叹了口气。
“我也不甘心过。”
我动了动嘴,但发不出任何声音。
她抬起眼来,那点黯然转眼消失:“不过现在我很幸福。常欢,小宇是个好孩子。”
我看着她,机械地点头,身后一阵风,我被满头大汗的袁宇从后一把揽住。
“表姐!跟常欢聊什么呢?”
何琳对他笑,她跟袁宇一向很亲近,谁都看得出来。
“说你坏话呢!”她这样说,然后对我眨了眨眼。
袁宇弯曲手肘,夹住我的脖子,下巴碰在我的耳朵边上:“什么坏话?常欢,告诉我。”
年轻男人的热气包围了我,我仿佛被锁进一个蒸笼里,气闷窒息,却怎么都找不到一个出口。
何琳的丈夫在不远处叫了她一声,她对他挥挥手,然后就走开了,临走还拍了拍袁宇的肩膀:“这么快就下场,又输给小凯文?”
袁宇挥着网球拍叫:“怎么可能!我跟他还没到对局呢。”
何琳只背对我们挥了挥手。
我看着她走到自己丈夫身边,他微微曲起臂弯,她极其自然地挽住了他,并且仰起头,与他相视一笑。
放弃他也是一种幸福,可惜不是每个人都能真正做到。
回程的路很长,车上的电台一直都开着,主持人喋喋不休。袁宇的声音在音乐中响起。
“常欢,你有心事。”
他甚至没有用问句,两年来我们共度太多的时间,他了解我,比我身边的任何人都多。
我开口,声音很轻:“袁宇,你早就知道了,是吗?”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很后悔,是我不该问这样愚蠢的问题。
但他很快又开口率:“如果你是说严子非的事情,是,我早就知道了。”
他继续说下去,一眼都没有看我:“我不觉得他跟你还有什么关系,所以就没有说。”
我点头,脑袋变得异样沉重,让我想用双手去托。
我说?“谢谢你。”
袁宇没再说话,我们就这样沉默地回到了学校,我回到宿舍,睡了一天一夜,我的室友去找了袁宇,他推门进来,带着两大盒外卖中餐。
我被他拉起来,眼屎都没擦被塞了个饭盒到手里。
我打开饭盒看了一眼,说:“我不想吃宫保鸡丁。”
袁宇板着脸把我的饭盒抽走,又把他面前的那份塞到我手里。
“鱼香肉丝!”
我又低头看了一眼,外国人真不懂做中餐,米饭一定要和乱七八糟的胡萝卜丁和洋葱一起炒,也不加盐,还不如白饭。
我捧着饭盒摇头:“不要。”
奇怪的是袁宇居然不生气,他沉默地看着我,脸上有一种奇怪的表情,像是在等待什么。
那表情一点儿都不适合他。
我合上盖子,揉了揉眼睛。
“冰箱里还有上次买的鸡和咖喱,等我把脸洗了做鸡肉咖喱饭吧,你去洗锅子。”
他愣了一下,我已经走到浴室门口了,回头又问了一遍:“吃不吃?”
他笑了,说:“吃!”
终章
我知道袁宇在担心些什么,但我不值得。
他那么优秀,瞎子都能看出来,应该担心的人是我。
有他在,我应该感到知足、幸运,并且感激涕零。
可我一直失眠、恍惚,在不该走神的时候神游天外,好不容易睡着了,又梦见过去。
梦见我还在那张蓝色的大床上,脚步声由远及近,门被推开,身边床垫的坠落,那温暖的身体靠向我,还有他的拥抱和亲吻。
醒来泪流满面。
人生就是你最想要的,永远不属于你。
但这并不影响我的生活,我按部就班地上课、打工,一切如常。
严子非已经与我告别过,面对面,他的心已经满了,无论她在不在。
我能得到的,不过是一句未能说完的“大概……”
大概我能够和你在一起。
大概我可以忘记他。
大概我会爱上你。
我原以为自己能够为了这个大概付出一切,但我错了,我已被恐惧打倒,亦如同死里逃生,再也没有当年的勇气,无知无畏地回到原点去,等候一个未知的答案。
袁宇别扭了几天之后就恢复了正常,他是我见过最阳光的男孩子,一双眼睛永远光芒四射,即使有阴霾也很快雨过天晴,这也是他最让我动心的地方。
有时候我会在他不注意的时候长久地看着他,希望我就是他。他拥有我渴望的一切:彼此相爱的父母,充满爱的童年,因为富足,所以也不害怕失去,反而更有勇气。
而对我来说,得到往往就意味着失去的开始。
又能怎么样呢?我也不想再要了。
到夏日快过去的时候,我收到一个邮包。
邮包是从UCB转过来的,上面乱七八糟盖了许多邮戳,还有手写的潦草字迹,大意是查无此人。
我看了发出时间,至少有八个月了。
由于投递过程漫长与无法想象,邮包外层的塑胶纸都破了,里头包裹的东西可怜巴巴地露出一个角,磨损非常严重。
看上去像是一本旧书。
我拆开包裹,心跳突然停顿了两个节拍。
包里是我的黑色笔记本,我带着它去见靳致远,又带着它无数次地跑中医院,小李医生嘲笑过我的事无巨细,靳致远因为它对我改变了态度。
我记得上面自己写下的每一个字,因为翻阅得太频繁,很久以前它就卷了边,又因为总在厨房里打开它,所以许多页面上还有被油水溅到的痕迹。
我最后一次见到它,是在那间承载了我太多喜悦与悲伤地公寓里,我把它留在那间屋子里,与手机和门卡在一起。
我还以为再也不会见到它了,这样的久别重逢让我胆怯。
而且八个月了,八个月前寄出它的人,曾经想对我说什么?
我打开笔记本,深深吸气。
笔记本里夹着一封信,字迹很淡。
那不是严子非写的,我熟悉他的笔迹。
我把自己关在宿舍里,慢慢地看完了那封信。
信是程瑾写给我的,她的落笔很轻,字也不秀气,大开大合的。
信写得不长,几乎都是直白的语气。
常欢,抱歉到这个时候才给你写信。
我与严子非结婚了,这一年我很感谢他。
但我知道他已经不爱我了。
或许他自己都不愿承认,但我是个女人,我能够感觉到。
五年前我只是完成了我的任务,如果再来一次,我还是会那么做的。
我没有后悔过,我也知道他受了很多苦。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你的存在。
我知道他在一个人的时候经常翻看这本笔记。
后来我就把它藏起来了,我想看他再也找不到它时候的表情。
等我真的看到了,我就后悔了。
我做了错事,又不敢还给他,只好把它寄给你。
我知道他在想念你。
他不会承认,男人都很笨。
都过了那么久了,大概你也已经忘了他。
现在也只有我陪陪他了,不过医生说,时间不会太久。
等我走了,他就真的只剩下一个人了。
所以如果你有空的话,偶尔替我去看看他,如果他成了一个非常凄凉的老男人,替我传话就说他活该。
她写得那么简单,就是一页纸而已,还没有填满,但我哭得眼睛都睁不开了。
洛杉矶到上海的飞行时间是十五个小时,下飞机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连腰都直不起来了。
袁宇送我去的机场,他对我说话,咬牙切齿地。
“常欢,你这个没心没肺的白痴。”
我不能再赞同他的话。
他还说:“你可想好了,喜欢我的人可多了!我不会再给你机会了!”
我知道自己愚蠢,但我已经身不由己。
我对不起他,但是谁辜负了谁,谁成全了谁,谁一直在挣扎,谁放了手,到现在都已经成了一团乱麻。
我去了许多地方,都没有找到严子非。
他消失了。
我甚至找到了叶小姐,她说严先生应该不在国内了吧,很久没听到他的消息了。
我愣了很久。
我从没有想过他会离开这个城市,他曾在一个月里环绕地球一周,但他总是会回来的。
我会在这里遇见他,又在这里与他分离。我下意识得觉得,我会在分开的原点找到他。
我错了。
我寻找了足足一个星期,每天的结果都令我失望。
我回到酒店的脚步一天比一天沉重,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学校开学在即,我的存款也有限。
到了第十天,我去了最后一个可能的地方,回到大街上的时候,巨大的绝望让我两眼潮湿。
我使劲控制自己的眼泪,如果连我都放弃希望,那就更不可能找到他了。
回程的飞机上,我一直都在昏睡。
大概是太累了,一个梦连着一个梦。
每个梦里都有他。
有一个梦让我突然惊醒,冷汗涔涔,还有一个梦里我差一点儿就能抓住他的手了,但总是失之交臂。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的归期,一个人回到学校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快倒下了。
袁宇来找我的时候,我连行李箱都没有拆开。
他推门而入,然后拉着我就走,说要带我去一家新开的中餐馆。
关于我回国的这十天他什么都没有问,就好像我从来没有离开过学校。
我被他拉出学校,餐馆就开在三条街外,地段很好,店里宽敞明亮,顾客很多,大部分都是UCLA的学生。
袁宇像是熟门熟路了,菜单都没有看就点了好几道菜,然后在菜没有上来的时候跑去了邻桌,与几个金发美女热烈地聊起了天,最后居然还和其中一个走了,临走还得意地看了我一眼。
真让我哭笑不得!
菜很快就上来了,第一道就是老鸭粉丝煲。
我吃了几口,就停下了筷子。
我记得这个味道,那是我曾在Z大旁边那个狭窄、油腻、热气腾腾的小店吃过的味道。
我还记得有一个晚上,我在那里请严子非吃饭,他脱了大衣,只穿了衬衣和羊毛背心,吃的时候翻起袖子,坐在一群穿着连帽衫或者牛仔裤的学生中间,没有一点儿格格不入的感觉。吃完之后我要付钱,老板就是不要,还用油腻腻的手拍严子非的肩膀。
“记得来啊,这么多年了,才回来这一次,我可一直惦记着你呢。”
我急了,看着严子非说:“你是故意的。”
他正穿起大衣,闻言侧过头来看我,就答了两个字,眼里有笑。
他说:“是啊。”
我低下头,看到热气腾腾的汤碗里溅起的两点水花。
身边有人问:“怎么了?味道不对吗?”
我不抬头,一个人太累的时候总会有幻觉,但如果那是我渴望的、梦寐以求的,为什么不让这幻觉的时间延长一点儿,再长一点儿呢?
那个声音还在继续:“真的那么难吃吗?我还以为我偷师得挺成功的。”
我固执地低着头,连眼睛都紧紧闭了起来。
让我留在这幻觉里,再也不要醒来。
但他不再说话,声音消失了。
我等了又等,最后在极度的失望中睁开眼睛。
我看到严子非微笑的脸,他仍是那个样子,挺直的鼻梁,眉骨峥嵘,但是忽然笑起来的时候,处处都有了暖意。
一刹那我的世界天地动摇,思凡外突然倒下的木架,新年里遍地烟花碎屑的清冷街道,咖啡店棕色沙发上残留的体温,清晨的咖啡香味,静夜里那张蓝色的大床……一切都回到我的眼前。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十分奇怪,一点都不像是我发出来的:“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说:“这家餐馆是我开的,生意还好,我大概暂时是不会走了。”
我吸了一口气:“大概?”
他点头。
我再开口,嘴唇都在颤抖:“大概是多久?”
他想了想:“先等你毕业。”
我站起来,严子非抬头,一直平静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紧张。
我不理他,朝门口走了两步,听到他在我身后叫了一声。
“常欢。”
身后传来脚步声,我迈开步子,越走越快,最后几乎是跑了起来。
夏天就要过去,风里带着最后的一点儿青草与鲜花的香味,面前的道路宽阔安静,远处晚霞满天。
脚步声一直在我身后,我没有回头,也不用回头。
我只是笑了,在扑面而来的晚风里。
因为我知道,这一次,我一定能够跑到我想要的那个终点。
番外 严子非的故事
严子非年轻的时候,有过一段很自由奔放的日子。
父母作风洋派,凡事只看结果,从不干涉他的感情生活。他十五岁就有了第一个小女友,到了十七岁的时候,已经会对好友抱怨--所有的女人都一样烦人。
之后进了大学,z大女生以主动著称,同宿舍的老白教他,最好的拒绝办法是看着她们的眼睛认真讲“对不起,其实我喜欢的是男人”,还说这句话一出口,她们非但不会生气,反会两眼晶莹欲滴,从此与你做一辈子生死交。
他还没来得及用上这一招就去了美国,也幸好没来得及,据说后来老白在晴子一路上死的很惨。
东岸会读书的中国人很多,会读书又会玩的就少见一点,像他这样玩什么都精通的就更是凤毛麟角,所以走到哪里都是最受欢迎的对象,身边永远热闹。
那里的女孩子也比其他地方成熟地更早一些,学校宿舍里永远弥漫着一股荷尔蒙的味道,父母特地飞过来婉转提醒他,说姹紫嫣红固然好,但其实一个人真正需要的,不过是每天醒过来能看到另一个人,而那个人大抵是不可取代的。
严子非失笑,觉得他们老派得十分可爱。
都什么时代了,手工艺人都换成了流水线,还有什么是不可取代的?
后来回了国,正遇上中国经济风起云涌的时候,金融行业十分刺激,他也做得乐此不疲,早把父母关于择偶的那番话抛到脑后去了。
他还年轻,身边永远姹紫嫣红,谁要为一朵鲜花放弃整个花园。
大概是年轻的时候过得太恣意,又一路顺畅,所以到他真正遇到大事的时候,想法就十分简单。
别人看到了深不可测的危险,他看到的只有黑与白。
所以第一次遇到程谨就被她教训:你这个人简直幼稚可笑。
他也没见过程谨这样的女人,清汤挂面的短发,一点修饰都没有,衣服也穿得随便,居然一身运动服就跑到金融区最高档的写字楼里头来了,大大咧咧地往他面前一站,还要他配合她的工作。
他一个电话打到检察院去,那头证实了她的身份,他重新打量她,然后笑。
“他们派你来保护我?”
程谨坐在他的办公桌前头,她有军人一样的坐姿,后背笔挺,两只手分别放在膝盖上,让严子非情不自禁想到小学时候老师教训的“站如松,坐如钟”,然后他们一群爱搞怪的学生又在课后排着队扭来扭去地吼:“站如松,坐如钟,走路像鸭子。”
他都快三十了,想到那时候的顽皮,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程谨严肃地看着他:“你笑什么?”
他咳嗽一声,然后说:“他们太大惊小怪了,材料已经在准备,我愿意出庭作证,不会改变主意,也不需要人保护。”他说完,又看了它一眼,暮光从她细细的脖子落到她的运动鞋上,她的脚多大?他初中以后就没见过这么小码的运动鞋了,她整个人看上去都像个学生,真有事情,还不知道谁保护谁呢。
程谨声音平板地说:“这是我的任务。”
助理敲门,送了一大摞文件进来,走的时候充满好奇地看了一眼程谨。
门合上,严子非拿起笔,在文件夹上轻轻敲了两下。
“我不觉得自己需要保护。你看到了,我工作很忙,也没有时间招待你。你回去吧,我会给你的领导打电话。”
程谨一言不发地看着他,他被她看得不自觉挺直后背。
“干什么?”
程谨站起来,说了句:“我没想到你是这样的。”
“我是怎么样的?”
“简直幼稚得可笑。”程谨回答,然后转身就走,连回击的机会都没有给他。
他坐在椅子上,半天回不过神来。
检察院对实力颇有重量的人物立了案,从经济问题入手,但圈子里所有人都对此事避之不及。
一个他想来十分敬重的前辈子私下说:“开什么玩笑,上个月还看到他在新闻里,每天都在下基层。”
他听完以后也没多说什么,第二天就与调查组见了面。
一个星期后,他的车窗被人敲碎,损失了一些私人物品,他立刻报了案,然后在开车去修理厂的时候被人追尾,对方还即刻逃逸了。
他也没有追,何必浪费那个时间?
没想到第二天,程谨就来了。
严子非也不是盲目自信,但法治社会,他认为没有人会在被调查期间那么明目张胆。
更何况他们派来的居然是这样一个女警,要不是她出示证件,他还以为这是个玩笑。
她简直是个女高中生,还被他气走了。
他笑一笑,连电话都懒得打,低头继续工作。
他一直工作到夜里十一点,期间开了两个会,还在会议室吃了一顿外卖工作餐,同事都习惯了这样高强度的工作,没有人提出异议。
他是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下楼的时候,整栋楼都是静悄悄的。
他的车还在修理厂,但4s店服务很好,修理期间提供同款车供客户使用,他在b3出了电梯,地下车库已经基本空了,只有几辆车还没有开走,稀稀落落的。
他还没有走到车边,身后就有车灯亮了。
他听到发动机的声音,直到有车要开过来,就往旁边让了一下,没想到那车完全没有减速的意思,反而加速向他冲了过来。
刺目的大光灯直射他的双眼,千钧一发之际,一只手从旁边伸过来,猛地将他拉开。
他失去重心地坐倒在地上,那车危险地擦着他的皮鞋开了过去,冲向出口,转眼失去踪影。
他惊魂未定地抬起头,刚才救了他一命的程谨就站在他眼前,对他挑起半边眉毛,像是一个无声的反问句。
他坐在那儿,一身狼狈,也不急着站起来,半饷耸了耸肩,苦笑道。
“好吧,是我错了。”
大概是他的样子太狼狈了,认错的样子也太无奈,她忍了忍,还是没有忍住笑了一下,然后向他伸出一只手。
车库里白色的灯光打在她的脸上,他握住她的手,心里想:
原来她笑起来是会露出一颗小歪牙的。
取证工作十分漫长,程谨在严子非身边,待了两个多月的时间。
他看上去年纪小,其实只比他小了两岁,因为屡次立功,警衔已经不低了,足以让队里大部分人看到她就立正敬个礼。
不过在严子非眼里,她一直就是个小姑娘。
他们一开始相处的并不好,他的生活丰富,工作以外活动繁多,而她确认为任何不必要的活动都会增加危险。他常说她小题大做,又说那天车库袭击的人都已经抓获了。
她说那不过是冰山一角,他就笑,说又不是在拍美剧,还连环杀手,接下来就批评她每天不是运动服就是套装,就连跟他出席商业酒会都穿黑西装,他最近已经被投诉过许多次女伴的品位。
她说:“谁是你的女伴?”
严子非摊手:“你也不让我介绍你的职业。”
她永远说不过他,气急了就是一句:“你在这样我要求领导换人!”
他坏心眼,最喜欢看她气急败坏的样子,所以说到这里就笑而不答,看她怎么收场,后来有一天她擅自替他回绝了一个重要约会,他终于动气,再听她说这句话,立刻答:“求之不得。”
没想到她真的走了,第二天换了个虎背熊腰的壮汉来,名字也威武,叫高虎。
人高马大的高虎居然是程谨的下属,对她十分崇拜,大概听说了什么谣言,对他很不客气,一整天都拿眼瞪他。
还没到下午,他就已经开始想念程谨。
她在的时候,他觉得她烦人,不通情理,管得太多,她走了,他又觉得连她的脚步声都是值得怀念的。
他一闭上眼睛,就能看到她笑起来时露出的那颗小歪牙。
他开车去警队找她,大队长已经认识他了,一见面就拿斜眼看他。
“怎么?又不满意我们的安排?”
严子非头一次受这样的气,也只好忍着,放低姿态问:“程谨在哪里?”
大队长拿圆珠笔敲桌面上的一沓表格:“走啦,紧急调派,十天半月回不来了。”
“什么?”他整个人都愣住。
大队长就笑:“程谨可是我们的王牌,一大堆任务指名要她呢,你还不满意,后悔了吧?”
严子非回公司,上楼的时候按错了楼层,开会的时候又进错了会议室。
不用别人提醒他都知道自己不对劲,他坐在办公室里生闷气,居然也没有人来安慰他。
过去他一个喷嚏都会有几个娇嗲的声音在身边响起,现在什么都不对了。
总经理助理进来的时候,他就直接抱怨:“最近都没人管我。”
总经理助理快四十了,孩子都快进初中,平时就与他关系亲厚,听到他的抱怨立刻笑了,捂着嘴说:“谁都看到你的贴身保镖了。”
严子非看一眼坐在门外的高虎,没好气:“是啊,这么大块头,人家还以为这里是武馆。”
总经理助理左右摇头:“我说的是那位程小姐,公司里的女孩子都知道你心有所属了,伤心还来不及,还有谁会来安慰你。”
他整个愣住,脱口反驳:“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你快去照镜子,看你一脸失恋的伤心样,怎么?她不要你了?”
总经理助理走了许久,严子非还要坐在办公室里发呆,直到高虎走进来问他到底什么时候下班,他才惊跳起来,也不回答他,抓着车钥匙就冲了出去。
这一次他再见到大队长,就怎么都不肯走了。
“就算有任务,也有个地址吧?我有话要跟她说。”
大队长一脸幸灾乐祸,“你没打她电话?”
“她关机。”
“都说了是出任务了,你又不是我们内部人员,怎么能把地址这样的机密告诉你。”
“我只需要几分钟。”
“几秒钟也不行啊。”
“那我在这里等她。”
“我们不招待盒饭的啊。”
“队长!”
一个声音打断他们的对话,严子非回头,就看到穿着运动装的程谨,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正瞪着大队长呢。
大队长嘿嘿笑了两声,走了,留他们两个在屋子里,面对面。
程谨别转头,有些尴尬。
“小虎说你找我?”
他头一次说话结巴:“对,我想你回来。”
她还是不看他:“不是你要换人的吗?”
他看着她,诚恳道:“我错了。”
她有些吃惊,反而不好意思起来:“算了,我的态度也有问题。”
他还是重复:“我错了。”
她咳嗽一声:“我说算了,走吧。”
他拉住她,声音低下来:“我错了,程谨,原来我喜欢你。”
她红着脸低下头,没有挣开他的手。
但他终生后悔,把她要回自己身边。
他们有了一段甜蜜的日子,她与他简直形影不离,她爱靠在他的膝盖胖看书,也爱爬山时远远把他甩在后头,笑着看他追赶的狼狈样,而他爱她在身边的每一分钟。
有一天早晨,他从睡梦中醒来,看到她的笑容,突然想起自己父母说过的那句话。
他们说,姹紫嫣红固然好,但其实一个人真正需要的,不过是每天醒过来能看到另一个人,而那个人大抵是不可取代的。
他们说得很对。
除夕夜他们一同出席酒会,离开时上了主办方安排的车,车道中途被五辆大车前后夹击,最后被逼进水里,她原本可以逃出去的,但她没有。
他们被带到废弃工厂,然后被分开,被带走的时候程谨拉住他的手,说“活下去,我爱你”。
这是她留给他的遗言。
他连她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他足足有半年,夜夜睁眼到天亮,倦极都不能睡足一个小时,又得了严重的精神官能失调症,吃下去的所有东西都原样吐出来,米粒都数的清。
最坏的时候反倒是他最轻松的时候,因为不是他不守承诺,是他没办法。
但他最终还是恢复了。
除夕夜他又回到那间沾满了带血回忆的废弃厂房,嘴里轻轻念的,仍是一句“对不起,我错了”。
每个人都将面对死亡,但她却要他活下去。
可他一直都走不出这个死一样安静的地方,无论他在哪里,都能看到这四堵灰色墙壁,他甚至会羡慕她,他在静止的时间里一年年老去,而她留给他的永远是最好的年华。
若我们再度相逢,我该如何质疑我的歉意?以我长途跋涉的憔悴?
父母又来找他谈话,仍旧非常婉转,说专情固然好,但一个人也不要太执着于过去,毕竟每一天都是新的。
他也知道他们说得没错,但他身不由己。
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他只是在等一个能让他的时间流动起来的人。
一等就等了五年。
直到有一天,他在思凡的花园外,看到了常欢。
他的心突然间,就跳乱了节拍。
她的布包带翻了木板架,她涨红了脸,手足无措。
他蹲下来,替她捡起地上的书。
那么巧,她也是Z大的学生。
她让他想起程谨,他也不知道这是他的幸运,还是不幸。
又是一年辞旧岁,外面是起伏不断的爆竹声,他顺着遍布垃圾的水泥楼梯走到楼上,冬夜的寒气穿透他的身体。
五年了,他每个除夕都会到这里,希望可以见到她,对她说一声对不起,但她从不出现,即使是一个鬼魂,即使是在他的梦里。
“又是一年了,你还是不愿见我?”
“我遇到一个女孩子,叫常欢,长得有些像你。”
“仔细看,其实也没有多少相似之处。”
“但我看到她,就想起你,她过得很辛苦,我想多帮帮她。”
他想一想,又说:“你不要笑我,我大概是老了,也有些害怕孤独。”
他说到这里,就听到电话铃声。
他低头,看到一个陌生的号码。
只有一个人会在除夕夜拨打他的电话,那个女孩子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无所畏惧。
爆竹声益发响了起来,他在寒风里接了电话。
他听到常欢的声音,他说他马上就来。
他挂了电话,又看了一眼脚下灰蒙蒙的水泥地面。
他仿佛在那上面,看到了被留在过去的自己。
他走出厂房,在回上会了最后一次头。
他和程谨的故事,或许已经说完了吧。
书香门第【恩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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