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6 章(1 / 1)

哪一种爱不疼 林笛儿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客,人气很旺,她的文笔也非常美,平常的情感小故事在她的笔下如同行云流水般美丽、动人。

  组长建议今天的话题是为什么男人在上床后会提出分手,好象有很多听众来信谈过这件事。

  专家同意,“这个话题我还写过一些报道,其实这是男人和女人的出发点有分歧。男人是本着只在乎曾经拥有,不需要天长地久的想法上床,在那一刻,他就做好了离开的准备。而女人则是恨不得把一辈子都托付过去。对于有些女人来说,打开自己的身体就是打开自己的心。现在这个社会太速食,如果不能承受纵情的后果,女人们一定要好好地珍惜自己。”

  叶枫听得非常入神,却又仿佛有点游离。她和专家又相互沟通了下,下午开始录播。录播时,她只是穿针引线,大部分时间她都交给专家分析案例。专家是电台、电视台的常客,表现非常老道。

  一个小时,娄洋一直站在控制室里,可能担心叶枫旷疏了一阵业务,有点不适应。

  录制结束,他紧绷的神情绽出一丝轻松的微笑。等专家走出播音间,他热情地留专家晚上和节目组的人一块吃晚餐,专家说要出国很久,晚上的时间要留给儿子。

  叶枫是有一点不适应,很久不这样紧张了。在播音室缓了一会,她才站起来,看到手边准备的碟,才想起今天没有播放音乐。

  她不禁失笑。

  电台给于兵配了辆灰色毕克,现在就算是叶枫的专车了。台里主持人多了,叶枫是受之有愧,心想着自己资历不深,以后还是自己买辆车代驾好了。

  “叶小姐,你住在哪幢?”车进了小区,于兵看着一排排外观和颜色完全相同的大楼,问道。

  叶枫神思还没回来,用了好一会儿才找到自己的家。

  天还没全黑,朦胧的暮色不动声色地笼罩下来,叶枫和于兵挥手道别,再一步步走向电梯。

  过道里却是漆黑一团,她摸到墙上壁灯的开关,她的手突然停下来,慢慢捏成拳,渐渐收紧。

  这个时间,夏奕阳应该在家里吧!

  钥匙刚插进锁孔,果然,夏奕阳公寓的门开了。大门的影子遮住他的脸,她只能看到他修长的身材、飞扬的短发,有些不知所措地扁了下嘴,“你在家呀!”唉,明知故问。

  “嗯!今天工作顺利吗?”他看着她,清亮深黑的眼睛里透着淡淡的光华,温和而自然。

  “挺好的。”她咬了下唇,眼睛看着地面,“既然你在家,如果方便,我进去把东西拿一下。”

  他似乎若有若无地叹了口气,她听得不是很真切,只听见他低低地问:“就这么着急吗?”

  “是的,吴叔叔催着我搬过去。”她说得很快,怕他不相信,还用力点了下头。

  他没有再说话,转身进屋。

  她在外面迟疑了下,先把自己的公寓打开,然后也走了进去。

  他没有呆在客厅,好象是在厨房里忙着,看得见有热雾从里面飘出来。

  她的东西已经整理好了,直接搬就行,也不是很多,沉的就是书和碟,衣服包包都没什么份量。心里面有点发酸,当初搬进来时,心里面甜得象蜜,现在却是五味杂陈。

  同居,真的不应该随便。

  这个屋里和她有关的痕迹,很快就抹得一干二净,她把钥匙放在茶几上,一抬头,他站在过道尽头,静静地看着她,灯光下,侧脸的轮廓清晰却又有点遥远。

  

70-心上有人(上)

  “我们吃饭吧!”他的目光牢牢罩着她头顶的光彩,没有去看茶几上的钥匙,语气自如得如同从前的每一天的午餐,他让她把放在餐桌边的书和笔记本整理一下。

  没有特别的难过,只是闪了下神。

  “嗯!”她点了下头,去洗手间洗了洗手。这算最后的晚餐吗?

  毛巾架上已经没有她的毛巾,她抽了张纸巾擦了擦手,进厨房帮着端碗。

  没有堆杂物的餐桌今天特别的宽敞、光洁。

  他蒸了米饭,炒了两个菜——茄子炒甜椒、苦瓜炒肉丝,还切了盘酱牛肉,汤是番茄蛋汤,有黄有白,盛得有点满。她端着时,小心又小心,唯恐泼出来一点点。搁下碗,指头好象烫到了,红通通的,她贴着唇边直吹气。

  “又没戴手套?”他皱皱眉,抓着她的手去水笼头下冲了冲凉水。

  手套是他在超市买的,她以前常会被汤烫着。只是那幅手套挂在厨房里形同虚设。她是个怕麻烦的人,性子又急,不愿意为端个碗而戴上厚厚的手套。

  “没事。”她抽回手,在衣襟上蹭去水珠。

  这顿饭吃得像平时一样平淡,他们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不痛不痒,不紧不慢。他给她夹了两次菜,她喝汤时拿过他的碗先给他盛上。吃完饭,两人相帮着把碗筷收拾进去。她不会做饭,于是很自觉地把洗碗的活抢了过来。

  仍是她洗碗,他倚在门边看着她,她觉得如芒刺在背,一直都没有回头。

  都收拾好了,她四下巡睃了一遍,确定自己没有什么东西遗漏,“我走了。”她瞟了眼挂钟,八点一刻。

  “叶枫,”他陪她走到过道,看着她开门,搬回去的东西都扔在沙发上、餐桌上,一片凌乱。

  “嗯?”她没有换鞋,直接走进屋。

  “这套公寓,我已经委托房屋中介对外出售,上次买的房子这个月底拿钥匙,然后就开始装修。”

  她快速地弯了弯嘴角。她记得那套房子有两个书房,价格不菲,差不多耗尽了他全部的积蓄,他还开玩笑地说以后三餐要她负责。

  现在这些都和她没关系了。

  都走吧,让回忆在秋天到来之前,随着最后一丝炎热,消失得无影无踪。

  虽然口口声声质疑他和柯安怡之间的关系,但在她心里,她始终不相信他会做出脚踩两只船的事,可是她想破头,又找不到好的理由替他开脱。最后,她只能想到根子出在她爸妈身上。

  他貌似温和,但骨子里却是清高的。排斥达官显贵,不屑与之为伍。所以他拒绝解释和柯安怡有关的事,他宁愿她误会下去,直到她与他分手。

  他喜欢傻傻的、冲动的、任性的、不谙世事的叶枫,他有能力照顾好她、给她幸福。但是叶枫是苏晓岑的女儿,苏晓岑的影响力,足以让他在事业上、生活上攀上几个台阶。

  柯安怡也是某某领导的千金,她很不喜欢柯安怡,但她不得不承认柯安怡比自己更适合他。他们日日面对,他也许是喜欢柯安怡的,长长的六年里,没有一个男人可能是张纯洁的白纸,不然柯安怡也不会对他这么亲昵。他们没有在一起,可能也是心理上排斥千金小姐的因素。

  所以,不纠结了。

  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