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精明多了。
且第一回 的尸首明摆着是富裕家庭出来的,身上的皮肤紧绷干净,肌肉均匀。因为尸首已经破损严重,卢斯还让仵作查验了对方胃袋里头的东西,有未消化的鸡肉和羊肉,这绝对是富裕人家。可附近的富裕人家,或者路过的商人都没有失踪的,所以这个死者到底是谁,无常司一直都不清楚。
大汉点点头,又点点头:“确实是他吩咐的,而且那尸体其实就是他。”
“!”
冯铮那一瞬间露出的惊讶让大汉略微有些得意,但他没多说什么,他知道,自己的小命如今还掌握在这个年轻将军的手上:“那兄弟俩都没想到,事情这么快就被掀了起来,两人仓皇出逃,谁知道竟然逃到了同一个地方。这无常司便紧跟着寻来,他俩只能凑在一起想法子。却是廖伯毅技高一筹。”
冯铮的惊讶其实并非是蓼仲谨被廖伯毅杀了,这陶国公府里,确实全都是疯子,疯子做出什么来都是有可能的。他意外的是这兄弟俩竟然在一块,其实冯铮对于还没见过的蓼仲谨的戒心可是比对廖伯毅更深多了,
聪明谨慎的疯子,可是比莽撞痴傻的疯子可怕多了。
不过让大汉误会了也好,因为冯铮对他也存着戒心,他所说的话,冯铮觉得自己只能信五成。
大汉又道:“蓼仲谨除了注意,廖伯毅说也说好,就干脆让蓼仲谨当了替罪羊。”
“既然是替罪羊,何不干脆布置成来此的就是蓼仲谨,他身边侍卫叛逃,这才被杀的场面?非要多此一举布置成他自己呢?”
“将军说得倒确实是个好法子,可惜,廖伯毅当时没有想到,他杀了蓼仲谨,却也觉得蓼仲谨的提议是个好法子,便照着去做了。”
“蓼仲谨来到顾县,身边就没带着其他人?”
“带是带了,他死后,就让廖伯毅给杀了,人剁碎了,喂给了庄子里的猪。”
“这护卫为何不跟着一起抛尸呢?”
“原本是想的,看那些护卫没有蓼仲谨好对付,蓼仲谨是个文人,按倒了捂上口鼻,不到一会就被憋死了,身上没有太明显的痕迹,手脚割了口子,塞进猪圈,家猪啃的跟野猪啃的也没太大差别。那些护卫则不然,身上、背上、乃至于脸上都有刀伤,如今谁不知道你们无常司的仵作验尸的功夫很是不凡?自然是不敢将那些尸体一起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