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章(1 / 1)

镜中蔷薇 君子以泽 2000 汉字|37 英文 字 3个月前

子,没想到小樱这样霸气,居然能走到这一步——很早就听人说过,甄姬王城高层大部分都是名门望族,贺姓股东更是占了大半。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想要混到King身边,真需要点本事。

  “厉害?愿闻其详。”他饶有兴致地说道。

  “能在King身边工作,还不厉害吗?虽然我也在厉害的人身边工作,但到底只是个小助理,你比我高了不知几个段数呢。”

  陆西仁大笑起来:“哦我的上帝,我肚子空得就像霜浓月薄的严冬,你这一逗我,我的胃更疼了,洛小姐,你是想用你幽默的羽毛将我安葬吗?”

  “你不吃东西是因为在忙着把妹,这也怪在洛小姐身上?”常枫完全不给他台阶下。

  小樱没再继续嘲笑她:“你在给谁当助理?”

  “Edward Conno。”

  “现在还喜欢发亮的东西?”

  发现他能记住这么多关于她的事,她眼睛笑成了两湾明媚的深潭:“对了,你有事要跟我说?”

  气氛安静下来。她本来觉得自己还是有点了解小樱,但面对他的目光,她总是会有些不知所措。那样的眼神,没有朋友之间的和善,也没有男人对女人动心的柔情,倒有点像狼观察猎物的神情,极端冷静,也相当可怕。他看了她一会儿,转头望向窗外:“以后再说。”

  “好吧,今天确实也有些晚了。”她晃晃手机,“我们电话联系吧。”

  “嗯。”

  没过多久,车停在小辣椒家楼下。待她下车拿钥匙打开家门,轿车飞驰而去。她满心雀跃,本想跟小辣椒分享一下与小樱重逢的心情,但小辣椒在梦中连续喊了两声“明天我要送快递”,就睡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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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辣椒:“自《镜中蔷薇》开始连载,欣琪这个人物的争议就比较大。读者们两边倒,要么特别喜欢她,要么特别不喜欢她。有的读者觉得她‘好可爱!!’有的读者觉得她‘是最讨厌的角色没有之一’,对此,欣琪小姐你有什么看法?”

  谢欣琪:“开心就好喽,不是很care。”

  小辣椒:“可是读者们对于洛薇的强烈情感,爱、恨就比较少,是因为她比较温和吗?看来这也是闪妞选她当女一的原因,非常安全。”

  洛薇:“听不出你这是在赞美还是褒扬呢= =。”

  小辣椒:“然后人气非常高的哥哥总是伴随着欣琪出现的,或许是因为他们CP感比较强?”

  谢修臣:“和我妹CP我是发自内心拒绝的。”

  小辣椒:“然后,关于King,大家的看法是……”

  King:“呵呵。”

  

我就是要特别漂亮,让他看见我就后悔。——《镜中蔷薇》11

  小辣椒说的都是大实话。第二天大清早,她真的开始了她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已经有不下十个人告诉她,女孩子不适合干这一行。大家都听过快递小哥,却很少见到快递小妹。但她左耳进右耳出,还是坚持到底。

  这个早上,街边的商店生意依旧兴隆。有人听着音乐摇头晃脑,饱和的音色早已萦绕于心;有人正因天气太热,愤怒伸手扇风,为自己点亮烟的星火;有人气质儒雅,即便住在破落旧宅,也在门前种上兰菊芍药;有人从豪车上下来,为自己老板买下一杯咖啡,双方效率十足,在一分钟内完成交易……大千世界的色彩,就是她做这份工作最想感受的东西。

  她骑着电动车开始往附近的高档小区“圣特丽都”配送快递,不幸的是,第一堆收件人就要了她的命。因为,有一个人不知道网购了什么东西,要收大大小小十二个包裹。她把东西全部搬到物业,往台上一放就想离开。物业的工作人员却猛地站起来:“如果是2号楼4948的包裹,请务必送到家里,由业主本人签收。”

  到了49层4948室,她按下门铃,半晌没人来开门。她拨打收件人的手机号,也没人接。她敲了几下门,也没人开门。她的好脾气被磨尽了,开始编辑短信:“陆先生,我是顺通快递。您家没人,快递我放在物业……”里面总算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她停了一下,又开始狂按门铃。一个女人娇嫩的声音传出来:“来啦来啦,就来啦。”

  家门打开,小辣椒却被吓了一跳:面前的女人留着风情大卷发,大约有178cm,荔枝红真丝睡裙裹得住细腰,却遮不住呼之欲出的大胸长腿。小辣椒瞪大了眼,看看包裹上面的名字,再看看面前的大美女:“陆西仁?”

  美女打了个呵欠,让了一条道,睡眼朦胧地倚在墙壁上:“东西都放在过道上吧。”小辣椒把东西搬进去,望了一眼满大厅的蕾丝文胸、内裤、捆缚绳子、手铐,还有一些她从未见过的道具,又不慎抬头看见美女不可忽视的乳沟,吞了口唾沫,红着脸把东西放在过道上,让美女签收,匆匆逃入电梯。

  工作安定以后,洛薇开始了社交生活。她的大学寝室室友丁晴也在宫州工作,和丁晴联络上以后,丁晴约她出来吃了一顿饭。

  记得在校时丁晴的男友是金融学院的,他俩当时也算是一对出名的恩爱情侣,毕业以后他们一起来了宫州,于是洛薇问他们是不是好事将近。丁晴的脸色跟京剧脸谱似的拉了老长,只冷冷交代了一句:“他劈腿找了个绿茶婊,我们掰了。”就再没后话。

  洛薇赶紧转移话题,可不论说什么,她都深深陷在情绪低谷中,怎样都好转不起来。而说错话的下场就是,洛薇被迫参加了丁晴朋友的聚会。

  原本以为聚会是指聚餐吃夜宵,周五晚上九点下班后,洛薇去了丁晴给的地址,发现目的地是一家豪华俱乐部。她直接穿着白天上班衣服的衣服来了,和这里风格完全格格不入。还记得大一的万圣节,她曾经跟丁晴还有另外两个室友到夜店玩过。那里震耳欲聋的音乐韵律感十足,当拿着拐杖、头戴大礼帽穿着渔网袜的女郎从她身边走过,她第一次知道,原来浓妆艳抹的女人可以美得这样张扬、这样诱人,简直就是《果酱女郎》里走出来的女人。跟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她和同学们在里面溜达了两个小时,害羞而笨拙地跟着晃了几下,就溜回了寝室。虽然没有再去夜店的冲动,但她们都很有一种“我已经是大人了”的得瑟气儿,跟青春期第一次抽烟的得瑟男生有异曲同工的傻感。

  没想到转眼间,丁晴已经变成了夜店的常客。进入俱乐部,洛薇被她拉走的瞬间,差点都没认出她来。她穿着迷你裙、踩着恨天高,卷发拨到一边,香肩半露,脸上的妆容精致得可以直接上电视节目。她挽住洛薇,上下打量了一圈:“我的天,薇薇你怎么就这样来了啊。”

  “上班忙没时间打扮呢,本来还要加班都赶来了,我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