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读者和主角绝逼是真爱(1 / 1)

天才编辑 o白野o 6758 汉字|32 英文 字 2个月前

第39章 读者和主角绝逼是真爱

任明卿接到田恬的约稿信息,吓了一大跳,十万块钱给四海纵横的《浩荡纪》写结尾?

洗灰:这是什么意思呢?

一口咸:就是当枪手的意思,没署名的哦

洗灰:为什么他不自己写呢?

一口咸:因为作者过世了,他生前委托我们找人帮他续写结局

任明卿懵了,四海纵横过世了?

《浩荡纪》是安老师最喜欢的小说,安老师推荐给了他,他也因此把它奉为神作。他还记得他在安老师的办公室里无忧无虑地翻书的场景。

那个小而杂乱的办公室有一个阳光明媚的大窗子,他趴在窗子底下读《浩荡纪》,而安老师在一旁刷刷地批改作业。温暖的阳光,笔尖划过纸面的轻响,以及远处传来的少年们的嬉笑打闹,使这个场景美好得几近于虚幻,他回味往昔的时候,发现自己仅有那一瞬间感觉到所谓的幸福。

不过那一瞬间很漫长,足够他踏足两个世界。他的躯体留在那个安全、宁静的午后,他的灵魂却自由自在地飞扬在十洲三海上空,俯瞰那遮天蔽日的硝烟,目睹林氏一门三代的恩怨纠葛,看御剑往来的剑仙们的快意恩仇,经历那些惊心动魄的相聚与别离……他以后还会读到很多故事,甚至开始创作自己的故事,但没有一个故事可以让他耿耿于怀那么久,认为全世界都不足以与它相提并论。年少时看的第一本书,就如同年轻时第一个爱过的人,总是好得完美无瑕,就像那个记忆中的午后。

他坐在电脑前,好一会儿没有回过神来,半晌才发现自己竟然哭了。

《浩荡纪》还没有结束,那个写出《浩荡纪》的人却已经不在了,这让他回忆中那个美好的场景缺失了一半,书里的十洲三海不再运行。硝烟、恩怨、爱恨、离别都停在了作者死去的一瞬间,他们没有结束,他们仍旧在那里,他们挣扎在黎明前的黑暗里却走不到光明的大结局,任明卿觉得这有点恐怖。

他是神经纤细、多愁善感的人,他爱那个世界,爱那些人物,始终相信他们真的存在于某个平行空间。某种意义上,孤独的他是跟他们一起长大的,他又因为自己的软弱无能把他们当做神明崇拜。在他年少的时候,他多么渴望自己有个大师兄,可以在他被人凌辱的时候站在他面前保护他;他又无数次打消了轻生的念头,只是因为林澈经历了比他更惨痛的过去,却依旧那么善良又充满希望。他相信这些人真的存在于某地,而他跟他们之间有某种紧密的联系,他关心他们的命运,也因此努力不要变得太糟糕,那样会让他们丢脸。

所以任明卿对于人物比对作者有更深厚的感情。四海纵横在他脑海里是一个遥远的幻影,他触摸不到也一无所知,但是《浩荡纪》这本书里的所有人物,却是安老师介绍给他的朋友、他的玩伴,他们一起度过了黑暗的岁月,总有一天会皆大欢喜、幸福到老。他一想到四海纵横过世了,这些曾经跟他一起长大的朋友从此无依无靠的时候,就忍不住要伤心落泪。

“既然如此,换我来照顾他们。”他脑海中冒出这个念头。

在田恬等得不耐烦了的时候,洗灰终于回复:好。

一口咸:那你先写大纲以及一万字的样稿,一礼拜后我们要三方比稿,通过了以后再签合同

洗灰:哦,好的。

一口咸:对了,这件事要保密哦,不要对别人说

任明卿:“……”

“喂?”

任明卿看到qq上弹出来的新消息,着实有点懵逼,因为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拨通了庄墨的电话。他是个老实人,看到所谓的保密要求,立刻涨红了脸,支支吾吾道:“啊庄先生……没事,我打错了。”

“不可能。”庄墨当即戳穿了这个谎言。这是任明卿第一次主动联系他,以任明卿的性格绝不存在什么打错了。“什么事,快告诉我。”

任明卿很着急:“……对不起,编辑告诉我不能说。”

庄墨觉得自己应该顺势挂了,用脚指头想想也知道那个编辑就是田恬,那桩事就是续写《浩荡纪》。可是他听见自己压低了声音哄道:“你偷偷说,我不告诉别人。”

任明卿觉得不行:“庄先生……”

“你可以不透露具体信息。”

任明卿纠结了半天:“……我要给一本很喜欢的书续写结局。”

“嗯,价格?”

任明卿翻了翻和田恬的聊天记录:“……10万块钱!”他现在才注意到。

“多少字?”

任明卿这回发现聊天记录里没有:“不、不知道。”

“问一下。”

任明卿乖乖询问了田恬,田恬表示都给10万块钱了,当然有多少写多少咯,《浩荡纪》到目前为止出了4本将近100万字,大结局怎么着都得再写一本吧?

庄墨得知后,嘱咐他道:“那么起码是30万字,一个中篇的长度。你又是枪手,没有署名权,10万块钱买断30万字全版权,这个价码太低了,以后不准再接这种活。”他后悔得要死,早知道这个案子有可能是任明卿接,他会把价格开到100万。

任明卿焦急道:“我很喜欢这本书,我很想……”

“嗯,那这次你好好写。”续写《浩荡纪》不是一个简单的任务,对作者的要求非常非常高,正好可以让他见识见识任明卿长篇架构的能力。

放下电话的庄墨又一次陷入了自我怀疑当中,什么见识见识长篇架构能力,任明卿已经是田恬的作者了,跟自己没有关系。自己会提醒他不要再接这种活也只是怕他被坑,毕竟他简直在脸上写了“快来骗我”四个大字,嗯,就是这样。

白殇殇终于约到了闺蜜柳菲菲,两人一起在市中心的日料店吃了一餐饭。白殇殇向她抱怨着最近遇到的糟心事:“我又分手了。那个暴发户就是个神经病,还缠了我一段时间。上次你放我鸽子那回,我在魅力四射闲着无聊亲了个小奶狗,他差点把那小奶狗打死,幸亏分得早。”

柳菲菲平淡无波道:“你不能总是这样闲晃着。男人多大年纪结婚都没有关系,女人就不一样了,一过了三十,就很难找对象了。”

“你这话放在微博上会被人喷死。”

柳菲菲淡然道:“我只是在陈述现实。”顿了顿又道,“我不上微博。”

白殇殇同情地望着自己的闺蜜。她难以想象有人可以长时间不上微博,她一天不刷十几二十遍就觉得与时代脱节了。而且上微博让她很有存在感,她刚刚随便拍了张正在吃饭的自拍照传到网上,就已经转发破百了。正是因为有大v的包袱,她出门前得精心打扮个两三个小时,试衣服、化妆,现在美美地坐在靠窗的位置,整个餐厅里的男人都偷偷瞄着自己,服务生还因此多给了两盘美味的甜点,白殇殇觉得自己简直受尽了这个世界的关爱。

而反观自己的闺蜜,她穿着一套洗到发白的旧职业装,素面朝天,虽然五官清秀,但一副厚厚的眼镜把她的脸都给遮没了,平庸得好像是这个世界自动产生的npc。她的头发也太厚实了,没有经过任何精心护理,重重地堆在头顶,让她看起来苦大仇深。

白殇殇想象不到自己的闺蜜正值妙龄,她怎么能那么土、那么不修边幅,好像永远都穿着同一套衣服,踩着同一双黑色的中跟鞋。她脸上也缺乏生动的表情,什么事都无法让她流露出欢喜或悲伤,淡定得像庙里的石刻菩萨。

柳菲菲注意到她这种“哀其不美、怒其不化妆”的目光,淡淡地解释了一句:“太忙了,婚礼的事。”

白殇殇痛彻心扉。她的所有光鲜靓丽在“婚礼”二字前都不堪一击。柳菲菲再平庸再不起眼,她也成功把自己嫁出去了。她属于一个有钱、有颜、有前途的男人,将要永远受他的照拂与庇护,不论生死、疾病、贫穷。她夜里睡在那个男人的臂弯里,踏实得一夜无梦,因为她将一生富足,老来子孙满堂。她不需要太漂亮,太有能力,就依循着千百年来女人们走的旧路,如此轻易地得到了幸福。而白殇殇的所有光鲜靓丽,甚至都不能为她提供下个月的稳定收入。

白殇殇对柳菲菲又同情、又嫉妒,还很依赖她。比如现在,她就滔滔不绝地讲述起自己的困境:京宇退掉了《夜航船》找她补稿救火;观文打压京宇,现在京宇面临破产;叶瞬打算带着她一起跳槽,这件事正在考虑中……她有时候也怀疑自己怎么能对一尊菩萨像说那么多,但是说句实话,关掉微博,她的朋友不多。喜欢她的人遍及天下,走在路上她也能很轻易地能钓到男人,但是她总觉得很孤独。只有在柳菲菲面前她可以毫无顾忌地大倒苦水。

从前柳菲菲也是个作者的时候,她们的关系并不亲近,因为作者也分很多类,她们显然不是同一类。后来柳菲菲搁笔,跑去考了个公务员、谈了恋爱、准备结婚,她们反倒走动得频繁了起来。

起先总是白殇殇约的柳菲菲。这倒不是说白殇殇有多欣赏她,而是她能给白殇殇带来安全感。

白殇殇是竞争意识很强的人,她认为现在是大争之世,所有人都在奋力踩着别人往上爬,作者也好,女人也好,都在靠自己的本钱争抢更多的资源。当一个作者放下了笔,一个女人结了婚,她就等于退出了竞争。她变成了一个看客,一个没有野心的人,全心全意养儿育女、相夫教子——柳菲菲刚好两个都占了。所以白殇殇喜欢跟她在一起,这就跟人们喜欢跟毫无危险的宠物待在一起是一个道理。她不会跟你争抢什么,而且是一个好的倾听者。

所以两个人之间的谈话总是以白殇殇为中心。白殇殇经常炫耀自己;有时候抱怨,这抱怨也带了一点炫耀;偶尔关心柳菲菲的生活以维系她们的友谊。

一般人是受不了白殇殇的这种自我中心主义的,但是柳菲菲性情平和,温柔大度,从不为对方的失礼动气。而且她最开始接受白殇殇的示好,还出于一点奇怪的癖好。作为一个作者,她免不了对剖析他人的内心有格外的兴趣,因此很容易原谅旁人的缺点。在白殇殇滔滔不绝的时候,柳菲菲早已对她的虚荣、骄傲、自卑、焦虑有了充分的了解,对她产生了近乎于悲天悯人的同情——这个女人,她内心是多么不安与脆弱!当你完全了解一个人的时候,你总是不容易责备她的。

日久生情,友情也是如此。

这对塑料姐妹花的性情如此相反,然而一个出于寂寞,一个出于怪癖,竟相伴走过了十年的青春。如今,白殇殇需要柳菲菲胜过世界上任何人,自私的她也不吝于关心对方,真心实意地为闺蜜担心或高兴;而不论白殇殇有时候表现得有多婊里婊气,柳菲菲都不会嫉妒她或者瞧不起她,只会担心她怎么还没嫁出去。

这次也一样,白殇殇罗里吧嗦谈起自己目前面临的困境,柳菲菲听完,提醒她道:“叶瞬还不错。”

白殇殇不以为然:“他太漂亮了。”

“结婚后他就胖了。”柳菲菲推了推眼镜。

白殇殇:“……”

白殇殇:“那我还是希望他永远年轻漂亮。”

正好这时候手机响了,是叶瞬在qq上敲她。白殇殇留着qq的消息通知,只允许推送叶瞬的消息,因为这关系到她下个月能不能吃上饭。叶瞬告诉她说,《浩荡纪》的项目联系了三个作者,要先写大纲和一万字比稿才能签合同。白殇殇瞬间像泄了气的皮球,她讨厌竞争。

“现在我要去做枪手。”白殇殇心烦意乱地丢掉了手中的筷子,“五年之前我写一本书就有20万的版税,五年之后10万块钱没署名的著作,我还要去跟人抢。”

“我一年工资也就12万。”柳菲菲平静道。

白殇殇没有再说话,但她脸上的表情好像在说:我们俩怎么好相提并论,我是个作家,我还长得那么漂亮。

柳菲菲安安分分地扮演着sheldon身边的lenerd:为什么突然diss我?懵逼,无奈,又习惯。

“关键是这个项目我可能根本做不了。我是个青春校园文作家,怎么写得了十洲三海?”白殇殇头痛道。她想借《浩荡纪》勾搭徐静之,替代四海纵横做他的女神,但是她也意识到自己写不出来。

柳菲菲猛地抬起头来:“十洲三海?”

“嗯。”白殇殇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滔滔不绝地把全部情况合盘托出,“找枪手的是四海纵横的书,京宇要找人续写《浩荡纪》。”

“为什么?”柳菲菲蹙起了眉头。

“因为连城的少东家说要看到《浩荡纪》结尾才同意投资……”

“四海纵横为什么不自己写?”

白殇殇还没有见过闺蜜那么激动,耸了耸肩:“他死了。”

当啷一声,柳菲菲手中的筷子落在地上,脸色一瞬间变得惨白。白殇殇安抚地摸了摸她的手,发现她在轻微地颤抖。

“怎么了?”

“他……他什么时候死的?”

“不知道。不过大概是《浩荡纪》上一次更新的时候,有好几年了吧——你认识他?”

柳菲菲没有说话,那之后也没有说话,直到她未婚夫过来把她接走。白殇殇这时才想起她这个闺蜜曾经也是在龙吟论坛上写玄幻文的,可能和四海纵横有什么渊源。她后来在微信上询问了柳菲菲这件事,但是柳菲菲没有回复。

白殇殇情商不低,只是面对自己人时忍不住放肆任性,现在她的自己人出事了,她的情商立刻上线,意识到她可能踩了闺蜜的雷区。她把这事儿记在了自己的手账里,还剪了段“立入禁止”的胶带纸高亮,决定先给闺蜜一段时间缓冲,然后找时间跟她好好谈谈。

不过现在,她当务之急是硬着头皮去看《浩荡纪》。她讨厌竞争,可是没办法,为了她那勾搭徐静之的宏图伟业,她不得不去尝试她原本一辈子都不会碰的题材。

第40章 来自编辑的职场骚扰田恬突然之间接收了洗灰,喜忧参半。他知道洗灰写得很好,能正式变成自己的作者,意味着自己的事业更上一层楼。但是,他也意识到《浩荡纪》的比稿会变得非常残酷。他的两个作者都在竞争这个项目,无论最终谁胜出,都会有一个扑到他怀里哭——他根本不相信白殇殇能接得了这个活,她就只会写点打胎流产。

他不得不提前告知两位作者他们还有竞争对手,这个项目不一定会有结果,为他们打剂预防针。老实说,他心里更希望多维元素胜出,毕竟多维元素是完全属于他的,还是第一个跟他建立长久关系的作者,田恬对他的观感就像是女生对于初恋;洗灰就不一样了,洗灰是庄墨硬塞给他的,这简直就像接受了兄弟的媳妇儿,一种彪悍的游牧民族风俗扑面而来。

田恬屡次提醒自己要一碗水端平,但不得不承认,他心中跟多维元素更亲。他也觉得多维元素更适合写这个案子,所以在通知他的时候语气更委婉,还加了很多鼓舞人心的话。

多维元素起先很气愤:“什么?比稿?”然后还没等他回话,就说了一句“我是最强的”,把他给拖黑了。

田恬:“……”

田恬当即就决定,以后跟他最亲的作者是洗灰。

虽然这个决定有点赌气的意味,但他很快就发现洗灰的性格非常软萌,跟多维元素的傲娇呈现出强烈的对比。

首先,洗灰不会动不动把人拖黑;其次,洗灰从来不会晾着他,只要跟他说话,他就秒回,就算以男朋友的标准来看也已经大大超出基准线了;最重要的是,洗灰跟他说话是用敬称的,他不说你,他说“您”!

苦逼的小编辑田恬从业20多天来还从来没有被人这么尊重过,他仿佛刘邦第一次在未央宫里接受群臣的朝拜:“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

洗灰对他的尊重极大地激发了他的责任心,他认为自己必须对这个软萌的小可爱负起责任来。什么多维元素,他不认识!他要为洗灰保驾护航,为他争取到这个项目!

田恬就好像得了贵妃的昏君,彻底把他傲娇的原配丢在脑后,有事没事就去敲敲洗灰:“吃了没?睡得好么?写多少了?”

任明卿就老老实实地回答:“吃了;睡得挺好;没写;谢谢关心。”

他现在领了一笔“巨款”,宅在家里打算好好写点东西,目前正一头扎进《浩荡纪》里,要把原文补一遍。就是这个叫“一口咸”的编辑好像突然转了性,天天有一搭没一搭地找他闲聊,让他苦不堪言。任明卿上回写《新房客》的时候,依稀记得他是个很酷的人,言简意赅,半句废话没有,现在却像个罗里吧嗦的初中女生,任明卿仿佛觉得自己谈了个女朋友。正说话间,一口咸又发来一个视频,跟他说很好笑,任明卿只能硬着头皮看完,然后跟他一起无聊地哈哈哈哈哈哈。

“干什么呢?”庄墨从财务部回来,冷冰冰地敲了敲田恬的桌面。

田恬吓得赶紧把视频窗口最小化,装模作样地吹着口哨在屏幕上瞎几把点来点去。

庄墨扫了一眼他的qq,发现他在和任明卿说话,忍不住上前翻了一下他们的聊天记录。田恬缩在位置上,大气不敢出一声,冷汗倒是流了不少。

“这么闲?”庄墨浏览了一下那99+的聊天记录,严厉地扫他一眼。

田恬诶呀一声,没有骨头似的地在位置上磨来磨去:“现在没有别的事情做嘛,我就找作者联络联络感情——是你说你把洗灰给我了的!你管我跟他说什么啊!你别是想反悔吧!”田恬抢过鼠标抱在怀里,仿佛这样庄墨就不能把他的小可爱抢走了。

“作者只有一个礼拜的时间做大纲、写样稿,如果通过审核,签完合同,就只剩下七个礼拜时间完成一整本书。他的时间很宝贵,你不要拿无关紧要的事情去打扰他。你是编辑,应该尽量帮他完成工作,而不是浪费他的时间。”

“他又不是每时每刻都在写东西,那样多闷啊……我看你就是吃醋。”田恬小声逼逼,“他本来是你的作者,现在跟我好了……”

“你很闲么?”庄墨抬高了声调。

喏,果不其然发火了。田恬背着他做了个鬼脸,吐了吐舌头。

“你没有其他事要做了吗?”

“……确实是没有。”田恬耸了耸肩膀,“公司要倒闭了,除了盯《浩荡纪》的项目,我还能干嘛?等融到资了我再去收稿啊,反正下一期杂志一时半会儿也出不了。”

“公司会倒闭,是因为杂志不赚钱。”

田恬觉得也是哦:“嗯,然后呢?”

“就算融到资,投资方也是要看到产出的,不能总是烧钱在不赚钱的项目上,我们得想办法赚钱。”

“以后不做《新绘》了?!”田恬差点跳起来,他以为只要徐静之买下《浩荡纪》的版权,公司就可以继续像从前那样运转下去。

“做当然是要做。杂志只是一个载体,我们要开发更适合现代读者的载体,比如网站或者app。为了早做准备,你把新绘十年间刊登过的所有文章整理出来,不但要有正文,还要分门别类,完善文案和作者简介,一个星期后给我。”宋鹏团队的小程序已经搭好了框架,需要内容,介时赶紧上线。

田恬瞬间倒在桌子上,死了。

“而且,我们还要开发新项目赚钱。”

“等等等等,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呢?”田恬一踏入社会,就在某个问题上变得非常现实,即:他不是个非常重要的人,也不是个很有能力的人,他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小菜鸟,要做社会主义的一颗小小的螺丝钉。公司的编辑岗位需要他,他就做一个编辑,努力把自己分内的事情做好,让领导满意,然后争取领到更高的薪水。鉴于他是新手上路,又是那么微不足道,所以公司的盈亏跟他都是没有关系的。即使这关系到他生活的方方面面,他也对此无能为力。田恬的世界观是建立在这个前提之上的。

而庄墨接下去的话彻底打破了他的三观:“你,出去赚钱。”

田恬:“……?”

田恬:“我他妈……我他妈怎么出去赚钱?你要我出去背煤气罐么?还是要我去送牛奶?!”

“你是个编辑,在图书、文娱行业里供职,你就不能干点你的老本行?”庄墨对他的自我定义很无语。

“我在干啊!我努力催稿,做出了上一期的杂志,不就堆在这里么?”田恬惊慌失措地一指走廊,然后又一指电脑屏幕,“而且我现在也在催《浩荡纪》的项目,如果这事儿成了,公司就能拿到五千万的版权费呢!”

“哦,你的杂志之所以堆在这里是因为卖不出去了;你如果真想《浩荡纪》按时完成,就不要再去和作者套近乎了,他们不需要。作者很好养,你只要把他们丢在那里,他们就会自己产出,就跟一只只勤劳的小蜘蛛一样日夜不停地织网——但是你,田恬,”庄墨直起身,居高临下地望着他,“公司雇佣了你,你却在这里上网看视频消磨时间,你为公司创造了多少产值?在作者努力工作的时候,你又做了哪些事,让你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你没有浪费时间?”

“我只是一个小编辑,我他妈能干嘛呀?!我要是能帮公司赚到钱,我就自己去开公司了啊!”田恬头痛。

庄墨想了想,平静道:“主编已经做出了决定,在观文的封锁解除以前,期刊不会恢复销售。也就是说,每个月制作期刊的钱省下来了。”说着,他在田恬面前的便签纸上随手写了个数字。

田恬一看到钱就抖了抖耳朵尖:“什么意思?”

“这笔钱你有权调用。”庄墨道,“随便你印什么书,随便你找哪个作者,甚至是不是书都不要紧,只要能卖得出去,你就可以做。我只有两个条件:第一,利润大于成本,决不能给我亏本。第二,下个月发刊日要给我做出来,我们总要有东西要拿给经销商卖。”

“哦!”田恬惊恐道,“草泥马!”

庄墨横他一眼:“下次再让我听见……”

田恬赶忙封上了嘴。

庄墨回到烈火哥身边。烈火哥一边起草《浩荡纪》的合同,一边头也不抬地问:“你让小田儿去开发新产品?太快了吧,他才刚参加工作。”

“就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才好做这个事,工作久了会被条条框框所束缚。现在又有时间,可以从每天的琐碎工作中抬头做做规划,公司不养闲人,”庄墨冷酷道,“不能赚钱就不准拿工资,理应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