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第八十八章(1 / 1)

绿野人踪 覃子非 4259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第88章 第八十八章

今年的冬天来得很早,地里的二苗刚收完,一场秋雨淅淅沥沥下了两天,山里回旋了一夜的北风,第二天一早起来都要穿毛衣了。

入秋之后家里基本没有什么活儿要干,农子剑也申请了去学校上课,山村学校非常缺老师,尤其是外面的年轻新鲜血液,农子剑担任了五年级的数学老师和整个学校的体育老师,他是学校里最活跃的老师,深得孩子们的喜爱。

每天还是陆月歌最早起床,做好早餐后他把农子剑和蓝棠君叫起来,八点钟的时候他们就要出门去学校上课,蒙仁峰去河边换蓝靖放鸭子,陆月歌喂过猪后就去地里种菜,忙完这些,他就开始自己的竹编工作。

大家各司其职,简简单单,平平凡凡,生活可以说是十分幸福美满。

学生们开始放寒假的时候,农子剑也要准备回家过年了,他去年是在这里过年的,今年得回莨市和家人一起过年了。

陆月歌给他准备了很多土年货,还酿了两桶米酒和药酒送给老爷子老太太,亲自开车送他到了莨市。

临近过年,原本人口拥挤的大都市冷清了不少,城市禁烟火,只有树上挂的红彤彤的灯笼才展示了一点过年的气息。

今年的年夜饭是在大伯家吃的,一大家子围在一起,适龄青年的工作婚恋情况和孩子们的学习生活是不可逃避的话题中心,农子剑小堂哥的女儿都会走路了,大家自然把枪口对准了他。

“子剑啊,有女朋友了没有啊?”大伯母问道。

“都跑到乡下去了,肯定是有意中人了呗。”农子书说道。

农子剑暗自捏了一把汗,他打着哈哈,“八字还没一撇呢,慢慢来。”

“什么姑娘啊,这么难追?”蒋春凤有些疑惑,“这都大半年了还追不到手。”

“子剑人老实呗,堂弟我跟你说啊,太老实是不行的——”

农子书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自家老婆打断了,她抱着孩子哼了一声,“好呀农子书,什么太老实了不行,你是不是想不老实了?”

“冤枉啊老婆,”农子书是个妻管严,他笑呵呵地讨好自己妻子,“我当初要是老实肯定追不到你了,你那么受欢迎,为了追到你,我绞尽脑汁不知道花了多少心思啊!”

“就会胡说,别教子剑那些歪的。”堂嫂这才气哼哼地放过了他。

大家都笑了,蒋春凤说,“男孩子嘛,太老实了也不行,嘴巴还是要甜一点才能追到人。”

“是啊,而且我们子剑长得也很帅啊,身材又好,这样的男朋友多有安全感。”结了婚的女人都爱做媒,堂嫂笑着说道,“我有一些小姐妹还不错,要不要给你介绍介绍?”

“不用了嫂子,我还在追求别人呢,做人要一心一意。”农子剑流汗,他只想好好吃饭,赶快结束这个话题吧。

不知月歌会不会也被家里人问这些事情。

“子剑啊,你也别太傻了,要看清什么样的人才适合做老婆,不然以后娶回家累的还是你妈。”大伯母说道,他们家条件也算不错了,子剑都追到乡下大半年了,这姑娘还这么难搞定,别是以后娶回来要人侍候的。

“不会的,他……人特别好,长得好看,做饭也好吃。”农子剑怕他们继续追问下去便赶紧说道,“缘分到了自然会成的,我才多少岁啊,你们就等着吧。”

其他人还好说,关键是大哥的眼神让他很吃力啊,大哥这么明察秋毫的一个人,千万别让他发现了,否则……后果他真的不敢想象。

陆月歌这边的情况不太好,陆百京和罗小桂今年一起回来过年了,陆月歌明显感觉到他们的感情已经不一样了,他们很少交流,更多的时候都是对着手机划拉不停。

罗小桂越来越漂亮了,她皮肤白皙,身材苗条,衣服也非常适合,画个淡妆后看着也就三十岁多一点,寨子里和她同年龄的女人都羡慕不已。

“小桂啊,真是越来越年轻了,看着我也想出去打工了。”

“人家小桂本来就是漂亮的,像我们这样的出去了也不见得会变年轻漂亮。”

“没有的事,你们出去了也是一样的。”罗小桂笑笑,“外面的人都是这样打扮的,随便化一点妆,人都会变得精神漂亮很多。”

生活环境不一样了,确实很容易就没有共同话题,罗小桂和她们说了几句之后就走了,在原地抱着孙子的几个女人有人羡慕有人嫉妒,

“出去的人就是不一样啊,这脸蛋和身材保养得这么好。”

有人压低了声音:“之前不是听说她跟别的男人跑了吗?怎么现在又一起回来了,难道是假的?”

“谁知道呢,现在变这么漂亮了跑了也正常,去到外面遇到了更好的人更好的生活,这穷山沟里的东西都得丢。”

“不一定是谁不要谁呢,黄家阿宝不是说见过百京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吗。”

“哎呦,这可真是……”

罗小桂回来的时候,给陆月歌带了很多东西,衣服鞋子电子产品,装了满满一个密码箱。

陆月歌换上了新衣服,罗小桂看着比自己高出一个头的儿子露出了笑容,她帮他整了整这件黑色卫衣的帽子,把他的长发从领子里拿出来,“我儿子可真帅!”

其实陆月歌跟罗小桂的感情已经不像小时候那样了,男孩子成年了,跟母亲的关系便没有小时候那样亲密了,尤其是感情很传统内敛的山里人。

而且罗小桂真的变了很多,她已经从一个农村妇女变成了大都市的成熟女人,陆月歌觉得有些陌生。

“是阿妈的眼光好。”“月歌,过完年你跟阿妈一起去外面好吗?”罗小桂把儿子额前的发丝别到了耳后说道。

“去深市吗?”

“深市也可以,你想去新国吗?那里是发达国家,很干净,很漂亮……”她的声音慢慢小了下去,因为陆月歌正在用很平静的眼神看着她。

好像他什么都知道了。

“阿妈,你有认识的新国人?”陆月歌问她。

“嗯……我工作的地方有一个朋友是新国人。”罗小桂轻声说道。

陆月歌笑了一下,终于还是问出口了,“普通朋友,还是别的什么朋友?”

“月歌!”罗小桂的声音提高了一些。

“你不想跟我说说吗?”

“……当然只是普通朋友。”罗小桂整理好自己的情绪,“从小到大你想做什么我们都由着你,考农业大学也好,读了大学再回到这里也好,但是一个男人总需要去外面闯一闯,新国跟这里完全不一样,阿妈现在有条件了,你可以一起去看看。”

陆月歌低着头,为什么每个人都觉得外面才是好的,回到这里种地养猪就是没有出息?钱已经是衡量成功的唯一标准了吗?

“你这孩子怎么这样呢,都这么大了还离不了家,还是一个男娃子。”罗小桂叹气,“阿妈带你去新国,那边环境好,福利也好,我的儿子这么帅,就不应该待在这山沟里。”

“去看一看可以,但是我不会留在那里的。”陆月歌说道,他当然不会留在那里,他只会待在有农子剑的地方。

出息不出息,不是别人说了算的。

“你和我阿爸……是回来离婚的吗?”

“……没有,你别多想,我们不会离婚的。”罗小桂转过头说道。

她的情绪很平淡,陆月歌不相信她说的话,如果真的还有感情,是不会这么平静地说出这些话的。

都这样了,为什么还要勉强一起回来呢。

陆月歌觉得很难过,虽然他已经二十多岁了,不应该像小孩子一样为父母的感情破裂而太过在意,感情的事勉强不了,不爱就是不爱了,勉强在一起有什么意义……

山里的冬天很冷,这几天下起了雨夹雪,陆月歌背着竹筐进到了深山里。

早在七月份的时候,寨子里来了一支考察金钱豹的科研队伍,一直驻扎在山里做研究,几次安装红外相机的时候陆月歌都有跟着一起去,空闲的时候他还会带着粮食深入到山里探访他们。

科研人员早在一个月前就放假回家过年了,只有一个叫李熠的退伍兵留下来守在营地,陆月歌已经半个月没见到他了,这么冷的天他担心会出什么事情,所以他一大早就背着食物和炭火进山去看看情况。

树上挂满了晶莹的冰霜,陆月歌穿了雨衣,既可以挡雨又可以防寒,走了大半天的路,下午两点多才终于到达了营地。

李熠不在营地,茅屋前面的篝火已经熄灭了,陆月歌把带来的东西放好,燃起篝火准备烤一个粽子来吃。

粽子烤好了,他才剥开粽叶,粽子的香气就引来了一只猴子,这只猴子估计是来营地要吃的惯了,也不怎么怕火,从树枝上跳下来后就冲着陆月歌吱吱叫,陆月歌便把小半的粽子分给了它。

有沙沙的声音传来,陆月歌转头一看,李熠抱着一个竹筐从后面林子回来了。

那猴子趁陆月歌转头的时候,直接就把他手里只咬了两口的粽子抢走,然后一溜烟就跑了,陆月歌哭笑不得,他站起来向李熠走去,“熠哥。”

“月歌?”李熠看到他很惊喜,“你来了真是太好了!你看看我带了什么回来。”

他小心地放下竹筐,然后慢慢揭开竹筐上面用绳子紧紧捆着盖住竹筐口的衣服,陆月歌一看,里面竟然是一只“大猫”。

他们这片山林里真的有豹子!

看到有人靠近,被限制在竹筐里的花豹喉咙里发出了威胁的咕噜声。

李熠说,“早上我去西边的林子发现的,它捕猎野猪的时候被伤到了。”

冬季寒冷,食物变少,这只金钱豹估计是饿极了,捕猎小野猪的时候被大野猪围攻,野猪的战斗力不可小觑,皮毛又坚硬,这只金钱豹根本不是对手,要不是李熠赶来,这只金钱豹只怕要被野猪的獠牙扎穿。

李熠呼出了一口气,一路托着这猛兽回来,既怕它冷不防一爪子伤人,又怕把它给颠着了,营地只剩下他一人了,还好陆月歌来了,不然只有他一个人也是麻烦。

猫科动物的攻击能力非常可怕,敏捷的身姿,锐利的爪牙,独行的性格都表明了这是不可亲近的猛兽。

金钱豹动作敏捷,昼伏夜出,常人基本很少能见到它们,警惕性又高,怎么会任人类给它包扎。

为了安全起见,两人用棉被小心地把这只金豹托出来放到了笼子里,陆月歌一边安抚它一边检查它的伤口,它站不起来,后腿的皮毛沾了不少血迹,伤口挺深,应该是伤到骨头了。

李熠拿出了营地里的医药箱,两人分工合作,一人隔着被子按着金豹,一人配了生理盐水给它冲洗伤口,撒上一些药粉,最后再用纱布包扎好。

包扎好伤口的豹子安静了不少,窝在笼子里警惕地望着眼前的两个人类。

这是一只估计还没成年的母豹,身躯大约有半米长,金底黑斑的皮毛,尾巴很-粗-长,受伤和麻醉让它有些虚弱,它估计挺久没吃东西了,陆月歌刚好给李熠带来了几斤新鲜的猪肉,李熠便把一半的肉切给它吃了。

陆月歌还煮了一锅肉粥,用瓷盆端到了它面前,卧在棉被上的豹子先是嗅了嗅,然后才伸出舌头吃了起来。

篝火正旺,陆月歌把两个粽子放到了火堆边烤着,没一会就香气四溢了。李熠忙了大半天,这会吃到了热腾腾的粽子,他舒了一口气,“还好你来了,太及时了,还带了这么多东西,真是雪中送炭,太感谢你了。”

科研队里唯一的女博士一直赞他为“山野谪仙”,果然一点都不为过。

陆月歌笑道,“不客气,我也是托你的福,我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摸到花豹呢,我只是在小时候模模糊糊见过一次……还以为它们已经灭绝了,没想到现在还能再见到。”

“这里环境好,保护得好的话,以后能见到它们的机会还是很多的。”

这片山林太大,无人探索的地方还很广阔,也许真的还有不少的珍稀动物在避世生存着。

陆月歌的眼睛一直离不开笼子里的花豹,他觉得自己今天这趟实在是太值得了,他一边翻着火堆边的红薯一边和李熠说,“熠哥,准备过年了,我是来邀请你去我家一起过年的。”

“这……”

“大过年的你一个人在这山里多孤独啊,天气预报说这几天还要继续降温。”陆月歌劝说道,“你去跟我们一起过年吧,住几天再回来就行了。”

“我一个外人,大过年的去别人家不太好……我还是一人待在这里就好了。”李熠想想还是拒绝了,他一个陌生人,大过年的去别人家里确实不好意思。

陆月歌不知道他为什么过年也不回家而是一个人呆在这深山老林里,“没事的,就去住几天,人多热闹,子剑回家了,现在家里就我阿爸阿妈和我哥四个人。”

“可是这豹子怎么办?”李熠看了下笼子里吃饱了东西正在餍足舔爪的豹子迟疑道。

“我们在这里照顾它几天,等二十八那天再回去就行了。”陆月歌隔着笼子小心翼翼地碰了碰豹子的耳朵尖,这些野生的独行生物是不亲近任何人的,等它伤好一点肯定就不愿留在这里了。

“那行,等它没什么问题了我就跟你回去。”盛情难却,李熠只好答应了。

但是没等到二十八,第三天天还没亮,陆月歌和李熠被屋外的声响吵醒了,他们从窗口望过去,清冷的月光下,那豹子不知道怎么地就出了笼子,还把陆月歌带来的鸭子咬死了。

豹子看了他们一眼,然后就叼着鸭子隐没在了黑暗中。

天亮后两人找了一个上午,还是没找到那豹子的踪迹,李熠冻得直发抖,“回去吧,它的腿问题应该不大了,我们能这么近距离接触到一只金钱豹已经很幸运了。”

在他们来到这里考察之前,整个团队的人都不确定这里是否真的还有金钱豹的存在,没想到临近过年的现在给他们遇上了一只,拍到照片和采集到资料,这对他们这些研究者来说已经是最好的过年礼物了。

希望这只豹子能好好生存下去,在这片山林里繁衍生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