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第 四十四 章(1 / 1)

绿野人踪 覃子非 3931 汉字|5 英文 字 2个月前

第44章 第 四十四 章

李茉茉的脸被冻得红扑扑的,头发上也沾了一些雨水,农子剑后退几步,把她叫到了不被雨淋到的地方。

陆月歌的心沉到谷底。

农子剑完全没想到李茉茉会突然出现,他没敢直视陆月歌,但他能感觉到对方好似受了打击的低落情绪,他硬着头皮问李茉茉,“下这么大雨,你怎么也来了?”

“我和乔娇约了在附近吃东西,她说你在这里等我……”李茉茉悄悄看了陆月歌一眼,“六月学长也一起吧?”

李茉茉这是第二次和陆月歌这么近距离接触,陆月歌的表情变化,她看得清清楚楚,她不由得在心里叹气,同是天涯沦落人,这就是喜欢上直人的后果,这也是她不敢和乔娇告白的原因。

而对李茉茉这个文静漂亮的女生,陆月歌觉得自己连嫉妒的资格都没有。鄢烈前段时间问他,说怎么觉得他和农子剑的来往好像淡了很多,还无意中透露出农子剑可能要脱单了。

是这个女生吗?他们……已经在一起了吗?

“……我、今晚还有事就不去了。”陆月歌握紧了手里的伞勉强微笑着说道。

“下这么大雨,你们打个电话过来,我过去找你们就好了。”农子剑干巴巴说道,乔娇真是乱点鸳鸯谱,快下班的时候她发了一条信息过来,说什么今晚有惊喜——这就是所谓的惊喜吗?惊吓还差不多!

小学妹也真是能忍,乔娇明明是想要撮合他们的……果然真是应了电视里那句话,爱情使人卑微。

那天公园乌龙事件之后,两人现在是关系不错的朋友,愣头青农子剑还被对方的三两句话,就套出了陆月歌已经和他表白的事情。

余光看到陆月歌受伤的表情,农子剑心里很不忍,但是李茉茉和他说过,不狠心拒绝、还让对方抱着希望,才是对对方最大的残忍。农子剑反问她,那你希望乔娇永远都不知道,还是知道后拒绝你?李茉茉沉默了。

“那,我不跟你们吃饭了,你跟鄢烈说一声,我先送茉茉过去,等九点我再自己打车去ktv。”农子剑没敢看陆月歌,他站在李茉茉旁边,“我们先走吧,太冷了。”

“嗯。”李茉茉把自己手里的伞递给了农子剑。

伞很小,两人站得很近,虽然没有牵手,但还是很像一对很登对的情侣。陆月歌的心也跟这湿冷刺骨的天气一样,寒冷压抑。

“那我们先走了……”农子剑看到陆月歌手上的雨伞,再看看一直站在三米外的蓝棠君,“那个,这是我们经理……伞可以——”

“你好。”陆月歌勉强笑着和蓝棠君点头打了声招呼,然后把手里的雨伞递给他,“这把伞你拿去用吧,雨挺大的。”

看了半天好戏的蓝棠君接过了雨伞,微笑着对他说,“那谢谢了。”

看着农子剑和李茉茉共用一把伞离去的背影,陆月歌消沉不已,这也许就是他给自己的答案吧,单方面的喜欢,连生气哭闹的资格都没有,只能独自咽下这份苦涩。

走进雨幕中的农子剑咀嚼着他们经理难得一见的微笑,好半天才突然醒悟过来——高冷面瘫的经理,居然对着长发飘飘俊美无俦的六月笑了?!

蓝总是基佬——六月也是基佬—— 等等,蓝总不会是看上六月了吧?!!

蓝棠君这么英俊多金,两人性向相同,他们是不是有可能在一起……

听了他的脑洞,看着他垮下的脸,李茉茉无语,子剑学长,你说你对六月学长没意思,我真的不信。

农子剑还真猜对了,后来蓝棠君一直没有把伞还给同在公司的他,那肯定是那时他们互留了联系方式,自己把伞还给陆月歌了。

农子剑想着,像六月这样的长相和脾气,估计没人能拒绝,蓝总也英俊多金、为人稳重,若他真看上了六月然后展开追求,会不会很容易追到手……

想象一下他们在一起的画面,两个帅哥,挺般配的……

要是他们对上眼了也好,就没有自己的事了……

但是一想到他们志同道合、相谈甚欢的画面,农子剑就觉得心里闷闷的,他唾弃自己,明明不接受人家,还这样小心眼胡思乱想是怎么回事,渣,真渣!

寒假来临,陆月歌早早就买好回家的车票了,回家的前一天晚上,陆百京打电话来问他,要不要去深市和他们过年。

“你们不是说今年回来吗?”陆月歌问道,上次打电话,阿妈明明说今年要回来过年的。

他去那个南边沿海城市住过几天,污浊的空气,拥挤的人群,都让他觉得很压抑。

“临时有点变动……你来这边过年也是一样的。”陆百京说。

“阿爸,你们回来这边工作可以吗,县里有工业区,开了很多新厂子,寨子里有不少人都在那里上班,赚的钱也不算少……”

“那里一个月才一两千,这里一个月四五千,能比吗?”陆百京有些生气,“不是谁都跟你一样,总想窝在那个山旮旯,当初就叫你不要读什么农业大学了,一点出息也没有!”

“……”陆月歌沉默。

他不怪阿爸这么想,毕竟他们最后还是同意了他来读农业大学,每个月都按时汇来生活费,他们就他一个儿子,而他还喜欢男人,怎么说都是他对不起父母。

什么是成功,什么是有出息,现代社会,这些东西都是用金钱和地位来衡量的。

陆百京是爱自己儿子的,他这个儿子,小时候什么都不怕就爱在山里到处跑,离家去读初中的时候还红了眼睛,他们只当他是孩子心性,长大了想法就会变了,毕竟有谁见到了城市的繁华,还会再回到那穷苦的地方。

太婆说过这孩子始终是属于山里的,山里人信命,陆百京只能由他去了,但这几年他在外面见识广了,渐渐就不再相信那套了。“今年七月你就毕业了,你考虑一下要不要来这里。”陆百京缓和了声音说道,“今年来这里过年吧,我和你阿妈都很想你。”

“好,我过几天就过去。”

陆月歌退了火车票,买了一张去往深市的汽车票。

在医院上班到腊月二十三,陆月歌坐上了去往深市的大巴。大巴不走高速,在临近两省交界的城市,陆月歌看到了新闻里说的摩托车大军。

天空还下着绵绵细雨,天气湿冷刺骨,一辆辆沾满泥土的摩托车不急不缓地从大巴旁边驶过,骑车的都是男人,后面绑着行李,坐着他们的妻子或者亲人,还有不少女人抱着半大的孩子,他们戴着安全帽,衣服裹得厚厚的,全身只露出一张脸,裤腿上全是泥土。

风雨和拮据也挡不住他们回家团聚的心。

看着窗外与大巴反方向行驶的摩托车返乡大军,陆月歌心里沉甸甸的。

到达深市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九点,临近春节,这座人口众多的城市越来越少人,陆月歌下车后,又转了几趟车才到陆百京所在的酒店。

这是个四星级酒店,陆百京夫妻一出来就是在这里上班的,陆百京人机灵,学东西也快,三年间从一个普通服务员做到了领班,工资不算低,于是从宿舍搬出去,自己在外面租了房子。

看着这个更像单身男人的屋子,陆月歌隐隐觉得不安,但是看到在厨房一起下厨的父母,他又觉得是自己多想了。

罗晓桂变了很多,陆月歌才二十岁,而她也才刚三十七岁,她本来底子就不错,现在天天在酒店上班,皮肤变白了,也会打扮了,看着也就三十岁左右,别人根本想不到她会有陆月歌这么大的儿子。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喜欢在外面吃年夜饭,所以很多酒店年前年后都非常忙碌,很缺人手。酒店经理知道了陆百京的儿子来这里过年,便直接以一天七百块钱的高薪请陆月歌来兼职。

闲着也是闲着,陆月歌答应了。

这个远离故乡的遥远城市,这个没有农子剑的城市,陆月歌觉得很压抑。

酒店每天都非常忙碌,客人一波一波地来,陆月歌每天上班时间都超过十四小时,大年三十这天,更是一刻都没能停过,做了一天的传菜员和服务员,还兼职打扫卫生等各种杂活,忙到凌晨两点才下班。

手机里各种祝福信息,这个时候很多人还没睡下,各个群里还有人在发红包抢红包,热闹至极。

农子剑其实一直守着手机,鄢烈以前组了一个二十多人的群,他们都在里面,十二点的时候大家都热热闹闹地发红包抢红包,陆月歌却一直没动静。

鄢烈说他去深市和父母过年了,那为什么在群里一句话都不说呢,是因为自己吗……没有爱情,他们的友情真的就这样完了吗……

远在另一座城市的陆月歌无数次抚摸过农子剑的头像,他想和他说一声新年快乐,还有,我爱你,我想你……

直到早上九点,他终于忍不住打了一个电话给农子剑。

原以为对方不会接,结果才响了三声就接通了,那边的声音有些迟疑,“喂……”

听到久违的声音,陆月歌笑得很酸涩,“新年快乐,子剑。”

“新年快乐。”农子剑也说道,他怕尴尬,就找了话题,“你不是去深市过年了吗,怎么昨晚都不见你抢红包。”

“我上班呢。”

“嗯?为什么?过年还要上班?”

“我阿爸他们酒店缺人,闲着也没事做,我就去兼职了,一天七百块钱呢。”

农子剑心里蓦然一痛,这人,怎么这么拼,从大一就没停过……他开玩笑道,“大过年的还兼职,怪可怜的,等下我发个大的红包给你好了。”

“好啊,恭喜发财!我等着呢。”陆月歌笑得很开心。

农子剑说完那句话就有点后悔了,他清了清嗓子又说别的,“等不那么忙的时候,你可以去欢乐谷和海边玩一下,我以前去过,挺好玩的。”

“嗯。”陆月歌的声音轻轻的,农子剑却好像被电触了一下,他突然想挂电话了。

农子剑家里人多,几个孩子吵吵闹闹的,陆月歌还听到有小孩叫着“小叔带我去玩”“小叔恭喜发财”“小叔我要玩游戏”……

“好好好。”农子剑应着小孩们,然后跟陆月歌说,“那,我先带小家伙们去玩了——”

“等等,先别挂。”陆月歌叫住了他。

“怎么了?”

“新年快乐,还有,我……”陆月歌望着窗外的香蕉林,最后还是忍住了那几个字。

我爱你,我想你。

农子剑心脏砰砰直跳,他觉得陆月歌要说的应该是【新年快乐,我喜欢你】或是【新年快乐,我爱你】这样的话。

陆月歌欲言又止,农子剑心跳加速地挂了电话,“新年快乐……再见。”

挂了电话之后,农子剑给他发红包,输入金额的时候,他犹豫了好一会,然后给他发了一个666。

对方很快领取了,然后也发了一个过来,农子剑等了好一会才点开。

520。

农子剑的脸瞬间红了,心跳快得失常,指尖都颤抖了。

冷静了一下之后,他把手机放回口袋里,然后带着一帮小孩去玩了。

他们家和大伯家同住在这个别墅区里,小姑今年也带着丈夫孩子回来一起过年,十多个大人小孩满满坐了一大桌。

大哥大嫂抱着森森和鑫鑫,大堂哥的女儿也有两岁了,二堂哥刚新婚不久,堂嫂已有四个多月的身孕,二堂哥忙里忙外宝贝得不得了,小两口也不顾忌大家,什么时候都亲亲热热的,腻歪得不行。

家里的人都对这个漂亮嘴甜的新儿媳喜欢得不行,老爷子乐呵呵地对农子剑说,“子剑也准备了吧!”

“爷爷,这傻小子还没女朋友呢。”农子坤给老爷子夹菜,再看了自家弟弟一眼,这傻小子长得高高大大的,从小就知道玩,对男女之事迟钝得很。

记得这小子初三的时候,他们两人走在街上,前面走来一个很漂亮的女人,这傻小子眼睛都看直了,结果那女人走远后,他居然一脸可惜地说,真漂亮,就是,脖子怎么这么多疤啊,可惜了。

农子坤无语,都这么大人了,怎么还这么没常识?难道是因为自己对他管太严了?

“怎么没有,还带回家过了,六月长得可好看了!”老爷子挥舞着勺子叫到。

“爷爷……”农子剑有些心虚。

他忍不住胡思乱想,爷爷这么喜欢六月,会不会同意自己和六月在一起?……不会的,要是爷爷脑袋没毛病,肯定不会同意的。

他们家的男人普遍大男子主义,尤其是大哥,雷厉风行不苟言笑,要是知道他和男人在一起,肯定会被打死吧……

看看在座的各位,哪个家庭不是由男人和女人结合组成,再孕育几个小生命……这样才是正常的人生。

“你这老头子不要再胡说八道了,给我好好吃饭!”老太太敲了一下自己的老伴儿。

“就是个姑娘,子剑都带回家了!去年还从娘家带来了粽子和腊肉,可懂事啦!”老爷子争辩着。

“爷爷!”农子剑涨红了脸。

大家都笑了,最后全家人你一句我一句,关心起了农子剑的终身大事。

农子剑顿感压力山大。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一直在上班和画画,好像子剑接受六月的过程确实拖得太久了o(╥﹏╥)o,接下来我尽量双更吧。谢谢一直看下去的小天使(*  ̄3)(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