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肩上:“……”
“不哭?”察觉到她没动静。
于知乐回:“不想哭。”
“啧,你怎么不按常理出牌啊,”他埋怨道,另一只手,离开了她手,把她拥得更紧:“没法儿了,我就喜欢你这样。”
“景胜。”于知乐叫他。
男人:“嗯?”
“谢……”
“闭嘴,”景胜突然跳开去,搭住她肩侧:“夫妻间有什么好谢的,别这么客气,听了发慌。”
于知乐微微弯眸,突然想到什么:“我有东西送你。”
她脱开他两只手,回身往床边走。
景胜颠颠地跟上,一边开玩笑:“你要以身相许了啊?”
说完话的下一秒,女人转到床尾,蹲下身,取出了那把黑色的吉他。
于知乐抬高吉他,往下轻轻搁在地面,看向他:“我给你写了一首歌,打算情人节送给你。”
景胜一愣,随即回:“那你情人节再给我啊。”
“准备刻盘,把光盘包一下给你。”于知乐从旁边衣柜里,抽出了一叠毛毯,直接散开,铺在地上:“既然你来了,那就当面弹给你,更有诚意。”
尔后招招手:“过来。”
她席地而坐,把吉他抱到身前,随意试了下弦。
清亮的两下,好似有光,从她指尖溅到了空气里。
景胜也老老实实盘腿坐到她身边,他压根没想过于知乐会给他写歌。
怎么会有这么浪漫又诗意的女人啊,他从所未见。
她的神情,明明那样沉静;她的面庞,也未有任何修饰打搅;她看起来一点也不“精心筹备”,更别提对镜贴花黄,翘首为情郎。
可这般随心而动的自在,偏偏都击到了他胸上。他心跳得宛若四窜的钢珠,并执意认为这种感受一定就叫作狂喜。
于知乐搭着吉他,介绍:“这首歌不是很好听。”
“……”是嘛,你唱坨狗屁出来我都给它镶满钻。
“歌名叫《狗胜》。”她笑了,眼里突然多了点少女般无邪的亮。
“……?”景胜以为自己没听清:“什么鬼?”
“狗胜啊。”
“狗胜?”
“小狗的狗,”于知乐眼睛乐弯了:“景胜的胜。”
听起来似乎不对劲,细想又颇为合理,景胜搓了两把下巴,深思:“这名字有什么典故吗?”
“没典故,我给你的微信备注。”
“操,”景胜爆粗:“你能备注好点的吗,比如老公。”
于知乐探出手,捏了捏他一边小脸蛋:“这个更亲切可爱啊,我喜欢这个。”
她亲昵的动作和理由,瞬间让男人偃旗息鼓:“唱吧。”
他本就不会计较。
于知乐手刚触到指板,景胜匆忙叫住她:“等会。”
嗯?女人耐心等。
景胜拿出兜里的手机,把闪光灯打开:“好了。”
“干嘛?”
他小幅度挥了两下,郑重其事:“荧光棒,应援,瞧我这专业的粉丝素养。”
他真是什么都懂,于知乐轻笑:“关了,晃眼。”
景胜听话地熄了闪光灯,说:“一点都不抗压啊,看来你也是上黑板做数学题。”
于知乐笑意更深,知道他在意指什么,不否认,反而坦白:“对,我第一次给男人写歌,还要当面唱给他听,紧张,手抖。”
“我他妈开心得要死了。”景胜小声嘀咕。
“你说什么?”于知乐真没听清。
景胜加大声音分贝:“我一会要是倒了,你别着急,我那是开心得晕过去。”
“哦,”于知乐应下,问:“那我开始唱?”
男人重重点了一下脑袋,又点了一下。
于知乐架好吉他,清了清喉咙。
她抬眸瞥对面一眼,景胜恰好也在看他,相视一笑,没有前奏,唯独指背在面板上轻叩一下。
明快的弦音,直接伴着女人的声线开场——
“狗胜他是个男孩,
他总说自己帅,
我还看出他可爱,
他爱喝牛奶,
习惯还不想改,
别人说他是怪胎,
他还瞎几把嗨,
嗨呀他这个人是无赖——
每天跟我卖乖,
我不太想理睬
又不狠心说拜,
他整天爱呀爱,
哎呀哎我认栽,
到头来我居然离不开…”
主歌一过,景胜已经笑得合不拢嘴。
他以为,于知乐这样的性格,只会创作一些安静婉约的曲之,想不到的是,这一首从作词到旋律,都这么动人可爱。
尤其她哼唱过程中,不时对他投来的一眼,那灵气狡黠的笑意,和平素判若两人。
音符和着她嗓音,仿佛五彩缤纷的水果糖,不断往四周倾洒、跳跃:
“他可能还在乱猜,
但他也会使坏,
总击中我要害,
成我命里光彩,
我该怎么表白,
我已经爱上这小男孩,
啦啦啦,啦啦啦,
啦啦啦,啦啦啦,
臭无赖,死变态,
大怪胎,小男孩,
啦啦啦,噜噜噜,啦啦啦,
我的臭无赖,
我的小男孩,
……”
心都要听化了,化成蜂蜜水。
待女人哼到尾音,景胜笑眯眯问:“于知乐,你在跟我告白啊?”
“对啊——”女人颔首,直率地看他,手底仍在娴熟地铮淙。
“再来一遍。”
“……”
“encore!encore!”景胜强烈要求:“我还没听清楚。”
“加钱吗,我咖位很大。”于知乐也罕见地同他开起玩笑。
“加加加加加加加加加……”他要说无穷次。
……
暖光融融,透出了狭小的窗子。
弦音悦耳,弹跳在天花板和地面。
同一片柔软的毯子上,他们彼此相望,仿佛真的找到了最纯粹简单的归宿。
☆、第四十六杯
翌日,是个大晴天,天地一碧如洗。
于知乐把景胜送去了公司,路上,这熊男朋友已经能自己哼《狗胜》这首歌,他昨天缠着于知乐唱了二十遍不止,那些旋律早就烂熟于心。
“我也是有歌的男人了,感觉自己像个大明星。”全程不知道在得意什么东西,还神叨叨叮嘱:“这首歌除了我,不准唱给任何人听,知道吗?”
于知乐应吓:“哦。”
在她看来,他本来就是大明星,她没见过比他更能发光的人类。
停到地下车场,于知乐熄了火,刚要下车。
手腕被男人拽住,回首,是他看着她,两只乌润润的大眼睛扑眨扑眨,有所期待。
“干嘛?”于知乐扬唇。
景胜:“咱们来个吻别?”
她凑回去,亲了他一下。
“再来。”他又提要求。
于知乐假意警告:“一次行了啊,别得寸进尺。”
她让他别得寸进尺,这怎么行,要知道,资本家都是贪得无厌的。所以自己靠上前去,掰住她下巴,在她唇上,重重靠了一下。
强行撞过来的吻,于知乐倒是不恼,呵了声:“好了吧?”
景胜皱眉,作严肃思考状:“于知乐,你听过一句话吗?”
“嗯。”请开始你的表演。
“大家都说,重要的事情做三遍。”说完,这个无赖无比认同地注视她。
总能被他找到诸多借口。
于知乐觉得自己像在哄个欲求不满的小孩:“再亲一次,你老老实实上去上班?”
景胜笑开来,各种点头。
于是他们又接了第三次吻。哎,真烦,热恋情侣告个别,比登天还难。
——
轻轻吹着口哨,对,于知乐那首歌的调,景胜走近景元大厦。
他随意理了理衣领,冲迎面走来的一个有点面熟的西装青年招了招手:“rning~”
骚兮兮的尾音,足以看出此人心情的昂扬程度。
还在思考着怎么和上司开口的青年,万万没想到,对方竟然主动和自己打招呼,受宠若惊之余,刚要点头哈腰回话——
那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