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1 / 1)

海上月,心上人 纪长迦 2000 汉字|5 英文 字 1个月前

到了他的领子,浓烈的一抹红。她立即去擦——红色抹开了。

  怎么,又是,口红。

  她懊恼地抬头一挤眼睛,指尖上留了颗眼屎。

  春天的熊

  客厅里,顾崇盯着手机屏幕里监控下的爱月,汇报:“先生,林小姐醒了。”

  正在看文件的应绍华放下茶杯,抬眼,“她在做什么?”

  “补妆。”

  空气静了一秒钟。

  应绍华摘掉眼镜,朝顾崇伸了手。

  屏幕里,女孩捧着粉扑在脸上拍拍打打,神色略微窘迫。

  男人勾了勾唇。

  林爱月下楼时,看到的是应绍华戴着副透明镜框,手捧文件坐在茶室里,徐溯在一旁向他汇报事情。他只着件香槟色衬衫,手指轻叩案几,神情泰然,好整以暇。

  领口解了颗扣子,温莎结微松,衬衫十分妥帖,结实的线条隐伏,荷尔蒙的完美载体。

  顾崇最先注意到她:“林小姐。”

  应绍华看了过来。

  爱月抱着他的大衣走近,一脸歉疚:“很抱歉,应先生,我睡着了。”

  他的声线是柔和的:“昨晚没睡好?”

  “最近在准备考试,休息少了点。”

  “是这样啊,是我失察了,我应该早点停了逸晨的中文课,给林小姐负担了。”

  “没事的,和逸晨待在一起,对我来说算是放松了,”说完,爱月看向四下,“逸晨还没回来吗?”

  佣人在一旁鞠躬:“小少爷今天有见学活动,晚一点回来,我事前忘了通知林小姐了,真是十分抱歉。”

  爱月低头看了眼手中的大衣,十分窘迫:“……应先生,谢谢您的衣服……刚才睡着时,我一不小心沾了抹口红在领子上……实在抱歉……”

  应绍华眸子挪动,见到了那抹红。

  领子处的位置,要是他们相拥,恰好是她嘴唇的位置。

  应绍华一笑:“小事,交给Emily处理吧。”

  佣人上前取走了衣服。

  应绍华放下文件,斟了杯茶放在案几对面,摊手示意了一个“请”。爱月走近,徐溯退了出去。

  应绍华品着茶,没抬眼,“林小姐很喜欢《挪威的森林》?”

  “嗯。”

  “喜欢哪一段?”

  爱月:“春天的熊。”

  应绍华一阵思忖:“春天的熊?读这本的时间过去太长,我记不太清了,能否说来我听听?”

  爱月默了瞬,还是念,“春天的原野里,你一个人正走着,对面走来一只可爱的小熊,浑身的毛活像天鹅绒,眼睛圆鼓鼓的。它这么对你说道:你好,小姐,和我一块儿打滚玩好么?接着,你就和小熊抱在一起,顺着长满三叶草的山坡咕噜咕噜滚下去,整整玩了一天。”

  对面的男人嘴角一弯:“听起来真棒。”

  “是啊,想想就很棒。”

  她选这段,并非没有考虑。

  一来这段情话适合她一个小女孩喜欢,他不会追问原因。二来,这本书的其他话题探讨的皆是死亡和人生观,她不想就此与应绍华深谈。

  可她没想到他要她念给他听。

  怎么像是她在对他念情诗呢?

  未几,又听到他说:“林小姐也这样喜欢过一只春天的熊吗?”

  听罢,爱月微怔:“诶?”她并非听不清,只是想再确认一遍,他所问指意。

  应绍华寥寥一笑,没作答。

  就算有了这片刻的缓冲,爱月仍是有些懵。因为她是没有答案的。一时没有顾虑,她说了实话:“没有,是因为父亲年轻时曾念给母亲听,所以很喜欢。”

  “原来如此,令尊一定是一位浪漫的人了。”

  她心跳骤升一拍:“嗯,喜欢看书,也是因为受了父亲影响。”

  《挪威的森林》她幼时在父亲的书房里发现,并未多做留意,一个小娃娃自然也不会对这种书感兴趣。本科期间在父亲的遗物再次见到,东西是母亲整理的,她才知道,这本书对于父亲的意义。

  应绍华:“我记得书中的阿美寮疗养院是在京都,林小姐怎么会想到跑去青森呢?”

  “其实当时是跟着朋友带的医疗志愿队过去的,他告诉我说那里很像,我之前并不知道真的有这样一个地方,”爱月想了想,接着说,“那应爷爷又怎么会去到那么远的地方治疗呢?”

  应绍华:“父亲安排的。”

  “原来是这样,那应老先生还真是找对了地方。”

  之后没聊太久,应雅贤就回来了。

  爱月走后,顾崇悄悄问了句:“真是老先生安排的吗?”

  应绍华瞪了他一眼。

  出了本乡三丁目站,沈婳和魏子煜等在那里。过几天考完试,爱月就要回国,魏子煜有手术要准备,三个人约了假期前最后一场烧烤。

  在巷子里一家小小的店里,老板跟他们很熟了,一进门就自觉上了他们常喝的啤酒。

  沈婳酒量最差,三罐麒麟下肚,她眼神已经开始迷了。

  三人谈笑风生,啤酒加烧烤非常尽兴。爱月和魏子煜碰杯,问:“你真的不回家?我记得你去年也没回。”

  魏子煜一饮而尽,挤瘪了罐子,答:“不回了,没什么要见的人。”

  林爱月愣愣地看着他,一旁趴着的沈婳闻言,也抬起了头。

  魏子煜笑了:“我其实是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

  “你的父母呢?”

  “车祸去世了。”

  “那你这么多年……”

  “有一个人一直在匿名资助我读书,直到前两年我读了研究生,发邮件告诉他不需要资助我了,他依然还是每个月给我汇钱,”魏子煜垂着眼,她们二人看不到他的眸子,“我现在有办法还他的钱了,却一直都没有办法找到他。”

  在日本的留学生,光靠自己打工就能把生活过得很滋润了,更何况他还是一个优秀的医学研究生。

  爱月愕然:“你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吗?”

  “是啊,从来没有,也没有关于他的任何信息,只有一个电子邮箱。我告诉他我考上东大时,他真的很高兴,这块表就是他祝贺我的礼物。”魏子煜抬起左手,露出一块腕表,价格不菲。

  原来这就是他生活从简,却佩戴了这样一只腕表的原因。

  一直不做声的沈婳开了口:“其实,我也是孤儿。”

  爱月愣住了,魏子煜看着她,双眸毫无醉意。

  沈婳突然笑了,如她往常笑容那般灵动天真:“但是我从小到大一直过得很开心,因为我有一个哥哥,他很疼我,抚养我长大。”

  这个话题没继续下去,两个人都不愿多说,爱月也不问。

  喝到凌晨,沈婳抱着魏子煜,一路飙着歌回了家。

  回到家,魏子煜扶沈婳回房间,爱月去开热水,回来时走到房门,看到他们在接吻。

  她退了出去,在客厅坐下喝茶。

  没过多久,魏子煜就出来了。他仔细地关上沈婳房门,在爱月身旁坐下。爱月给他倒茶,没说什么,他先开口,“大晚上还喝茶,不想睡了?”

  “没事,习惯了,不喝才睡不着。”

  “今晚只剩你没讲故事了。”

  “什么?”

  魏子煜看着她:“今晚就只有你没讲故事了。”

  爱月歪着脖子想了想:“俄罗斯的北极狐你听过了,那是要说美国的那些虎猫?要不我给你讲讲我这次去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