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2 章(1 / 1)

前妻归来之邵医生好久不见 格子虫 2000 汉字|6 英文 字 1个月前

分的,她开始喝酒的时候,就什么酒都能够接受,酒在她的口中,不会辛辣,不会刺鼻,反倒是带点甜滋滋的味道,且浓郁的香味。

陶曼此话发了,自然众人也都不拘谨了,开始喝酒。

酒这个玩意儿,还真的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这酒一下肚啊,之前放不开的人,紧跟着就放开了,聊天的时候也比较放得开了。

吃饭的过程也变得有些愉悦了。

陶曼一杯接着一杯的喝酒,就好像她杯子里的酒不是酒,是白水似的。

童欣乐看着陶曼就这么一杯接着一杯喝,桌上那么多好吃的,她也不吃,一会儿她站起来敬大家,一会儿那些个人依依过来敬她。

陶曼都来者不拒,童欣乐看的心慌慌的。

童欣乐知道,陶曼更是个女酒仙,有号称千杯不醉之称,但是人醉不醉,跟酒量有关,更多的时候跟心情更加有关系。

如果一个人在心情差的时候,就算他平时酒量很好,但是也挺容易醉的。

“少喝点吧。”那些人看着陶曼喝酒这么厉害,还以为她这是高兴呢,也是啊,好朋友又一起回来了,自然是高兴的,也就童欣乐,瞧出了陶曼的不正常。

“没事,让我喝吧。”陶曼红着眼眶,朝童欣乐笑。

童欣乐见劝阻不了,去看了秦远翔一眼,想求他帮个忙。

秦远翔朝她摇头,“没关系,我陪她喝。”

童欣乐:“……”

童欣乐顿时有点无语了,这两人。

一餐饭,从七点半一直吃到十点半还没有结束,再有半小时,人家店都要关门了。

童欣乐喝的最少了,可脸也让喝红了。

陶曼喝醉了,她瞧秦远翔也差不多了。

两人坐在那儿还有些语无伦次的,吵着继续要喝酒。

童欣乐无语的摇摇头,两个酒鬼。

她帮其他人叫了出租车送他们回去,有开车的,她也打电话叫了代驾,送他们回去。

最后房间里就剩下他们三个人了。

童欣乐买了单,然后用自己的手机给周启云拨了一个电话,第一次,没人接,她拨了第二次才有人接的。

“喂。”周启云沙哑着声音问道,他刚洗了澡出来。

“周启云,你老板喝醉了,我马上发个地址给你,你赶紧过来接一下,另外,帮忙把陶曼给安顿好了,我得回去了,我家里还有个儿子呢。”童欣乐焦急的对周启云说了一大通。

吃饭的时候,家里人就轮番给她打电话,说她不像话,第一天上班,就弄的这么晚,那以后还了得。

她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说是公司聚餐,马上就好,马上就回来。

周启云在那边说了声好。

童欣乐就一直守着两个酒疯子,等到周启云来。

周启云来了后,她全然相信他,所以就直接走人了。

周启云看她走的那么爽快,又看了下桌子那边还在拼酒的两人,他眼疾手快的伸手拦了下童欣乐,“你走了,那女的怎么办啊?”

“你就一并给安排了吧,不管是你安排他们住酒店,还是送回家,秦家别墅难道少了房间吗?真的,时间太晚了,我要再不回去啊,我妈得报警了,我还不想太丢人,我先走了。”

童欣乐说完还真的就走了。

周启云也是无语,然后头痛的看着趴在桌子上的两个人。

他走过去,看了一眼秦远翔,他弯身下来,开口叫了一声,“秦总,秦总……”

秦远翔眯着眼睛看了周启云一眼,“启云,你来了,他们要打烊了,你给我们换个地儿,我们继续喝酒。”

周启云眉头都皱在一起了,他还从来没有见过秦远翔这么失态的一面过。

在老板娘的帮助下,他把两人都弄上了车。

秦远翔跟陶曼俩人都似醉非醉的,陶曼醉的要厉害些,她还以为跟秦远翔坐的是出租车呢,她微睁着眼睛,对周启云说道,“师傅,去青云国际大酒店,他们那儿的红酒超级好喝。秦总,我们继续喝,好不好?”

“好。”秦远翔很是放任的应道,“启云,听到没,就去青云国际大酒店,我们还要喝酒。”

“嗯,我们要喝酒,今晚不醉不归。”陶曼突然发酒疯似的,摇下车窗,探了脑袋出去,仰天高喊。

她没醉,所以她很清楚,这里是青云市,不是京城,京城是她的家,却不是一个可以任她想发泄就能发泄的地方。

所以,还是来青云市好,来到这一个陌生的城市,就算是家里人下达了什么新的命令,因为空间的关系,至少也有让她苟延残喘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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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对cp出炉:秦远翔vs陶曼

反正不是秦桑,选其他的亲,就选对了,有选对的,可以来要奖励咯。o(@)o

148 打架 (1更)

“秦总,这?”前方开车的周启云看到发疯的陶曼,表情严肃,他们这么的招摇,就真不怕把警察给招来么?

陶曼的动作真的是太夸张了,就跟在拍电影似的。

人家拍电影,是有清过场的,可是他们这儿呢,身边呼啸而过的都是现实存在着的车辆,这个点,正是飙车一族出没的时间点。

好多飙车的都是些没教养的家伙儿些,这不,就在他当下开口询问的瞬间,身边就有几辆呼哧而过的摩托车,上面的人吹着响亮的口哨。

还有胆大的人,甚至流里流气的发问,“嗨,美女,还想喝酒啊?那下车来呗,哥儿几个陪你喝,你确定你车里的那俩老男人可以吗?”

秦远翔跟周启云听了后,周启云忍不住捏紧了方向盘,秦远翔一双犀利无比的眼神也扫了过去。

可是车窗外的年轻人一点儿都不畏惧,荷尔蒙旺盛的年纪里,他们的眼睛里,就只看得到陶曼这个漂亮的女人。

况且,陶曼不止漂亮,这喝了酒,带有点微醉的女人,那简直就是尤物级别的啊,今晚,除了飙车,还能有这样的刺激,那真的是爽极了。

“小牙签,找死啊?”秦远翔还没有发飙,陶曼猩红的眼眸瞪向车窗外的两个染了乱七八糟颜色的小年轻,骂道。

他们这种角色,她在国外的时候遇到多了,她都能化险为夷,这四个人简直就是小儿科,何况,他们竟然用老男人来形容秦远翔,陶曼就更加生气到不行。

有些人就是这样,像秦远翔这样的男人,他喜欢童欣乐,但是童欣乐不珍惜,也不能回应,她其实默默喜欢秦远翔好久了。

她一直以为自己比童欣乐更早认识秦远翔来着,所以她更有资格得到秦远翔的青睐,因为她长得不比童欣乐差,甚至长了童欣乐几岁,又多了一些社会历练,她这样风情万种,又成熟成功的女人,才应该是秦远翔这种人喜欢的对象才是。

可是,她哪儿知道,在秦远翔这里,她就是不如童欣乐。

不过,没关系,这并不影响她跟童欣乐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