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0 章(1 / 1)

穿入聊斋 南朝陈 2000 汉字|20 英文 字 1个月前

粗的眉毛扬起来,道:“如此正好,明天本统领就带几个随从进那枫山打猎去。”

吴文才忙道:“周统领,如不嫌弃,我愿带路。”

他虽然贵为尚之子,但本身并没有权位,在手握杀伐大权的黑衫卫统领面前,姿态必须要降低几分,才能打好关系。别说他一个官二代,就是他老子亲自来,见到周统领都得低声下气的。

皆因黑衫卫地位超然,直属皇命令,完全独立于文武百官之外。

了空大师忽然插口道:“统领,公子,不如明天老衲也一同前往如何?”

周统领哦了声,有点惊讶地问:“大师莫非要随本统领而去,顺便替那些野兽超度不成?”

了空大师摇摇头,道:“实不相瞒,本次老衲蒙得圣恩宠,来江州开弘法大会,实则还有一个意愿,就是要在江州地面建立寺庙,招收信徒,这才能更好地弘扬佛法,普渡众生。”

周统领桀桀怪笑:“我说大师,你建立寺庙,不是该在城内人口密集的地方吗?为何要到荒无人烟的野外寻找。”

了空大师合十道:“统领有所不知,我佛门寺庙,却不能随便选址,必须要有灵之地,如此,才能请得我佛降临显灵。”

“好,如你所愿。”

周统领对于他一套一套的说教颇有些不耐烦,他练得是武功,只效忠于皇,杀人不眨眼。无论道门还是释家,在他看来,都是邪门歪道。既是邪门歪道之说,他当然是不会入耳的。

从周统领的立场看,了空大师简直就是满口假慈悲。如果了空大师敢来念经教化他,只怕木鱼还没有敲,就被他毫不犹豫地一刀杀了。

明天能出城狩猎,吴文才想着就有些兴奋,话说这几天的忙碌,老实把他折腾得不轻,正好可以纵马出去游玩一番。

要知道狩猎的刺激,有时候比逛青楼还要爽些。更是一个和周统领、了空大师打好关系的大好机会,不容错过。

……

江州城的弘法大会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每天大会开始,都有数以千计的百姓前来听讲。

钟声悠悠,木鱼噗噗,再加那甚具韵律的念经声,不知不觉间,人们就仿佛被引渡到那传说中的西方极乐世界,被万千祥光普照,整个人似乎脱胎换骨般,浴火重生。

念头起,信仰生。

百姓们,就是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信徒,接受了轮回之说,接受了苦难之说……

如此盛事,官府有令,命令学院放假配合。

王复曾去听过一回弘法大会,不过听了一次后,打死他都不愿意再去第二次了,那对他而言,简直就是一种折磨,什么今生受苦来生享福,我呸,哪里有我及时行乐来得潇洒?

对于弘法的许多观念,王复却是接受不了,不再去凑那热闹,还不如多跑几趟青楼呢,听听琵琶,让美人吹吹箫,何乐而不为?

本来王复想去叫陈剑臣一同享乐,但拜访陈家时,莫三娘说陈剑臣出外游学去了,不在家中。

闻言王复一愣:出外游学?几天功夫,游哪门子的学?

所谓游学,却是生秀才们的一门行径,圣贤有言:看万卷,行万里路。大概如此,只是发展至今,游学越来越不受重视了,风尘仆仆,太苦。

比如说王复,要他去游学,他干脆就游青楼了。时不我待,花开堪折呀,看今天中午太阳还好好的,傍晚时分天忽然就有了乌云,又要下雨了……

第七十六章:夜雨

(新的一周即将来到,继续熬夜更新求各类支持!求推荐票冲榜!)

入夜的时候,果然淅淅沥沥又下起了雨,看来老天爷并不愿放晴多久。WWw、那哗啦啦的雨点洒过江州城头,洒过枫山山头。

夜sè苍茫,天地一片míméng。

陈剑臣坐在卧松洞口处,望着远方的míméng,在静静地发呆。

“主人,你在想什么?”

鼠妖跑过来,跳上陈剑臣的左肩膀,它本来也想睁大眼睛看,可看了一会,觉得一点看头都没有。

陈剑臣回答:“我在想雨下不停的话,明天就无法回江州了。”

鼠妖一愣,忙问:“主人,我们要回去了?”

说实话,它有些不情愿离开——卧松洞灵气浓郁,又有婴宁姐姐的悉心教导,能学到高深道法,它哪里会舍得离开?不过如果主人有令,它却万万不会违背的。

陈剑臣呵呵一笑,似乎早洞悉到它的心思,道:“就算回去,也只有我一个人回去。”

——鼠妖目前修为一般,需要提高实力,让它跟随婴宁,正是一个好路子。婴宁虽然继承了一叶知秋的道统,但它没有什么敝扫自珍的心理,只要小义愿意学,它都愿意教。

“主人,我……”

小义鼠泪又婆挲——这鼠妖感情未免太丰富了些。

陈剑臣手指一弹,噗的,轻轻弹了鼠妖一记,道:“小义,你以后就和婴宁一样,都叫我公子吧。主人长主人短地叫着,总感觉有些别扭。”

“这怎么行?”

“我说行就行。”

“那好吧,小义多谢公子。”

其实它和陈剑臣之间,本没有什么契约协定,当初是陈剑臣放过它,它屈身为奴;后来见跟着陈剑臣能学到道法,好处大大的,就没有了其他心思;如今清晰地认识到陈剑臣的为人xìng格,又结识到婴宁姐姐,彼此就像一家人一样,倍感温馨,再不像以前那般孤单。

“公子,你准备明天就回去了吗?”

此时婴宁也坐到边上来,递过写出来的字。

——它写的字,越发秀丽,字字均匀,进步很大,拿给别人看,别人还会以为是哪家闺秀的手笔呢。

陈剑臣道:“嗯,明天,那弘法大会差不多就完结了,假期也要结束了,我需要回学院学习。”

婴宁似乎有些伤感,写道:“我不舍得你走。”

陈剑臣呵呵一笑:“暂离而已。嗯,你和小义就该留在洞府中,好生修炼,等掌握那诸种奥妙道法,就可以真正的进入府城内游玩了。”

——婴宁成妖之时,为了读书识字,经常偷偷跑下山来,到村庄附近晃悠。它不敢进城,也难以进去。皆因城市人口太多,而它一身皮毛又太过于惹眼珍贵,若是被人发现了,纵然它成了妖身也凶多吉少。

故而那时候它只能在乡村下打转,尤其喜欢到那sī塾周围,找一处安全的地方,趴伏在地上,或者寻一株树爬上去,找个舒服的树杈躺着,静静地听着sī塾里面学童们朗朗的读书声。

它这么一个小小的狐狸精,就是通过如此笨方法,一点点地认识了很多很多的字——如今想起来,婴宁可以肯定,自己一定听过陈剑臣的读书声。认真的回想,总觉得脑海里那一片挥之不去的读书声中,公子的声音一定是最响亮的。

一定是。

未识君容,先听君音。

认了字,婴宁就找机会进入学堂,拿了好几本启méng书籍,比如《三字经》呀、《千字